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市场股票停牌的原因
❶ 股票停牌怎么回事
常见长期停牌的原因:
1、公司因股本总额或股权分布发生变化导致连续20个交易日不具备上市条件的停牌期限不超过一个月。
2、上市公司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申请短期停牌,停牌时间不超过10个交易日。
3、公司因未披露年度报告或者半年度报告的停牌期限不超过两个月。停牌期间,公司应当至少发布3次风险提示公告。
4、上市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因存在重大会计差错或者虚假记载,被中国证监会责令改正但未在规定期限内改正的,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应当停牌,直至公司披露改正后的财务会计报告当日开市时复牌。
拓展资料
股票(stock)是股份公司发行的所有权凭证。它是股份公司为筹集资金而发行给各个股东作为持股凭证并借以取得股息和红利的一种有价证券。
股票是资本市场的主要长期信用工具,可以转让、买卖,股东凭借它可以分享公司的利润,但也要承担公司运作错误所带来的风险。
当前,从研究范式的特征和视角来划分,股票投资分析方法主要有如下三种:基本分析、技术分析、演化分析。这三种分析方法所依赖的理论基础、前提假设、研究范式、应用范围各不相同,在实际应用中它们既相互联系,又有重要区别。
其中基本分析属于一般经济学范式,技术分析属于数理或牛顿范式,演化分析属于生物学或达尔文范式;基本分析主要应用于投资标的物的选择上,技术分析和演化分析则主要应用于具体操作的时机和空间判断上,作为提高股票投资分析有效性和可靠性的重要手段。
在基本分析的各种工具中,每股净资产和每股收益、市盈率、净资产收益率等一样,是判断上市公司内在价值最重要的参考指标。
股票净值:股票上市后,形成了实际成交价格,这就是通常所说的股票价格,即股价。股价大半都和票面价格大有差别,一般所谓股票净值是指已发行的股票所含的内在价值,从会计学观点来看,股票净值等于公司资产减去负债的剩余盈余,再除以该公司所发行的股票总数。
股票周转率:一年中股票交易的股数占交易所上市股票股数、个人和机构发行总股数的百分比。
委比:是衡量某一时段买卖盘相对强度的指标。它的计算公式为委比=(委买手数-委卖手数)/(委买手数+委卖手数)×100%。
量比:是一个衡量相对成交量的指标,它是开市后每分钟的平均成交量与过去5 个交易日每分钟平均成交量之比。
市盈率:是最常用来评估股价水平是否合理的指标之一,由股价除以年度每股盈余(EPS)得出(以公司市值除以年度股东应占溢利亦可得出相同结果)。
市净率:指的是每股股价与每股净资产的比率。 市净率可用于投资分析,一般来说市净率较低的股票,投资价值较高,相反,则投资价值较低。
❷ 股票为什么要停牌
一般来说,股票停牌的原因有以下几种。
反常动摇的,本所能够决议停牌,直至相关当事人作出布告当日的上午10:30予以复牌。依据市场发展需要,本所能够调整停牌证券的复牌时刻。
什么是反常动摇?《上海证券买卖所买卖规则》里列出了四中景象:
(一)接连三个买卖日内日收盘价格涨跌幅违背值累计到达20%的;
(二)ST股票和ST股票接连三个买卖日内日收盘价格涨跌幅违背值累计到达15%的;
(三)接连三个买卖日内日均换手率与前五个买卖日的日均换手率的比值到达30倍,而且该股票、封闭式基金接连三个买卖日内的累计换手率到达20%的;
(四)本所或证监会确定归于反常动摇的其他景象。
深圳证券买卖所规则,上市公司如有下列景象,买卖所可报请主管机关给上市公司予以停牌:
1.公司累计亏本达实收资本额二分之一时。
2.公司财物不足赔偿其所负债款时。
3.公司因财政原因此发作银行退票或拒绝往来的事项。
4.整体董事、监事、经理人所持有记名股票的股份总额低于买卖所规则。
5.有关材料发现有不实记载,经买卖所要求上市公司解说而逾期不作解说者。
6.公司董事或履行事务的股民,有违背法则或公司事务规章的行为,并足以影响公司正常运营的。
7.公司的事务运营,有明显困难或受到严重危害的。
8.公司发行证券的请求经核准后,发现其请求事项有违背有关法规、买卖所规章或虚伪状况的。
9.公司因财政困难,暂停经营或有歇业的可能,法院对其证券做出中止转让裁决的。
10.经法院裁决宣告破产的。
11.公司安排及经营规模有严重改变,买卖所以为不宜持续上市的。
❸ 股票停牌的原因
股票停牌的原因:
一、上市公司有重要信息公布时,如公布年报、中期业绩报告,召开股东会,增资扩股,公布分配方案,重大收购兼并,投资以及股权变动等;
二、证券监管机关认为上市公司须就有关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问题进行澄清和公告时;
三、上市公司涉嫌违规需要进行调查时,至于停牌时间长短要视情况来确定。
【拓展资料】
创业股票上市后的前5个交易日中当股价相较于开盘价上涨超过30%或下跌超过30%时停牌一次,当股价上涨超过60%或下跌超过60%时进行第二次停牌。两次停牌各停牌10分钟,之后一直到收盘都不会再停牌,当停牌时间跨越14:57时,股票于14:57复盘开始进行收盘集合竞价。停牌期间投资者可正常的进行下单和撤单,如果不撤单恢复交易后可正常成交。前5个交易日停牌时间跨越14:57的,于当日14:57复牌,并对已接受的申报进行复牌聚合竞价,再进行收盘聚合竞价。盘中临时停牌期间,可以申报,也可以撤销申报,复牌时对已接受的申报实行盘中聚合竞价。
除了上述盘中临时停牌规则外,创业板股票还有特别停牌的规则。一般一只创业板的股票连续10个交易日涨跌幅累计幅度达到100%,连续30个交易日累计涨跌幅达到200%时属于股价出现严重异常波动会进行特别停牌,停牌的时间没有具体规定。连续3个交易日累计涨跌幅达到30%时也有可能会被特别停牌。此外交易所或证监会认定的其他股价严重异常波动的情况也会被特别停牌。
