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央行数字货币的框架结构
① 技经观察 | 美国布鲁金斯学会: 央行数字货币设计中的政策和技术考虑
如今,各种新的支付手段正在兴起,现金使用量急剧下降、私人发行货币泛滥。为了维护金融稳定、提高支付系统效率、扩大金融普惠性,世界各国央行积极 探索 、评估甚至试行CDBC。由于央行数字货币涉及公众、商业银行、央行等多元主体,需满足隐私性、安全性、合规性等多重目标,其设计是一项极其复杂的工程,需要谨慎研究及评估。CDBC对经济、 社会 和国际关系有哪些潜在影响,存在哪些安全风险;CDBC系统设计中有哪些技术挑战,与新技术又有哪些结合机会;以及如何制定合适的法律政策缓释新技术和金融系统变革的潜在风险,平衡创新和监管要求是各国央行普遍关心的问题。美国布鲁金斯学会发布的报告《央行数字货币设计中的政策和技术考虑》为上述问题提供启示。
一、央行发行CBDC的潜在收益与风险
CBDC目前尚无统一定义,通常指由中央银行以电子形携扰式发行的法定数字货币。各国央行发春仿行CBDC的动机主要包括提高支付效率、维持货币体系稳定、扩大金融普惠性,以及规避洗钱等非法活动。央行发行CBDC的潜在收益和风险包括:
1. 潜在收益
央行发行CBDC的潜在收益包括:降低货币成本,提高交易效率和稳定性,如实现即时付款;将更多经济活动纳入税收区间从而扩大税收基数,限制逃税行为;利用数字交易的可追溯性减少洗钱、恐怖主义融资等非法行为;可推出诸如名义负利率等新型货币政策工具;发展金融普惠,扩大金融服务人群范围等。
2. 潜在风险
央行发行CBDC的潜在风险包括:加速银行体系去中介化;若政府不当介入将阻碍私营部门创新,但缺少央行统筹,可能出现系统性风险和不兼容的问题;若缺少配套的监管措施,金融创新可能带来财务风险;存在新数据形式的隐私泄露隐患;系统可能存在技术漏洞影响信息安全;交易汇率波动风险和跨境资本流动风险可能增加等。
二、 CBDC设计 的主要内容 和 面临的技术挑 战
报告从分类账基础结构、账户和身份管理、数字钱包、隐私和透明度、智能合约、安全硬件六个方面介绍了CBDC设计的主要内容,以及面临的技术挑战和机会。
1. 分类账基础结构
CBDC的设计重点是保证信息安全性,通常包括机密性(不泄露信息)、完整性(正确存储并计算)和可用性(迅速响应)。保证信息安全性依赖于分布式和去中心化的系统设计。其中,分布式系统主要包括分布式分类账,及使用状态机复制或共识算法来协作维护交易 历史 的一组设备。去中心化系统指不受单个中央机构的控制的复合设备组成的系统,通常包括角色分离(不同角色负责不同流程)、信任分散(一个角色由多个机构担任,每个机构只服务一部分用户)和阈值信任(需多个授权机构集体授权)。基于分布式分类账的中心化扒隐纤程度可将其分为集中分类账、集中但可验证分类账、半集中分类账以及去中心化分类账等几种类型。集中式或半集中式分类账有利于央行管控和故障修复,但可能存在私人篡改和信息泄露,不利于公众信任。报告指出,基于信息安全性及隐私的综合考虑,中央银行应保持控制、改变或重置交易的能力,因此集中但可验证的分类账是一种可行方案。
2. 账户和身份管理
谁负责管理账户和验证身份是CBDC设计中的首要问题。潜在管理方式包括使用加密货币账户的形式避免统一管理,通过加密货币交易所托管和央行将管理任务委派给商业银行。数字身份验证方法包括在线视频验证、验证身份代理信息、生物特征识别、通过 社会 信任网络以及自主选择身份证明等。报告比较分析不同的管理者和身份验证方法,指出采用两层体系结构、由中央银行授权商业银行进行账户管理较为合理,但需要提供合适的激励措施以推动管理者在保护账户隐私和安全方面的创新;已有的通过在线视频、生物特征识别、 社会 信任网络以及自主提供证明等进行身份验证的方式在安全性上仍有较大不足,无法应用于CBDC等金融场景。
