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货币交换计量基础是什么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确认和计量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双方为换入资产、换出资产,换入资产应在符合资产定义并且满足资产确认条件时予以确认,换出资产在满足终止确认条件为终止确认。
关于 确认的时点 :
1.通常,换入资产的确认时点与换出资产的终止确认时点应当相同或相近;
2.换入资产满足确认条件、换出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换出确认为负债,如反之换入确认为资产。
计量原则:
1.以公允价值为镇谈基础计量
①换出资产(或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
②换出资产(或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与换出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一般计入当期损益;
公允价值计量前提条件:
①该项交换具有商业实质;
②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的计量;
公允价值确认的具体原则(顺位):
①优先换出资产公允价值;
②换入资产公允价值更可靠;
③均能够可靠计量时,可参考输入值层次;(第一层次最可靠、第二层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第三层为不可观察)
※实务中御陪碰,考虑补价调整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通常和换出资产公允价值一致。
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差额处理原则:
①按上述方式确认公允价值后、差额计当期损益;
②存货视同销售,确认收入、结转成本;
③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生产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差额计资产处置损益;
④长投或金融资产,差额计投资收益,长投将其他综合收乱团益和资本公积转投资收益,综股结转其他综合收益;
⑤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确认其他业务收入,账面计成本,差额计损益,结转公允价值变动、其他综合收益至损益。
※不具有商业实质或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按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计换入资产的成本,无论是否支付对价均不确认损益。
商业实质的判断方式,符合其一即可:
①换入资产的未来现金流量在风险、时间分布或金额方面与换出资产显著不同;
②使用换入资产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与继续使用换出资产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不同,且其差额与换入资产和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相比是重大的。
(理解商业是逐利的)
2. . 对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进行会计处理的基本原则是什么并举例说明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计量换入资产成本如何进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有商业实质且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应当以换出资产的公
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
的公允价值比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
在以公允价值计量的情况下,不论是否涉及补价,只要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与其账
面价值不相同,就一定会涉及损益的确认,因为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通常是换出
资产公允价值与换出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予以实现。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会计处理,视换出资产的类别不同而有所区别:
1.换出资产为存货的,应当视同销售处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
按照公允价值确认销售收入,同时结转销售成本,相当于按照公允价值确认的收入
和按账面价值结转的成本之间的差额,也即换出资产公允价值和换出资产账面价值
的差额,在利润表中作为营业利润的构成部分予以列示。
2.换出资产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换出资产公允价值和换出资产账面价值的差
额,计入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
3.换出资产为长期股权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换出资产公允价值和换出资产
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
换入资产与换出资产涉及相关税费的,如换出存货视同销售计算的销项税额,换入
资产作为存货应当确认的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以及换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视
同转让应缴纳的营业税等,按照相关税收规定计算确定。
(一)不涉及补价的情况
20×9年10月,对乙公司为了提高产品质量,甲电视机公司以其持有的对乙公司的长
期股权投资交换丙电视机公司拥有的一项液晶电视屏专利技术。在交换日,甲公司
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余额为800万元,已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余额为60万
元,在交换日的公允价值为600万元;丙公司专利技术的账面原价为800万元,累计
已摊销金额为160万元,已计提减值准备为30万元,在交换日的公允价值为600万元
。丙公司原已持有对乙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从甲公司换入对乙公司的长期股权投
资后,使乙公司成为丙公司的联营企业。假设整个交易过程中没有发生其他相关税
费。
借:无形资产——专利权 6 000 000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600 000
投资收益 1 400 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 8 000 000
丙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
