货币兑换是什么科目
1. 货币兑换在会计中属于共同类科目吗为什么
货币兑换在会计科目是属于共同类科目的,因为它既有资产性质也有负债性质
2. 买入外汇时,“货币兑换”科目应是什么
1、买入外汇时,“货币兑换”科目应是银行存款-外币户;
2、买入外汇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外币户
贷:银行存款-人民币户
3、货币兑换是指按照一定的汇率将外币现钞、旅行支票兑换成人民币(简称“兑入” )或者将人民币兑换成外币现钞(简称“兑回” )的一种交易行为。
3. 求助,货币兑换公司的账务处理。
不能发链接,转来的,希望能帮到你
1.主要外币业务的会计处理
(l)外币兑换业务。
借:银行存款——人民币户(发生时的交易汇率)
财务费用(永远在借方)
贷:银行存款——美元户(发生时的市场汇率)
(2)外币购销业务。
借:资产类科目
贷:应付账款(发生时的市场汇率)
借:应收账款(发生时的市场汇率)
贷:主营业务收入等
(3)外币借款业务。
借:银行存款——美元户(发生时市场汇率)
贷:短期借款等(发生时市场汇率)
(4)接受外币资本投资。
借:银行存款——美元户(发生时市场汇率)
借或贷:资本公积(差额)
贷:实收资本(合同约定汇率)
注:若公司没有约定汇率,应按发生时市场汇率折算。
2.期末汇兑损益的处理
(1)汇兑损益产生的两种情况。
1)外币兑换。由于银行总是低价购入、高价卖出,企业总是产生汇兑损失。
2)持有外币货币性资产和负债期间汇率变动产生:在月末计算汇兑损益时,应对外币账户的期末余额以期末汇率进行折算,折算金额与账面金额之间的差额,即为汇兑损益。
外币货币性资产。汇率上升时,产生汇兑收益;汇率下降时,产生汇兑损失。
外币货币性负债。汇率上升时,产生汇兑损失;汇率下降时,产生汇兑收益。
(2)处理方法。
1)对于满足资本化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原值。
2)筹建期间不满足资本化条件的,先计入长期待摊费用,在开始生产经营当月计入损益。
3)其他情况,均计入当期财务费用。
借:银行存款(调整为期束外币余额×汇率)
应收账款
在建工程
贷:长期借款
应付账款
财务费用
3.外币会计报表折算的方法
(1)现行汇率法。
1)所有者权益项目中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采用历史汇率,来分配利润按利润分配表数额列示。
2)其他项目采用现行汇率。
3)损益类项目也可采用平均汇率。
4)外币会计报表折算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或在所有者权益项目中单列。
(2)流动性与非流动性项目法。
1)流动资产和流动负债采用现行汇率。
2)长期资产,长期负债和所有者权益中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采用历史汇率,未分配利润按利润分配表数额列示。
3)损益表项目中,折旧费和摊销费用采用历史汇率,其余采用当期平均汇率。
4)外币会计报表折算差额在所有者权益中单列。
(3)货币性与非货币性项目法。
1)货币性资产项目(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应收票据等)和货币性负债项目(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长期借款)采用现行汇率。
2)非货币性项日和所有者权益项目中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采用历史汇率,未分配利润采用平衡数。
3)损益类项目中,折旧费、摊销费用采用历史汇率,销售成本项目计算公式如下:
销售成本=期初存货(历史汇率)+本期购货(平均汇率)一期末存货(历史汇率)
不同的汇率折算后计算,其余采用平均汇率。
4)外币会计报表折算差额在所有者权益中单列。
(4)时态法。
1)货币资金、应收项目和应付项日采用现行汇率。
2)现行成本反映的非货币性资产(市价计价的存货、投资等)采用现行汇率,其余非货币性资产和所有者权益项目中实收资本配利润采用平衡数。
3)损益类项目采用现行汇率或平均汇率本项目计算公式如下:
资本公积、盈余公积采用历史汇率,未分折旧费和摊销费用采用历史汇率,销售成销售成本=期初存货(历史汇率)+本期购货(平均汇率)一期末存货(历史汇率或现行汇率)
按不同的汇率折算后计算。
4)外币会计报表折算差额在所有者权益中单列。
4.我国外币会计报表折算
我国外币报表的折算方法,基本上是采用单一汇率法,即现行汇率法。
(1)资产负债表的折算。
1)资产、负债类项目按决算日市场汇率折算(按现行汇率)。
2)所有者权益项月中除“未分配利润”外,以历史汇率折算。
3)“未分配利润”抄利润分配表中数据。
4)外币报表折算差额递延处理:在所有者权益类项目下单列“外币会计报表折算差额”,并逐年累计下去。
5)年初数按上年折算后资产负债表有j∈项目金额列示。
