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买卖股票资金清算
Ⅰ 机构购买股票获利之后,可以一次性全部清仓吗
一则“机构购买股票获利之后,可以一次性全部清仓吗? ”的问题,是受到了高度的关注,我来说下我的了解。首先,来说说流通盘大小对他们操作的影响。流通盘越大成交额越大,那么他们出货也就越简单,因为有大量的资金会买他们的货。第二就是他们资金规模的问题,如果他们资金规模是比较小的话,那么是有可能可以一次性全部清仓的,如果资金大的话那就比较难。的情况下呢,他们都是不会一次性全部清仓的,都是分批出掉的概率是比较大的。下面说说详细情况。
一.流通盘大小
如果说一个机构在一只流通盘很大,流通盘在几千亿的这种票上面,每天的成交都可能成交上百亿,那他如果只买了一两亿的这个票,他要一次性出掉,只要在板上出的话还是非常简单的。涨停板上能够有非常巨大的成交量。如果是一个市值一共就10亿的股票,那他1亿的资金就占到了10%的换手,他要出去的话就会比较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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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股票清算是什么
股票清算是指将买卖股票的数量与金额分别给以抵销,然后通过证券交易所交割净差额股票或价款的一种程序。
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所采用的登记结算体系不同。上交所是“集中清算集中登记”模式;深交所是“集中清算、分散登记”模式。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清算可以分为二级:一级清算是在深圳登记公司和各地的证券商之间进行,期间需要各地登记机构作为中介;二级清算是在各证券商和委托其买卖的投资者之间进行。而上海证券交易所则采用三级清算方式:一级清算是指由异地的资金集中清算中心与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所进行的地区净额清算;二级清算是由各证券商同异地资金集中清算中心在当地进行净额清算;三级清算是指投资者与证券商之间进行的资金清算。由于采用的市场模式不同,两个证券交易所的清算业务在具体办理过程中就有些不一样。
对投资者而言,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与证券商办理清算交割的手续是一样的,具体程序是,证券营业部在委托成交后的第二个交易日(通俗称为T+1)将成交情况进行公布,投资者可凭此公告为准,也可通过证券商的行情系统自行查询,在确认自己的委托已成交后,可到证券营业部的交割柜台办理交割,打印交割单。交割单的内容包括成交的证券名称、成交数量、成交时间、成交价格以及投资者成交前的资金余额、成交后资金余额和成交的清算金额等等。投资者应妥善保管交割单,以备查询使用。
Ⅲ 机构可以做T+0吗
可以。T+0(Transactionplus0days),是证券交易与结算制度的一种简称。在学术研究和实际业务中,T+0又可以细分为T+0交易制度和T+0结算制度。
通俗的说,就是当天卖出股票获得的资金在当天就可以买入股票、当天买入的股票在当天就可以卖出(T+0交易),而买卖成交实际发生当天证券和资金就清算交割逗派完成(T+0结算)。上述两者并不能混为一谈,T+0结算是T+0交易的充分不必要条件。
(3)机构买卖股票资金清算扩展阅读:
T+0回转交易制度的特点:
1、投机性增强,投禅升机机会增多,非常适合短线投机客的操作方式。
2、由于主力可以随意买卖进出,会造成对敲盛行,主力利用虚假成交量引诱散户改变操作方向。
3、随着散户买卖次数的增多,交易费用会大幅度增加,对于券商来说,是一大利好。
4、散户交易次数和交易费用的增加会导致交易成本的增加从而引起投机风险的增大。
5、散户船小好调头,容易及时跟进或出逃。
6、在失去“T+1”助涨助跌作用后,无论股指或山袭贺个股股价的振幅都会加剧。
7、如果实行“T+0”交易方式,对于小盘股有直接的利好作用。
Ⅳ 请问在股票买卖中清算是什么意思啊
清算是指证券买卖双方在证券交易所进行的证券买卖成交之后,通过证券交易所将证券商之间证券买卖的数量和金额分别予以抵消,计算应收、应付证券和应付股金的差额的一种程序。
1、清算公司财产、制订清算方案
(1)调查和清理公司财产。清算组在催告债权人申报债权的同时,应当调查和清理公司的财产。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和调查清理的情况编制公司资产负债表、财产清单和债权、债务目录。应当指出的是,清算组在编制资产负债表时,不得将公司财产价值低估。
(2)制订清算方案。编制公司财务会计报告之后,清算组应当制订清算方案,提出收取债权和清偿债务的具体安排。
(3)提交股东会通过或者报主管机关确认。清算方案是公司清算的总方案。因此,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应将清算方案提交股东大会通过。但是,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成员是由股东组成的,所以,无须提交股东会另行通过。将清算方案提交有关主管机关确认的规定,适用于因违法而解散的清算公司。
(4)另外,如果公司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时,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清算组有责任立即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人民法院。