借:长期股权投资 6 000 000
累计摊销 1 600 000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300 000
营业外支出 100 000
贷:无形资产——专利权 8 000 000
(二)涉及补价的情况
【例15—3】 甲公司与乙公司经协商,甲公司以其拥有的用于经营出租目的的一幢
公寓楼与乙公司持有的交易目的的股票投资交换。甲公司的公寓楼符合投资性房地
产定义,但公司未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在交换日,该幢公寓楼的账面价值为9
000万元,已提折旧1 500万元,未计提减值准备,在交换日的公允价值和计税价格
均为8 000万元,营业税税率为5%;乙公司持有的交易目的的股票投资账面价值为6
000万元,乙公司对该股票投资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在交换日的公允价值为7
500万元,由于甲公司急于处理该幢公寓楼,乙公司仅支付了450万元给甲公司。乙
公司换入公寓楼后仍然继续用于经营出租目的,并拟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甲公
司换入股票投资后也仍然用于交易目的。转让公寓楼的营业税尚未支付,假定出营
业税外,该项交易过程中不涉及其他相关税费。
甲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
借:其他业务成本 75 000 000
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 15 000 000
贷:投资性房地产 90 000 000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80 000 000×5%) 4 000 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4 000 000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 75 000 000
银行存款 4 500 000
贷:其他业务收入 79 500 000
乙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
借:投资性房地产 80 000 000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 60 000 000
银行存款 4 500 000
投资收益 15 500 000
3. 请各位老师指教: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存货的计价是怎么确认的 请通俗易懂一些,谢谢
《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是在原会计准则《非货币性交易》的基础上修订而成的。其最大的变化是引入了商业实质的概念,并且在符合规定条件的情况下可以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计量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由于存货的计量比较特殊,对于一般纳税人来说,存货的公允价值是不包含增值税的,而存货对外交换其实际价值又是包含增值税的,由此,则产生了一系列计量和会计处理上的误区。
一、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计量的会计处理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有商业实质且换入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应当以公允价值为基础来计量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一般情况下,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为:
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应支付的相关税费+(-)支付(收到)的补价
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比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可靠。上述公式应采用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来计量。但涉及存货时,由于存货附带增值税的特殊性,其计量和会计处理又有着特殊性。
(一)单项资产交换涉及存货的会计处理
如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涉及存货的,应注意两个问题:一是换出存货的对外交换价值应是公允价值(本文所指存货的公允价值均不含增值税)加上应交的增值税销项税额,企业应以其存货的对外交换价值与对方的资产进行交换,从而决定是否支付补价,应支付多少补价,而不是单纯以换出存货的公允价值和对方资产的公允价值来决定补价的多少,否则会造成存货价值低估;二是换入存货的入账价值应在上述基础上扣除单独入账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公式为:
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应支付的相关税费+(-)支付(收到)的补价-单独入账的增值税进项税额
例:A公司以其库存商品与B公司的固定资产相交换,该商品成本80万元,公允价值100万元,税率17%,计税价格等于公允价值。假如固定资产的原始价值为150万元,已提折旧50万元,公允价值为110万元,A公司另发生0.1万元的相关费用。A公司换入的固定资产作为固定资产管理,B公司换入的商品作为原材料管理。A、B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分析:由于上述交换属于不同类型的资产相交换,交换后对换入企业的特定价值显著不同,因此该交换具有商业实质。A公司换出资产为存货,该资产的对外交换价值为100万元加上增值税销项税额17万元,共计117万元。而B公司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110万元,因此B公司应支付给A公司7万元的补价。
A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
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100+应支付的相关税金和费用17.1-收到的补价7=110.1(万元)
借:固定资产 1 101 000
银行存款 70 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 00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70 000
银行存款 1 000
借:主营业务成本 800 000
贷:库存商品 800 000
B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
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110+应支付的相关税费0+支付的补价7-单独入账的增值税进项税额17=100(万元)
借:固定资产清理 1 000 000
累计折旧 500 000
贷:固定资产 1 500 000
借:原材料 1 00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70 000
贷:固定资产清理 1 000 000
