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美国股市的收入如何纳税
Ⅰ 我是中国公民,买卖A股有所收益的,只需申报,而不需缴税,那么买卖美股与港股需要在国内缴税吗
需要在国内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一条: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居民个人。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外取得的所得,可以从其应纳税额中抵免已在境外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但抵免额不得超过该纳税人境外所得依照本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1)投资美国股市的收入如何纳税扩展阅读:
纳税人取得应税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的,纳税人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六月三十日前,缴纳税款;税务机关通知限期缴纳的,纳税人应当按照期限缴纳税款。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申报纳税。
公安、人民银行、金融监督管理等相关部门应当协助税务机关确认纳税人的身份、金融账户信息。教育、卫生、医疗保障、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公安、人民银行、金融监督管理等相关部门应当向税务机关提供纳税人子女教育、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Ⅱ 投资美国股市的收入如何纳税
1、如果是中国居民购买美股,按照有关规定,应当主管地税机关如实申报自己的境外收入。目前来看,股息、红利的个人所得税税率是20%,按年征收。同时,准予在应纳税额中扣除已在境外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但扣除额不得超过该纳税义务人境外所得依照中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若是中国的居民企业在美国股市有投资收入的话,应当于第二年初汇算清缴时合并到境内收入里如实申报、纳税,目前法定税率是25%。同样,准予在应纳税额中扣除已在境外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额。但扣除额不得超过该纳税义务人境外所得依照中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
2、一般谈及的美国股市包含纽约证券交易所(New York Stock Exchange) 及纳斯达克证券市场 (Nasdaq Stock Market) 上市的股票 。美国主要的股票交易市场: 纽约证券交易所 NYSE,纳斯达克证券市场NASDAQ,美国证券交易所AMEX,店头市场Over-the-Counter.
Ⅲ 中国公民购买美国的基金之类的理财产品,需要缴税么
如果是中国公民开设的美股帐户,投资的资本利得是不扣税的,其他地方也也一样;只有现金分红或者利息获利要被扣10%的税,但是香港和台湾居民是要扣30%的税。这个是美国国税局的统一规定,不会因为换券商而改变,除非那家券商不正规。
一般美国公民或居民在买卖股票或共同基金时,资本利得都需纳税,其中持有期超过十八个月的系长期资本利得(long term capital gain),税率为百分之十至廿,而持有期少于十八个月的短期资本利得(short term capital gain)则视为一般收入(ordinary income),按所得税税率纳缴;但是外国人在投资股票或共同基金时,无论长期或短期资本利得均享有免税优惠。
外国人投资股票或共同基金所获得的红利,一般是以最高百分之卅的比例扣缴,像是上面所说的顾姓华人住在台湾的弟弟投资美国股票或共同基金的红利,若外国人所属的国家与美国签署有税务协订,则系按照税务协订的优惠税率扣缴,譬如中国是百分之十,加拿大、日本、韩国、印尼、墨西哥、澳洲、英国和德国等都是百分之十五。
Ⅳ 取得国外股票期权如何纳税
在股票期权制中,个人取得的是将来购买股份的权利,这个权利赋予被授予人将来既可以选择放弃购买,也可以在未来购买股票的权利,当然决定个人行权与否的关键是行权时股票的市价是否高于当初的行权价,因此个人在行权前是没有收益,也不用征税。
根据财税[2005]35号文件的规定,员工在接受实施股票期权计划企业授予的股票期权时,除另有规定外,一般不作为应税所得,也就是说在接受股票期权时不产生纳税义务,也不用纳税。但如果员工在行权日前转让其股票期权的,则此时产生收入,其股票期权转让净收入为就纳税所得额,按照个人工次薪金所得征税,征税时间其股票期权转让之月。如果员工到期选择行权,则行权时股票的市价肯定是要高于起初的行权价,即以行权价买入该公司股票,此时由于市场价高于行权价,有收益产生,对于此部分收益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税,征税时间为其股票期权的行权日所属之月。对于行权后员工转让其行权所获得的股票,即在二级市场转让股票,此时有收益,但对于此部分境内收益暂时免征所得税。如果行权后继续持有,持有期间所获得的股利应该缴纳个人所得税,纳税时间为公司派发股利之月。
对于非上市公司,由于非上市公司股票没有可参考的市场价格,因此其股票期权行权时股票的市场价格则很难确定,为此国家税务总局针对阿里巴巴雇员非上市公司股票期权所得个人所得税专门作出了一个批复,即国税函〔2007〕1030号。根据此规定,公司在给予员工股票期权时如果存在实际或约定的交易价格,则行权时股票的市场价格按当时约定的交易价格确定,约定的交易价格与行权价的差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如果市场上存在与该非上市公司股票具有可比性的相同或类似股票的实际交易价格,则行权时股票的市场价格可参照该股票价格确定来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如果上述两种情况都不存在,则行权时股票的市场价格可以暂按其境外非上市母公司上一年度经中介机构审计的会计报告中每股净资产的价格来确定,依此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个人股票期权收入应纳税款的计算及举例
