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那达克股票市场属于
⑴ 美国大盘是道琼指数还是纳斯达克指数
一、美国道琼指数是一种广基指数,其成分股均为大型蓝筹股,虽然只包含
很少数的股票(30家),却也能充份代表整个市场的绩效,类似早期的
上证30与现在的上证50,是目前代表美国股市整体表现最重要的指数
二、纳斯达克指数其成分股包括所有於美国纳斯达克上市的股份,不过
NASDAQ较类似於OTC市场(或称店头市场、柜台交易市场),上市公司规
模较小,并以科技类股为主,所以不能代表美国的主流市场
三、美国还有S&P指数,其采样横跨美国与纽约两个交易所,类似国内的沪
深300,也是较受投资人关注的指数
⑵ 美国的纳斯达克股票市场属于什么
美国的纳斯达克股票市场属于国际股票、美股;
美国的纳斯达克股票市场属于科技股、类似于中国A股里面的科创版。
⑶ 美国三大股指有什么区别各有什么作用
美国三大股指有道琼斯工业股票指数、纳斯达克指数和标准普尔500指数
三大指数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道·琼斯股票指数是世界上历史最为悠久的股票指数,它的全称为股票价格平均数。
2、标准普尔500指数:英文简写为S&P 500 Index,是记录美国500家上市公司的一个股票指数。这个股票指数由标准普尔公司创建并维护。
3、纳斯达克指数是一个完全采用电子交易、为新兴产业提供竞争舞台、自我监管、面向全球的股票市场。纳斯达克是全美也是世界最大的股票电子交易市场。
(3)美国那达克股票市场属于扩展阅读:
欧洲三大股指:
1、英国富时100,又称FTSE 100 英国富时100指数。伦敦金融时报100指数。伦敦金融时报指数。自1984年起,特别挑选在伦敦证券交易所交易的100种股票,其成分股涵盖欧陆9个主要国家,以英国企业为主。
2、德国法兰克福指数,又叫DAX指数。1988年7月1日起开始正式交易,基准点为1000点。指数以“整体回报法”进行计算,即在考虑公司股价的同时,考虑预期的股息回报。
3、法国CAC40股价指数,由40只法国股票构成。由巴黎证券交易所(PSE)以其前40大上市公司的股价来编制,基期为1987年底。该指数从1988年6月5日开始发布,反映法国证券市场的价格波动。
4、较新的CAC-General指数由100只法国股票构成,使用更广泛,但CAC-40指数仍被视为基准指数。两种指数均以市值加权计算。CAC-40是法国国际期货交易所(MATIF)和巴黎期权交易所(MONEP)指数期权和期货的标
⑷ 在纳斯达克上市和在纽交所上市,有什么区别
1、纽交所上市标准和监管比纳斯达克要严格一点,对企业规模和盈利水平的要求也更高一点。
2、纳期达克是美国的创业板市场,而纽交所是规模较大的公司上市。如果纽交所类似于主版市场的话,纳市就是二版市场。
3、纽交所上市的申请流程远比纳斯达克复杂,纳斯达克的初次申请费高于纽交所,但年费低于纽交所。
纽交所的上市价格高是因为纽约在纽伦港中排在第一位,是全球最大的交易中心。纽约交的投资环境得天独厚而且注册上市的都是规模很大的大公司,所以上市价格很高。
(4)美国那达克股票市场属于扩展阅读
纳斯达克交易所对美国国内公司的上市条件主要有:
(1)、有盈利的企业资产净值要求在400万美元以上,无盈利企业资产净值要求在1200万美元以上。
(2)、要求有盈利的企业以最新的财政年度或者前三年中两个会计年度净收入40万美元,对无盈利的企业没有净收入的要求。
(3)、关于公众的持股量,任何一家公司不管在什么市场上市流通,都要考虑公众的持股量,通常按国际惯例公众的持股量应是25%以上。
(4)、对有盈利的企业经营年限没有要求,无盈利的企业经营年限要在三年以上。
(5)、有盈利的企业公众持股量在50万股至100万股的,股东人数要求在800人以上,公众持股多于100万股的,股东人数要求在400人以上。无盈利的企业股东人数要求在400人以上。
⑸ 美国的股市都有哪些指数,各属于哪个证券市场!