股票停牌是指某一股票临时停止交易的行为。对上市公司的股票进行停牌,是证券交易所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市场信息披露的公平、公正以及对上市公司行为进行监管约束而采取的必要措施。股票临时停牌一般要多久:上市公司预计无法在进入重组停牌程序后1个月内披露重组预案的,应当在原定复牌日一周前向本所申请继续停牌,继续停牌的时间不超过1个月;上市公司应当在进入重组停牌程序后3个月内披露重组预案,并向本所申请复牌。
❹ 为什么有的股票会停牌
股票停牌通常是由于某种市场消息或者上市公司要发布某种最大事件,证券交易所为了维护投资市场的公平、公正原则,采取的一种突然停牌的方式。股票停牌的原因有三种情况,这三种情况分别是:1、发布重大事项。例如公司的(业绩)信息披露、重大影响问题澄清、股东大会、股改、资产重组、收购兼并等情况。2、股价波动异常。如果说股价出现了很异常的波动,比如说深交所有条规定:“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停牌1小时,大约在十点半就复牌。3、公司自身原因。例如上市公司涉嫌违规,停牌时间的长短,是需要经过调查公司相关违规交易或者造假的事件后才能够知道。
拓展资料:
一、哪些情况属于交易异常波动需临时停牌
根据沪深交易所的规定,以下情况属于交易异常波动,交易所有权对该股实施临时停牌,直至有关当事人作出公告后的当天下午开市时复牌。 ⒈、某只股票的价格连续三个交易日达到涨幅限制或跌幅限制; ⒉、某只股票连续五个交易日列入“股票、基金公开信息”; ⒊、某只股票价格的振幅连续3个交易日达到15%; ⒋、某只股票的日成交量与上月日均成交量相比连续5个交易日放大10倍; ⒌、交易所或中国证监会认为属于异常波动的其它情况。经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特殊情况不受此限制。基金不受此限制。
二、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停牌自查最长多少天
1、股票交易出现异常波动,证券交易所可对其停牌,直至有披露义务的当事人做出公告的当日开市一小时后复牌。如果是新股,上市当日盘中异常波动,有停牌1小时和停牌到2:57分两种。
2、异常波动停牌制度 对于中小企业板块股票而言,出现如下情况停牌: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ST和*ST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5%,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均换手率与前五个交易日的日均换手率的比值达到30倍,并且该股连续三个交易日内的累计换手率达到20%,中国证监会认为属于异常波动的其它情况;
3、而对于主板股票而言,属于异常波动停牌的是:价格连续三个交易日达到涨幅或跌幅限制,连续五个交易日列入公开信息,振幅连续三个交易日达到15%,日均成交金额连续五个交易日逐日增加50%,证券所或中国证监会认为属于异常波动的其他情况。
❺ 上市公司为什么要停牌的原因有哪些
沪深两个交易所的规则大体一样,下面摘录上交所的停牌规则:
第十二章 停牌和复牌
12.1 为保证信息披露的及时、公平和对称,本所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中国证监会的要求、上市公司申请,决定上市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停牌与复牌事宜。
12.2 上市公司发生本章规定的停牌事项,应当向本所申请对其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停牌与复牌。
本章未有明确规定的,公司可以本所认为合理的理由,申请对其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停牌与复牌。
12.3 上市公司发行股票及其衍生品种涉及的停牌和复牌事宜,应当遵守本所相关规定。
12.4 上市公司于本所交易时间召开股东大会,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应当在股东大会召开当日停牌,直至披露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的当日上午开市时复牌;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披露日为非交易日的,则在公告披露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开市时复牌。
公司于本所交易时间之外召开股东大会,但在此后的第一个交易日或者之前未披露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的,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应当自第一个交易日起停牌,直至披露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的当日上午开市时复牌;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披露日为非交易日的,则在公告披露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开市时复牌。
12.5 上市公司预计应披露的重大信息在披露前已难以保密或者已经泄露,可能或者已经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应当立即向本所申请对其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停牌。
12.6 上市公司进行重大资产重组,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本所相关规定向本所申请停牌的,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停牌与复牌。
