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钢城集团公司股票
㈠ 攀钢钒钛股票2016年股价多少
攀钢钒钛股票2016年1月股价开盘2.63元、最高3.82元、最低2.57元、收盘2.69元。
公司(原称“攀钢集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是于1993年3月27日在中国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由攀枝花钢铁(集团)公司(一家成立于1965年的国有企业, 以下简称“集团公司”)、 攀枝花冶金矿山公司(后期合并入集团公司)及第十九冶金建设公司(“冶金公司”)联合发起采用定向募集方式设立。
㈡ 什么是攀钢权证事件(股票500分!!!)拜托了各位 谢谢
【一】 000629 公司董事会有使 000312 权证持有人不能 获得现有股东向鞍钢集团行使现金选择权的可能 “ 意图 ” 1. 理由: ( 1 ) 大家知道的目前发生的一日之差的所谓 “ 生死极速 ” 。 ( 2 ) 伏笔其实已经早已埋下 ---2008.5.19 披露的《 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换股吸收合并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草案) 》(下称 《 5 .19 草案》 ) ◆“ ( 5 )现金选择权 鞍钢集团已于 2008 年 5 月 7 日与本公司签署了《 关于提供现金选择权的合作协议》, 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 换股吸收合并暨关联交易报告书确定鞍钢集团担任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的现金选择权第三方,并向本公司承诺:对按照攀钢钢钒、 攀渝钛业及 ST 长钢 届时 公告的现金选择权方案所规定的程序申 报全部或部分行使现金选择权的攀钢钢钒、攀渝钛业及 ST 长钢 除攀钢集团及其关联方以及承诺不行使现金选择权的股东以外的其他 所有股东,鞍钢集团将无条件受让其已申报行使现金选择权的股份, 并分别按照 ……… …………….. 如本公司的权证持有人在现金选择权申报股权登记日之前行权, 则持有权证行权所新增股份并于现金选择权申报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 的股东有权获得现金选择权。 如本公司的权证持有人在现金选择权申报股权登记日之后行权, 则持有权证行权所新增股份的股东无权获得现金选择权, 无法申报及实施现金选择权 ◆ 《 5.19 草案》 重大事项提示 “ 公司提请本公司权证持有人对上述因素予以关注, 并结合其他信息披露资料适当判断及进行投资决策。 ” 2. 为什么要这样做? 2.1 利益出发点? 见 《 5.19 草案》 重大事项提示 “5……. 如本公司的权证持有人在现金选择权申报股权登记日之前行权, 则持有权证行权所新增股份并于现金选择权申报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 的股东有权获得现金选择权。 如本公司的权证持有人在现金选择权申 报股权登记日之后行权, 则持有权证行权所新增股份的股东无权获得现金选择权, 无法申报及实施现金选择权,在该等情况下,权证行权后, 公司的会公众持股量将会提高, 从而降低本次交易后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不符合上市要求的风险。 ” 2.2 推演:若权证持有人不能获得现金选择权,一, 对公司是有利益的 ---- 利益就是降低本次交易后公司股权分布情 况不符合上市要求的风险 . 二,可为鞍钢集团(当前)节约数十亿元的资金占用。 这是董事会为公司以及真心帮助( 见本人于相关传言发生时的其他博文) 公司重组的公司重要的股东利益尽力的表现,值得赞许。 3. 董事会 “ 意图 ” 实现的客观效果 牺牲权证持有人利益使中国上市公司具有最大里程碑意义的重组获得 成功的更大保障(减少退市 = 失败的风险呀) . 4. 笔者说明: 笔者只是根据目前所见事实包括为此查阅的公司的若干公告大量内容 分析(此处从略)后有此 i 董事会意图的推测。说实话, 笔者希望这种推测是错误的,说不定下述情况还能出现,若彼, 则就本人的以小人物之心度大人物之腹作自我反省。 4.1 基于以下预留空间,笔者前述推测可能(但愿)错误: ( 1 ) 08.5.8 公司披露的《 关于鞍山钢铁集团公司担任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现金选择权第三方 的公告 》表述: “ 鞍钢集 团致函攀钢钢钒并作出以下承诺: 1 、对按照攀钢钢钒、攀渝钛业及 ST 长钢 届时公告 的现金选择权方案 所规定的程序 申报全部或部分行使现金选择权的攀 钢钢钒、攀渝 钛业及 ST 长钢除攀钢集团及其关联方以及向攀 钢钢钒承诺不行使现 金选择权的股东以外的其他所有股东, 鞍钢集团将无条件受让其已申 报行使现金选择权的股份, ….. ” ( 2 )今天即 08.10.24 公司批露的鞍钢集团新的承诺函称 “6 、 本承诺函的用语和定义以攀钢钢钒董事会制定并发布的现金选择权实 施公告为准,如二者存有任何冲突或不一致之处, 以攀钢钢钒董事会 制定并发布的现金选择权实施公告为准 。 ” ( 3 )《 5.19 草案》(三)本次交易概况 “2 、换股吸收合并 …… 鞍山钢铁集团公司已承诺担任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现金选择 权第三方,关于现金选择权申报、 实施的具体方案将由公司董事会另行制定并公告。关于现金选择权 申 报 、实施的 具体方案将 由公司董事会另行制定并公告 。 ” 4.2. 逻辑推演 由于董事会有如此大的自由决定 “ 届时 ” 的空间, 若其欲使权证持有人可以获得现金选择权, 则可将现金选择权申报股权登记日另行制定为 11 月 28 日之后的任 何一天而毫无困难与障碍,若其不欲如此,则必须确定为 11 月 28 日之前,有网上文章计算相关程序后说,也只能是 11 月 27 日。( 24 小时太久,只争朝夕,如此,亦可赞许之工作精神也), 以上逻辑大概是能够成立的。 【二】 部分权证持有人所持 “ 彼钢钒非此钢钒 ” 的主张难不住公司董事会。 1. 假定前提:事态发展为权证持有人真的处于 “ 权证持有人在现金 选择权申报股权登记日之后行权, 则持有权证行权所新增股份的股东无权获得现金选择权, 无法申报及实施现金选择权, ” 的境地。 2. 事实方面的分析: 2.1 11 月 27 日(或其之前) 仅是现股东申报及实施现金选择权的阶段。即使申报当天就得到实施 = 鞍钢集团当天就把 9.59 元 / 股的资金向申报人付讫(假定 00 0515 和 000657 同样如此), 此时不过是完成股份的登记过户,股东由申报人变更为鞍钢集团, 直至鞍钢集团将依申报人行权得到的 000515 和 000657 股 份换为 000629 股份并且完成 000629 的公司变更登记 ( 第一个绝对重要的事项,待后分析!!!) 同时 000515 和 00 0657 进行注销之前的期间, 000629 还是原来的 00062 9 ! 2.2 权证持有人行权期为 11 月 28 日始至 12 月 11 日( 之间的交易日),行权后(即使是拖到 12 月 11 日行权) 得到的股票仍然是 000629 的股票。因为依照法定程序, 三个合并公司办理完成变更与注销登记 = 在法律上还没有完成合并为 一个公司的程序。即,至 12 月 12 日,彼时的钢钒仍然是此时( 例如:今日即 10 月 24 日)的钢钒, 权证行权人仍然是此钢钒的股东。 只有在此钢钒完成公司变更登记后, 那一个彼时的钢钒才非此时钢钒。也就是说, 行权人是资源行权成为此钢钒的股东后, 才发生此钢钒变为彼钢钒的事件,尽管这一事件是预先确定的, 行权人也知道这一将确定发生的事件。因此, 权证持有人援引深圳证券交易所《权证管理暂行办法》第 “ 第二条本 办法所称权证,是指标的证券发行人或其以外的第三人 ( 以下简称发 行人 ) 发行的,约定持有人在规定期间内或特定到期日, 有权按约定价格向发行人购买或出售标的证券, 或以现金结算方式收取结算差价的有价证券。 ” 来主张自己的权利, 是难为不了公司(董事会)的。况且, 2.3 即使 “ 彼钢钒非此钢钒 ” 的主张能够成立(比如,通过诉讼), 由于权证持有人行权之前与公司的法律关系是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关系 (第二个绝对重要的事项,见后分析!!!), 权证持有人以此为理 由不行权也是无济于事的。依据是: ( 1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五条规定 “ 公司合并时, 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 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 也就是说, 权证持有人要求行权之债权,于行权之日,债务人是原钢钒, 则由原钢钒满足权证持有人的要求,同时,原钢钒作为债权人, 要求行权人作为债务人履行缴纳行权价款之债务。若行权人行权时, 相对人已经由原钢钒完成合并成为彼钢钒,依公司法上述规定, 彼钢钒承继了合并前原钢钒的债权( 向行权人请求支付行权价款的请求权)和债务( 向缴纳行权价款的行权人给付股票),在法律上是没有问题的。 ( 2 ) 由于公司依法发行债券( + 分离权证。后同) 与债券购买人购买亦属于合同行为,从《合同法》规定来看, 其第九十条 规定 “ 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合并的, 由合并后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行使合同权利,履行合同义务。 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分立的,除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以外, 由分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享有连带债权, 承担连带债务。 ” ,因此,结论同上面分析是一样的。 【三】公司董事会的两个法律失误 1. 然而,由于公司董事会的两个关键性的法律失误(其实, 还有其他不少法律失误但此两个法律失误就) 足以导致导致钢钒权证持有人可以赶得上在股东申报现金选择权之前 行使 031002 的股票认股权,从而具备公司董事会公告的、 鞍钢集团承诺的 “ 申报全部或部分行使现金选择权的攀钢钢钒、攀渝 钛业及 ST 长钢除攀钢集团及其关联方以及向攀钢钢钒承诺不 行使现 金选择权的股东以外的其他所有股东 ” 中的 “ 其他股东 ” 的 资格。具备该等 “ 其他股东 ” 资格, 就可以依鞍钢集团承诺向鞍钢集团行使现金选择权。