道琼斯工业平均指数(Dow Jones Instrial Average,DJIA,简称“道指”)是由华尔街日报和道琼斯公司创建者查尔斯•道创造的几种股票市场指数之一。他把这个指数作为测量美国股票市场上工业构成的发展,是最悠久的美国市场指数之一。
时至今日,平均指数包括美国30间最大、最知名的上市公司。虽然名称中提及“工业”这两个字,但实际其对历史上的意义可能比对实际上还来得多些——因为今日的30间构成企业里,大部分都已与重工业不再有关。由于补偿股票分割和其它的调整的效果,它当前只是加权平均数,并不代表成分股价值的平均数。
标准普尔指数,又称标准普尔股票价格综合指数,是标准普尔公司于1957年开始编制和发表的,基期指数也是100。标准普尔公司是美国最大的证券研究机构,于1923年开始编制和发表股票价格指数。近年来,许多专家认为标准普尔指数比道.琼斯指数更能真实地反映股票市场上的实际情况(类似中国沪深300指数):第一,标准普尔指数包括的股票范围广泛,它包括500种股票的总价值,大约占纽约股票交易所上市股票总价值的90%,能够较全面地反映股票市场价格的变动;第二,标准普尔指数是随机抽样的,包括了上、中、下各类股票;第三,标准普尔指数是以股票的交易额为权数计算得出的,对析股的股票不需要进行调整。然而,标准普尔指数尚不能取代道.琼斯指数,大多数证券公司、报刊杂志、电视广播等媒体目前仍广泛使用道.琼斯指数。
纳斯达克(NASDAQ,National Association of Securities Dealers Automated Quotations)是美国全国证券交易商协会于1968年着手创建的自动报价系统名称的英文简称。纳斯达克的特点是收集和发布场外交易非上市股票的证券商报价。它现已成为全球最大的证券交易市场。目前的上市公司有5200多家。纳斯达克又是全世界第一个采用电子交易的股市,它在55个国家和地区设有26万多个计算机销售终端。
纳斯达克指数是反映纳斯达克证券市场行情变化的股票价格平均指数,基本指数为100。纳斯达克的上市公司涵盖所有新技术行业,包括软件和计算机、电信、生物技术、零售和批发贸易等。
在纳斯达克创立之初,在主板(最好是纽约股票交易所)上市显然比在纳斯达克交易享有更高的名望。纳斯达克的股票大多是最近上市的新兴小公司或是达不到在大的股票交易所上市要求的小公司、新公司。然而,许多年轻的高科技公司认为纳斯达克的计算机系统是一个更加符合自然规律的地方。许多像英特尔和微软这样的公司即使已经达到要求,都没有选择迁入纽约股票交易所这样的“主板”。
纳斯达克指数是所有在纳斯达克交易的股票的资产加权指数,在1971年第一个交易日时设为100点。1995年7月,指数到达1,000点。
在市场高点,微软和思科是世界上市值最高的两只股票,在纳斯达克上市的英特尔和甲骨文公司也在前十强之列。
⑹ 什么是道琼斯指数,纳期达克指数,标准普尔500指数
道琼斯指数是一种算术平均股价指数。
道琼斯指数是世界上历史最为悠久的股票指数,它的全称为股票价格平均指数。通常人们所说的道琼斯指数有可能是指道琼斯指数四组中的第一组道琼斯工业平均指数(Dow Jones Instrial Average)。
道琼斯指数最早是在1884年由道琼斯公司的创始人查理斯·道开始编制的。其最初的道琼斯股票价格平均指数是根据11种具有代表性的铁路公司的股票,采用算术平均法进行计算编制而成,发表在查理斯·道自己编辑出版的《每日通讯》上。其计算公式为:
股票价格平均数=入选股票的价格之和/入选股票的数量
-------------------------------------------------------------------------------标准普尔500指数英文名Standard&Poor's 500 index
标准·普尔500指数,又译为史坦普500指数,是由标准·普尔公司1957年开始编制的。最初的成份股由425种工业股票、15种铁路股票和60种公用事业股票组成。从1976年7月1日开始,其成份股改由400种工业股票、20种运输业股票、40种公用事业股票和40种金融业股票组成。它以1941年至1942年为基期,基期指数定为10,采用加权平均法进行计算,以股票上市量为权数,按基期进行加权计算。与道·琼斯工业平均股票指数相比,标准·普尔500指数具有采样面广、代表性强、精确度高、连续性好等特点,被普遍认为是一种理想的股票指数期货合约的标的。--------------------------------------------纳斯达克(Nasdaq)是全美证券商协会自动报价系统(National Association of Securities Dealers Automated Quotations)英文缩写,但目前已成为纳斯达克股票市场的代名词。信息和服务业的兴起催生了纳斯达克。纳斯达克始建于1971年,是一个完全采用电子交易、为新兴产业提供竞争舞台、自我监管、面向全球的股票市场。纳斯达克是全美也是世界最大的股票电子交易市场。
⑺ 美国有几个证券市场,有何区别
现在美国境内最大的股票交易市场有三个,分别是纽约(公寓)证券交易市场与美国证券交易市场以及纳期达克证券交易市场,他们的区别如下。
一、三大证券市场的定义的区别
1、交易方式不同
在纽约证交所,经纪人在场内走动叫喊来寻找最佳买卖主。
在纳斯达克,买卖在电话或计算机上谈。
2、上市的企业门槛不同
美国证券交易所只是一个中小企业股票上市的场所。
在美国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价格都比较低,投资条件也不高,只需要企业的净投资额超过400万元,而且市场上有50万股为大众所持有,而且股东数量超过80名就可以。上市门槛低是美国证券交易所与其他股票市场的主要区别。
纳斯达克股票市场上市门槛特别宽松,它对申请上市的公司不限行业,不限成立年限也不限获得利与国别,这种独有政策的存在,是它与其他市场重要区别,也是这个市场快速发展的重要因素。
二、三大证券市场的主要区别
1、成立时间不同
纽约证券交易所NYSE:美国历史最长、最大且最有名气的证券市场,至少已有208年的历史。
纳斯达克证券市场Nasdaq只有二十六岁,虽有5540支股票,但多半是小型的新公司。
2、上市的企业性质不同
在纳斯达克上市的公司约有4,100多家,而约有近2,000家是高科技公司。计算机及电讯相关的公司则占了纳斯达克一个大比数。
在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以美国的老牌传统企业居多。
