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货币补贴怎么退还
⑴ 13万货币补贴退还需要继承公证吗
这样的话就不能获得13万的补贴金了
⑵ 2014长沙市的买房货币补贴是多少是8万还是15万。
目前补贴标准为低收入无房家庭每户8万元,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和棚户区、片区改造等重点工程拆迁户中享受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的每户5万元。长沙市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申请对象条件/>/>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申请对象分为家庭申请人和单身申请人。家庭申请人是指符合法定结婚年龄的夫妇组成的家庭以及离异或丧偶带子女的单亲家庭;单身申请人是指年满30周岁以上(含)的未婚人员以及离异或丧偶不带子女的人员。申请人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一、具有本市城区常住户口5年以上(符合本市安置条件的军队转业人员不受此限制);/>二、无房户或住房困难户。无房户是指未享受过福利分房且无私房的家庭,住房困难户是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2平方米的家庭;/>三、低收入家庭: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我市上年度城区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的75%。/>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对象的收入标准和住房困难标准,由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实行动态管理/>/>长沙市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申请审批流程/>/>申
请:
申请人到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领取《长沙市城区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申请审批表》,按要求填写并经相关部门审核后,向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提出申请,同时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有效期内的《长沙市经济适用住房申购资格确认单》或住房情况证明;2、申请人、申请人配偶及其他家庭成员收入证明;3、申请人、申请人配偶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明、户籍证明;4、申请人婚姻状况证明;5、审核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受
理:
1、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社区居委会对申请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当面进行核对。申请材料不齐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齐的材料及改正的内容,同时将申请材料退还申请人;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同时将申请材料退还申请人;符合条件的,应予受理,同时向申请人出具《长沙市申请经济适用住房收件收据》,并将申请材料报街道办事处初审。2、社区居委会应将已受理申请人的家庭基本情况在户籍所在地和实际居住地社区同时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申请人家庭成员、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等基本情况,公示期限为15天。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向社区、街道及区住房保障工作局反映情况。/>初
审:
街道办事处在收到社区居委会报送的申请材料后,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查阅相关部门资料等方式进行调查核实,经审核符合条件并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区住房保障工作局复审。/>复
审:
1、区住房保障工作局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和初审情况进行复审,复审通过后,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名单及申请材料报区人民政府审核。经区人民政府审核通过后,由区住房保障工作局及时将申请材料报市住房保障工作局核准备案。2、区住房保障工作局对经核准后的申请人及时建立长沙市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家庭(个人)资料档案和电子档案。3、区住房保障工作局应将核准通过的名单在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社区和实际居住地社区同时张榜公告,对公告内容有异议的,可向市、区住房保障工作局进行举报。/>核准备案:
市住房保障工作局在收到区住房保障工作局报送的申请材料后,对符合要求的,应于5个工作日内核准备案。/>/>长沙市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发放流程/>/>发放《补贴凭证》:
是否超过年度补贴计划.是:摇号:发布公告、组织摇号、公布结果、发放《补贴凭证》;否,直接发放《补贴凭证》/>自主购房:选购商品房期房或现房的,在与开发建设单位签定购房合同时,开发建设单位可根据《补贴凭证》编号进入长沙市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信息备案系统对补贴对象及补贴金额等信息进行核对,经核对无误后,与购房人签署《申领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购房人可凭《补贴凭证》可按补贴标准数额冲抵购房款。购房补贴资金由住房保障工作局与开发建设单位凭证结算支付。选购二手房的,在与房屋出卖人签定买卖合同后,房屋出卖人与买受人应到市房产局指定的窗口核对《补贴凭证》的信息并进行交易登记备案,交易信息经备案后,房屋买受人将货币补贴资金与购房款之间的差额存入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专户,签署《授权委托书》,再与房屋出卖人办理交易过户手续,补贴资金由住房保障工作局与房屋出卖人凭证结算支付。/>发放补贴资金:购买商品房期房的,由商品房开发建设单位填写《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资金发放申请表》并提交购房人身份证复印件、《补贴凭证》原件、《授权委托书》以及商品房备案合同到市房产局指定的窗口办理补贴资金发放手续,市住房保障工作局对开发建设单位提交的资料核准收件后,应于15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拨付至开发建设单位指定的银行帐户。购买商品房现房的,由商品房开发建设单位填写《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资金发放申请表》并提交购房人身份证复印件、《补贴凭证》原件、《授权委托书》?交易契税发票以及已过户房屋的产权证复印件到市房产局指定的窗口办理补贴资金发放手续,市住房保障工作局对开发建设单位提交的资料核准收件后,应于15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拨付至开发建设单位指定的银行帐户。购买二手房的,由房屋出卖人填写《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资金发放申请表》并提交购房人身份证复印件、《补贴凭证》原件、《授权委托书》、交易契税发票以及已过户房屋的产权证复印件到市房产局指定的窗口办理补贴资金发放手续,市住房保障工作局对申请人提交的资料核准收件后,应于15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拨付至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专户内
⑶ 长沙市住房货币补贴