3. 数字钱包
数字钱包是用户与CBDC交互的软件应用程序,需重点考虑用户认证、交易认证和用户界面三方面的设计内容。目前在克服单点故障、密钥存储管理和保护交易隐私等方面存在较大的技术挑战。
4. 隐私和透明度
隐私和透明度之间存在天然对立。比特币等加密货币不承担保障金融稳定及预防犯罪活动等职能,但CBDC需要在为用户提供适当的隐私保护的同时,还为审计和执法部门提供必要信息,使其能追踪资金流向、打击犯罪。报告指出,中央银行应基于本国文化环境选择合适的中间立场,构建一个兼顾隐私保护和执行合规性的系统。相关可用技术包括零知识证明、隐私保护监视等,但总体上均有局限性。
5. 智能合约
数字货币可以借助智能合约实现功能扩展,但可能存在编码错误、黑客攻击等潜在风险,在程序分析与验证、实现交易可逆和可修订、处理并发交易等方面存在技术挑战,需要对智能合约语言加以限制。报告指出,采用两层架构的CBDC设计可能较为有效,即中央银行向商业银行发行数字通证,商业银行维护数字钱包并定义智能合约语言。但这涉及链到链的资产转移,因此大量的研究和开发工作致力于制定跨链的互操作性协议。
6. 安全硬件
“安全硬件”通常指旨在保护数据和计算结果的计算环境,可用于执行安全的应用程序,并保护数据和执行过程与其他不受信任的计算平台隔离。报告介绍了可信的执行环境(TEE)、外部安全硬件模块(HSM)等代表性应用,指出目前安全硬件技术存在侧道攻击、物理篡改、必须隐性信任供应商、易被完全破坏等问题,作为其他保护技术的补充和系统增强工具更为合适。
三、 CBDC设计需考虑的法律因素
报告介绍了CBDC设计中应考虑的管辖权、合规性、隐私保护、处理错误或欺诈性交易、留置权、可追溯性、税收等一般法律问题和已有规定。
管辖权方面, CBDC的特定法律要求取决于辖区,须纳入其本国法律体系;
合规性方面, 主要考虑现有反洗钱和打击恐怖主义(AML)法中的一般禁止条例(如美国《洗钱控制法》)、报告披露要求(如美国《银行保密法》)以及反规避规则是否适用于CBDC,审慎选择弱身份验证、不可追溯等与AML法规不相容的技术设计;
隐私方面, 主要考虑用户隐私和执法需求间的平衡,参考现有隐私法对允许金融机构披露客户信息条件的规定,通常包括目的限制、披露对象限制、数据格式限制等;
处理错误或欺诈性交易方面, 主要考虑如何防止和纠正错误交易,包括委托代理问题、冒名授权问题以及纠正非故意错误,要求CBDC保留管理员的修改权、有适用法律和验证合法命令的接口并能将系统状态及时上报;
留置权方面, 考虑如何将CBDC及相关的数字资产视为抵押品,及如何创建、收回及取消留置权的问题;
税收方面, 主要考虑如何定性CBDC并明确其税收分类,及作为税收基数的CBDC价值评估方式的问题。
CBDC设计需要考虑现有法律的限制,同时特定法律要求需要仔细考虑CBDC中的技术规定,这可能会推动支持性立法。目前,混合两层CBDC设计最容易满足现有法律要求,即商业银行作为用户和CBDC之间的主要接口,为个人和实体管理数字钱包和相关交易,但其无法确保个人账户隐私,并可能存在不同接口不兼容等技术问题。
四、相关实践
报告概述了Libra及数字人民币的技术设计,以为CBDC设计提供用例参考。
1. Libra
Libra是由Facebook领衔的Libra协会准备发行的一种尚未得到监管许可的数字货币,对各国构建CBDC起到助推作用。Libra计划生产针对单一货币的稳定币,使用1:1的真实资产作为储备、担保(称为Libra储备资产),有限承诺使用者可以将持有的Libra随时兑换为当地法定货币;Libra协会还将创建一种针对特定平台的加密货币,称为≋LBR,与单币稳定币的组合存在固定比率,通过智能合约进行管理,旨在用于跨境结算。目前其核心技术包括拜占庭容错(BFT)分类账区块链、Move编程语言以及共识协议LibraBFT等。
2. 数字人民币