(2)利润表和利润分配表的折算。
1)利润表所有项目和利润分配表有关反映发生额的项目按当期平均汇率折算,也可以采用决算日的市场汇率折算(按平均汇率或现行汇率)。
2)利润分配表“净利润”按折算后利润表该项目金额填列。
3)利润分配表“年初未分配利润”按上期折算后利润分配表“未分配利润”项日期末数填列。
4)利润分配表“未分配利润”根据折算后利润分配表其他各项目金额计算填列。
5)上年实际数按上年折算后利润表和利润分配表有关数字填列。
今日小记
(1)外汇指的是以外国货币表示的,为各国普遍接受的,可用于国际间债权债务结算的各种支付手段。
(2)外汇必须具备三个特点:可支付性、可获得性、可换性。
(3)汇率,又称汇价,指一国货币以另一国货币表示的价格,币间的比价。
(4)汇率的标价方式分为两种:直接标价法和间接标价法。
(5)为规范外正账户的开立和使用,加强外汇账户的监督管理或者说是两国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和《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特制定《境内外汇账户管理规定》。
(6)汇款是指银行接受客户的委托,通过其自身建立的通汇网络,使用合适的支付凭证,将款项交付给收款人的一种结算方式。
(7)信用证是指开证银行应中请人的要求并按其指示向第三方开立的栽有一定金额的、在一定的期限内凭符合规定的单据付款的书面保证文件。
(8)托收是出口人在货物装运后,开具以进口方为付款人的汇票(随附或不随付货运单据),委托出口地银行通过它在进口地的分行或代理行代出口人收取货款的一种结算方式。
(9)银行保函是指银行应委托人的申请而开立的有担保性质的书面承诺文件,一旦委托人未按其与受益人签订的合同的约定偿还债务或履行约定义务时,由银行履行担保责任。
(10)外汇业务核算原则:外币账户采用双币记账、外币核算采用折算入账、汇兑损益的账务处理、外币分账制的账务处理、外币账户月末余额的账务处理。
4. 外币兑换的会计分录
您好!下面我给您距个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人民币作为记账本位币
1.75000美金换成500287.5人民币(即时汇率6.6705,公司汇率6.75)
2.25000美金换成617800台币(即时汇率30.89,公司汇率31.8)
以上这两笔业务的会计分录如下:
1、 借:银行存款--人民币 500287.5
借:财务费用 5962.5
贷:银行存款--美元($75000*6.75) 506250
2、应该是2万美金吧。
借:银行存款--港币 617800
借:财务费用 18200
贷:银行存款--美元($20000*31.8) 636000
拓展资料
外币
外币是指"本币"以外的货币,是相对于本国货币而言的,是一种功能货币,具体在会计上表现为"记账本位币"以外的货币。
兑换范围
不同的货币的兑换范围不同
可自由兑换的外币可以无限制地、自由地兑换成其它货币。
有限可兑换的外币只能在一定的条件下可以兑换,比如只有一定的人可以兑换,或者兑换的数量有限等等。
不可兑换的外币不允许兑换为其它货币或者只有通过特许才能兑换为其它货币。
外币贸易
外币贸易市场是世界上最大的国际贸易市场。这个市场也是确定各种货币之间兑换比率的机构。最重要的贸易点有纽约、东京、香港、法兰克福、伦敦等。最重要的外币有美元、欧元、日元以及英镑和瑞士法郎。
外币兑换人民币流程:
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找到可以兑换外汇的银行网点,一般银行会有绿色的货币兑换标示,如果不确定可以询问银行工作人员,按照工作人员的指引兑换自己所需的额度就好。(疫情期间,注意戴好口罩,排队时与前后面的人员保持一米的安全距离哦)
若是兑换外币,国内目前的外汇兑换额度是每人一年最多5万美元或等价外币,若是超过数量,需要办理一些特别的申请手续。
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可以办理兑换。
客户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填写相关单据、交付现钞即可办理。
有效身份证件包括:本人身份证(中国公民、户口簿(十六岁以下中国公民)、军人身份证件(中国人民解放军)、武装警察身份证件(中国人民武装警察)、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港澳居民)、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台湾居民)、护照(外国公民或有护照的中国公民)。
5. 会计上关于 货币兑换 的账务处理
应该是你们做账务处理时,引入了一个过度的科目,货币兑换,目的是想体现这是用人民币核算的美金业务,其实不必引入这个科目的,如果是财务软件,直接输入汇率即可实现本位币和外币的价值转换。
6. 货币兑换计入哪个会计科目
计入“银行存款”科目
笑望采纳,谢谢!
