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股份公司股票去年每股
❶ 已知M公司股票上年每股股息为0.6元,且预计未来每年支付的每股股息不变
实际上这道题的两个问都是有公式计算的,对于股利固定不变的,其公式是P=D/R,即M公司股票内在价值=0.6/8%=7.5元,对于股利固定增长的,其公式是P0=D0(1+g)/(R-g)或D1/(R-g),依题意可知D0=0.15,R=8%,g=6%,故此N公司股票内在价值=0.15*(1+6%)/(8%-6%)=7.95元。
❷ 股票:现在东方电气600875的PE、PB、PS、EPS和动量、趋势、支撑或压力 、形态如何是多少
静态市盈率PE: 43.77
市净率PB: 6.77
动态市盈率PS:30.98
每股收益EPS:1.248元
短期动量不足,成交量一般,目前处于无趋势状态,震荡行情
短期支撑31.85元(新浪上面显示的,我觉得应该是60日线支撑33.53更恰当些)
短期压力36.58元(新浪上面显示的,我觉得还可以,前期的波峰压力档)
短期方向不明朗,如同鸡肋,突破一挡压力可看高一线。
东方电气,证券代码:600875,公司前身系东方电机厂,1993年12月始进行股份制改组,将原厂净资产(含土地使用权)折为国有法人股22000万股,经1994年6月和1995年7月首次公开发行外资股和公众股,A股上市时总股份45000万股。
东方电气集团东方电机有限公司其前身是东方电机厂(始建于1958年),1993年经股份制改制成立东方电机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最早实现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之一。2007年中国东方电气集团主业资产整体上市后,于2008年1月由原东方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主要经营性资产重新注册,更名为东方电气集团东方电机有限公司,现为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2009年7月公司完成了对东方电机厂及其控股子公司部分资产的受让,并对相关业务进行了整合
❸ 长期股权投资问题,请高手详细解答。
(二)
2008年东方股份有限公司实现净利润10 000 000元。甲公司按照持股比例确认投资收益3 000 000元。
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3 000 000
贷:投资收益 3 000 000
【2008年末,甲公司确认的投资收益3 000 000元,要转入本年利润科目,据以计算2008年度的经营成果-利润总额,所得税费用,净利润等。】
2009年5月15日,东方股份有限公司已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每10股派3元,甲公司可分派到1 500 000元。
借:应收股利 1 500 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1 500 000
2009年6月15日,甲公司收到东方股份有限公司分派的现金股利
借:银行存款 1 500 000
贷:应收股利 1 500 000
此时,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的账面价值
=3 000 000- 1 500 000
= 1 500 000
❹ 在东方财富通里怎么看市净率
进入软件后,在输入60”沪深A股涨幅排名"界面下,拉动下方的左右滚动条即可看到两市所有个股的市净率了。
市净率
的计算方法是:市净率=(P/BV)即:每股市价(P)/每股净资产(Book
Value)
股票净值即:公司资本金、资本公积金、资本公益金、法定公积金、任意公积金、未分配盈余等项目的合计,它代表全体股东共同享有的权益,也称净资产。净资产的多少是由股份公司经营状况决定的,股份公司的经营业绩越好,其资产增值越快,股票净值就越高,因此股东所拥有的权益也越多。
通过市净率定价法估值时,首先,应根据审核后的净资产计算出发行人的每股净资产;其次,根据二级市场的平均市净率、发行人的行业情况(同类行业公司股票的市净率)、发行人的经营状况及其净资产收益等拟订估值市净率;最后,依据估值市净率与每股净资产的乘积决定估值。
❺ 东方生物最新消息
2021年12月8日东方生物:2021年三季报,每股收益32.66元,每股净资产48.85元,净利润同比增长489.85%,自愿披露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
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1、本次交易成交数量:4万股,成交价:162.76元/股,成交金额:651.04万元,买方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政立路证券营业部;卖方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