2、了结公司债权、债务
(1)处理公司未了结的业务。清算期间,公司不得开展新的经营活动。但是,公司清算组为了清算的目的,有权处理公司尚未了结的业务。
(2)收取公司债权。清算组应当及时向公司债务人要求清偿已经到期的公司债权。对于未到期的公司债权,应当尽可能要求债务人提前清偿,如果债务人不同意提前清偿的,清算组可以通过转让债权等方法变相清偿。
(3)清偿公司债务。公司清算组通过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之后,确认公司现有的财产和债权大于所欠债务,并且足以偿还公司全部债务时,应当按照法定的顺序向债权人清偿债务。首先,应当支付公司清算费用,包括公司财产的评估、保管、变卖和分配等所需的费用,公告费用,清算组成员的报酬,委托注册会计师、律师的费用,以及诉讼费用等;其次,支付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再次,缴纳所欠税款;最后是偿还其他公司债务。在清偿公司债务时,应注意以下几点:第一,偿还公司债务,一向没有严格先后、顺序之分,但是,公司财产必须能够清偿公司债务;第二,在催告债术人申报的期限届满前,公司一般不得先行清偿债务;第三,在公司清偿全部公司债务前,不得向公司股东分配公司财产。
3、分配公司剩余财产
公司清偿了全部公司债务之后,如果公司财产还有剩余的,清算组才能够将公司剩余财产分配给股东。根据《公司法》第195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按照各股东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各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进行分配。取得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权,是公司股东自益权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公司股东的基本权利。在分配方式上可采取货币分配、实物分配或者作价分配等形式,其基本要求是:既最大限度保护股东的权益,又体现出平等和公平分配原则。
Ⅳ 什么是股票清算,股票清算交割与过户
股票清算:是指证券买卖人之间将两边股票买进卖出的数量和金额分别予以抵销的行为。旨在削减实践应交割股票或价款,以节省时间、人力和物力。买卖人在完结股票买卖成交单的填写后,要按规则分别填写清算单,并到清算公司进行清算。按成交股票价款的余额进行交割。在证券清算公司一般还设有证券保险箱,专为会员托付保管证券而用。
股票交割:是指买卖股票成交后,买主支付现金获得股票、卖主交出股票获得现金的手续。股票买卖进程包含买卖协议的建立和买卖协议的实行两个阶段,前者一般称为买卖,后者则称为交割。有些交割在买卖成交后当即完结,这种交割称当日交割。有些交割是在成交后一定时间内完结的,又有买卖所规则的例行日交割、买卖两边的特约日交割如新股发行日交割等几种。交割手续一般在清算公司处理。一个投资者如既卖出股票又买进股票,有些帐目能够相互抵销,终究只交给或收取净差额即可。交割结束后,新股民应到该股票的发行公司处理过户手续,并在该公司的股民名簿上挂号。至此,这笔股票买卖才终究完结。
股票过户:投资人从证券市场上买到股票后,到该股票发行公司处理改变股民名簿记载的活动,是股票所有权的搬运。股票有记名股票与不记名股票两种。不记名股票能够自在转让,记名股票的转让有必要处理过户手续。在证券市场上流转的股票基本上都是记名股票,都应该处理过户手续才能收效。
在咱们实践操作买卖股票的进程中,这些常识咱们是用不到的,这些作业都是由咱们开户的券商来完结。
比方交割,咱们买卖一个股票后,券商会帮咱们处理交割手续,咱们只需要检查券商处理完的交割单就能够了。
还有股票过户,咱们只需要支付过户费,其他的都不必管。
Ⅵ 什么事股票的清算金额
股票清算金额:是指将买卖股票的数量与金额分别给以抵销,然后通过证券交易所交割净差额股票或价款后的金额。即扣除佣金、印花税、过户费等费用后的净额。
Ⅶ 基金资金的清算是怎么进行的
基金的资金清算依据交易场所的不同分为交易所交易资金清算、全国银行间市场资金清算和场外资金清算三部分。(一)交易所交易资金清算:交易所交易资金清算指基金在证券交易所进行股票、债券买卖、回购交易时所对应的的资金清算。1、数据来源。交易所交易资金清算的数据来源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托管人在每天交易结束后,通过卫星系统接收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的清算数据,将其按照一定的格式发送至基金清算与会计系统。2、清算时间。根据沪深交易所现行的资金清算规则,交易资金采用T 1日交割制度。因此,交易所交易资金清算时间为T 1日收盘前(下午3:00)。3、交易所资金清算步骤:(1)接收交易数据。T日闭市后,托管人通过卫星系统接收交易数据。(2)制作清算指令。托管人对当日交易进行核算、估值及核对净值后,制作清算指令,完成T日的工作流程。(3)执行清算指令。T十1日托管人将经复核、授权确认的清算指令交付执行。(4)确认清算结果。基金托管人对指令的执行情况进行确认,并将清算结果通知管理人。(二)全国银行间市场交易资金清算,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资金清算包括基金在银行间市场进...基金的资金清算依据交易场所的不同分为交易所交易资金清算、全国银行间市场资金清算和场外资金清算三部分。