营业外收入 100 000
银行存款 70 000
(二)多项资产交换涉及存货的会计处理
涉及多项资产交换时,也应注意上述的补价确定方法以及换入存货的增值税问题。应先确定换入资产入账价值总额,再将该金额按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或原账面价值比例进行分摊,以确定各项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
换入资产入账价值总额=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总额+应支付的相关税费+(-)支付(收到)的补价-单独入账的增值税进项税额
如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无法可靠确定,应按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总额为基础计量。
各项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总额×该资产的公允价值÷换入资产公允价值总额
如果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无法可靠确定,应按换入各项资产的原账面价值占账面价值总额的比例进行分摊。
例:甲公司和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2007年7月,甲公司以厂房、设备和库存商品交换乙公司的办公楼、小汽车和大汽车。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公允价值如下(万元):(见附表)
由于甲公司的换出资产中包含有存货,其对外交换价值为1 509.5万元,乙公司资产的对外交换价值为1 350万元,因此乙公司支付给甲公司159.5万元的补价,甲公司收到的资产全部做固定资产管理,乙公司收到的库存商品作存货管理,其余做固定资产管理。(假定不考虑增值税以外的其他税金)。
1.判断是否属于非货币资产交换:
159.5/1 450=11%<25%
属于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2.甲公司:
(1)换出资产公允价值总额=1 450(万元)
换入资产公允价值总额=1 350(万元)
(2)换入资产入帐价值总额=换出资产公允价值总额-收到的补价+应支付的税金=1 450-159.5+59.5=1 350(万元)
(3)确定换入各项资产入账价值:
办公楼:1 350×1 100÷1 350=1 100(万元)
小汽车:1 350×100÷1 350=100(万元)
大汽车:1 350×150÷1 350=150(万元)
(4)账务处理
借:固定资产清理 13 200 000
累计折旧 7 800 000
贷:固定资产 21 000 000
借:固定资产——办公楼 11 000 000
——小汽车 1 000 000
——大汽车 1 500 000
银行存款 1 595 000
营业外支出 2 200 000
贷:固定资产清理 13 200 000
主营业务收入 3 50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595 000
借:主营业务成本 3 000 000
贷:库存商品 3 000 000
3.乙公司:
(1)换出资产公允价值总额=1 350(万元)
换入资产公允价值总额=1 450(万元)
(2)换入资产入帐价值总额
=换出资产公允价值+支付的补价-进项税额
=1 350+159.5-59.5=1 450(万元)
(3)确定换入各项资产入账价值:
厂房:1 450×1 000÷1 450=1 000(万元)
设备:1 450×100÷1 450=100(万元)
商品:1 450×350÷1 450=350(万元)
(4)账务处理
借:固定资产清理 12 300 000
累计折旧 13 700 000
贷:固定资产 26 000 000
借:固定资产——厂房 10 000 000
——设备 1 000 000
原材料 3 50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595 000
贷:固定资产清理 12 300 000
银行存款 1 595 000
营业外收入 1 200 000
从上例中可以看出,如果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过程中没有发生相关费用,那么各项资产的入账价值即为该项资产的公允价值,因此在实务操作中,只需要将发生的相关费用按照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或原账面价值)比例进行分摊,分别计入各项资产的入账价值即可。
二、以账面价值为基础计量的会计处理
当交换不具有商业实质,或换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均不能可靠计量时,不能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换入资产的入
账价值,应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为基础计量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
换入资产入账价值=换出资产账面价值+(-)支付(收到)的补价+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单独入账的增值税进项税额
由于不采用公允价值,因此换出资产按账面价值结转,不涉及损益核算,增值税按视同销售处理。
例:A公司以一辆小汽车和库存商品换取B公司一辆小型中巴和库存原材料,A公司小汽车的账面价值为30万元,库存商品账面价值为8万元,计税价格为10万元,B公司小型中巴账面价值为20万元,库存原材料账面价值16万元,计税价格20万元,假定交换不具有商业实质,B公司支付给A公司补价2万元(增值税税率为17%)
(一)A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
1.换入资产账面价值=360 000
换出资产账面价值=380 000
2.换入资产总成本=换出资产账面价值-收到的补价+支付的税费-单独入账的增值税进项税额=38-2+1.7-3.4=34.3(万元)
3.各项资产入账价值:
中巴:34.3×20÷36=19.06(万元)
材料:34.3×16÷36=15.24(万元)
借:固定资产——小型中巴 190 600
原材料 152 4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34 000
银行存款 20 000
贷:固定资产清理 300 000
库存商品 8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7 000
(二)B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
1.换入资产账面价值=38万
换出资产账面价值=36万
2.换入资产总成本=换出资产账面价+支付的补价+支付的税费-单独入账的增值税进项税额=36+2+3.4-1.7=39.7(万元)
3.各项资产入账价值:
小汽车:39.7×30÷38=31.34(万元)
商品:39.7×8÷38=8.36(万元)
借:固定资产——小汽车 313 400
库存商品 83 6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7 000
贷:固定资产清理 200 000
库存商品 16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4 000
银行存款 20 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