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股票发行制度实行
① 我国股票发行实行注册制的利弊
股票发行注册制对市场影响有四大利好,一大利空。长远来看,注册制将减少为权力寻租买单,减少波动,强化价值投资,这对中小投资者带来的好处要大于其损失。
利好:
一、核准制是存在制度缺陷。当一些人或部门手握"谁可以上市""谁先上市"的大权时,不可避免会引发权力寻租现象,这些权力可能会被转化为个人利益。最终,谁为这种昂贵的"审批权力"买单?绝不是上市企业,而是中小投资者。这就好比,谁为出租车的牌照,为"份子钱"买单?普通乘客呀。所以,核准制隐藏着对中小投资者的"暗中掠夺"的不合理机制。如果不实施注册制,无法谈投资者保护。
二、注册制有助于将资金引流到实体经济,有助于"万众创新"。 在很多人眼中,股市仅仅是让上市企业获得资金支持,与其他企业无关,与经济无关。这是因为,长期以来,因为审批制及上市难问题,A股是一个相对封闭的独立市场,股市走牛也只是让壳资源更抢手、更稀缺。如果实施注册制,那就不同了。注册制让风投、创投有了更便捷的退出机制。有了上市预期,A股的高估值将会吸引大量的资金进入股权投资市场,进入中小微企业,投资和服务于新经济。这种市场化的资金导流,打通股市和经济的"任督二脉",显然比任何政府的扶持政策更有效率。
三、让A股由赌场向市场转变,减少毫无意义的壳资源炒作。我们知道,核准制的结果是壳资源稀缺,而不是投资资金稀缺。其结果是,很长时间里,一堆资金围着壳资源乱炒一通,在5000点的时候,创业板平均市盈率达到120倍以上。这其实就是赌场,我想不出这些炒作资金对经济的任何意义。值得一提的是,在这样的赌场中,价值投资成为空话,中小投资者大多为输家。
四,增加市场稳定,减少大幅波动。对于上一波股灾,有很多人认为是股灾拖延了注册制施行。其实不然,笔者认为是注册制的拖延一定程度上导致了股灾。暴跌的核心原因只有一个,就是短时间内暴涨,因为泡沫。我们知道,在严格的核准制下,企业上市的节奏肯定跟不上杠杆资金入场的节奏。如果注册制早点推,如果股票供应与杠杆资金入场保持更好的市场动态均衡,可能就不会短期暴涨暴跌。另外,除了核准制,T+1及涨跌停板也会助涨助停。笔者认为这都是A股长期大幅波动的根源,务必要引起重视。
利空:
因为目前的股票价格是有壳资源溢价的,也就是含有"审批权力"的价值。如果推行注册制,部分股票,特别是中小市值股票的价格会受影响。这个原因完全可以理解。这就好比,手里如果持有出租车牌照的人大多会反对完全市场化且无需牌照的专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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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一点点的弊!如果没有社会保障系统和医疗系统的完善1!!那也将是对弱势散户的屠戮!!灭顶之灾!
② 我国股市上市制度
证券发行审核制度是各国对证券发行实行监督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是证券进入市场的第一个也是最重要的门槛,是国家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对发行人利用证券向社会公开募集资金的有关申报资料进行审查的制度。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证券审核在我国经历了几个阶段的发展,证券发行制度的改革逐渐成为证券市场制度建设的重中之重。
审核原则编辑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即三公原则是证券法的基本原则《证券法》。贯穿于证券发行、交易、管理以及证券监管立法、执法和司法活动的始终。证券发行审核作为对企业的证券发行行为所进行的监管,同样也要遵循这三条基本的法律原则。
(一)公开原则公开原则是证券法的基本原则,也是证券发行审核的原则。包括两个方面:
(1)证券发行人向公众披露有关信息资料,即证券发行人应及时、真实、充分和完整地向社会公开能够影响投资者决定的一切信息资料;