(一)交易所交易资金清算,交易所交易资金清算指基金在证券交易所进行股票、债券买卖、回购交易时所对应的的资金清算。1、数据来源。交易所交易资金清算的数据来源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托管人在每天交易结束后,通过卫星系统接收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的清算数据,将其按照一定的格式发送至基金清算与会计系统。2、清算时间。根据沪深交易所现行的资金清算规则,交易资金采用T 1日交割制度。因此,交易所交易资金清算时间为T 1日收盘前(下午3:00)。3、交易所资金清算步骤:(1)接收交易数据。T日闭市后,托管人通过卫星系统接收交易数据。(2)制作清算指令。托管人对当日交易进行核算、估值及核对净值后,制作清算指令,完成T日的工作流程。(3)执行清算指令。T十1日托管人将经复核、授权确认的清算指令交付执行。(4)确认清算结果。基金托管人对指
全国银行间市场交易资金清算,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资金清算包括基金在银行间市场进行债券买卖、回购交易等所对应的资金清算。1、基金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生债券现货买卖、回购业务时,基金管理公司将该笔业务的“成交通知单”加盖管理公司业务章后发送基金托管人。2、基金托管人在“中央债券综合业务系统”中,采取双人复核的方式办理债券结算后,打印出交割单,加盖基金资金清算专用章,传送管理公司,原件存档。3、债券结算成功后,按照成交通知单约定的结算日期,制作资金清算指令,进行资金划付。4、基金托管人负责查询资金到帐情况,资金未到帐时,要查明原因,及时通知管理人。(三)场外资金清算,场外资金清算指基金在证券交易所和银行间市场之外所涉及的资金清算。包括申购、增发新股、支付基金相关费用以及开放式基金的申购与赎回资金清算等。
Ⅷ 股票交易卖出后的现金什么时候会到账手续费要如何计算
根据规定,卖出股票资金由银证转账转入银行,实行的是t+1制度,简单来说就是当天成功卖出股票后要第二天才能转入银行,进而取现。虽然将资金转到银行卡通常需要在下一个交易日,但也会有例外。如果周一、周二、周三、周四卖出股票,可在第二天转出至银行账号。如果是周五卖出,则需要下周一才能转出至银行账号。
A股交易费用一般包括:佣金、印花税。(1)佣金:不超过成交额的3‰(含经手费、证管费、过户费),起点5元,买卖双向收取。其中,经手费为成交额的0.0487‰,证管费为成交额的0.02‰,过户费为成交额的0.02‰。(2)印花税:成交额的1‰,卖方单边缴纳。成交额=成交股数*成交价格。
Ⅸ 股票清算
股票清算是指将买卖股票的数量与金额分别给以抵销,然后通过证券交易所交割净差额股票或价款的一种程序。清算的意义,在于同时减少通过证券交易所实际交割的股票与价款,节省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证券交易所如果没有清算,那么每位证券商都必须向对方逐笔交割股票与价款,手续相当繁琐,占用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和时间。
股票清算的流程
证券交易所的清算业务按“净额交收”的原则办理,即每一证券商在一个清算期(每一开市日为一清算期)中,证券交易所清算部首先要核对场内成交单有无错误,为每一证券商填写清算单。对买卖价款的清算,其应收、应付价款相抵后,只计轧差后的净余额。对买卖股票的清算,其同一股票应收、应付数额相抵后,只计轧差后的净余额。清算工作由证券交易所组织,各证券商统一将证券交易成视为中介人来进行清算,而不是各证券商和证券商相互间进行轧抵清算。交易所作为清算的中介人,在价款清算时,向股票卖出者付款,向股票买入者收款;在股票清算交割时,向股票卖出者收进股票,向股票买入者付出股票。
股票清算制度
我国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在买卖成交后清算时实行了如下一些制度:
1.开设清算帐户制度
在证券交易所经营股票买卖业务的证券商必须集中在证券交易所的清算部开设清算帐户。我国限于条件,各交易所都要求证券商必须在人民银行营业部开设清算帐户,并在该帐户中保持足够的余额,以便保证即日清算交割时间划拨价款的需要。
2.股票集中保管库制度
其主要做法是:各证券商除将自有的股票扣除一部分留作自营业务所需外,将大部分集中寄存在证券交易所集中保管库内,入库时只限于批准上市的股票。股票的交割由证券交易所通过库存帐目划拨来完成,即当各证券商在交割日办理各种股票的交割时,只需交易所清算部按“清算交割表”上的各种股票的应收或应付数量在各自的库存股票的分户帐上进行划转即可,即“动帐不动股票”。若有证券商不参加集中保管造成不能通过库存帐目转完成交割时,该证券商必须承担送交或提取股票的全部事物。
3.清算交割准备金制度
实行交割准备金制度的目的在于保证清算交割能正常顺利地进行,保证清算的连续性、及时性和安全性。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各证券商必须交纳人民币25万元。各证券商不得以任何理由不履行清算义务,亦不得因委托违约而不履行清算的责任。若证券商不履行此项义务时,证券交易所清算部有权动用证券商缴存的清算准备金先行支付,由此产生的价款差额及一切费用和损失,均由违约者承担。
证券交易所规定,在一般情况下,同一日成交者为清算期;证券商不得因委托人的违约而不进行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