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转让终止股票
1. 终止转让股权是利好还是利空
法律分析:一般来说,股权转让对于现持有人来说是利好消息,对场外散户是利空消息。股权登记后就要分红、配股,多数公司配股、分红后股票一般都会下跌,调整好长一段时间。看到不少朋友对股份转让还存在模糊的认识,我来简单谈一下个人的看法,我为什么认为新的非流通股股权转让规则对流通股市场是利空。 我国的非流通股市场过去的流通受到国家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限制,导致股权转让十分困难。按照规定,超过总股本5%的非流通股股权转让清算中心才给过户,不足5%的原则上无法过户(交易所公关之后的地下通道不计),除此之外,要想过户只有走司法途径,需要至少两个月的时间和5%的费用。虽然也有一些私下的协议转让但不过户的办法,也有所谓二级半市场的存在,但总体上风险很高,信用存在问题。这就使得非流通股股东除了第一大股东之外,基本都是处于极其弱势的地位,无法流通,没有话语权。这也变相增加了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上市公司的容易程度。可以说,除了控制上市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其余非流通股东基本处于套牢地位,除了少数公司的分红,基本没有任何回报,还要为大股东变相掏空上市公司而提心吊胆。 现在呢,新规定明确了非流通股东转让的合理合法和正确渠道。首先,对第一大股东而言,他控制上市公司将不再轻松,因为其它非流通股股东可以随时转让,也潜在恶意收购争夺控制权的可能;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三条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2. 股权转让协议终止是利空
法律分析:一般来说,股权转让对于现持有人来说是利好消息,对场外散户是利空消息。股权登记后就要分红、配股,多数公司配股、分红后股票一般都会下跌,调整好长一段时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 股票终止上市了手里的股票怎么办
1、上市公司退市前会发布公告,大约有1个月左右的时间让投资者交易手里的股票,这时候就要赶紧抛售手中的股票;
2、如果已经退市了,投资者手中的股票可以在老三板进行交易,老三板一周最少能交易一次,股民还必须开通三板交易账户才可以进行交易。
(3)股份转让终止股票扩展阅读
股票一旦退市之后,就会转入三板,也就是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还是能够交易转让的。
股票退市也就是指上市公司因为没有满足交易所有关财务等其他上市标准,而出现的主动或者是被动终止上市的情况,也就是由一家上市公司变成了非上市公司。
上市公司出现以下的情形的,由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决定暂停其股票上市
一、公司的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
二、公司不按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或者是对财务会计报告作虚假记载
三、公司有重大违法行为
四、公司最近3年连续亏损
上市公司有2、3条情形之一,经过查实后果严重的,或者是有1、4情形之一,在限期内没有能消除,不具备上市条件的,由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
4. st股票终止上市了手里的股票怎么办
st股票终止上市后,股票处理方法如下:
一、公司存续,散户享有原来同样的权利和义务,继续以这些股票为凭证,获得分红。
二、公司破产,公司的资产将进行清算,清算之后的剩余资产,将按持股比例分配给散户。
三、上市公司退市后原在交易所流通的股份将由一家具备代办股份转让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代办转让,并在45个工作日之内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交易。
四、上市公司退市后股东必须先开立股份转让账户,并办理股份确权与转托管手续,个人股东开立股份转让帐户时应携带身份证。
五、上市公司退市后在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之前,股东应尽快办理股份确权与转托管手续,否则有可能无法赶上在该公司第一个交易日进行交易。
六、退市公司挂牌之后,股东可以继续办理股份确权与转托管手续,但其股份需要经过两个交易日之后方可转让(即三板交易)。
【拓展资料】
ST股票,意即“特别处理”的股票。该政策针对的对象是出现财务状况或其他状况异常的。1998年4月22日,沪深交易所宣布,将对财务状况或其它状况出现异常的上市公司股票交易进行特别处理(Special treatment),由于“特别处理”,在简称前冠以“ST”,因此这类股票称为ST股。
如果哪只股票的名字前加上ST, 就是给市场一个警示,该股票存在投资风险,一个警告作用,但这种股票风险大收益也大,如果加上*ST那么就是该股票有退市风险,希望警惕的意思,具体就是在4月左右,公司向证监会交的财务报表,连续3年亏损,就有退市的风险。
1998年4月22日,沪深交易所宣布,将对财务状况或其它状况出现异常的上市公司股票交易进行特别处理(Special treatment),并在简称前冠以“ST”,因此这类股票称为ST股。
5. 股权转让终止影响有哪些
法律分析:股权转让终止一般是对股价有一定影响,也对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存在一定的影响。因双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股权转让协议终止履行,一方当事人因准备协议履行及实际履行中产生的损失,应由双方共同承担民事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 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6. 终止股权转让是利空还是利好
法律分析:一般来说,股权转让对于现持有人来说是利好消息,对场外散户是利空消息。股权登记后就要分红、配股,多数公司配股、分红后股票一般都会下跌,调整好长一段时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 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七十二条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 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第七十三条 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 、第七十二条 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第七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 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十五条 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7. 终止挂牌实施细则
法律分析:终止挂牌实施细则指的是《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为了明确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的情形和程序,建立常态化、市场化的退出机制,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公众公司办法》)《关于完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制度的指导意见》《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制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
法律依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
第二条 挂牌公司主动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申请终止股票挂牌,或者挂牌公司触发规定的终止挂牌情形,全国股转公司强制终止其股票挂牌的,适用本细则。
强制终止股票挂牌由全国股转公司挂牌委员会审议,并形成审议意见。全国股转公司结合挂牌委员会的审议意见,作出决定。
第三条 挂牌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实际控制人,主办券商、证券服务机构及其人员,在终止挂牌过程中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转系统)业务规则,勤勉尽责,不得泄露相关内幕信息、从事内幕交易和操纵股票交易价格,不得滥用权利,损害挂牌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
8. 终止上市的股票怎么办
1、上市公司在退市之前会发出公告,有一个月左右给投资者交易手中的股票,在这时间之后,投资者可以去证券公司进行交割。
2、退市之后,如果上市公司转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可以在新三板进行交易,相比A股市场,其交易比较麻烦。
3、公司应破产退市,投资者可以用法律来维护自身利益,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但有可能得不到全部赔偿。
在股市中,投资者因远离业绩差,在财务上弄虚作假的个股,避免上市公司终止上市所带来的风险。
(8)股份转让终止股票扩展阅读:
市场特点:
1、有一定的市场流动性,但主要取决于当日交易量(交易量取决于投资人心理预期)。
2、股票市场只在纽约时间早上的9:30到下午4:00(中国市场为下午三点)开放,收市后的场外交易有限。
3、成本和佣金并不是太高适合一般投资人。
4、卖空股票受到政策(需要开办融资融券业务)和资本(约50万)的限制,很多交易者都为此感到沮丧。
5、完成交易的步骤较多,增加了执行误差和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