2、本次交易成交数量:5万股,成交价:162.76元/股,成交金额:813.87万元,买方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五一北路证券营业部;卖方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 3、本次交易成交数量:5万股,成交价:162.76元/股,成交金额:813.8万元,买方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卖方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
4、本次交易成交数量:3万股,成交价:162.76元/股,成交金额:488.28万元,买方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锦康路证券营业部;卖方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
拓展资料:一、《科创板日报》9日讯,青岛汉德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今日宣布,公司新冠抗原检测产品可检出奥密克戎毒株。据研究表明,VOC和VOI毒株包括奥密克戎毒株,主要突变在S蛋白区域,在N蛋白区域报告的突变均不在汉德森的配对抗体所检测的N蛋白的表位区域。N蛋白表位分析表明,奥密克戎在N蛋白上的突变不影响与抗体结合。天眼查信息显示,汉德森是科创板上市公司东方生物旗下子公司,东方生物持股比例达70%。
二、东方生物简介
2005年12月1日,公司前身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有限公司成立。 2017年5月15日,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公司名称变更为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❻ 东方盛虹的股票价格东方盛虹每年股价东方盛虹股会上涨吗
化工板块在股市中是一个热门的板块,化工是支撑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基础性行业之一,很多投资者都喜欢投资化工行业,而东方盛虹作为民用涤纶长丝产品生产商,位于行业前列,超级有实力,学姐这就帮大家扒一扒东方盛虹究竟适不适合投资。
讲解之前,大家先来浏览一下这份化工行业龙头股名单,赶紧领取一下吧:宝藏资料!化工行业龙头股一栏表
一、从公司角度来看
公司介绍: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上市企业,专业从事民用涤纶长丝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研发、生产和销售民用涤纶长丝和生产、销售PTA、热电是其主营业务;公司的主要产品为DTY、POY、FDY、PTA、聚酯产品、热电。2021年7月20日,2021年《财富》中国500强排行榜发布,东方盛虹处在第365的位置。
介绍完东方盛虹的大体情况,下文将从亮点来解说一下究竟东方盛虹值不值得投资。
亮点一:抓住窗口期布局炼化产能,后发优势显著。
国家规定在2014年开放七大石油基地并向民营资本,公司成功的抓住了窗口期,在连云港石化基地布局1600万吨/年炼化一体化项目。并且还项目即将在2021年,年底的时候进行投产,公司的后发优势比较突出,原料品种适应性强、产能布局区位优越、产品结构多化少油、民营管理高效。
目前属于我们国最大的单线产能就是这个项目炼化的1600万吨的单线规模,规模增大,就可以降低成本,那么竞争优势就会扩大。项目重点聚焦于高附加值的芳烃产品和烯烃产品,化工品占比已经达69%,在国内来说处于领先水平,投产后是可以提升公司业绩的,为未来拓展产业链巩固了基础。
亮点二:收购斯尔邦,业绩将迈入新台阶
斯尔邦是目前生产EVA最大的国内企业,目前国内能生产光伏EVA 树脂的只有三家企业,其中2/3是斯尔邦产的占比,EVA产能达到30万吨,而且还能生产光伏料。公司拟收购斯尔邦,将有利于光伏产业的布局,解决与“盛虹炼化一体化项目”存在的同业竞争问题,缩减原材料成本。预测估计,随着公司1600万炼化项目在2021年底交付使用及斯尔邦的收购合并报表,公司业务优化升级,业绩也将实现新增长,
篇幅有限,更多与东方盛虹有关的详细介绍和深度分析,我都呈现在这篇研究报告中,赶紧看看吧:【深度研报】东方盛虹点评,建议收藏!
二、从行业角度看
在2017-2020年这个时间段内,我国涤纶长丝产能、产量增长平稳,这两个指标平均每年的复合增长率分别达到了7.45%和9.46%。在2020年更是达到了4326万吨/年和3408.2万吨,在2019年的基础上增长了6.5%和10.2%。相比较之后发现涤纶长丝景气度在不断回升,有望上行保持较长时间,东方圣红抓住了这种背景带来的良机,产能变大,还能够有更大的机会占据市场份额。
概而言之,化工行业是我国非常重要的基础产业,以后的发展空间会很大,东方盛虹在涤纶长丝产品上属于行业内的佼佼者,未来会得到进一步的发展。但是文章的介绍会有所延迟,倘若对沃东方盛虹未来行情感兴趣,戳这里就可以,有专业的投资顾问帮你进行专业化的股票分析,弄明白东方盛虹估值是怎么样:【免费】测一测东方盛虹现在是高估还是低估?