除非发生同样于 08.5.19 由公司披露的公司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中国国际金融 有限公司 在《 关于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换股吸收合并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中的 “3 、 与现金选 择权相关的风险 ” 部分所述的 “ 如果第三方( 鞍钢集团担任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现金选择权第三方 . 笔者注 . ) 未来因任何原因不能履行其承诺,攀钢钢钒、攀渝钛业及 ST 长钢的 股东将无法行使现金选择权,其利益可能遭受损失。 ” 的情形,但, 如果发生此情形,不仅现权证持有人、 000629 和其他两个参与 合并的公司也无法行使现金选择权。 笔者坚信鞍钢集团是诚信且有能力履行承诺的企业, 绝对不会出现此情况(见笔者 08.8.1 拙文《 关于鞍钢若不履行 现金收购承诺之法律方面的若干问题》 http://www. eastmoney.com ). 。 2. 公司董事会的第一个法律失误 2.1 从公司董事会披露的实施程序说起 公司董事会 08.5.19 披露的《 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发 行股份购买资产、换股吸收合并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草案)》之 (三)吸收合并的主要程序 为: “ 1 、 本公司召开首次董事会审议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和本次吸收合并, 作出决议并公告;攀渝钛业、 ST 长钢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吸收合并 ,作出决议并公告; 2 、 本公司召开债券持有人大会审议本次吸收合并债券持有人保护方案, 作出决议并公告; 3 、国资委批准本次整体上市; 4 、 本公司召开二次董事会审议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和本次吸收合并, 作出决议并公告;攀渝钛业、 ST 长钢召开二次董事会审议本次吸收 合并,作出决议并公告;本公司分别与攀渝钛业和 ST 长钢签署合并 协议; 5 、 本公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和本次吸收合并 ,作出协议并公告;攀渝钛业、 ST 长钢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 吸收合并,作出决议并公告; 6 、经股东大会授权, 本公司董事会择机刊登现金选择权申报公告; 7 、本公司、攀渝钛业及 ST 长钢分别刊登公告, 通知债权人有关吸收合并事宜; 8 、本公司、攀渝钛业及 ST 长钢分别按照债权人要求清 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 9 、获得中国证监会对攀钢有限、 攀钢集团豁免要约收购本公司股份申请的批准; 10 、获得中国证监会对本公司本次整体上市的核准; 11 、本公司刊登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换股吸收合并及关联交易报告书及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攀渝钛业及 S T 长钢刊登吸收合并报告书及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12 、本公司、攀渝钛业及 ST 长钢刊登现金选择权实施 公告; 13 、第三方对申报现金选择权的股份支付现金, 完成股份的登记过户; 14 、第三方持有的攀渝钛业、 ST 长钢股份, 以及攀渝钛业、 ST 长钢未申报行使现金选择权的股份按照确定的换 股比例转换成本公司本次新增的 A 股股份; 15 、本公司向攀钢集团、攀钢有限、 攀成钢及攀长钢发行股份购买; ”
㈢ 攀枝花钢城集团有限公司怎么样
简介:攀枝花钢城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钢城集团)是由原攀钢集团钢城企业总公司改制而成立的股权多元化的公司制企业。钢城集团注册资本12.08亿元,已通过ISO9001∶2000质量体系认证、GB/T2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现有在岗员工16000余人,下设40多个分、子公司,分布在攀枝花、成都、宜宾、西昌、重庆、昆明、北海等地,形成钢铁、冶金原辅料、钒钛、建材、贸易、物流、房地产开与建筑、协力服务、机电、化工和环保等产业集群和企业集群。
法定代表人:刘军
成立时间:2008-11-12
注册资本:120819.594224万人民币
工商注册号:510400000025505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地址:攀枝花市东区长寿路
㈣ 攀枝花钢城集团公司性质
攀枝花钢城集团有限公司前身是攀钢集团钢城企业总公司,2008年改制后,由攀枝花市政府主管。有公司领导员工持股的现代公司股份制企业。