7. 货币兑换的财务处理
(一)企业发生的外币交易仅涉及货币性项目的,应按相同币种金额,借记或贷记有关货币性项目科目,贷记或借记本科目。
(二)发生的外币交易同时涉及货币性项目和非货币性项目的,按相同外币金额记入货币性项目和本科目(外币);同时,按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的金额记入非货币性项目和本科目(记账本位币)。结算货币性项目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汇兑损益”科目。
(三)期末,应将所有以外币表示的本科目余额按期末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本科目(记账本位币)余额进行比较,为贷方差额的,借记本科目(记账本位币),贷记“汇兑损益”科目;为借方差额的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四)本科目期末应无余额。
8. 货币兑换是什么类科目
货币兑换是指按照一定的汇率将外币现钞、旅行支票兑换成人民币(简称“兑入” )或者将人民币兑换成外币现钞(简称“兑回” )的一种交易行为。
无法使用人民币进行交易。
在哪些地方能进行货币兑换
● 机场航站楼内设立的提供货币兑换服务的银行网点或外币代兑机构;
● 提供货币兑换服务的酒店等其他代兑机构;
● 提供货币兑换服务的银行网点。通常银行网点的营业时间在 9:00 至 18:00 之间,各银行网点根据所处地区,所属银行等不同而存在差别;
●部分场所设置的自助兑换机可以为您提供 24 小时货币兑入服务。通常提供货币兑换服务的机构都具有“货币兑换 (EXCHANGE) ”标识。
先了解出境地货币使用情况,事先兑换好当地货币,兑换时应尽量选择合适的比率,而在境外消费时,则可根据汇率、消费多少及当时环境决定使用何种货币。 当人民币对出境地汇率明显上升时,若可以选择人民币消费,应首选人民币。同时,在一些小国家,尽量选择手中已有货币,也可小量兑换。
现金购物选准币种
很多市民出境时不考虑出行地使用的币种,而是将所有的外汇额度全部换成美元。“其实这种做法很不理性。”市民出境旅游前可兑换到相应的外币,可供选择的币种主要有美元、欧元或者是港币等。兑换美元出行,还是兑换成出行地的货币,主要依据外汇市场走势情况来决定。这样可以避免汇率转换带来的损失。
9. 货币兑换属于负债类会计科目吗
货币兑换是共同类会计科目,汇兑损益是损益类会计科目,都和负债类会计科目没关系。
10. 简述货币兑换科目的作用。(明天交作业,摆脱好心人帮帮忙。谢谢)
1.从理论上讲,货币自由兑换是指货币发行国允许本国货币持有人(包括居民和非居民)将本国货币自由兑换成外国货币并用于对外支付与转移。货币自由兑换体现了国家货币主权与货币持有人货币兑换权之间的矛盾,一种货币可兑换成另一种货币是货币自由兑换的外在表现形式。外汇管制是货币兑换的对立面[15],外汇管制越松,货币兑换程度越高。按国际通行作法,外汇管制可分为对经常项目和资本项目的管制,因此,货币自由兑换包括经常项目可兑换和资本项目自由兑换两方面。如果一国货币同时实现了经常项目和资本项目自由兑换,则该种货币就称为完全可兑换(fully convertible)或完全自由兑换货币。根据国际货币基金协定(以下“基金协定”),基金会员国货币的经常项目自由兑换是指该国接受基金协定第八条义务,即:未经基金批准,不得限制经常性国际交易[16]的转移与支付;未经基金批准,不得采取多重货币作法或歧视性货币安排;兑付其他基金会员国在经常性国际交易中所积存的或为支付经常性交易所需的本国货币。