按照财税〔2005〕35号规定,个人因参加股票期权计划而从我国境内取得的所得,应按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对于该股票期权形式的工资薪金所得可区别于所在月份的其他工资薪金所得,也就是说股票期权的所得单独计算并征收个人所得税,而并不是与当月工资薪金合并计算,单独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当月应纳税款:
应纳税额=(股票期权形式的工资应纳税所得额/规定月份数×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规定月份数,其中规定月份数为员工取得来源于中国境内的股票期权形式工资薪金所得的境内工作期间月份数,长于12个月的,按12个月计算。下面以一例子来具体说明:
境内A企业为一家在纳斯达克上市的公司,于2005年1月1日授予某高管人员张某10万股股票期权,行使期限为5年,约定价格为当年1元/股。如果到了2010年1月10日,公司上市的股票价格上涨到5.8元/股,张某行权,即按1元/股购进10万股该公司股票,不考虑其他税费。另张某还获得当月工资收入约6000元,月度业绩奖3000元。则张某在2010年1月应该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应该分为两部分计算:
首先按照税法计算张某该月工资薪金应交的个人所得税:工资所得应纳税额=(6000+3000-1600)×20%-375=1105元。然后按照财税[2005]35号文件的规定,单独计算股票期权行权所得应纳的个人所得税:股票期权形式的工资薪金应纳税额=〔100,000×(5.8-1)÷12×25%-1375〕×12= 103500元。按照个人所得税税率表,适用45%税率,速算扣除数为15,375,则张某在2010年1月份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1105+103500=104605元。
如果张某将行权后所买进的股票于2010年3月以每股8元的价格价格出售50000股,则此时获得的价差收入为资本利得收入,而对于个人行权后转让股票等有价证券取得的收入,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适用的征免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而我国现行税法和政策的规定是暂时免征个人所得税。但对于个人转让境外上市公司的股票而取得的所得,应按税法规定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税额,依法缴纳税款。由于该公司为境外上市的企业,因此张某3月份转让转让股票应纳税额=50000×(8-5.8)×20%=22000元。如果该企业在境内上市,则对于张某转让股票的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如果张某继续持有其手中剩余股票,2011年6月其手中剩余50000股每股分得现金股利0.2元。对于员工因拥有股权参与税后利润分配而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应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适用的规定计算并缴纳个人所得税,对于个人获得境内上市公司的股息、红利所得减半征收。此时张某2011年6月股息所得应纳税额=50000×0.2×20%=2000元。如果A企业为境内上市的企业,则张某获得的现金股利的应纳税额为1000元.
Ⅳ 中国公司 美国上市 员工手里的股票交易后 缴多少税
按美国的法律是10%
美国股票的红利税税率为25%左右,具体规定应向美国投行咨询,是在交易时直接扣除,美国人扣税当然是进入了美国的“国税
Ⅵ 炒股赚的钱要交税吗
不用交。
一、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股票交易所得属于财产转让所得,所以不用交税。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境内上市公司股票转让所得不缴纳个人所得税(境外需要缴纳)。
2、综上所述,所以如果你是在国内的股市炒股的收益,是免个人所得税的。
二、股票交易手续费包括:
1、印花税:单边收取,卖出成交金额的千分之一(0.1%)。
2、过户费:仅限于沪市,每1000股收取1元,低于1000股也收取1元。
3、佣金:买卖双向收取,成交金额的0.02%-0.3%,起点5元,因证券公司不同而有所浮动。
(6)投资美国股市的收入如何纳税扩展阅读:
炒股费用
炒股的费用通常包括印花税、佣金、过户费、其他费用等几个方面的内容.
印花税
印花税是根据国家税法规定,在股票(包括A股和B股)成交后对买卖双方投资者按照规定的税率分别征收的税金.印花税的缴纳是由证券经营机构在同投资者交割中代为扣收,
然后在证券经营机构同证券交易所或登记结算机构的清算交割中集中结算,最后由登记结算机构统一向征税机关缴纳.其收费标准是按A股成交金额的1‰计收,基金、债券等均无此项费用。
佣金
佣金是指投资者在委托买卖证券成交之后按成交金额的一定比例支付给券商的费用.此项费用一般由券商的经纪佣金、证券交易所交易经手费及管理机构的监管费等构成.佣金的收费标准为:
(1)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的佣金为成交金额的3.5‰,起点为10元;债券的佣金为成交金额的2‰(上际,可浮动),起点为5元;基金的佣金为成交金额的3.5‰,起点为10元;
证券投资基金的佣金为成交金额的2.5‰,起点为5元;回购业务的佣金标准为:3天、7天、14天、28天和28天以上回购品种,分别按成交额0.15‰、0.25‰、0.5‰、1‰和1.5‰以下浮动.
