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大幅回购股份的股票
A. 股东回购股份是利好还是利空
股份回购是指公司按一定的程序购回发行或者流通在外的本公司股份的行为。回购股票之后,这些股票会被注销,减少股份可提高每股盈利水平从而提高净资产收益率,间接的刺激股价拉升;随着股票期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的不断完善与发展,上市公司可以回购一部分股票作为奖励,以解决员工的激励问题,提高员工的积极性,间接的提高了生产效率,为公司带来更大的利润;公司在回购股票注销之后,在负债不变的情况下,权益资本的减少,提高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资产负债率等财务指标,对财务结构的调整与优化起到一定的作用,也可以达到降低未来权益融资成本的目的。
拓展资料:
股东是向公司出资或认购股份,从而享有资产收益等股东权利的人。股东可以以货币出资,也可以以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二十七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进行股份回购需要注意的是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2、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3、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员工。
4、股东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股市一般指股票市场。股票市场是已经发行的股票转让、买卖和流通的场所,包括交易所市场和场外交易市场两大类别。由于它是建立在发行市场基础上的,因此又称作二级市场。股票市场的结构和交易活动比发行市场(一级市场)更为复杂,其作用和影响力也更大。发行市场又称一级市场或初级市场。
B. 回购自己公司的股票说明什么
对于投资者而言,公司购回股票意味着公司认为当前的股价远远低于公司的内在价值,公司希望通过股份回购将公司价值被严重低估这一信息传递给市场,从而稳定股价,增强投资者信心,在短期内可能会出现大量买进的现象。所以公司在回购股票之后一般股价会有所上涨。
拓展资料
公司回购股票是指上市公司利用流动现金从二级市场购回发行在外一定数额的股票的行为,上市公司在购买自家的股票后,可以将购回的股票注销,也可以用于公司管理团队的股权激励。
上市公司的一举一动都备受投资者的关注,投资者可以通过观察上市公司各个方面来给自己的投资做出判断。
公司回购股票可以达到多种目地,比如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改善资本机构、减轻公司盈利指标的压力、将回购的股票作为股权激励的股票来源避免稀释原有股东权益、减小了公司被敌意收购的风险等。
公司为什么回购自己的股票呢?最通俗的理解,就是看好自己公司的发展,所以才会花钱再买回自己的股票,尤其是数量比较大的时候,更是对自身公司看好的一种体现。
我们在过去经常可以看到,有的上市公司账面上很多的现金,然后用这种现金去做理财,赚取理财的收益,甚至就是银行的利息。
这说明什么问题?说明帐面上的钱,根本不知道去怎么投资或者扩大生产,而只是最简单的理财了,那么如果你账面上真的有很多钱,何不回购自己的股票,提高股票的每股净资产等指标呢?
因为回购股票之后,简单的逻辑自然是流通股少了,那么每股净资产当然多了,对于股东来说是一个好事,只有勇于回购自己公司股票的,才能体现出对自身公司的信心。
当公司可支配的现金流明显超过投资项目所需要的现金流时,可以用自由现金流进行股票回购,有助于提高每股收益。
股票回购减少了公司自由现金流,起到了降低管理层代理成本的作用。管理层提高股票回购试图使投资者相信公司的股票具有投资吸引力,公司没有将股东的钱浪费在收益不好的投资中。
C. 请问大股东增持股票和回购股票有什么区别
目前,在市场持续低迷的情况下,投资者对上市公司及其大股东寄予了很大的期望,希望它们在稳定股价方面承担更大的责任,投资者对大股东承诺推迟减持或有条件减持股份持普遍欢迎态度,同时也对大股东在二级市场上回购股份或增持股份具有殷切期望。
1.大股东承诺锁定解禁股份或承诺不在低位减持股票对股价具有明显的稳定作用截止到7月4日,在A股市场已经有17家上市公司的大股东承诺将目前已经解禁的股份自愿锁定2到3年,在锁定时间内,大股东不减持所持有股份,或在锁定时间内,大股东不在相对低的价格减持股份,大股东承诺的减持价格一般都在目前股价的2倍以上。目前追加承诺的上市公司有:西飞国际、三一重工、黄山旅游、鼎立股份、伟星股份、中航精机、苏宁电器、有研硅股等。
大股东的追加承诺得到了市场的普遍欢迎,在追加承诺公布以后,每家公司的股票都有出色的表现,根据统计,从公告之日到7月4日期间,17只股票的表现不仅都明显强于大盘,绝大部分都有不同程度的上涨(只有合加资源微跌),有的涨幅还相当大,在如此弱的市场中这确实难能可贵的,也说明大股东的追加承诺能够对上市公司的股价稳定起到明显作用。
2.市场期待大股东在回购或增持股份方面有所作为追加承诺对维持股价来说只是一种消极的防御措施,在二级市场上回购股份或增持股份对大股东来说是一种更为有效的行为,也会对市场产生更加积极的影响。
