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股票市场的融资融券制度
❶ 股票市场中的融资融券是什么意思怎么回事
股票市场中的融资融券是什么意思?怎么回事?融资融券交易又称“证券信用交易”或保证金交易,是指投资者向具有融资融券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提供担保物,借入资金买入证券(融资交易)或借入证券并卖出(融券交易)的行为。包括券商对投资者的融资、融券和金融机构对券商的融资、融券。从世界范围来看,融资融券制度是一项基本的信用交易制度。融资融券交易业务流程:融资交易中,投资者向证券公司交纳一定的保证金,融入一定数量的资金买入股票的交易行为。投资者向证券公司提交的保证金可以是现金或者可充抵保证金的证券。而后证券公司向投资者进行授信后,投资者可以在授信额度内买入由证券交易所和证券公司公布的融资标的名单内的证券。如果证券价格上涨,则以较高价格卖出证券,此时只需归还欠款,投资者就可盈利;如果证券价格下跌,融入资金购买证券,这就需要投资者补入资金来归还,则投资者亏损。融券交易中,投资者向证券公司交纳一定的保证金,整体作为其对证券公司所负债务的担保物。融券交易为投资者提供了新的盈利方式和规避风险的途径。如果投资者预期证券价格即将下跌,可以借入证券卖出,而后通过以更低价格买入还券获利;或是通过融券卖出来对冲已持有证券的价格波动,以套期保值。
❷ 请问在我国股票市场的融资融券交易策略主要有哪些
融资融券业务,是指在证券交易所或者国务院批准的其他证券交易场所进行的证券交易中,证券公司向客户出借资金供其买入证券或者出借证券供其卖出,并由客户交存相应担保物的经营活动。
这个建议网上查下相关的信息,融资融卷出来不久,各方面还不是太完善,你可以网络一下“融资融卷”详细看看,或者去证券公司详细咨询下。网上不太好说清楚。
❸ 融资融券的规则
融资融券规则:裸卖空、报升规则及保证金规则。
1、裸卖空(naked short selling)
裸卖空是指卖空者在本身不持有股票,也没有借入股票,只须缴纳一定的保证金并在规定的T+3时间内借入股票并交付给买入者,这种卖空形式称为裸卖空,如果在结算日卖空者未能按时借入股票并交付给买入者,那么这被称为交付失败,但交付失败并非违法,即使交付失败,此项交易依然会被继续下去,只至交付完成。
起初,在美国裸卖空并不是违法的,仅仅是当滥用裸卖空并对股价进行操纵才是不合法的。2008年7月15日,SEC 紧急下令禁止对房利美和房地美及花旗、高盛、雷曼兄弟等19 家金融类上市公司股票的裸卖空,以减少金融类股票的波动,9 月17 日,SEC 实行了更加严格的禁止裸卖空措施,并指出SEC 对裸卖空滥用行为已经达到了零容忍的程度。
深圳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试点会员业务指南中指出,客户不得卖出超过其信用证券帐户证券数量的证券,表明了卖空者必须在借入股票之后才能进行卖出,而且卖出量不得超过信用证券帐户中的标的证券的数量;试点期间试点券商只能以自有证券借给卖空者,这非常有利于对融券来源、交付和结算进行监管。实际上,裸卖空的借券、交付、结算都是比普通融券更为复杂的多,其投资风险也更为复杂,因此我们认为裸卖空在我国中短期几乎不可能进行。
2、报升规则(uptick rule)
报升规则,又称为上涨抛空,即卖空的价格必须高于最新的成交价,该项规则起初是为了防止金融危机中的空头打压导致暴跌。
报升规则起源于美国,不过美国从2005 年开始在pilot 项目中逐步取消了报升规则,2007 年彻底废除了报升规则,在此次金融市场动荡中也未对报升规则进行恢复;而我国香港地区在1996年取消了报升规则,后在1998 年亚洲金融危机后,卖空价规则于1998年9 月7 日再度实施,此后香港证监局也曾于2007 年考虑取消该限制,但至今未执行。欧洲地区一般不在卖空交易中设置该规则。
