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股票市场允许买空卖空吗
❶ 中国股市为什么不允许卖空操作
1、中国没有卖空机制是因为金融体制不够健全,金融衍生品不够多。
2、卖空机制就是在高位判断市场将下跌的情况下,预先借入别人的股票卖出,再在低位买回还给借方平仓来获利的,其与现行的买股票通过上涨获利是反向操作,由于是通过下跌来获利,所以在熊市下跌市道中将吸引大量资金入场做空。
3、这里的做空与我们通常说的“做空”是两回事,我们现行的做空实际是离场观望,随着股票的下跌,成交越来越不活跃,这对市场是有害的,而卖空机制的推出由于有了做空获利的可能,能够在下跌市场吸引大批场外资金入场,由于投资者对后市走向看法不同,有人做多,有人做空,有人多翻空,有人空翻多,所以必将造成成交量的放大,这对活跃股市的交投很有好处。
4、股指期货可以双向操作,与一般的期货没有什么两样。卖空机制与股指期货风险程度不同,这是由其保证金比例所决定的。卖空机制一般为100%的保证金,与现在股票交易一样,而股指期货为期货品种,保证金不可能为100%,如现在的大豆期货为5%,这意味着只要有5%的账面亏损,你的投资额就蒸发掉了,所以国外通常的做法是先推出卖空交易,再推出股指期货以保证投资者熟悉这一交易品种和操作方法,更重要的养成卖空也可赚钱,改变那种不分牛熊乱买股票的初级的投资方法。
(1)中国股票市场允许买空卖空吗扩展阅读:
国内原因
机制
第一个原因是,做空机制的有效建立和发挥作用,是以市场预期机制的形成和有效发挥作用为前提的。没有一个合理和有效的预期机制,做空机制的建立就可能对市场的正常运行和有效运行起破坏作用或紊乱作用。而要形成有效的预期机制,需要现存的制度层面有一系列基本的保证条件,特别需要制度约束成为市场运行的常量而非变量,而不是更大的变量和频繁的变量。而目前中国股市的制度层面恰恰是一个巨大的变量。
这就给市场增加了巨大的不确定性。在制度的调整中,任何一个小的制度调整,都不能不影响到股价的走势,建立做空机制是非常危险的,因为它将使投资者缺乏制度保护。保护投资者利益,目前的问题不在于建立做空机制,而应从整体上推进并尽快完成制度变革。否则以保护投资者利益为名,匆忙推出做空机制,只能使投资者利益受到巨大伤害。
市场透明
第二个原因是,建立做空机制必须以市场的透明化为前提。目前中国股市的信息披露恰恰是“灰色”的,大量的内幕交易和关联交易存在,涉及到投资者切身利益的许多事情,都不是投资者所能参与和决定的。流通股东没有用手投票的机制,上市公司利润操纵,资产重组几乎与流通股东都没有关系。这些都是对股价走势构成巨大影响的因素。
在这样的情况下,建立做空机制将使流通股东无所适从。信息披露不透明的情况下,做空机制肯定不能保护投资者利益。
稳定交易机制
第三个原因是,做空机制如成为正常和稳定的交易制度,必须能够在相当大的程度上防止市场操纵或股价操纵。而中国股市对这种市场操纵的制度制约很不健全。制约的方面、层次和力度都还很不到位。这就给市场的参与者,特别是机构投资者提供了联手或单独操纵市场或操纵股价的制度缝隙和制度空间,从而使市场走势和股价走势与其内在价值发生背离甚至是严重背离。
这一问题不解决,做空机制的建立就会在市场上形成巨大的负面影响,其结果不仅不利于保护流通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反而会对他们造成巨大的制度伤害和利益伤害。
❷ 中国的股市是不能做空的是什么意思
所有金融市场,获利只有一个原理:低买高卖。
做多很好理解,不说了。
股市中,做空是这样的:如果你看空一只股票,你必须先从他人(一般都是券商,也是融券的一种意思)那里借股票以目前的价格卖出,如果价格和你判断一致,下跌了,你再以一个较低的价格把股票买回来,股票还给人家后,获得的买卖价差就是你的利润。其实也是低买高卖,只是顺序反了过来,先高卖,再低买。当然,开空单的话,也会碰到一些特殊情况,比如金融危机时期,美国禁止直接卖空金融类股票,或是你无法借到股票,你就无法进行空手卖出等等。
❸ 股票可以做空吗
对于国外的成熟市场来说,股票是可以做空的,而且实行的是T+0的双向交易模式。A股市场现在实行的是T+1的交易制度,即当天买的只有等到第二天才能卖,不可以做空。如果要做空股指,你可以开户参与股指期货交易,那个就可以双向买卖,并且是T+0的模式,买多卖空都可以
❹ 目前中国股票可以做空吗
允许做空。做空A股的途径有两个:
一、A股里目前的上证50和深成指一共90支成份股,可以融券做空。
二、期指期货,可以做空,对应的标的物就是沪深300指数,说白了就是有杠杆的做空沪深300指数中的那300支成份股。
中国股票市场也称为中国股市,1989年开始作为试点,本着试得好就上、试不好就停的理念建立。所以在1995年之前的股市运作中,最大的利空通常是中国股市试点要停、股市要关门这类消息。
后受“3.27国债期货事件”影响,中国期货市场于1995年进行全面的整顿清理,中国股市成为扶持的对象,这样股市才由此迎来了真正的利好,转而进入了大发展的时期。
❺ 中国股市可以做空吗做空可行性分析
如果能做空股票是不是很赚钱呢?但中国股市可以做空吗?做空有哪些可行方式,今天就来分析一下这个问题。在股票市场里,做空指的是预测股票未来会跌,所以在当前价位高时卖出股票(或者借别人的股票卖出,称作“融_”),再在股价跌了之后买回股票,先卖后买,赚了一个差价。
中国股市允许做空吗?
