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水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价格
1. 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股票交易不设涨跌幅限制利好还是利空
对于流通股股东而言,非公开发行股票应该是利好。
进行交易的一般都称之为“商品”,股票也不例外,其内在价值(标的公司价值)决定了它的价格,而且波动在价值上下。
股票的价格波动规律说白了就和普通商品的价格波动规律一样,供求关系影响着它的价格变化。
就像市场中售卖的猪肉,当人们要购买更多猪肉的时候,猪肉的供给却跟不上,那猪肉价肯定上升;当卖猪肉的多了,猪肉供大于求,那猪肉价肯定就会下降。
换做是股票的话:10元/股的价格,50个人卖出,但市场上有100个买,那另外50个买不到的人就会以11元的价格买入,股价随之上涨,相反就会下跌(由于篇幅问题,这里将交易进行简化了)。
在日常生活中,导致双方情绪变化的原因非常多,从而导致供求关系变化,其中会产生重大影响的因素有3个,下面来详细说明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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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哪些因素会使得股票出现涨跌变化?
1、政策
国家政策对行业或者产业有一定的引导意义,比如说新能源,随着国家对新能源开发的重视程度越来越大,针对相关企业、产业都有相应的补助政策,比如补贴、减税等。
这就会吸引市场资金流入,尤其是在相关行业中,会挖掘优秀的企业或者上市公司,进一步造成股票的涨跌。
2、基本面
用长期的目光看,市场的走势和基本面相同,基本面向好,市场整体就向好,比如说疫情期间我国经济优先恢复增长,企业的经营状况变好,股市也一并回升。
3、行业景气度
这个是十分重要的,我们一般都认为股票的变化与行业走势息息相关,行业景气度好,那这类行业公司的股票价格就会普遍上涨,比如上面说到的新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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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票涨了就一定要买吗?
许多新手刚接触到股票,一看某支股票涨势大好,毫不犹豫的入手了几万块,结果一直往下跌,被套的死死的。其实股票的变化起伏可以进行短期的人为控制,只要有人持有足够多的筹码,一般来说占据市场流通盘的40%,就可以完全控制股价。学姐觉得如果你还处于小白阶段,把选择长期占有龙头股进行价值投入作为重点考虑项目防止在短线投资中出现大量损失。吐血整理!各大行业龙头股票一览表,建议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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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流通如何确定买入价格
你好,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底价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90%,实际发行价不得低于发行底价。
因为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比较接近定价时的股票价格,一般不须要进行除权。
但非公开发行股票定价后到实际发行前,上市公司股票发生除权的,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也应该相应调整。
本信息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不应以该等信息取代其独立判断或仅根据该等信息作出决策,如自行操作,请注意仓位控制和风险控制。
3. 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通过后会涨吗
根据过去多年的经验,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证监会核准之后,股价往往不涨反跌,这是因为非公开发行股票给股东带来的是股权被稀释,股东用脚投票、抛售走人,你不抛别人抛,你不走别人走,股票市值缩水了,你也就亏了,所以大家都走,连锁反应,对公司股票当然属于中性偏空,不是利好。
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通过是不是利好?
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通过是不是利好,要看以下几点:
资金用途: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目的就是基本上只限于搞科研或者收购其他公司,一般是利好。上面也有规定,融资来的钱不能干别的事,存银行或者买理财产品都是不被允许的。
规模大小:短期来看,非公开发行规模越大越好,相当于有大机构增持股票,这么一来,大概率会积极地推动股价,但是如果从长远来看的话,非公开发行股票有限售期,限售期一到,解禁股抛售,股价的压力也会很大。
发行价格:一般来说,非公开发行股票价格会低于现价,但是如果发公开发行股票价格过低,则对散户不利。
发行对象:非公开发行的对象越知名越好。
4. 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是什么意思啊 会对当前股票的价格造成影响吗 我可以参加购买吗
非公开发行股份通常也就是指的是定向增发,主要是针对不超过10人的特定投资者发行股票,这些投资者一般与公司存在特定的战略合作关系,普通投资者即使持有公司的股份也是不能参与的。
至于非公开发行股份对公司股价的影响,就要看公司增发的目的是什么。具体来说,如果公司增发新股是作为引入战略投资者的一种手段,或者是公司逆向收购的一种方式(其实就是公司增发完之后,大股东发生变化,上市公司被其他企业收购的一种情况),那么公司股价必然大涨,但如果仅仅是融资的需要的话,意义就不大。
你的情况是,公司非公开发行早就过了,现在是当时发行的股份参与到正常流通环节,即上市交易,由于这些股份的持有人可能会抛售手中的股份,对现在价格会造成一定压力,因此你的股票短期来看上涨概率极小,注意避免下跌风险,不过既然已经套住了,也不要太在意了。因为,也有可能机构为出货会拉高股价的,自己要多留意盘面的变化,及时做出决定(尽管这种概率比较小,毕竟当时的投资者看中的是公司长期价值,如果这种价值无法从公司最近一年的业绩中得以体现的话,那股价下跌可就惨了)。注意当时发行价是4.5元,现在价格6元溢价30%呢,所以要注意下跌风险。
5. 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底价及发行数量是什么意思
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底价及发行数量是什么意思,就是对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和数量进行调整。
比如:600048 保利地产 2015 年 6 月 4 日公告鉴于公司拟实施的 2014 年度利润分配事项预计将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实施完毕,公司现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作如下调整:
1、发行价格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由不低于 8.74 元/股调整为不低于 8.53 元/股。
2、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数量由不超过 115,000 万股(含本数)调整为不超过 118,000万股(含本数)。
6. 西水股份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计划停牌要停多久