美国证交所的交易场所和交易方式大致都和纽约证交所相同,只不过在这里上市的公司多为中、小型企业,因此股票价格较低、交易量较小,流动性也较低。
三、美国三大指数之间的主要区别:
1、道·琼斯股票指数
是世界上历史最为悠久的股票指数,它的全称为股票价格平均数。它是在1884年由道·琼斯公司的创始人查理斯·道开始编制的。
现在的道·琼斯股票价格平均指数是以1928年10月1日为基期,因为这一天收盘时的道·琼斯股票价格平均数恰好约为100美元,所以就将其定为基准日。
2、纳斯达克(NASDAQ)
是美国全国证券交易商协会于1968年着手创建的自动报价系统名称的英文简称。纳斯达克的特点是收集和发布场外交易非上市股票的证券商报价。它现已成为全球最大的证券交易市场。
目前的上市公司有5200多家。纳斯达克又是全世界第一个采用电子交易的股市,它在55个国家和地区设有26万多个计算机销售终端。
纳斯达克指数是反映纳斯达克证券市场行情变化的股票价格平均指数,基本指数为100。纳斯达克的上市公司涵盖所有新技术行业,包括软件和计算机、电信、生物技术、零售和批发贸易等。
1971年2月8日,股票交易发生了革命性的创新。那一天一个称之为纳斯达克(Nasdaq全美债券交易商自动报价)的系统为2,400只优质的场外交易(OTC)股票提供实时的买卖报价。
在以前,这些不在主板上市的股票报价是由主要交易商和持有详细名单的经纪人公司提供的。现在,纳斯达克链接着全国500多家造市商的终端,形成了计算机系统的中心。
同纳斯达克股市不同,在纽约股市或者美国股票市场(AMEX)交易的股票会被指派一个单独的专家经纪人,他负责保持这只股票的供求有序。纳斯达克改革了报价方法,它不采取集中式报价,这样就使得股票对投资者和交易商都更有吸引力。
在纳斯达克创立之初,在主板(最好是纽约股票交易所)上市显然比在纳斯达克交易享有更高的名望。纳斯达克的股票大多是最近上市的新兴小公司或是达不到在大的股票交易所上市要求的小公司、新公司。
然而,许多年轻的高科技公司认为纳斯达克的计算机系统是一个更加符合自然规律的地方。许多像英特尔和微软这样的公司即使已经达到要求,都没有选择迁入纽约股票交易所这样的“主板”。
3、标准·普尔500指数
是由标准·普尔公司1957年开始编制的。最初的成份股由425种工业股票、15种铁路股票和60种公用事业股票组成。从1976年7月1日开始,其成份股改由400种工业股票、20种运输业股票、40种公用事业股票和40种金融业股票组成。
它以1941年至1942年为基期,基期指数定为10,采用加权平均法进行计算,以股票上市量为权数,按基期进行加权计算。与道·琼斯工业平均股票指数相比,标准·普尔500指数具有采样面广、代表性强、精确度高、连续性好等特点,被普遍认为是一种理想的股票指数期货合约的标的。
(7)美国那达克股票市场属于扩展阅读
上市基本条件纽约证交所对美国国外公司上市的条件要求:
作为世界性的证券交易场所,纽约证交所也接受外国公司挂牌上市,上市条件较美国国内公司更为严格,主要包括:
1、社会公众持有的股票数目不少于250万股;
2、有100股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于5000名;
3、公司财务标准(三选其一):
A、收益标准:公司前三年的税前利润必须达到1亿美元,且最近两年的利润分别不低于2500万美元。
B、流动资金标准:在全球拥有5亿美元资产,过去12个月营业收入至少1亿美元,最近3年流动资金至少1亿美元。
C、净资产标准:全球净资产至少7亿5千万美元,最近财务年度的收入至少7亿5千万美元
4、对公司的管理和操作方面的多项要求;
5、其他有关因素,如公司所属行业的相对稳定性,公司在该行业中的地位,公司产品的市场情况,公司的前景,公众对公司股票的兴趣等。
⑻ 美国创业板就是纳斯达克么
应该是小型市场是创业板。
上市标准有三点:
标准一:
(1)股东权益达1500万美元;
(2)最近一个财政年度或者最近3年中的两年中拥有100万美元的税前收入;
(3)110万的公众持股量;
(4)公众持股的价值达800万美元;
(5)每股买价至少为5美元;
(6)至少有400个持100股以上的股东;
(7)3个做市商;
(8)须满足公司治理要求。
标准二:
(1)股东权益达3000万美元;
(2)110万股公众持股;
(3)公众持股的市场价值达1800万美元;
(4)每股买价至少为5美元;
(5)至少有400个持100股以上的股东;
(6)3个做市商;
(7)两年的营运历史;
(8)须满足公司治理要求。
标准三:
(1)市场总值为7500万美元;或者,资产总额达及收益总额达分别达7500万美元;
(2)110万的公众持股量;
(3)公众持股的市场价值至少达到2000万美元;
(4)每股买价至少为5美元;
(5)至少有400个持100股以上的股东;
(6)4个做市商;
(7)须满足公司治理要求。
企业想在纳斯达克上市,需符合以下三个条件及一个原则:
先决条件
经营生化、生技、医药、科技〈硬件、软件、半导体、网络及通讯设备〉、加盟、制造及零售连锁服务等公司,经济活跃期满一年以上,且具有高成长性、高发展潜力者。
消极条件
有形资产净值在美金五百万元以上,或最近一年税前净利在美金七十五万元以上,或最近三年其中两年税前收入在美金七十五万元以上,或公司资本市值(Market Capitalization) 在美金五千万元以上。
积极条件
SEC及 NASDR审查通过后,需有300人以上的公众持股(NON-IPO得在国外设立控股公司,原始股东并须超过300人)才能挂牌,所谓的公众持股依美国证管会手册(SEC Manual)指出,公众持股人之持有股数需要在整股以上,而美国的整股即为基本流通单位100股。
诚信原则
纳斯达克流行一句俚语:「Any company can be listed, but time will tell the tale.」(任何公司都能上市,但时间会证明一切)。意思是说,只要申请的公司秉持诚信原则,挂牌上市是迟早的事,但时间与诚信将会决定一切。
参见网络:http://ke..com/view/6240.htm?fr=ala0
⑼ 美国三大股市是什么
美国股市三大股指分别是:纳斯达克 道·琼斯 标准普尔
1纳斯达克
纳斯达克是一个交易商们通过计算机洽谈交易的电子股票市场,始创于1971年。同传统的场地股票市场不同,纳斯达克的市场结构允许多个市场参与者通过一个联结世界各地买家和卖家的成熟的计算机网络买卖股票。这些参与者共同帮助保证公司股票的透明性和流动性,同时维持市场秩序和通过严密的制度控制来运行。