中国是第一个试验主权数字货币的主要经济体,其数字人民币(DC/EP)拟作为替代现金的法币,采取“中央银行—商业银行”的两层架构。DC/EP首先在央行和商业银行间发生转移,即发行与回笼;再由商业银转移到居民与企业手中。DC/EP还采用“一币、两库、三中心”运行框架,“一币”指的是央行担保发行的DC/EP,“两库”指央行的发行库和商业银行,“三中心”指DC/EP包括登记中心、认证中心和大数据分析中心。此外,中国有关数字货币的专利包括将用户和银行分层设置访问权限的“可控制的匿名”、分级账户命令控制架构以及加入了安全硬件技术的数字钱包等。
报告最后指出,CBDC的潜在收益和风险非常复杂,其设计应综合考虑财务、法律和技术方面的因素,每个国家应考虑本国在这些方面的具体情况和初始条件,判断引入CBDC的潜在利益是否超过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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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自丨 全球经济与发展项目工作论文
② 数字人民币的发展历程是什么
数字人民币,字母缩写按照国际使用惯例暂定为“e-CNY”,是由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的数字形式的法定货币,由指定运营机构参与运营并向公众兑换,以广义账户体系为基础,支持银行账户松耦合功能,与纸钞硬币等价,具有价值特征和法偿性,支持可控匿名。
2014年,中国人民银行成立专门团队,开始对数字货币发行框架、关键技术、发行流通环境及相关国际经验等问题进行专项研究。
2017年末,中国人民银行组织部分商业银行和有关机构共同开展数字人民币体系(DC/EP)的研发。DC/EP在坚持双层运营、现金(M0)替代、可控匿名的前提下,基本完成了顶层设计、标准制定、功能研发、联调测试等工作。
2019年底,数字人民币相继在深圳、苏州、雄安新区、成都及未来的冬奥场景启动试点测试。
2019年底数字人民币相继在深圳、苏州、雄安新区、成都及未来的冬奥场景启动试点测试,到2020年10月增加了上海、海南、长沙、西安、青岛、大连6个试点测试地区。
2020年4月19日,中国人民银行数字货币研究所相关负责人表示,数字人民币研发工作正在稳妥推进,先行在中国深圳、苏州、“雄安新区”、成都及未来的冬奥场景进行内部封闭试点测试,以不断优化和完善功能。
2020年5月,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易纲表示,数字人民币目前的试点测试,还只是研发过程中的常规性工作,并不意味着数字人民币正式落地发行,何时正式推出尚没有时间表。
2021年7月,数字人民币试点已经有序扩大至“10+1”,即“10个城市+1个冬奥会场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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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区块链和数字人民币有哪些关系
区别:
1、区块链和数字货币相辅相成,密不可分,区块链是数字货币流通的手段之一。
2、区块链是数字货币的理论基础,数字货币是在区块链技术手段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区块链对数字货币的安全性有一定的保证,同时数字货币是区块链技术最成功的应用。
自“数字人民币”的概念提出后,数字人民币就经常会被使用区块链技术的加密货币比特币、以太坊等相比较。所以我们接下来先来弄清楚什么是数字人民币?