国内A股市场严格来说是不允许做空的,作为一个规则尚未完善、法制还未健全的新兴股票市场,股票做空对A股有着十足的负面影响。如果不加以控制,其甚至会引发金融市场动荡,破坏整个金融系统的稳定。国外证券市场的历史上,多次出现过这种巨大的负面影响。
做空有哪些可行方式?
A股市场没有完善和正规的做空方式,政策上也不允许做空,不过有以下三种方式的效果与股票做空类似。
1.融_
融券就是向券商借入股票,需要付一定的费用。不过券商在特殊时期不一定有股票可以给你借,散户通过融券来赚钱的成本很高,赚钱几率很小。
2.股指期货
股指期货是可以做空的,这种方式向相当于对冲了买股票的风险。不过期货资金门槛高,风险比股票更大,不适合个人投资者。
总结:中国股市严格来说,是不可以做空的。通过融券、股指期货这些方式,做空的难度很高,风险都比较大,个人参与价值不高。
❻ 股票可以做空吗
可以。
但不是每一只股票都可以的,只有允许融券的股票才可以做空,而且还有其它附加条件,如资金门槛、投资者资质和券商借出的限额等。
拓展资料
股票(stock)是股份公司所有权的一部分,也是发行的所有权凭证,是股份公司为筹集资金而发行给各个股东作为持股凭证并借以取得股息和红利的一种有价证券。股票是资本市场的长期信用工具,可以转让,买卖,股东凭借它可以分享公司的利润,但也要承担公司运作错误所带来的风险。每股股票都代表股东对企业拥有一个基本单位的所有权。每家上市公司都会发行股票。
同一类别的每一份股票所代表的公司所有权是相等的。每个股东所拥有的公司所有权份额的大小,取决于其持有的股票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重。
股票是股份公司资本的构成部分,可以转让、买卖,是资本市场的主要长期信用工具,但不能要求公司返还其出资。
股票是一种有价证券,是股份公司在筹集资本时向出资人发行的股份凭证,代表着其持有者(即股东)对股份公司的所有权,购买股票也是购买企业生意的一部分,即可和企业共同成长发展。
这种所有权为一种综合权利,如参加股东大会、投票表决、参与公司的重大决策、收取股息或分享红利差价等,但也要共同承担公司运作错误所带来的风险。获取经常性收入是投资者购买股票的重要原因之一,分红派息是股票投资者经常性收入的主要来源。
大多数股票的交易时间是:
交易时间4小时,分两个时段,为:周一至周五上午9:30至11:30和下午13:00至15:00。
上午9:15开始,投资人就可以下单,委托价格限于前一个营业日收盘价的加减百分之十,即在当日的涨跌停板之间。9:25前委托的单子,在上午9:25时撮合,得出的价格便是所谓“开盘价”。9:25到9:30之间委托的单子,在9:30才开始处理。
如果你委托的价格无法在当个交易日成交的话,隔一个交易日则必须重新挂单。
休息日:周六、周日和上证所公告的休市日不交易。(一般为五一国际劳动节、十一国庆节、春节、元旦、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等国家法定节假日)
❼ 做空股票犯法吗
法律分析:犯法。股票做空等同于商业中的赊货交易模式,是先卖后买的交易行为,是指在当期价位高时卖出你拥有的股票,再在股价跌到一定程度时买进,赚取其中的利润差价,其中风险较大,股票市场不允许做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第八十条 发生可能对上市公司、股票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公司的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投资者尚未得知时,公司应当立即将有关该重大事件的情况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场所报送临时报告,并予公告,说明事件的起因、目前的状态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前款所称重大事件包括:(一)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二)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资产总额百分之三十,或者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质押、出售或者报废一次超过该资产的百分之三十;(三)公司订立重要合同、提供重大担保或者从事关联交易,可能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四)公司发生重大债务和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五)公司发生重大亏损或者重大损失;(六)公司生产经营的外部条件发生的重大变化;(七)公司的董事、三分之一以上监事或者经理发生变动,董事长或者经理无法履行职责;(八)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持有股份或者控制公司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似业务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九)公司分配股利、增资的计划,公司股权结构的重要变化,公司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或者依法进入破产程序、被责令关闭;(十)涉及公司的重大诉讼、仲裁,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被依法撤销或者宣告无效;(十一)公司涉嫌犯罪被依法立案调查,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犯罪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十二)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事项。公司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对重大事件的发生、进展产生较大影响的,应当及时将其知悉的有关情况书面告知公司,并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