纳斯达克由两个独立的市场组成。纳斯达克国家市场是为那些纳斯达克最大的和最频繁交易的证券设立的。要在国家市场上市,公司必须符合严格的财务,股本和公司管理的标准。纳斯达克小资本市场是为正在崛起成长的公司设立的纳斯达克市场。由于股本较小,在这个市场上市的财务标准没有在纳斯达克国家市场上市所要求的财务标准那么严格,尽管公司管理标准是一样的。当小股本公司发展起来后,它们通常会转移到纳斯达克国家市场去。
公司必须符合所有在纳斯达克国家市场或纳斯达克小股本市场首次上市的条件。公司必须持续符合至少其中一个的上市条件才能维持上市。
2道·琼斯
道·琼斯指数,即道·琼斯股票价格平均指数,是世界上最有影响、使用最广的股价指数。它以在纽约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的一部分有代表性的公司股票作为编制对象,由四种股价平均指数构成,分别是:①以30家著名的工业公司股票为编制对象的道·琼斯工业股价平均指数;②以20家著名的交通运输业公司股票为编制对象的道·琼斯运输业股价平均指数;③以6家著名的公用事业公司股票为编制对象的道·琼斯公用事业股价平均指数;④以上述三种股价平均指数所涉及的65家公司股票为编制对象的道·琼斯股价综合平均指数。在四种道·琼斯股价指数中,以道·琼斯工业股价平均指数最为著名,它被大众传媒广泛地报道,并作为道·琼斯指数的代表加以引用。道·琼斯指数由美国报业集团——道·琼斯公司负责编制并发布,登载在其属下的《华尔街日报》上。历史上第一次公布道·琼斯指数是在1884年7月3日,当时的指数样本包括11种股票,由道·琼斯公司的创始人之一、《华尔街日报》首任编辑查尔斯·亨利·道(CharlesHenryDowl851-1902年)编制。1928年10月1日起其样本股增加到30种并保持至今,但作为样本股的公司已经历过多次调整。道·琼斯指数是算术平均股价指数。
3标准普尔
S&P500股价指数乃是由美国McGrawHill公司,自纽约证交所、美国证交所及上柜等股票中选出500支,其中包含400家工业类股、40家公用事业、40家金融类股及20家运输类股,经由股本加权后所得到之指数,以1941至1943这段期间的股价平均为基数10,并在1957年由S&P公司加以推广提倡。因为S&P指数几乎占纽约证交所股票总值80%以上,且在选股上考量了市值、流动性及产业代表性等因素,所以此指数货一推出,就极受机构法人与基金经理人的青睐,成为评量操作绩效的重要参考指标。
⑽ 我国创业板和美国纳斯达克有什么不同从准入,制度和模式等方面说
在中国发展创业板市场是为了给中小企业提供更方便的融资渠道,为风险资本营造一个正常的退出机制。同时,这也是我国调整产业结构、推进经济改革的重要手段。对投资者来说,创业板市场的风险要比主板市场高得多。当然,回报可能也会大得多。
各国政府对二板市场的监管更为严格。其核心就是“信息披露”。除此之外,监管部门还通过“保荐人”制度来帮助投资者选择高素质企业。
二板市场和主板市场的投资对象和风险承受能力是不相同的,在通常情况下,二者不会相互影响。而且由于它们内在的联系,反而会促进主板市场的进一步发展壮大。
[编辑本段]创业板的分类
按与主板市场的关系划分,全球的二板市场大致可分为两类模式。一类是“独立型”。完全独立于主板之外,具有自己鲜明的角色定位。世界上最成功的二板市场——美国纳斯达克市场(Nasdaq)即属此类。纳斯达克市场诞生于1971年, 纳斯达克(NASDAQ)股票市场是世界上主要的股票市场中成长速度最快的市场,而且它是首家电子化的股票市场。每天在美国市场上换手的股票中有超过半数的交易在纳斯达克上进行的,将近有5400家公司的证券在这个市场上挂牌。
[编辑本段]创业板开板时间:
中国证监会主席尚福林表示,经国务院同意,证监会已经批准深圳证券交易所设立创业板,创业板上市交易时间将于10月23日举行开板仪式。
首批创业板上市时间:
深交所负责人昨日表示,10月23日创业板开板仪式后,深交所还将对首批公司的上市申请进行审议,而首批28家创业板公司将于本月30日集中在深交所挂牌上市。这意味着备受市场关注的创业板市场将在30日正式开市交易。
nasdaq全球总裁
纳斯达克在传统的交易方式上通过应用当今先进的技术和信息——计算机和电讯技术术使它与其它股票市场相比独树一帜,代表着世界上最大的几家证券公司的 519位券商被称作做市商,他们在纳斯达克上提供了6万个竟买和竟卖价格。这些大范围的活动由一个庞大的计算机网络进行处理,向遍布52个国家的投资者显示其中的最优报价。其中高科技上市公司所占比重为40%左右,涌现出一批像思科、微软、英特尔那样的大名鼎鼎的高科技巨人。“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30年后的纳斯达克市场羽翼丰满,上市公司总数比纽约证交所多60%,股票交易量在1994年就超过了纽约证交所。另一类是“附属型”。附属于主板市场,旨在为主板培养上市公司。二板的上市公司发展成熟后可升级到主板市场。换言之,就是充当主板市场的“第二梯队”。新加坡的Sesdaq即属此类。
[编辑本段]创业板的历史
最新鸣锣成立的二板市场当属香港创业板市场。1999年11月25日,酝酿10年之久的香港创业板终于呱呱坠地。它定位于为处于创业阶段的中小高成长性公司尤其是高科技公司服务。截至今年4月底,共有上市公司25家,大多是网络、电脑、电信企业。一家公司若想在香港联交所上市,最近3年必须有5000万港元的盈利,但创业板不设盈利底线,只需公司有两年的“活跃业务纪录”。如果创始人在业界已是名声鹊起,那么这个两年的“纪录”也可以不要。香港联交所权威人士曾风趣地说,如果比尔·盖茨出来重新注册一家公司,创业板会马上愉快地接纳。
在证券发展历史的长河中,创业板刚开始是对应于具有大型成熟公司的主板市场,以中小型公司为主要对象的市场形象而出现的。19世纪末期,一些不符合大型交易所上市标准的小公司只能选择场外市场和地方性交易所作为上市场所。到了20世纪,众多地方性交易所逐步消亡,而场外市场也存在着很多不规范之处。自60年代起,以美国为代表的北美和欧洲等地区为了解决中小型企业的融资问题,开始大力创建各自的创业板市场。发展至今,创业板已经发展成为帮助中小型新兴企业、特别是高成长性科技公司融资的市场。
