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上市董事长最多占多少股份
⑴ 公司任命董事长,是占有股份比例最大的,还是占有股份比例超过一半的人
不一定,是股东大会选举董事会,董事会选举董事长。一般是股份最大的股东或其代表。
⑵ 公司董事长是否必须占有多大的股份
没有这个方面的规定,公司董事长都可以不占公司股份,由股东自己决定所占比例。
⑶ 要拥有多少股份 才可以做董事长
法定的董事资格如下:首先,公司董事为自然人。其次,特种职业和丧失行为能力的人不能作为董事。 特种职业如国家公务员、公证人、律师和军人等。第三,董事可以是股东,也可以不是股东。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一)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二) 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三) 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四) 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五) 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公司违反前款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监事或者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公司应当解除其职务。
⑷ 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长,在公司中所占的股份比例,在法律上有没有明文规定
您好,董事长仅是公司的一个职务,是现代公司治理结构下的一个职务。董事长由董事会的董事们选择产生。而董事由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股东以持有的股份形式表决权。
因此对于董事长持有公司的股份法律并无限制。不过实践中要成为公司董事长,一般要得到大股东或者联合起来占据较大股份的股东们的支持。
⑸ 董事长一般会占到公司多少股权
这个没有标准哦,一般情况下董事长是由持有公司股份最多的股东担任。因为股份最多可以为股东得到更大的投票权
⑹ 上市公司持有自家股票的上限比例是多少
1、根据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内部持股的比例是没有上限比例限制的。
2、上市公司是把公司的资产分成了若干分,在股票交易市场进行交易,大家都可以买这种公司的股票从而成为该公司的股东,上市是公司融资的一种重要渠道;非上市公司的股份则不能在股票交易市场交易。股份代表了公司的一部分,比如说如果一个公司有100万股,董事长控股51万股,剩下的49万股,放到市场上卖掉,相当于把49%的公司卖给大众了。
⑺ 股份最多就是董事长吗
一般是这样,但是很多时候也未必是这样。
股份最多,是股东中的最有权的,但是未必参与经营,不参与经营,就不会是董事长。
在国内国外,都有很多持有股份的,大胆让职业经理人打理公司的,这种情况下,持有股份的就未必是董事长。
⑻ 一股份公司.股份要占多少才能控制这家公司
你应该听说百分之50的说法,两个股东谁的占股比例超过百分之50,比如说对方占有百分之51,那么他将在公司所有的一切事务都有决定权.上市公司的话有董事长一职和CEO.上市公司的股票发行,大股东是个人的。有好几个股东,谁占的股份多,那他在董事会的席位就增加。如果一方超过控股百分之51。那么这个家伙就可以改选董事会。自己做董事长。买股票我们买的都是全流通股,一旦你买的股票占到这家公司全额股票的百分之2,你就要通知交易所,那你就是那家公司的小股东,你没有决策权,
⑼ 董事长占有百分之多少的股份会不会占100%,如果是的话,那股民还买什么股票
不是事长!是大股东!占有51%就可控股了!你还不懂!!!
⑽ 董事会成员有多少股份
董事会成员不是必须都有该公司股份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董事会人数为五人至十九人,其中可以有公司的职工代表,职工代表是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的,一般不具有股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零八条股份有限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五人至十九人。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第一百零九条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