没有 请看下面这文件时期长沙市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审批购买流程 �文章来源:红网�作者:未知�2009-5-29 10:37:32�长沙市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审批流程一、申请申请人到户籍所在地(空挂户到实际居住地)的社区居委会领取《长沙市城区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申请审批表》,按要求填写并经相关部门审核后,向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提出申请,同时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有效期内的《长沙市经济适用住房申购资格确认单》或住房情况证明;2、申请人、申请人配偶及其他家庭成员收入证明;3、申请人、申请人配偶及其他家庭成员身份证明、户籍证明;4、申请人婚姻状况证明;5、审核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二、受理1、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社区居委会对申请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当面进行核对。申请材料不齐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齐的材料及改正的内容,同时将申请材料退还申请人;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同时将申请材料退还申请人;符合条件的,应予受理,同时向申请人出具《长沙市申请经济适用住房收件收据》,并将申请材料报街道办事处初审。2、社区居委会应将已受理申请人的家庭基本情况在户籍所在地和实际居住地社区同时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申请人家庭成员、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等基本情况,公示期限为15天。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向社区、街道及区住房保障工作局反映情况。三、初审街道办事处在收到社区居委会报送的申请材料后,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查阅相关部门资料等方式进行调查核实。经审核符合条件并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区住房保障工作局复审。四、复审1、区住房保障工作局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和初审情况进行复审,复审通过后,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名单及申请材料报区人民政府审核。经区人民政府审核通过后,由区住房保障工作局及时将申请材料报市住房保障工作局核准备案。2、区住房保障工作局对经核准后的申请人及时建立长沙市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家庭(个人)资料档案和电子档案。3、区住房保障工作局应将核准通过的名单在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社区和实际居住地社区同时张榜公告,对公告内容有异议的,可向市、区住房保障工作局进行举报。五、核准备案市住房保障工作局在收到区住房保障工作局报送的申请材料后,对符合要求的,应于5个工作日内核准备案。确定购房意向领取了《长沙市经济适用住房补贴发放凭证》(以下简称《补贴凭证》)的保障对象,可在本市规划控制区范围内自主选购成套普通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一套,但建筑面积最高不超过120平方米。一年内未购买住房的,补贴凭证作废。核实补贴凭证购房人与房屋出卖人经过协商确定购房意向后,房屋出卖人可进入长沙市房地产联合信息网或长沙市房屋产权管理局政务公开网,根据购房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以及《补贴凭证》编号等核对《补贴凭证》的有关信息。签订购房合同《补贴凭证》核对无误后,房屋出卖人与购房人进入网上签约系统中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窗口签订购房合同。(凭《补贴凭证》购买商品房的,必须填上补贴凭证号。)委托申领资金房屋出卖人与购房人签订购房合同时应同时签署《申领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购房人将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资金的申领委托给房屋出卖人,同时将《补贴凭证》和《经济适用住房产权登记凭证》(以下简称《产权登记凭证》)交给房屋出卖人作为办理经济适用住房产权登记手续和资金发放手续的依据。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或预登记)购房人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或预登记)时必须提供《产权登记凭证》,房屋产权性质为经济适用住房。如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或预登记)时未提供《产权登记凭证》,则为普通商品房交易,不可申领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资金。领取补贴资金房屋出卖人与买受人办理完房屋产权转移登记(或预登记)后,由房屋出卖人填写《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资金发放申请表》,申请办理补贴资金发放手续,同时应提交下列资料:1、补贴凭证原件;2、购房人身份证复印件;3、购房人授权委托书;4、申请人(或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5、商品房备案合同及商品房预购登记证或已过户的产权证(验原件收复印件);6、收款收据及货补支付凭证。申请资料核准收件15个工作日后,可至银行查询资金到帐情况。如未到,授权委托人或房屋出卖人凭收件收据及本人身份证至市住房保障局查询。
⑷ 长沙市共有产权住房退还货币补贴后可以马上改为个人全部产权吗
长沙市共有产权住房退还货币补贴后,不可以马上改为个人全部产权的。
⑸ 关于长沙的货币补贴问题,请专业人士进
如果你与你父亲的户口是分开的,你父亲可以买你的这个房子。
再就是把指标卖给相信你的亲戚朋友,5年之后把房产证过户与他。(房产证5年内只能是你的名字,法律上也是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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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补贴。购买商品房期房的凭身份证、补贴凭证及商品房备案合同到市住房保障部门办理补贴发放手续;购买商品房现房、二手房的在产权过户时,凭身份证、补贴凭证及产权交易的有效凭证到市住房保障部门办理补贴发放手续。保障补贴不得发放现金,由住房保障部门与开发商凭证结算支付。”
长沙市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实施方案中明确规定了货币补贴凭证是不能兑换现金的。
⑹ 09年买了经济适用房货币补贴48000,现在想买二套房怎么办理退还,并更改为全额房产
经济适用房过了五年后可以补交土地金购买全部产权,一般不影响购买二套。
⑺ 长沙市经济适用房货币补贴怎么停办
10月就会重新开始办了
⑻ 长沙市货币补贴办法
申请人必须要有常住户口5年,除非重点工程有房拆迁户,还有,退伍或转业军人
⑼ 我在长沙买了经济适用房以后(是享受拆迁户的8W货币补贴), 户口再迁出长沙,有什么问题么
钱到手了,应该没有问题。
这个8万事08年政府出手救房市推出的,所以应该不会在这个方面有太严格的限制。
按规定,5年后上市才能上市,转手卖出需要退还政府8万。
⑽ 请问我在申领了经济适用房货币补贴两年后,开了公司,这笔钱要退吗
购买新开发建设的楼房,一定要在补贴许可证有效期内办理好房权证,否则过期失效。在办理房权证前一定要到房管局主房保障科领取审批表。
经济适用住房是以微利价向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的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自2012年度文登市经济适用住房资格审批工作开展以来,市房管部门本着公平、公正、高效的原则,为所有符合条件的居民办理了经济适用房许可证。
市房管局住房保障科科长刘杰介绍,申请人取得许可证后,可以在市区内的房地产市场上自主选择购买具有合法手续的普通商品房,不得购买平房。购买的住房其主房建筑面积应在100平方米以内且不包括草厦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