回顾创业板的发展历史,20世纪60年代可以称为创业板的萌芽起步时期。1961年,为了推进证券业的全面规范,美国国会要求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对所有证券市场进行特定的研究。两年之后,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放弃了对全面证券市场的研究,而是将目光盯住了当时处于朦胧和分割状态的场外市场。SEC提出了“自动操作系统”作为解决途径的设想,并由全国证券商协会(NASD)来进行管理。1968年,自动报价系统研制成功,NASD改称为全国证券商协会自动报价体系(NASDAQ系统)。1971年2月8日,NASDAQ市场正式成立,当日完成了NASDAQ系统的全面操作,中央牌价系统显示出2500个证券的行情。直到1975年,NASDAQ建立了新上市标准,要求所有的上市公司都必须将在NASDAQ市场上市的公司和OTC证券分离开来。
与美国NASDAQ市场的起步几乎同时的是,日本开始了创业板的脚步。1963年,日本东京证券交易所设立了针对中小公司的第二板,并正式起用了场外市场制度。不过,在其后相当长一段时间内,日本的场外市场一直萎靡不振。
世界二板市场的发展大致可分为两阶段:第一阶段从20世纪70年代到90年代中期,第二阶段从90年代中期到现在。1971年,美国全美证券商协会建立了一个柜台交易的证券自动报价系统——纳斯达克(NASDAQ),开始对超过2500种柜台交易的证券进行报价。1975年,NASDAQ建立了新的上市标准,从而把在NASDAQ挂牌的证券与在柜台交易的其他证券区分开来。1982年,NASDAQ最好的上市公司形成了NASDAQ全国市场,并开始发布实时交易行情。但是,直到90年代初,NASDAQ的运作并不十分理想,1991年,其成交额才达到纽约股票交易所的1/3。NASDAQ市场真正得到迅速发展,是在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后的第二阶段。
世界上其他二板市场的发展,也基本上可以分为上述两个阶段。在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石油危机引起经济环境恶化,股市长期低迷对企业缺乏吸引力,各国证券市场都面临着很大危机,主要表现在公司上市意愿低,上市公司数目持续减少,投资者投资不活跃。在这种情况下,各国为了吸引更多新生企业上市,都相继建立了二板市场。从总体上看,这一阶段二板市大多经历了创建初期的辉煌,但基本上在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失败而告终。
二板市场发展的第二阶段是从90年代中期开始的,其背景及原因是:
(1)知识经济的兴起使大量新生高新技术企业成长起来;
(2)美国纳期达克市场迅速发展,在加剧竞争的同时,为各国股市的发展指出了一个方向;
(3)风险资本产业迅速发展,迫切需要针对新兴企业的股票市场;
(4)各国政府重视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纷纷设立二板市场。
在此背景下,各国证券市场又开始了新一轮的设立二板热潮,其中主要有:香港创业板市场(GEM,1999)、台湾柜台交易所(OTC,1994)、伦敦证券交易所(AIM,1995)、法国新市场(LNA,1996)、德国新市场(NM,1996)等。
从目前的情况看,这一阶段的二板市场发育和运作远强于第一阶段,大多数发展较顺利,其中美国NASDAQ和韩国Kosdaq的交易量甚至一度超过了主板市场。但是,从整体上看,二板的市场份额还是低于主板,也有的二板(如欧洲的Easdaq)曾一度陷入经营困境。文章来源www.ipo668.cn
[编辑本段]创业板设立目的
(1)为高科技企业提供融资渠道。(2)通过市场机制,有效评价创业资产价值,促进知识与资本的结合,推动知识经济的发展。(3)为风险投资基金提供“出口”,分散风险投资的风险,促进高科技投资的良性循环,提高高科技投资资源的流动和使用效率。(4)增加创新企业股份的流动性,便于企业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等,鼓励员工参与企业价值创造。(5)促进企业规范运作,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编辑本段]创业板市场交易相关内容
在创业板市场交易的证券品种包括:(1)股票;(2)投资基金;(3)债券(含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金融债券及政府债券等);(4)债券回购;(5)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可在创业板市场交易的其他交易品种。
创业板买卖规则:
(1)创业板股票的交易单位为“股”,投资基金的交易单位为“份”。申报买入证券,数量应当为100股(份)或其整数倍。不足100股(份)的证券,可以一次性申报卖出。
(2)证券的报价单位为“每股(份)价格”。“每股(份)价格”的最小变动单位为人民币0.01元。(3)证券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涨跌幅限制比例为10%。涨跌幅的价格计算公式为:
涨跌幅限制价格=(1±涨跌幅比例)×前一交易日收盘价计算结果四舍五入至人民币0.01元。证券上市首日不设涨跌幅限制。
[编辑本段]创业板IPO管理暂行办法
即: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行为,促进自主创新企业及其他成长型创业企业的发展,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根据《证券法》、《公司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发行人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应当符合《证券法》、《公司法》和本办法规定的发行条件。
第四条 发行人依法披露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第五条 保荐人及其保荐代表人应当勤勉尽责,诚实守信,认真履行审慎核查和辅导义务,并对其所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第六条 为证券发行出具文件的证券服务机构和人员,应当按照本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和道德规范,严格履行法定职责,并对其所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第七条 创业板市场应当建立与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的投资者准入制度,向投资者充分提示投资风险。