以下是证监会的正式文件规定,你可以参考下: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筹划非公开发行股份停复牌及相关事项的通知
为了规范上市公司筹划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停复牌事宜,提高证券市场交易效率,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证券发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现就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上市公司筹划非公开发行股份(以下简称“筹划非公开发行”)过程中的停复牌及相关事项的要求通知如下:
一、上市公司筹划非公开发行,应当做好保密工作,提高论证和决策效率,及时召开董事会审议非公开发行议案并予以披露,保证投资者及时、充分、公平地获取应当知晓的信息。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确保公司尽快确定发行方案并及时公告。
二、上市公司根据《证券发行办法》筹划非公开发行过程中,预计相关信息难以保密或者已经泄露,可能或者已经对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应当立即向本所申请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停牌,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复牌。
上市公司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复牌事宜,由本所另行规定。
三、上市公司以筹划非公开发行为由申请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停牌的,应当在非交易时间提出,并向本所提交下列文件:
(一)经上市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董事签字的停牌申请;
(二)筹划非公开发行的停牌公告;
(三)《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方案基本情况表》;
(四)其他需要提交的文件。
四、上市公司应当在停牌筹划非公开发行的公告中,承诺停牌时间不超过10个交易日;停牌承诺期届满后,应当申请复牌,符合本通知规定的条件和要求可以申请延期复牌的除外。
五、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内或者在延期复牌期间,上市公司未能披露发行方案的,应当在停牌期限届满之前向本所申请复牌,同时披露终止筹划非公开发行公告,并承诺3个月内不再筹划同一事项。
出现前款规定情形的,上市公司应当在公告终止筹划非公开发行后的2个交易日内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向投资者详细说明筹划过程以及停牌期间未完成筹划的具体原因,并公告投资者说明会召开情况。
六、上市公司筹划非公开发行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停牌期限届满前2个交易日向本所申请第一次延期复牌,延期时间不超过5个交易日:
(一)需要对募集资金拟收购的资产进行审计、评估且工作量较大的;
(二)须事先取得有权部门批准的相关事项尚未获批的;
(三)重大无先例事项需要在披露发行方案前予以明确或者解决的;
(四)存在其他影响发行方案确定和披露的客观正当事由。
七、上市公司按照前条规定延期复牌的,应当披露延期复牌公告,详细说明仍无法披露发行方案的具体原因和工作进展;筹划结果因此存在不确定性的,应当在公告中充分提示风险。
按照前款规定披露延期复牌公告后,投资者对继续停牌事由有质疑的,上市公司应当及时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向投资者详细说明筹划非公开发行的进展、解释继续停牌的具体理由。
八、上市公司按照本通知第六条延期复牌期后,在延期期间无法披露发行方案的,公司董事会应当在期限届满前召开会议,审议是否申请第二次延期复牌的议案。
董事会经审议否决第二次延期复牌议案的,公司应当按照本通知第五条规定的要求,终止筹划本次非公开发行。
董事会经审议认为本通知第六条规定的情形仍未消除,决定申请第二次延期复牌的,应当对延期复牌时间进行审慎评估,将第二次延期复牌时间控制在20天之内。
§消除继续停牌情形的方案;
(五)申请继续停牌的天数。
上市公司第二次延期复牌期间仍未披露发行方案的,应当按照本通知第五条的规定要求,终止筹划本次非公开发行。
十、上市公司董事会按照本通知第八条规定审议通过申请第二次延期复牌议案,如评估认为延期复牌时间需要超过20天的,应当在公告董事会决议时,发出股东大会召开通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0天后申请第三次延期复牌的议案。
上述股东大会应当在通知发出后的20天之内召开,议案必须明确公司拟第三次延期复牌的时间。
十一、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申请第三次延期复牌议案时,拟参与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关联股东应当回避表决。公司在股东大会召开前披露非公开发行方案的,可以取消股东大会。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未通过申请第三次延期复牌议案的,公司应当及时披露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按照本通知第五条规定要求,终止筹划本次非公开发行,或者于董事会审议通过的第二次延期复牌期限届满前披露非公开发行方案。
十二、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申请第三次延期复牌议案的,公司应当及时披露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并在股东大会决议确定的停牌期间届满前披露非公开发行方案。
公司在股东大会决议确定的停牌期间未披露发行方案的,除按照本通知第五条的规定终止筹划本次非公开发行外,还应当承诺6个月内不再筹划同一事项。
十三、上市公司以重大事项未公告为由申请停牌,停牌后确定筹划非公开发行的,视同以筹划非公开发行股份为由申请停牌,其停复牌及相关事项,按照本通知规定执行。
上市公司以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为由申请停牌,后改为筹划非公开发行的,停牌时间不超过10个交易日。
十四、上市公司在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因筹划非公开发行股份停牌期间,应当根据分阶段披露原则,每5个交易日披露一次进展,包括但不限于确定非公开发行方案各项要素的进展情况、审计评估工作进展、相关审批工作进展等。
十五、上市公司筹划非公开发行过程中的停复牌申请符合本通知规定要求的,本所及时予以办理。
为上市公司筹划非公开发行提供服务的相关中介机构应当勤勉尽责,引导、支持、配合并督促上市公司做好停复牌的相关工作。
十六、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本通知规定,滥用停牌措施、无故拖延复牌时间或者不履行相应决策程序,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本所将视情况采取纪律处分措施或监管措施;对涉嫌利用停复牌措施从事内幕交易、市场操纵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将报告证券监督管理机构。
十七、上市公司筹划非公开发行股份停复牌的其他事宜,适用本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其他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
十八、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一四年十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