㈤ 攀枝花钢城集团有哪几个子公司在西昌(二基地)谁的效益较好
西昌(二基地)主要就是瑞海公司,大致分为协力、冶金渣、冶金材料、贸易部分子公司,效益不太清楚,公司地理位置较偏,都有效益吧,肯定比钢城集团这边好。钢城集团过去了不少人。
㈥ 攀枝花钢城集团的介绍
钢城集团由原攀钢集团钢城企业总公司分立改制而来,现用工20000余人,下设50多家分、子公司,分布在攀枝花、成都、宜宾、西昌、重庆、昆明、北海等地,主要产业有钒钛、钢铁、冶金原辅料、水泥、化工等,涉足房地产开发、物流、商贸等领域,能够生产和提供170多种产品及相关服务,是攀枝花市最大的地方企业和攀钢最大的战略协作单位。截止2009年底,公司总资产61.95亿元,固定资产原值20.83亿元,净资产13.94亿元。经营总收入、工业总产值和利税总额,分别从1980年的660.97万元增长到2009年的107.21亿元,年均递增26.93%,位列中国制造业500强第340位、四川省企业100强第21位、攀枝花市工业50强第2位,是四川省重点培育的100户大企业大集团之一。先后还荣获全国企业文化建设先进单位、四川省文明单位、四川省质量管理先进企业、诚信企业、建设创新型企业、循环经济试点企业等多项荣誉。
钢城集团将依托攀西资源优势,落实科学发展观,创新机制和体制,依靠科技创新和技术进步,实施矿产资源开发战略,全力打造特色产业集群,促进企业快速健康发展,力争到2012年实现经营收入200亿元、2015年实现300亿元,把集团建设成为主导产业突出、产业结构合理、技术装备先进、管理精细高效,西南一流、国内知名,竞争力强的大企业大集团。
㈦ 攀枝花钢城集团是什么企业!私企国企
是民企,我就签的那里,七月份就去报到,有些人连这个攀钢和钢城都没有分清楚。攀钢是国企,钢城是从攀钢那里的分出来后改制成立的攀枝花大型民企,属于市政管理!有一个子公司是攀枝花钢城集团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我就知道这些了,希望对你有帮助!!
㈧ 渝钛铂股票代码,它现在状况
攀钢集团重庆钛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终止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攀钢钢钒”)拟通过向攀枝花钢铁(集团)公司(以下简称“攀钢集团”)及其关联方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同时换股吸收合并攀钢集团重庆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攀渝钛业”或“本公司”)和攀钢集团四川长城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股份”)的方式实施重大资产重组(以下简称“本次重组”)。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吸收合并攀钢集团重庆钛业股份有限公司、攀钢集团四川长城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证监许可[2008]1445 号)核准,本次重组已进入实施阶段,并已完成本次重组所涉及之吸收合并的换股程序,本公司已于 2009 年 4 月 24 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了关于本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申请,2009 年4 月30
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关于攀钢集团重庆钛业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2009]30 号文)(以下简称“决定”)同意了本公司的申请,决定主要内容为“根据《证券法》第五十六条、《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4.3.1 条(十三)项的决定,经你公司申请,我所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本所决定你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自2009 年 5 月6 日起终止上市”。
本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相关信息:
股票性质:人民币普通股;
股票简称:攀渝钛业;
股票代码:000515;
终止上市日期:2009 年 5 月6 日。
由此本公司股票将于2009 年 5 月6 日起终止上市。本公司股东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已按照 1:1.78 的比例转换为攀钢钢钒A 股股票,并将自 2009 年 5 月 6 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相关信息请投资者参见《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换股吸收合并攀钢集团重庆钛业股份有限公司和攀钢集团四川长城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之换股吸收合并实施结果暨新增股份上市公告》。如本公司股东现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存在质押、被冻结的情形或本公司股东存在未领取红利的情形及其他相关事宜的后续安排如下:
一、质押或被冻结股份的处理
本公司股东所持股份已质押或被冻结的,在按照换股比例转换为攀钢钢钒股份后,由攀钢钢钒统一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登记公司”)提交将该等股份质押或冻结的申请。
二、未领取红利的处理
本公司股东未领取的红利将由登记公司退回本公司,本公司与攀钢钢钒协商后,将指派专人负责该笔款项的派发,未领取红利的股东可与本公司或攀钢钢钒联系。
三、终止上市后的相关安排
(一)被吸收合并资产过户的相关安排
根据本公司与攀钢钢钒签署的《吸收合并协议》的相关约定,攀钢钢钒已于换股日(2009 年4 月28 日)将作为本次合并对价而向本公司股东发行的新增股份登记至本公司股东名下。同时,自换股日起,本公司的一切业务及全部资产、负债和权益将由攀钢钢钒享有和承担。攀钢钢钒将自换股日起三个月内办理并尽快完成本公司相关资产、负债和权益的过户手续,并将随后办理以及协助本公司办理相关各项工商登记手续。
(二)人员安排
根据本公司与攀钢钢钒签署的《吸收合并协议》及本公司职工代表大会相关决议,本公司全体员工(包括退休、离休、内退员工)将由攀钢钢钒全部接受。本公司作为各自现有员工的雇主的任何及全部权利和义务将自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之交易交割日起由攀钢钢钒享有和承担。
本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后,相关事宜的处理可通过如下方式进行联系:
单位: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罗玉惠
联系地址:四川省攀枝花市弄弄坪
电话:0812-3393695
传真:0812-3393992
特此公告!
攀钢集团重庆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 年 5 月 4 日
㈨ 如何选择股票,选择哪一只股票,什么时候买,什么时候抛
写作业用啊,那就以宏达股份为例说说吧。
1、600331宏达股份是很好的股票,灾后的重建是四川的重点项目,而且公司本部有色生产基地和磷化工生产基地及德阳市境内控股子公司的主要生产装置已基本恢复生产。
2、经营分析:
项目名称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毛利率 占主营业务
(万元) (万元) (%) 收入比例(%)
化工(行业) 72470.1 19622.7 27.08 29.72
冶金(行业) 161624.6 46471.5 28.75 66.29
采矿(行业) 9549.9 5979.6 62.61 3.92
物管收入(行业) 167.9 27.1 16.14 0.07
3、2008-10-28公布2008年三季报
宏达股份公布2008年三季报:基本每股收益0.0246元,稀释每股收益0.0246元,每股收益(扣除)0.1599元,每股净资产2.73元,净资产收益率0.9%。
4、有利信息:
⑴进军“钒钛”资源终于迈出了实质性的一步。继今年4月无偿取得攀枝花市钒钛资源开发权之后,公司8月15日公告称,拟与攀钢集团钢城企业总公司等9家公司共同出资组建四川钒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开展攀枝花钒、钛、铁的深加工及伴生稀贵金属综合利用。
⑵公司本部磷化工生产基地的年产15万吨粉状磷铵、年产10万吨粒状磷铵生产装置和年产18万吨硫酸生产装置已正式恢复生产。公司本部有色生产基地的电解锌生产装置恢复至震前70%的生产能力。宏达股份控股子公司四川安县宏达化工有限公司(控股比例97.98%)已顺利完成厂房维护和设备检修,正式恢复生产。
⑶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四川宏金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共同投资10000万元,成立四川宏金化工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工业硫酸、磷酸、磷酸氢钙的生产和销售,石膏生产、销售、矿产品的销售。宏达股份现金出资4000万元,占宏金化工注册资本的40.00%;宏金建材现金出资6000万元,占宏金化工注册资本的60.00%。
⑷同意公司与攀钢集团钢城企业总公司等九家公司共同投资组建四川钒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出资5100万元(占51%)。根据公司于2008年7月25日与九家公司签署的《四川钒钛出资协议》,各方均以现金采用分期缴纳出资的方式,首次出资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其中公司按比例应缴纳1530万元。
从以上的信息看,宏达股份正在积极对外扩张,以求最大限度地减少因地震造成的损失,来保障投资者的利益,所以我认为作为投资来讲,是可以利用大盘的震荡来逐步建仓的。
㈩ 我想请问一下:攀枝花钢城集团和攀枝花钢铁集团是什么关系哪个更强大都是国企吗
钢城集团就是从前的钢城企业总公司改制脱离攀钢集团而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