应答时间:2021-10-05,最新业务变化以文中链接内展示的数据为准,请点击查看
❼ 谁能帮我看看东方集团的最近的情况
建议走人
❽ 600811东方集团何时股改的,当时有什么股改承诺.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2006-08-09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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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要点为: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2.5股的定向转增股份。
●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股股权登记日为2006年8月10日。
● 复牌日:2006年8月14日,本日股价不设涨跌幅度限制。
● 自2006年8月14日(与复牌日相同)起,公司股票简称改为"G东方",股票代码"600811"保持不变。
一、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相关股东会议情况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于2006年7月31日经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公告于2006年8月2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内容
1、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简介
本公司以现有流通股股份530,371,903股为基数,以公司资本公积金向本次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在登记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定向转增132,592,976股,即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得2.5股的转增股份,非流通股股东获得所持非流通股份的上市流通权。若按送股方案换算,则流通股股东获送的股份数为39,792,635股,相当于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送0.6385股。
同时,本公司控股股东东方集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承诺:
(1)东方实业持有的东方集团非流通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24个月内不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或者转让。上述承诺期届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出售的原东方集团非流通股股份数量占东方集团股份总数的比例在12个月内不超过5%,在24个月内不超过10%;
(2)东方实业在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后的24个月内,将在适当时机增持股份;
(3)在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后,若公司经营业绩无法达到以下设定目标或条件,非流通股股东承诺将放弃2006年至2007年两年的收益分配权;
1)根据公司经审计的2005年度的净利润为基准,若公司2006年至2007年度净利润年复合增长率低于20%;
2)公司2006年至2007年度中任一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
(4)东方实业在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后的12个月内,进行资产重组,注入金融或能源、矿业类优质资产,以有效提升公司长期盈利能力。上述重组事宜须得到监管部门的批准。
2、方案实施的内容
股权分置改革的方案实施为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2.5股的定向转增股份。
3、对价安排执行情况表
执行对价安排前 本次执行数量 执行对价安排后
序号 执行对价安排的股东名称 持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本次执行对价安排股份数量(股) 本次执行对价安排现金金额(元) 持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1 东方集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27,422,607 30.01% 0 0 227,422,607 25.54%
合计 227,422,607 30.01% 0 0 227,422,607 25.54%
三、股权登记日和上市日
1、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2006年8月10日
2、对价股份上市日:2006年8月14日,本日股价不设涨跌幅度限制。
四、证券简称变更情况
自2006年8月14日起,公司股票简称改为"G东方",股票代码"600811"保持不变。
五、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办法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实施对象为2006 年8月10日(股权登记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
股权分置改革实施方案的股票对价由上海证券交易所通过计算机网络,根据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持股数,按比例自动计入帐户。每位股东按转增比例计算后不足一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大小排序向股东依次送一股,直至实际送股总数与本次送股总数一致,如果尾数相同者多于余股数,则由电脑抽签派送。
六、股权结构变动表
股份类别 股份性质 变动前(股) 变动数(股) 变动后(股)
非流通股 社会法人股 227,422,607 ‐227,422,607 0
非流通股合计 227,422,607 ‐227,422,607 0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社会法人股 0 +227,422,607 227,422,607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 0 +227,422,607 227,422,607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流通股 530,371,903 +132,592,976 662,964,879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 530,371,903 +132,592,976 662,964,879
股份总额 757,794,510 +132,592,976 890,387,486
七、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流通预计时间表
股东名称 所持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股) 可上市流通时间 承诺的限售条件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4,519,374 G+24个月后 无
89,038,749 G+36个月后 无
138,383,858 G+48个月后 无
八、其他事项
1、咨询联系办法
公司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花园街235号
邮政编码:1500001
电 话:0451-53666028
传 真:0451-53666028
2、财务指标变化
实施本次股权分置方案后,按新股本摊薄计算,公司2005年每股收益为0.11元。
九、备查文件
1、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公告;
2、北京市中高盛律师事务所关于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3、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修订稿);
4、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方集团股权分置改革的保荐意见书及补充保荐意见书;
5、北京市中高盛律师事务所关于东方集团股权分置改革的法律意见书及补充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六年八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