数字人民币(Digital RMB),是由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的数字形式的法定货币,由指定运营机构参与运营并向公众兑换,以广义账户体系为基础,支持银行账户松耦合功能,与纸钞硬币等价,具有价值特征和法偿性,支持可控匿名。
数字人民币的概念有两个重点,一个是数字人民币是数字形式的法定货币;另外一个点是和纸钞和硬币等价,数字人民币主要定位于M0,也就是流通中的现钞和硬币。
但其实数字人民币只是借鉴了区块链技术,但作为法定货币,数字人民币具有中心化的特征。欧洲主要中央银行的高管表示,发行央行数字货币其实并不需要使用区块链技术。数字人民币系统框架的核心要素为“一币,两库,三中心”,在使用过程所采用的技术有NFC与分布式账本技术。
02 什么是区块链技术?
从广义的方面来说,区块链技术其实就是利用快链式的数据结构来验证与存储数据、利用分布式节点共识算法来生成和更新数据、利用密码学的方式保证数据传输和访问的安全、利用由自动化脚本代码组成的智能合约,来编程和操作数据的一种全新的分布式基础架构与计算方式。
03 数字人民币只是借鉴了区块链的技术
数字人民币与区块链技术具有相同的特征,比如可追溯性和不可篡改性等。作为国家发行的法定货币,数字人民币的最主要特征就是“中心化的管理模式”,而区块链的核心特征之一为“去中心化”。
此前,也有很多国家发行了依托于区块链技术的数字货币,比如乌拉圭、伊朗、塞内加尔等,但是都没有流行起来。
欧洲主要中央银行的高管在2020年9月就曾表示:在全球范围内的中央银行如果想要发行数字货币,其实并不用使用区块链技术,中央银行为央行数字货币提供了“信任”,所以在中央银行介入后,就没有必要再使用区块链技术了。
在金融领域方面,目前区块链技术在数字货币、支付清算、数字票据等方面都得到了相应的实验性和小范围的应用。
04 “一币,两库,三中心”
前面提到了数字人民币系统框架的核心要素为“一币、两库、三中心”,这里我们也就稍微解释一下“一币、两库、三中心”。这里的“一币”其实就是指央行数字货币;“两库”指的是数字货币发行库(存放央行数字货币发行基金的数据库)和数字货币银行库(商业银行存放央行数字货币的数据库);“三中心”指的是认证中心(负责身份信息管理)、登记中心(负责数字货币权属登记)与大数据发行中心(负责对反洗钱、支付行为等分析)。
④ 曹军新人物简介
曹军新
曹军新,1967年3月,江西省丰城市小港镇八都曹家村人,出生于会昌县湘江镇五板桥1号门牌。管理学博士,应用经济学(金融学)博士后,高级经济师,兼职教授。曾在中国人民银行会昌县支行工作。供职于中国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江西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政治经济学专业硕士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全球化与宏观经济政策、金融转型与发展、国际政治经济学、金融文化与软实力。
中文名:曹军新
国籍:中国
民族:汉族
出生地:江西省会昌县湘江镇
职业:教师
毕业院校: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北京师范大学
代表作品:《中美金融关系研究》、《银行软实力评估研究》等。
人物经历
学习经历
2015年04月底—2015年07月底,在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做工作访问学者,师从陆磊研究员、教授。
2011年11月—2014年03月,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博士后流动站——中国金融出版社博士后工作站,师从魏革军研究员、教授。
2008年9月—2010年07月,北京师范大学管理学院公共管理专业博士研究生,获管理学博士,师从范恒山教授、唐任伍教授。
1999年9月—2002年07月,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校区)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MBA)研究生,获工商管理硕士;期间,在中国人民银行研究生部进修金融学课程。师从钱小安研究员、教授。