(2)深圳证券交易所,A股的佣金为成交金额的3.5‰,起点为5元;债券的佣金为成交金额的2‰(上限),起点为5元;基金的佣金为成交金额的3‰,起点为5元;证券投资基金的佣金为成交金额的2.5‰,起点为5元;
回购业务的佣金标准为:3天、4天、7天、14天、28天、63天、91天、182天、273天回购品种,分别按成交金额0.1‰、0.12‰、0.2‰、0.4‰、0.8‰、1‰、1.2‰、1.4‰、1.4‰以下浮动.
过户费
过户费是指投资者委托买卖的股票、基金成交后买卖双方为变更股权登记所支付的费用.这笔收入属于证券登记清算机构的收入,由证券经营机构在同投资者清算交割时代为扣收。
过户费的收费标准为: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基金交易的过户费为成交票面金额的1‰,起点为1元,其中0.5‰由证券经营机构交登记公司;深圳证券交易所免收A股、基金、债券的交易过户费.
其他费用
其他费用是指投资者在委托买卖证券时,向证券营业部缴纳的委托费(通讯费)、撤单费、查询费、开户费、磁卡费以及电话委托、自助委托的刷卡费、超时费等.这些费用主要用于通讯、设备、单证制作等方面的开支,其中委托费在一般情况下。
投资者在上海、深圳本地买卖沪、深证券交易所的证券时,向证券营业部缴纳1元委托费,异地缴纳5元委托费.其他费用由券商根据需要酌情收取。一般没有明确的收费标准,只要其收费得到当地物价部门批准即可,目前有相当多的证券经营机构出于竞争的考虑而减免部分或全部此类费用.
Ⅶ 美股分红除权除息吗
美股分红后也除权,但是却不除息,而且除权时也不会直接在股票价格上进行扣除,即没有除权缺口,而是由市场自由反应,
也就是说,除权后的第二天,股票价格可能下跌,也可能不跌,最终决定权在市场买卖双方上。美股分红时一般分当年赚到利润的50%-70%,同样也需要缴纳一定的税费,有三个档次,0%,15%和20%,
通常分红越多税率越高,需要支付的税收也越多,非美税务公民常常是缴纳10%的股息税。
拓展资料:
投资者购买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对该公司进行投资,同时享受公司分红的权利,一般来说,上市公司分红有两种形式;向股东派发现金股利和股票股利,上市公司可根据情况选择其中一种形式进行分红,也可以两种形式同时用。
现金股利
现金股利是指以现金形式向股东发放股利,称为派股息或派息;股票股利是指上市公司向股东分发股票,红利以股票的形式出现,又称为送红股或送股;另外,投资者还经常会遇到上市公司转增股本的情况,转增股本与分红有所区别,分红是将未分配利润,在扣除公积金等项费用后向股东发放,是股东收益的一种方式,而转增股本是上市公司的一种送股形式,它是从公积金中提取的,将上市公司历年滚存的利润及溢价发行新股的收益通过送股的形式加以实现,两者的出处有所不同,另外两者在纳税上也有所区别,但在实际操作中,送红股与转增股本的效果是大体相同的。
配股
配股也是投资者经常会遇到的情况,配股与送股转增股本不同,它不是一种利润的分配式,是投资者对公司再投资的过程。配股是指上市公司为了进一步吸收资金而向公司股东有偿按比例配售一定数额的股票,它本身不分红,而是一种筹资方式,是上市公司的一次股票的发行,公司股东可以自由选择是否购买所配的股票。
股票上市公司分配给股东的权利,包括分红、即领取现金股利或股票股利的权利以及配股的权利,但由于股票在市场上一直在投资者之间进行转让买卖,当上市公司在一定时期向股东分派股利进行配股时,为使本公司的股东真正得到其应得的分红配股权利,就存在着一个这种权利应该分配给股票的买入者还是卖出者才合理的问题,由此产生了股票除息与除权交易。此外,由于公司分红配股引起公司股本以及每股股票所代表的企业的实际价值(每股净资产)的变动,需要在发生该事实之后以股票市场价格中剔除这部分因素。
因送股转增股本或配股而使股本增加形成的剔除行为称为除权,即从股价中除去股东享受的、送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的权利:而因红利分配引起的剔除行为称为除息,即从股价中除去股东享受现金股息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