(2)监管者的监管标准公开,处罚结果向社会公布。证券发行人的信息披露制度是信息公开原则的基础。坚持公开原则最典型的当属于美国。美国对证券发行实行注册制,其基本的理念是信息公开主义,这是美国1933年《证券法》确立的基本原则。该法规定,初次公开发行的公司必须登记注册,并使用招股说明书。在实行证券发行核准制的国家,监管机构虽然对证券发行人进行实质审查,但同样也重视信息公开原则,只不过是在信息公开之外又加上一道政府审核的关口,形成对投资者利益的双重保险。
(二)公平原则公平有不同的内涵,在证券法律中,公平的价值判断标准是应该向投资者倾斜。这是因为在投资者和证券发行人这进行交易的双方,存在着事实上的不平等,由于发行在占有信息、财力、人力等其他资源方面具有比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更多的优势,因此这两者的交易地位或交易能力是不平等的,正是这种不平等的存在,所以才又必要运用公平原则,来平衡发行人与投资者之间的差距。在证券法上尤其是在证券发行行为中,表现为对发行人课以更多的义务,如信息披露义务、禁止欺诈等,而对投资者除了交纳股款义务外,几乎没有什么其他义务。
(三)公正原则对于什么是证券法中的公正原则,理论界争议颇大。从一般意义上说,法律上讲的公正可以从两个角度来理解:其一,实体公正,是社会各种资源、社会合作的利益和负担的分配正义问题;其二,程序公正(诉讼正义),是社会争端和冲突的解决的正义问题。
③ 创业板股票发行实行什么制度
核准制。
中国的证券发行制度主要分为注册制和核准制。目前中国的主板和创业板都实行核准制,科创板实行注册制。
创业板是一种证券市场,它像主板具有一般证券市场的共有特性,包括上市企业、券商和投资者三类市场活动主体,是企业融资和投资者投资的场所。相对于现在的证券市场(主板市场)而言,创业板在上市公司数量,单个上市公司规模以及对上市公司条件的要求上都要低于主板市场,所以创业板的性质属于二板市场。
④ 我国的股票发行制度的历史变迁过程
过程:
按面值发售—行政定价—逐步向市场化过渡。
按面值发售阶段
从上世纪80年代中期股份制企业和证券市场开始兴起到1992年是我国股票市场发展的萌芽阶段。在这一阶段,由于人们对股票和证券市场比较陌生,认购的积极性不高,所以股票发行的着眼点并不在于股票价值的确定,而是着重于将股票发行出去。
因此,基本没有进行股票的定价,许多股票都是按照面值发售,价格很低,并依托于行政摊派进行。这种方式使得发行抑价严重,但也激发了一些具有投资意识的初始投资者进行股票投资,推动了证券市场的建立。
行政定价阶段
1992年10月,国务院证券委和中国证监会的成立标志着我国集中统一的监管体系开始成立。自此,我国证券市场步入初步发展阶段。在这一阶段,我国先后试行过抽签、全额预缴款、上网定价和上网竞价(仅4只股票试用)4种发行方式。
较之于其它大多数国家,我国的定价方式带有明显的行政色彩,是由中国证监会根据新股发行价=每股净收益×市盈率这一固定公式进行统一定价,而且,发行市盈率和所采用的收益也是由证监会制定的。
在这种定价方式下,发行公司和承销商无法根据市场的情况来确定发行价格,这使得发行公司的资产遭受损失。
逐步向市场化过渡阶段
1998年12月31日,《证券法》正式出台。自《证券法》公布以后,我国新股发行市场化定价改革的步伐加快,相继出现了由承销商和发行公司协商确定上市价格上网定价、向二级市场配售和向法人配售等新的定价方式。自此,证券市场的发展迈入向市场化过渡的新阶段。
(4)中国股票发行制度实行扩展阅读:
《证券法》和之后一系列文件的公布使得我国股票市场市场化改革的步伐大大加快,从实行市场化改革几年来的情况看,我国新股发行市场化改革取得了一些效果,给各市场主体带来的收益如下:
对于上市公司来说,发行筹资额有所扩大并开始体现公司差别,股东结构也有所改进
发行市盈率的提高使得上市公司的发行筹资额扩大。此外,发行市盈率也开始体现不同的公司和上市期间市场情况的差异。在行政定价期间,新股发行市盈率的标准差为2.31,而1999-2000年新股发行市盈率的标志差扩大到了10.32。
另外,在市场化定价时期采用的法人配售方式,一方面引进了战略投资者和法人投资者,使得上市公司的股东结构的稳定性大大增强,并有助于改善投资者结构和投资者行为。
另一方面,由此形成的法人询价机制也促进机构投资者进行股票价值研究,从而促进市场价格的形成,这也有利于上市公司的融资。
⑤ 我国股票发行实行什么制度
股票发行制度主要有三种,即审批制、核准制和注册制,我国A股主板实行核准制,创业板与科创板实行注册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