第八条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发行人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对发行人股票发行进行监督管理。
证券交易所依法制定业务规则,创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保障创业板市场的正常运行。
第九条 中国证监会依据发行人提供的申请文件对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核准,不表明其对该股票的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第二章 发行条件
第十条 发行人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发行人是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二)最近两年连续盈利,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一千万元,且持续增长;或者最近一年盈利,且净利润不少于五百万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五千万元,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均不低于百分之三十。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
(三)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不少于两千万元,且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四)发行后股本总额不少于三千万元。
第十一条 发行人的注册资本已足额缴纳,发起人或者股东用作出资的资产的财产权转移手续已办理完毕。发行人的主要资产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第十二条 发行人应当主要经营一种业务,其生产经营活动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环境保护政策。
第十三条 发行人最近两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
第十四条 发行人应当具有持续盈利能力,不存在下列情形:
(一)发行人的经营模式、产品或服务的品种结构已经或者将发生重大变化,并对发行人的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二)发行人的行业地位或发行人所处行业的经营环境已经或者将发生重大变化,并对发行人的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三)发行人在用的商标、专利、专有技术、特许经营权等重要资产或者技术的取得或者使用存在重大不利变化的风险;
(四)发行人最近一年的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对关联方或者有重大不确定性的客户存在重大依赖;
(五)发行人最近一年的净利润主要来自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外的投资收益;
(六)其他可能对发行人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
第十五条 发行人依法纳税,享受的各项税收优惠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行人的经营成果对税收优惠不存在严重依赖。
第十六条 发行人不存在重大偿债风险,不存在影响持续经营的担保、诉讼以及仲裁等重大或有事项。
第十七条 发行人的股权清晰,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所持发行人的股份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第十八条 发行人资产完整,业务及人员、财务、机构独立,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同业竞争,以及严重影响公司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允的关联交易。
第十九条 发行人具有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依法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审计委员会制度,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
第二十条 发行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发行人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并由注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第二十一条 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能够合理保证公司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生产经营的合法性、营运的效率与效果,并由注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结论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第二十二条 发行人具有严格的资金管理制度,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的情形。