12.7 公共传媒中出现上市公司尚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可能或者已经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本所可以在交易时间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实施停牌,直至公司披露相关公告的当日开市时复牌。公告披露日为非交易日的,则在公告披露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开市时复牌。
12.8 上市公司股票交易被认定为异常波动的,本所可以决定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停牌,直至公司披露相关公告的当日上午十点三十分复牌;公告披露日为非交易日,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在公告披露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开市时复牌。
公司因股价持续异常,需要向本所申请通过公开方式与投资者或媒体进行沟通的,沟通日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应当停牌。
12.9 上市公司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且意见所涉及的事项属于明显违反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关信息披露规范规定的,本所自公司披露定期报告之日起,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实施停牌,直至公司按规定作出纠正后复牌。
12.10 上市公司未在中国证监会和本规则规定的期限内披露季度报告,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应当于报告披露期限届满的下一交易日停牌一天。
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和本规则规定的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或者中期报告,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应当停牌,直至公司披露相关定期报告的当日开市时复牌。公告披露日为非交易日的,则在公告披露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开市时复牌。公司因未披露年度报告或者中期报告的停牌期限不超过两个月。停牌期间,公司应当至少发布三次风险提示公告。
公司未披露季度报告的同时存在未披露年度报告或者中期报告情形的,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应当按照前款和第十三章的有关规定停牌与复牌。
12.11 上市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因存在重大会计差错或者虚假记载,被中国证监会责令改正但未在规定期限内改正的,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应当停牌,直至公司披露改正后的财务会计报告当日开市时复牌。公告披露日为非交易日的,则在公告披露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开市时复牌。
公司因未按要求改正财务会计报告的停牌期限不超过两个月。停牌期间,公司应当至少发布三次风险提示公告。
12.12 上市公司的定期报告或者临时报告披露不够充分、完整或者可能误导投资者,但拒不按要求就有关内容进行解释或者补充披露的,本所可以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实施停牌,直至公司披露相关公告的当日开市时复牌。公告披露日为非交易日的,则在公告披露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开市时复牌。
12.13 上市公司在公司运作和信息披露方面涉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本规则或本所其他有关规定,情节严重而被有关部门调查的,本所在调查期间视情况决定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停牌和复牌。
12.14 上市公司严重违反本规则且在规定期限内拒不按要求改正的,本所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实施停牌,并视情况决定复牌。
12.15 上市公司因某种原因使本所失去关于公司的有效信息来源,本所可以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实施停牌,直至上述情况消除后复牌。
12.16 上市公司因股权分布发生变化导致连续二十个交易日不具备上市条件的,本所将于前述交易日届满的下一交易日起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实施停牌。公司在停牌后一个月内向本所提交解决股权分布问题的方案。本所同意其实施解决股权分布问题的方案的,公司应当公告本所决定并提示相关风险。自公告披露日的下一交易日起,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复牌并被本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12.17 上市公司因收购人履行要约收购义务,或收购人以终止上市公司上市地位为目的而发出全面要约的,要约收购期满至要约收购结果公告前,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应当停牌。