中国人民大学统计学专业本科学习,获双学士。学位论文指导老师分别为姚嘉秋老师、宋常老师。
工作经历
2015年04月底—2015年07月底,在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做工作访问学者,从事金融研究工作。
2011年11月—2014年03月,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博士后流动站——中国金融出版社博士后工作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2002年07月—至今,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货币信贷管理处、金融研究处、金融稳定处先后担任经济师和高级经济师(2005)。
2006年07月—至今,江西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兼职教授,政治经济学专业(金融转型与发展方向)硕士生导师。
1989年07月—1999年08月,中国人民银行会昌县支行会计发行国库股、计划研究股和办公室工作先后担任经济员、助理经济师和经济师。
主要贡献
1995年7月以来,先后撰写和发表了100余篇期刊论文和国家级报纸经济金融政策评论,其中大部分被国研网和中国权威经济论文库收入。
期刊论文
(一)重要期刊论文
2人合著(第二作者):“地方金融稳定发展组织模式的选择及其操作系统的构建——基于规则系统理论的扩展分析框架”,《中国行政管理》2020年第3期。
3人合著(第一作者):“省联社模式改革研究:次优的丧失与更优的选择——基于机制设计理论的扩展框架”,《经济社会体制比较》2018年第3期。
独著:“财政-货币-金融一体化研究:公共资源合作的扩展框架”,《管理世界》2017年第1期。
2人合著(第二作者):“数字货币的历史逻辑与国家货币发行权的掌控——基于央行货币发行职能的视角”,《经济社会体制比较》2017年第1期。
独著:“构建多层次跨界合作治理的绿色金融体系——基于公共池塘资源理论的扩展框架”,《经济社会体制比较》2016年第2期,被2016年第19期《新华文摘》“论点摘编”转载。
独著:“当前农村土地流转与金融资源配置的综合改革研究——基于地方财政一金融系统视角”,《经济社会体制比较》2015年第1期。
2人合著(第一作者):“碳减排与金融稳定:基于银行信贷视角的分析”,《中国工业经济》2014年第9期。
独著:“当前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融资功能的异化与综合治理”,《经济社会体制比较》2013年第4期,被人大复印资料《农业经济研究》2013年第11期全文转载。
2人合著(第一作者):“房地产调控的地方政府功用及其纠错机制”,《改革》2012年第4期。
独著:“低碳经济的市场推动者:国外的经验与我国的政策困境”,《经济社会体制比较》20011年第1期,被人大复印资料《管理科学》2011年第5期全文转载。
独著:“金融监管协调机制建设的演进与重构:信任理论视角”,《经济社会体制比较》2011年第6期。
独著:“我国征信管理:‘划桨’走向‘掌舵’,抑或两者兼之?——兼议《征信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经济社会体制比较》2010年第2期。
独著:“论我国再贷款制度的变迁与其金融稳定功能的拓展”,《武汉金融》2009年第8期,被人大复印资料《金融与保险》2009年第11期全文转载。
独著:“从小额就业贷款看弱势金融的改进”,《金融研究》2007年第11B期。
(二)主要期刊论文
2人合著(第一作者):“中小农金机构转型风险与对策”,《中国金融》2018年第18期。
3人合著(第一作者):“构建我国金融不良资产处置体系的宏观演进及其障碍与出路——基于金融整体改革-协调配套推进论”,《武汉金融》2018年第6期。”
3人合著(第三作者):“地方引导基金的风险防控”,《中国金融》2018年第5期。
2人合著(第二作者):“存款保险标识的社会功能及其管理”,《金融博览》2017年第11期。
独著:“构建系统重要性国家金融评估体系”,《中国金融》2017年第16期。