第二十三条 发行人的公司章程已明确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和审议程序,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进行违规担保的情形。
第二十四条 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了解股票发行上市相关法律法规,知悉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法定义务和责任。
第二十五条 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具备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资格,且不存在下列情形:
(一)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尚在禁入期的;
(二)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最近一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
(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
第二十六条 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未经法定机关核准,擅自公开或者变相公开发行证券,或者有关违法行为虽然发生在三年前,但目前仍处于持续状态的情形。
第二十七条 发行人募集资金应当用于主营业务,并有明确的用途。募集资金数额和投资项目应当与发行人现有生产经营规模、财务状况、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等相适应。
第二十八条 发行人应当建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
第三章 发行程序
第二十九条 发行人董事会应当依法就本次股票发行的具体方案、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及其他必须明确的事项作出决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批准。
第三十条 发行人股东大会应当就本次发行股票作出决议,决议至少应当包括下列事项:
(一) 股票的种类和数量;
(二) 发行对象;
(三)价格区间或者定价方式;
(四) 募集资金用途;
(五) 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方案;
(六) 决议的有效期;
(七) 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八) 其他必须明确的事项。
第三十一条 发行人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制作申请文件,由保荐人保荐并向中国证监会申报。
第三十二条 保荐人保荐发行人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应当对发行人的成长性进行尽职调查和审慎判断并出具专项意见。发行人为自主创新企业的,还应当在专项意见中说明发行人的自主创新能力。
第三十三条 中国证监会收到申请文件后,在五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第三十四条 中国证监会受理申请文件后,由相关职能部门对发行人的申请文件进行初审,并由创业板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
第三十五条 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发行人的发行申请作出予以核准或者不予核准的决定,并出具相关文件。
发行人应当自中国证监会核准之日起六个月内发行股票;超过六个月未发行的,核准文件失效,须重新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发行。
第三十六条 发行申请核准后至股票发行结束前发生重大事项的,发行人应当暂缓或者暂停发行,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出现不符合发行条件事项的,中国证监会撤回核准决定。
第三十七条 股票发行申请未获核准的,发行人可自中国证监会作出不予核准决定之日起六个月后再次提出股票发行申请。
第四章 信息披露
第三十八条 发行人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编制和披露招股说明书。
第三十九条 中国证监会制定的创业板招股说明书内容与格式准则是信息披露的最低要求。不论准则是否有明确规定,凡是对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均应当予以披露。
第四十条 发行人应当在招股说明书显要位置作如下提示:“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第四十一条 发行人及其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招股说明书上签名、盖章,保证招股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保荐人及其保荐代表人应当对招股说明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核查,并在核查意见上签名、盖章。
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对招股说明书出具确认意见,并签名、盖章。
第四十二条 招股说明书引用的财务报表在其最近一期截止日后六个月内有效。特别情况下发行人可申请适当延长,但至多不超过一个月。财务报表应当以年度末、半年度末或者季度末为截止日。