在二级市场上回购股份有两种形式,一种是上市公司回购注销,另一种是大股东回购。上市公司回购注销当前尚存在制度障碍,因此投资者对大股东回购、增持股份寄予了更大的希望。目前在港股市场上已经出现了不少大股东回购的现象,如中国移动、和记黄埔、长江实业、中信泰富均被大股东回购过,在A股市场上,也有一些大股东增持了股份,并且得到了市场的认可,这些上市公司的股票整体表现比较强。
3.大股东回购或增持可能首先发生在价值被低估,股东或上市公司高管与股价存在明显利益关系的公司上能够让大股东回购或增持股份的上市公司一般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第一,股价已经被明显低估,股票的投资价值已经比较明显。这些上市公司一般基本面都比较好,业绩比较理想,也具有一定的成长性,同时,股价不断下跌,造成这些上市公司的股价已经接近或者已经低于公司的净资产,新建一个同样的公司已经没有在市场上购买一个这样的公司更划算,具体表现就是市净率非常低,或者,市净率不是非常低,但公司盈利水平较好,发展前景比较好,动态市盈率低。
第二,上市公司大股东的实际控制人或上市公司高管与上市公司股价具有明显的利益关系。如,大股东是自然人或变相是自然人,实际控制人的财富与股价存在比较大的关系,这些股东会更关心上市公司的股价,因而,也最有可能在二级市场上回购或增持股份来维持股价;还有一种情况是,上市公司有股权激励机制,上市公司的高管的利益和股价存在明显的关系,而他们对上市公司的股东又具有一定的影响力,这些上市公司的大股东在二级市场上回购或增持股份的可能性也比较大。当然,如果上市公司的价值被低估的程度较深,大股东从维持上市公司形象和促进公司发展的角度,即使实际控制人的财富与股价没有明显的关系,大股东也有可能在二级市场回购或增持股份。
我们根据一定条件(有一定盈利能力和成长性,市盈率和市净率都相当低,同时考虑大股东性质以及上市公司是否有股权激励等因素)筛选出一些上市公司,认为这些上市公司大股东增持或回购股份的可能性相对较大(见表二和表三)。
追加解禁承诺上市公司情况统计表
大股东是自然人或公司存在股权激励机制而可能进行回购或增持的上市公司统计表
由于股价低估程度较深而可能进行回购的上市公司统计表
D. 上市公司回购股票意味着什么
回购是上市公司用现金在二级市场买回流通的股票,是上市公司向市场上传达公司股票被低估的情形,一般回购股票意味着此时上市公司的股价很低、其次意味着上市公司目前有充足的现金流,所以一般来说是利好消息。
股票回购的影响:上市公司回购股份,这样会使流通中的股票数量减少,数量减少意味着总股本减少,此时每股收益就会增加,直接起到稳定股价的作用。
上市公司提出回购股票和控股股东提出增持流通股票的意向,这一方面反映了管理层和大股东对公司内在价值的肯定,增持和回购有利于向市场传递公司内在价值的信号。
另一方面,增持和回购也是市场内在稳定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客观上起到稳定市场、恢复投资者信心的作用。
拓展资料:
股票回购是指上市公司利用现金等方式,从股票市场上购回本公司发行在外的一定数额的股票的行为。公司在股票回购完成后可以将所回购的股票注销。但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公司将回购的股票作为“库藏股”保留,不再属于发行在外的股票,且不参与每股收益的计算和分配。库藏股日后可移作他用,如发行可转换债券、雇员福利计划等,或在需要资金时将其出售。
2018年11月9日,证监会、财政部、国资委联合发布《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意见拓宽了回购资金来源、适当简化实施程序、引导完善治理安排,鼓励各类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强化激励约束,促进公司夯实估值基础,提升公司管理风险能力,提高上市公司质量。 [1]
2018年11月23日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向市场公开征求意见 [2] 。
回购意义:
1.对于股东的意义
股票回购后股东得到的资本利得需缴纳资本利得税,发放现金股利后股东则需缴纳股息税。在前者低于后者的情况下,股东将得到纳税上的好处。但另一方面,各种因素很可能因股票回购而发生变化的,结果是否对股东有利难以预料。也就是说,股票回购对股东利益具有不确定的影响。
2.对于公司的意义
进行股票回购的最终目的是有利于增加公司的价值:
(1)公司进行股票回购的目的之一是向市场传递股价被低估的信号。股票回购有着与股票发行相反的作用。股票发行被认为是公司股票被高估的信号,如果公司管理层认为公司的股价被低估,通过股票回购,向市场传递了积极信息。股票回购的市场反应通常是提升了股价,有利于稳定公司股票价格。如果回购以后股票仍被低估,剩余股东也可以从低价回购中获利。
(2)当公司可支配的现金流明显超过投资项目所需的现金流时,可以用自由现金流进行股票回购,有助于增加每股盈利水平。股票回购减少了公司自由现金流,起到了降低管理层代理成本的作用。管理层通过股票回购试图使投资者相信公司的股票是具有投资吸引力的,公司没有把股东的钱浪费在收益不好的投资中。
(3)避免股利波动带来的负面影响。当公司剩余现金是暂时的或者是不稳定的,没有把握能够长期维持高股利政策时,可以在维持一个相对稳定的股利支付率的基础上,通过股票回购发放股利。