可见,基金关于经常项目自由兑换的法律规定只涉及成员国对经常性国际支付与转移的限制,而并不涉及对交易本身的限制,而且基金只要求成员国消除经常性对外支付与转移的限制,允许成员国对经常性交易资金的收取加以限制,比如成员国有权采用强制结汇制。但是,基金协定第六条第三节允许成员国对资本项目予以管制[17],因此,基金协定中并没有关于资本项目自由兑换的法律规定。事实上,按照基金的传统看法,一国货币实现了经常项目自由兑换,就可称为自由兑换货币。基金把货币自由兑换限定在经常项目是有其特殊历史背景的。基金协定是在二战结束前谈判、订立的。英美等西方工业国家认为战前各国的贸易大战、竞争性货币贬值所引发的经济危机是战争爆发的重要原因。在重建战后世界经济秩序的蓝图中,布雷顿森林体系的三大支柱各有分工:基金的任务是修补战前混乱的国际货币秩序,世界银行是促进、支持外国投资,关贸总协定则是为了改变战前的贸易保护主义与歧视性作法。基金与关贸总协定在汇兑政策和贸易自由化方面进行合作。总之,基金、世界银行、关贸总协定的设立是为了帮助工业化国家实现充分就业、自由贸易和汇率稳定等目标。[18]因此,基金的宗旨之一便是:“便利国际贸易的扩大与平衡发展,促进和维持高水平的就业和实际收入,以及所有成员国生产资源的发展,作为经济政策的首要目标”,[19]而“协助建立成员国间经常性交易的多边支付制度并消除防碍世界贸易发展的外汇管制”则是基金的另一宗旨,[20]这也就不难理解基金协定有关经常项目兑换的规定。不过,对于资本流动来讲,当时的背景是倾向于由各国予以管制。美国财政部的态度是:“二、三十年代的历史表明,许多国家承受不住大量的将本国货币兑换成黄金和资本逃避的压力。事实说明,一个国家的黄金和外汇资源应主要为了经常项目的国际结算而储备”。[21]著名经济学家凯恩斯认为:“没有一个国家在将来能安全的允许资本因政治原因或为逃避国内税收或为资本所有者寻求避难而逃逸。同样,也没有一个国家能安全的接受游资,这种非由于国内需求而流入的资本并不能安全地用于固定的投资。基于上述原因,对资本流动的管制,不论是资本输出或流入,将是战后体制的一个显著特征”。[22]基金协定允许成员国管制资本项目正是上述观点的反映。不过,经历了五十年的历程,世界经济情势也与当时大不相同,基金已把推动资本项目自由兑换作为自身的任务之一。
那么,资本项目自由兑换的涵义是什么呢,是否也向经常项目自由兑换那样只限于取消会员国有关资本支付和转移的限制呢?在笔者看来,资本项目自由兑换应当包含取消对资本交易本身的限制和对资本支付和转移的限制(包括对内、对外两方面)。这是因为:①资本交易的自由化和资本转移和支付的自由化是资本流动自由化的两个方面。[23]如果只是消除有关资本支付和转移的限制而对资本交易本身仍保留管制,资本自由化将受到限制;反之,如果解除了交易本身的限制却同时限制资本的转移和支付,资本自由化实际上也难以真正实现。排除任何一个方面,资本自由化都将是不彻底的。②基金有关经常项目自由兑换的规定之所以没有将消除经常性交易本身纳入管辖范围,是因为有关贸易自由化的任务将由当时的关贸总协定管辖,这样作也是为了避免国际组织间管辖权的交叉和重复。但是,在资本项目自由兑换方面,资本交易和资本转移与支付都不存在全球统一的规则。③从现有的关于资本流动自由化的实践来看,经合组织(OECD)[24]《资本流通自由化守则》是将取消资本交易及其支付和转移的限制都纳入资本自由化的范围的。④从基金的实践来看,基金近年来也一直致力于推动资本流动自由化,基金也在努力使基金协定得以修改,赋予基金对资本项目自由兑换的管辖权。1997年2月和4月,基金执行董事会讨论了资本项目自由兑换的问题。在讨论中,执行董事们认为一个开放和自由的资本流动体制能促进实践储蓄和投资的合理配置,促进经济的增长和繁荣。同时,资本流动对于国际货币体系稳定性的影响越来越大,为使基金能够有效地履行其监督国际资本流动的职责,基金协定应当修改,在协定中规定基金的任务包括推动资本流动自由化。