2人合著(第一作者):“当前我国银行不良资产交易市场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武汉金融》2017年第05期,被《新华文摘》2017年第21期“论点摘编”摘要转载。
独著:“构建可持续经济发展指数“,《中国金融》2015年第20期。
2人合著(第一作者):“防范股市危机的逻辑“,《中国金融》2017年第05期。
独著:“区域金融规划与智库”,《中国金融》2015年第11期。
独著:“社会融资规模的引入与货币政策协作型管理的实现框架”,《征信》2015年第1期。
独著:“信贷信用评级的准公共物品地方运行机制研究——以江西第三方外部企业信用评级试点为例”,《征信》2009年第1期。
独著:“论我国农村金融体系的功能缺陷与创新——基于金融功能与制度结构相统一的扩展视角”,《河南金融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9年第10期。
独著:“基于制度变迁的视角:小额农贷江西婺源模式分析”,《河南金融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9年第4期。
2人合著(第二作者):“灾后社区重建与投资社会资本,《中国民政》2009年第4期。
独著:“央行与银监会之间信贷政策的分工与协作:规则理论的视角”,《上海金融》2009年第2期。
独著:“试论当前金融二元结构下央行宏观调控机制的改进”,《河南金融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8年第4期。
独著:“‘花钱买机制’:前期的差距与后续的改进——以江西省联社模式为例”,《海南金融》2008年第6期。
独著:“农行股改解决‘两结合’的难点与落实路径”,《南方金融》2008年第6期。
独著:“省联社模式:让农信社改革买来‘旧体制’”,《中国改革》2007年第9期。
2人合著(第一作者):“解决超额存款准备金强制执行的法律问题”,《金融会计》2007年第4期。
独著:“司法公正与金融稳定:解决超额存款准备金强制执行法律问题的制衡点”,《中国金融》2007年第1期。
独著:“论中国货币政策中介目标的历史选择”,《金融与经济》2004年第3期。
独著:“央行调控之困”,《中国改革》2004年第9期。
财经报纸
独著:“建立重点库货币发行安全运行报告机制的建议”,《金融时报》理论版2020年4月27日。
独著:“完善科创板信息披露保障机制”,《金融时报》理论版2019年9月2日
独著:“问题机构处置的原则”,《金融时报》理论版2019年7月1日
2人合著(第二作者):“限制“离农脱小”在于体制创新”,《金融时报》理论版2019年06月03日。
2人合著(第二作者):“建立区域金融稳定发展案例库的探索”,《金融时报》理论版2018年12月10日。
2人合著(第一作者):“企业参股金融机构的风险防控”,《金融时报》理论版2018年06月25日。
2人合著(第一作者):“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的历史逻辑与现实选择”,《金融时报》理论版2017年05月15日。
5人合著(第四作者):“破解保险资金‘落地难’、‘落地贵’问题研究”,《金融时报》理论版2017年02月20日。
独著:“数字货币应谋求国家利益与国际信任的统一”,《上海证券报》评论/专栏版2016年07月28日。
独著:地方与全国金融发展规划焉能互不衔接“,《上海证券报》评论/专栏版2015年06月17日。
独著:“靠什么避免“征求意见”走过场”,《上海证券报》评论版2014年6月5日。
独著:“着力提高基层央行现场评估质量”,《金融时报》理论周刊2014年02月24日。
独著:“存款保证金制度设计先要化解的两大难题”,《上海证券报》评论版2013年12月19日。
独著:“实施快一年的农业保险条例遭遇了什么”,《上海证券报》评论版2013年12月26日。
独著:“尽快出台统一的金融消费者保护法”,《经济参考报》理论版2012年11月07日。
独著:“我们依然需要相对独立的综合改革机构”,《上海证券报》专栏/观点版2012年03月09日。
独著:“战略性新兴产业何以竟然‘过剩’”,《上海证券报》专栏/观点版2012年02月29日。