(4)发挥财务杠杆的作用。如果公司认为资本结构中权益资本的比例较高,可以通过股票回购提高负债比率,改变公司的资本结构,并有助于降低加权平均资本成本。虽然发放现金股利也可以减少股东权益,增加财务杠杆,但两者在收益相同情形下的每股收益不同。特别是如果是通过发行债券融资回购本公司的股票,可以快速提高负债比率。
(5)通过股票回购,可以减少外部流通股的数量,提高了股票价格,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公司被收购的风险。
(6)调节所有权结构。公司拥有回购的股票(库藏股),可以用来交换被收购或被兼并公司的股票,也可用来满足认股权证持有人认购公司股票或可转换债券持有人转换公司普通股的需要,还可以在执行管理层与员工股票期权时使用,避免发行新股而稀释收益。
E. 公司回购股票意味着什么
股票回购是指公司运用自有资金,按一定的程序购回发行或流通在外的本公司股份的行为。通过股票回购,可以减少外部流通股的数量,提高了股票价格,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公司被收购的风险。通过股票回购防止因股价继续暴跌而出现的经营危机,例如股权质押平仓、员工持股爆仓等等,公司推出回购计划,刺激股价回升。
拓展资料:
回购股票的意义
1.对于股东的意义
股票回购后股东得到的资本利得需缴纳资本利得税,发放现金股利后股东则需缴纳股息税。在前者低于后者的情况下,股东将得到纳税上的好处。但另一方面,各种因素很可能因股票回购而发生变化的,结果是否对股东有利难以预料。也就是说,股票回购对股东利益具有不确定的影响。
2.对于公司的意义
进行股票回购的最终目的是有利于增加公司的价值:
(1)公司进行股票回购的目的之一是向市场传递股价被低估的信号。股票回购有着与股票发行相反的作用。股票发行被认为是公司股票被高估的信号,如果公司管理层认为公司的股价被低估,通过股票回购,向市场传递了积极信息。股票回购的市场反应通常是提升了股价,有利于稳定公司股票价格。如果回购以后股票仍被低估,剩余股东也可以从低价回购中获利。
(2)当公司可支配的现金流明显超过投资项目所需的现金流时,可以用自由现金流进行股票回购,有助于增加每股盈利水平。股票回购减少了公司自由现金流,起到了降低管理层代理成本的作用。管理层通过股票回购试图使投资者相信公司的股票是具有投资吸引力的,公司没有把股东的钱浪费在收益不好的投资中。
(3)避免股利波动带来的负面影响。当公司剩余现金是暂时的或者是不稳定的,没有把握能够长期维持高股利政策时,可以在维持一个相对稳定的股利支付率的基础上,通过股票回购发放股利。
(4)发挥财务杠杆的作用。如果公司认为资本结构中权益资本的比例较高,可以通过股票回购提高负债比率,改变公司的资本结构,并有助于降低加权平均资本成本。虽然发放现金股利也可以减少股东权益,增加财务杠杆,但两者在收益相同情形下的每股收益不同。特别是如果是通过发行债券融资回购本公司的股票,可以快速提高负债比率。
F. 近期大股东回购自家的股票且是不能卖的是哪只股
整体上看,与现行回购实施细则相比,沪、深交易所23日晚发布的征求意见稿,放宽了回购条件、拓展了回购用途、简化了回购程序,同时,也针对股份回购中可能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构建了市场约束和监管介入相结合的双重预防机制。
细化来看,在回购的资金来源方面,征求意见稿提供了多样化的资金来源选择,自有资金、金融机构借款、发行优先股或可转债募集的资金以及闲置的其他募集资金等,都可以根据需要用于回购股份。
在回购总量方面,征求意见稿规定,上市公司因将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转换可转债以及为维护公司价值和股东权益所必需而进行的回购,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当在持有3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在回购实施期限方面,征求意见稿将上市公司实施回购的最长期限由半年延长至一年。
在每日回购数量要求方面,征求意见稿规定,上市公司每5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不得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5个交易日该股票成交量之和的25%,但每5个交易日回购数量不超过100万股的除外。
针对个别公司在股份回购中预期不明、随意变更的情况,征求意见稿要求上市公司在回购股份方案中,必须明确回购数量或资金总额的上下限,且上限不得超出下限的1倍,不得误导投资者。
此外,征求意见稿还对董事长、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提议人提议回购的时间、数量、价格区间、投票承诺、董事会意见等从信息披露上作出了规范要求,防范出现“忽悠式”回购提议误导投资者。
同时,征求意见稿明确,回购方案披露后,非因充分正当事由不得随意变更或者终止。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发生重大变化等事由确需变更或终止的,应当严格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并及时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