在管辖范围的问题上,许多执行董事倾向给予基金在资本流动方面全面的管辖权,包括内流和外流的资本交易和支付,但不包括内流的直接投资,因为对这种交易的限制通常出于宏观经济和国际收支管理以外的原因。[25]在1997年9月于香港召开的基金与世界银行第52届年会上,基金临时委员会(the InterimCommittee of the IMF)[26]发表了《临时委员会关于修改基金协定实现资本自由流动的说明》(Statement of theInterim Committee on the Liberalization of Capital Movements Under an Amendmentof the Articles),要求执行董事会完成其建议修改基金协定的工作,使资本流动自由化成为基金的宗旨之一,并通过订立有关资本流动自由化的严格定义和与之一致的义务来扩大基金的管辖权。[27]基金第一副总裁费舍(Stanley Fischer)认为:基金协定有关资本自由化的修改安排可以比照经常项目自由兑换的模式,基金协定第八条规定了成员国货币经常项目自由兑换的标准,但又在第十四条规定了过渡安排,资本项目自由化也可以作出类似的规定;另外,基金还应对不同类型的资本管制作出分析与评估,比如区分资本流入的管制与资本流出的管制、以市场为机制的管制和数量管制,以便建议成员国哪些种类的资本管制有利于其目标的实现和资本自由化的进度。[28]从基金的工作看,在资本自由流动的一些主要问题上已取得共识,如主要资本交易问题,内、外向资本流动问题、资本的限制措施问题、歧视性待遇问题等。[29]
2、 金融服务开放对货币自由兑换的影响。WTO全球金融服务贸易协议包含了全球95%的银行、保险、证券和金融信息贸易,[30]因此,WTO有关金融服务贸易法律规则的实施,将大大推动全球金融服务贸易市场的开放,同时将有助于基金推动货币自由兑换的实践。
(1) 金融服务开放将推动WTO成员的经常项目自由兑换。服务贸易总协定第十一条第1款规定:“除第十二条所规定外,任何成员不得对与其具体承诺有关的经常交易的国际支付与转移实施限制。”
(2) 金融服务开放将推动WTO成员货币的资本项目自由兑换。服务贸易总协定是第一个包含投资规则的多边框架,也是第一个有关资本项目的多边规则。[31]从服务贸易总协定关于服务的提供模式来看,该协定并不仅仅是有关“贸易”的规则,实质上还涉及投资和资本转移。第一种模式要求一成员免除其承诺开放的服务行业中与服务提供或消费相关的资本流动的限制;而通过商业存在通过服务只有在服务提供者能够在他国投资的前提下才能实现,因此第三种模式就要求成员免除对外国投资的资本流动限制。服务贸易总协定关于第十六条第1款[32]的注释规定:“如果一成员在第一条第2款(a)所指的服务提供方式方面作出了市场准入承诺,而且如果资本的跨境流动是该服务本身的必要部分,则该成员就因此承诺允许这种资本的流动。如果一成员在第一条第2款(c)所指的服务提供方式方面作出了市场准入的承诺,则它在此承诺允许有关的资本转移到其境内。”服务贸易总协定第十一条进一步规定:“本协定的任何规定不得影响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成员在基金组织协定下的权利和义务,包括使用符合基金协定的外汇措施,前提是该成员对任何资本交易,除非按第十二条规定或应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要求,不得实施与有关该交易的具体承诺不一致的限制”。事实上,取消资本交易的限制也是资本项目自由兑换的要求,这意味着一国加入WTO就必须在资本项目自由兑换方面放松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