第四十三条 招股说明书的有效期为六个月,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前招股说明书最后一次签署之日起计算。
第四十四条 申请文件受理后、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前,发行人应当在中国证监会网站预先披露招股说明书(申报稿)。发行人可在公司网站刊登招股说明书(申报稿),所披露的内容应当一致,且不得早于在中国证监会网站披露的时间。
第四十五条 预先披露的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不能含有股票发行价格信息。
发行人应当在预先披露的招股说明书(申报稿)的显要位置声明:“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得到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第四十六条 发行人及其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预先披露的招股说明书(申报稿)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第四十七条 发行人股票发行前应当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全文刊登招股说明书,同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刊登提示性公告,告知投资者网上刊登的地址及获取文件的途径。
发行人应当将招股说明书披露于公司网站,时间不得早于前款规定的刊登时间。
第四十八条 保荐人出具的发行保荐书、证券服务机构出具的文件及其他与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应当作为招股说明书备查文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和公司网站披露。
第四十九条 发行人应当将招股说明书及备查文件置备于发行人、拟上市证券交易所、保荐人、主承销商和其他承销机构的住所,以备公众查阅。
第五十条 申请文件受理后至发行人发行申请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依法刊登招股说明书前,发行人及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当事人不得以广告、说明会等方式为公开发行股票进行宣传。
第五章 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
第五十一条 证券交易所应当建立适合创业板特点的上市、交易、退市等制度,督促保荐人履行持续督导义务,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行为,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
第五十二条 证券交易所应当建立适合创业板特点的市场风险警示及投资者持续教育的制度,督促发行人建立健全维护投资者权益的制度以及防范和纠正违法违规行为的内部控制体系。
第五十三条 发行人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发行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发行人不符合发行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核准的,发行人以不正当手段干扰中国证监会及其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工作的,发行人或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签名、盖章系伪造或者变造的,发行人及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当事人违反本办法规定为公开发行股票进行宣传的,中国证监会将采取终止审核并在三十六个月内不受理发行人的股票发行申请的监管措施,并依照《证券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五十四条 保荐人出具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发行保荐书的,保荐人以不正当手段干扰中国证监会及其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工作的,保荐人或其相关签名人员的签名、盖章系伪造或变造的,或者不履行其他法定职责的,依照《证券法》和保荐制度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五十五条 证券服务机构未勤勉尽责,所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中国证监会将采取十二个月内不接受相关机构出具的证券发行专项文件,三十六个月内不接受相关签名人员出具的证券发行专项文件的监管措施,并依照《证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罚。
第五十六条 发行人、保荐人或证券服务机构制作或者出具文件不符合要求,擅自改动已提交文件的,或者拒绝答复中国证监会审核提出的相关问题的,中国证监会将视情节轻重,对相关机构和责任人员采取监管谈话、责令改正等监管措施,记入诚信档案并公布;情节特别严重的,给予警告。
第五十七条 发行人披露盈利预测的,利润实现数如未达到盈利预测的百分之八十,除因不可抗力外,其法定代表人、盈利预测审核报告签名注册会计师应当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报刊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中国证监会可以对法定代表人处以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