根据收购结果,被收购上市公司股权分布具备上市条件的,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应当于要约结果公告日开市时复牌;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的,且收购人以终止上市公司上市地位为目的的,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应当于要约结果公告日继续停牌,直至本所终止其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上市;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但收购人不以终止上市公司上市地位为目的的,可以在五个交易日内向本所提交解决股权分布问题的方案,并参照12.16条规定处理。
12.18 上市公司在股票及其衍生品种被实施停牌期间,应当每五个交易日披露一次未能复牌的原因(本规则另有规定的除外)。
12.19 上市公司股票交易被本所实行特别处理的,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还应当按照本规则第十三章的有关规定停牌和复牌。
12.20 上市公司出现第14.1.1、14.1.13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或者发生重大事项而影响其上市资格的,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还应当按照本规则第十四章的有关规定停牌和复牌。
12.21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上市公司涉及下列事项时,应当向本所申请暂停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
(一)主动向下修正转股价格;
(二)实施利润分配或者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三)中国证监会和本所认为应当停牌或者暂停转股的其他事项。
12.22 可转换公司债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按照下列规定停止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交易: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流通面值总额少于3000万元,且上市公司发布相关公告三个交易日后;
公司行使赎回权期间发生前述情形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不停止交易。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自转换期结束之前的第十个交易日起;
(三)中国证监会和本所认为必须停止交易的其他情况。
❻ 股票停牌原因
股民朋友在了解了股票停牌是什么意思之后,更多的需要去解析股票停牌背后的原因本篇为大家介绍股票停牌原因有哪些。
1、技术性停牌的措施
因不可抗力的突发性事件或者为维护证券交易的正常秩序,证券交易所可以决定临时停市。
2、上交所规定
异常波动的,交易所可以决定停牌,直至相关当事人作出公告当日的上午10:30予以复牌。根据市场发展需要,交易所可以调整停牌证券的复牌时间。
《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里列出了异常波动的四中情形:
(1) 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的;
(2) ST股票和*ST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5%的;
(3) 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均换手率与前五个交易日的日均换手率的比值达到30倍,并且该股票、封闭式基金连续三个交易日内的累计换手率达到20%的;
(4) 本所或证监会认定属于异常波动的其他情形。
3、深交所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上市公司如有下列情形,交易所可报请主管机关给上市公司予以停牌:
(1) 公司累计亏损达实收资本额二分之一时。
(2) 公司资产不足抵偿其所负债务时。
(3) 公司因财政原因而发生银行退票或拒绝往来的事项。
(4) 全体董事、监事、经理人所持有记名股票的股份总额低于交易所规定。
(5) 有关资料发现有不实记载,经交易所要求上市公司解释而逾期不作解释者。
(6) 公司董事或执行业务的股东,有违反法令或公司业务章程的行为,并足以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
(7) 公司的业务经营,有显著困难或受到重大损害的。
(8) 公司发行证券的申请经核准后,发现其申请事项有违反有关法规、交易所规章或虚假情况的。
(9) 公司因财务困难,暂停营业或有停业的可能,法院对其证券做出停止转让裁定的。
(10) 经法院裁定宣告破产的。
(11) 公司组织及营业范围有重大变更,交易所认为不宜继续上市的。
4、上市公司其他情形
上市公司如有下述情形,则应要求停止上市买卖:
(1) 上市公司计划进行重组的。
(2) 上市证券计划发新票券的。
(3) 上市公司计划供股集资的。
(4) 上市公司计划发股息的。
(5) 上市公司计划将上市证券拆细或合并的。
(6) 上市公司计划停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