独著:“基层央行金融业风险监测的困难与建议”,《金融时报》理论周刊2012年01月16日。
独著:“弹指一挥40年”,《上海证券报》专栏/观点版2011年01月24日。
独著:“国际公正信用评级市场从对等开始”,《上海证券报》专栏/观点版2011年10月29日。
独著:“约束地方政府债务仍有两个体制性‘软肋’”,《上海证券报》专栏/观点版2012年09月26日。
独著:“战略新兴产业信贷风险的破解之道”,《上海证券报》专栏/观点版2012年03月27日。
独著:“地方‘一把手’审计还需多管齐下”,《上海证券报》“上证论坛”栏目2011年07月05日。
独著:“楼市调控地方总负责制还缺了什么”,《上海证券报》“上证论坛”栏目2011年05月03日。
独著:“不宜再将‘财政专户’写入《预算法》”,《上海证券报》专栏/观点版2011年03月29日。
独著:“宏观金融管理架构如何适应新环境”,《上海证券报》专栏/观点版2011年03月15日。被中国社科院经济研究所《经济研究信息参考》全文转载。
独著:“法规草案‘公开征求意见’遭遇三大尴尬”,《上海证券报》专栏/观点版2010年09月01日。
独著:“为了追求监管协调高效、独立与统一”,《上海证券报》专栏/观点版2008年08月26日。被《新京报》2008年08月27日摘要转载。
独著:“宏观权限回归还是微观权限缺位?”,《上海证券报》专栏/观点版2008年08月22日。
独著:“目标:提升服务‘三农’核心竞争力——农行股改具体模式选择再议”,《上海证券报》专栏/观点版2008年05月28日。
独著:“金融二元结构下央行调控高难度”,《上海证券报》专栏/观点版2008年03月28日。
独著:“大金融监管:适当交叉重叠”,《上海证券报》专栏/观点版2008年02月14日。
独著:“农行股改:‘两结合’难点如何破解”,《中国经济时报》理论版2007年02月17日。
独著:“质疑‘严格执法=涨价’”,《中国经济时报》理论版2007年06月22日。
独著:“省级联社亟待管理创新”,《中国经济时报》理论版2006年10月25日。
独著:“央行再贷款制度与功能拓展”,《金融时报》理论周刊2006年06月19日。被人大复印资料《财政金融报刊文摘》2006年第4期转载。
独著:“监管分离后,省会中支何去何从?”,《经济日报》“前沿论坛”版2004年2月02日,被《金融信息参考》2004年第4期全文转载。
独著:评新“人民银行法”,《经济学消息报》2004年2月20日。
独著:“新‘人行法’实施的问题与对策”,《经济参考报》理论周刊2004年01月21日。
学术专著
译著《:金融危机历史批判:政客、监管者为何纵容金融巨头?》(哈姆·基达-利维著),中国金融出版社2016年12月。
独著:《银行软实力评估研究》(博士后出站报告),中国金融出版社2015年6月。
独著:《中美金融关系研究》(博士论文),中国金融出版社2013年07月。
散文随笔
独著:“德国央行印象”,《金融博览》2017年第1期。
独著:“金融街的信仰”,《金融博览》2015年第10期。
独著:“位置、观点与思想市场’”,《中国金融》“随笔”栏目2014年第16期。
独著:“汉仙岩情思“,《金融时报》文化周刊2014年06月13日。
独著:“滋养想象力”,《金融时报》文化周刊2012年07月13日。
独著:“会昌老区县城的‘金融街’”,《中国金融》“我和新中国的金融事业”栏目2009年第18期。
独著:“‘无限的生存’与‘有度的发展’”,载于《求是》杂志文化编辑部《生活与哲学文选(第3辑)》,安徽人民出社2007年12月。
独著:“人生·时间·方向”,《中国矿业大学校报》2002年5月20日。
获奖记录
独著:“地方法人银行软实力评估研究”,获中国金融教育基金会“2014年金融教育优秀研究成果论文类二等奖”。
鉴于毕业之后科研成果突出,于2017年9月,被北京师范大学授予第十一批荣誉校友称号。
独著:“银行信贷与科技创新对接机制的比较与选择:江西案例——基于公共政策工具的扩展分析框架”,获江西省科技金融研究会“2018年度学术征文”二等奖。
⑤ 央行发布的数字货币与电子货币有何不同
一、发行方不同:
1、央行数字货币:
央行数字货币是由中国人民银行推出(截至2020年6月,央行数字货币属于计划发行阶段)。
2、电子货币:
通过除央行外的银行及第三方推出。
二、模式不同:
1、央行数字货币:
中国央行数字货币应采用双层运营体系。该模式不改变流通中货币的债权债务关系,不改变现有货币投放体系和二元账户结构。
2、电子货币:
一种是基于互联网环境使用的且将代表货币价值的二进制数据保管在微机终端硬盘内的电子现金;一种是将货币价值保存在IC卡内并可脱离银行支付系统流通的电子钱包。
(5)什么是央行数字货币的框架结构扩展阅读
央行货币的数字化有助于优化央行货币支付功能,提高央行货币地位和货币政策有效性。央行数字货币可以成为一种计息资产,满足持有者对安全资产的储备需求,也可成为银行存款利率的下限。
还可成为新的货币政策工具。同时,央行可通过调整央行数字货币利率,影响银行存贷款利率,同时有助于打破零利率下限。
电子货币技术标准的制定,电子货币的推广应用,在大部分国家都具有半政府半民间的性质。一般是企业负责技术安全标准的制定。政府侧重于推广应用。
⑥ 我国数字货币发展现状及趋势
数字人民币行业相关上市公司:广电运通、长亮科技、拉卡拉、数字认证等
本文核心数据:数字人民币接口、数字人民币应用场景
1、国内外央行纷纷开启数字货币布局
从数字货币布局来看,近年来,多个国家开启了对数字货币的研究,部分国家已迈过研发阶段,发行了数字货币。不过,各国发行或计划发行的数字货币具备不同特征,差异性来源于发行机构、应用领域、数字货币采用的技术等。
图表1:2020年以来部分国家数字货币进展
更多数据请参考前瞻产业研究院《中国智慧银行深度调研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
⑦ 中国数字货币在哪里买
目前为止还买不到央行发行的数字货币,不过也很快了。
根据 8月10日的消息,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司副司长穆长春在第三届中国金融四十人论坛上表示,央行数字货币即将推出,将采用双层运营体系,即上层是中国人民银行,第二层是商业机构。
关于央行数字货币为何会选择“双层运营体系”,穆长春解释到:
1. 央行数字货币必将是面对零售场景、面对公众,而比特币、Libra的性能并不能满足高并发,经过一段时间研究后,决定采用双层体系。
2. 大国发行央行数字货币是复杂的系统工程。
3. 商业银行等机构的IT基础设施应用和服务体系已经比较成熟,用户基础庞大,服务习惯已经养成;人才储备较为充分,IT专家众多;系统的处理能力较强,在金融科技应用等方面已经积累了一定的经验。
4. 通过双层运营的设计,可避免将风险过度集中在单一个体。
5. 单层投放会引发“金融脱媒”。央行直接对公众投放数字货币,会对商业银行存款产生挤出效应,影响商业银行的贷款投放能力;极端情况下,还会颠覆现有金融体系,出现央行包打天下的“大一统”局面。
6. 双层不会改变流通中货币的债权债务关系,不会改变现有货币投放体系和二元账户结构;不会影响现有货币政策传导机制。
7. 央行不会预设技术路线,任何一个先进技术都可能用于央行数字货币研发;电子支付与央行数字货币界限模糊;可以充分调动市场力量,通过竞争实现系统优化。
由此可见,央行已经变相承认了比特币、以太币的合法性。不过央行数字货币和传统区块链数字货币不太一样,是1:1锚定人民币,我把他当做人民币数字化,央行数字货币、纸币、硬币、债券同时存在,只是不同的方式体现,是一种稳定币,并没有炒作空间 。
今年初,数字货币影响力最大的事件就是Facebook即将发行数字货币Libra,如果成功,那将把Facebook30亿用户带入数字货币。但是Libra并没有把人民币纳入它的一篮子货币里去,加上和美国的毛衣战、汇率战,可能这就是央行这么急迫的推出央行数字货币的原因。据说,沃尔玛也将推出数字货币,加上之前的摩根大通发币,可以预见,传统商业巨头纷纷进入区块链数字货币时代。
央行发行数字货币可能对我国币圈用户是一大利好,因为某些政策原因,用户进入数字货币世界并不是很通畅,这就是入金难的问题,共识最大的稳定币USDT看起来也并不是很稳定,超发严重,加上纽约总检察长办公室调查泰达等原因,可能随时存在暴雷的风险。据统计,使用USDT的用户80%左右是中国用户,而美国直接用USD,很少部分会使用USDT。如果央行数字货币推出,这将大大方便数字货币用户玩家。
最后,央行数字货币另外一个作用是跨境贸易结算,如果和支付宝、微信支付联合,打出国去,在国际上和Libra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