在我国,《上海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试点实施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试点实施细则》根据上交所和深交所的融券融券暂行规定了融券卖空中的报升规则:“融券卖出的申报价格不得低于该证券的最近成交价;当天还没有产生成交的,其申报价格不得低于前收盘价。低于上述价格的申报为无效申报。”因此,我国证券市场在推行融资融券初期将严格执行报升规则来规范卖空者的行为。
3、保证金规则
信用保证金有初始最低保证金和维持保证金。投资者在开立证券信用交易账户时,须存入初始保证金。设立维持保证金则是,防止信用交易的标的股票因市价变动,可能对券商产生的授信风险。
在上交所和深交所公布的融资融券实施细则中规定的融资融券比例清楚的规定了初始保证金比例不得低于50%,维持担保比例(客户的总资产/总负债比)不得低于130%,并且客户如果补缴维持保证金,该比例必须回到150%以上的水平。
❹ 股票市场上的融资融券是什么意思
股票市场上融资融券的意思是:
1.融资融券是一种对冲工具,我们可以用它来降低风险;
2.融资相当于用杠杆买入股票,融券相当于做空股票;
3.一般投资者不建议使用融资融券,风险比较大,不好把握。
中国股市不断发展和改革,我们股市也出现了很多对冲工具,股指期货,融资融券是我们经常使用的两种对冲工具,通过它们的对冲可以让我们的风险降到最低,这就是使用对冲工具的好处。
股指期货对冲的风险更大,也更难操作,一般投资者都会选择融资融券作为对冲工具,相对简单,风险也更容易控制。
三、一般投资者不建议使用融资融券
刚才已经说了融资融券是一把双刃剑,如果做得好,可以快速增加我们的收益,如果把握不好,会导致我们的亏损速度加快。
一般投资者不建议使用融资融券,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又要做多,又要做空,一般人根本不可能出现快速的思维转换,而且融资加大了杠杆,波动更大,风险也更大,这对投资者要求太高。
❺ 融资融券对我国的证券交易制度有何影响
一是;融资融券交易可以将更多信息融入证券价格,可以为市场提供方向相反的交易活动,当投资者认为股票价格过高和过低,可以通过融资的买入和融券的卖出促使股票价格趋于合理,有助于市场内在价格稳定机制的形成。
二是;融资融券交易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放大资金和证券供求,增加市场的交易量,从而活跃证券市场,增加证券市场的流动性。
三是;融资融券交易可以为投资者提供新的交易方式,可以改变证券市场单边式的方面,为投资者规避市场风险的工具。
四是;融资融券可以拓宽证券公司业务范围,在一定程度上增加证券公司自有资金和自有证券的应用渠道,在实施转流通后可以增加其他资金和证券融通配置方式,提高金融资产运用效率。
国家在美国以及周边国家严令做空的氛围下毅然出台融资融券是有着其深远意义的。
国家的本意是给 机构一个避险对冲的工具 。
当机构预判股价有下跌的风险时候,从券商融得股票作为避险工具,类似于买了看跌期权。他实质上可以起到对冲稳定盈利的作用,而并不是希望机构“趁火打劫”一路暴做空来牟取暴利;此外政府也考虑到我国特殊的国情:“大小非解禁”!因此在行情逐渐走好,股指渐渐走高的时候,大小非一旦套现离场的话,那么机构同样可以利用融券进行避险,这样不至于在和大小非交手的过程中损失太多。所以,国家此举完全是按照上述思路利国利民的一项综合考虑。
其实融资融券的一些主要法规最初已经在06年就已经下达了,当时已经具备了出台融资融券的各种硬件条件。但是由于当时牛市初显威力,因此推出做空避险机制似乎必要性不大,因此国家就暂时没有推出这个政策。这又从另一个侧面说明了融资融券国家本意不是为了打压或拉抬股市,更多的是从避险机制、对冲以及资本市场衍生工具的完善这个角度考虑的,而并不是从推出后要给股指带来多少点的涨幅或者跌幅。
国家本意很好,但是依然需要法治监督
正如许多股民朋友所担忧的那样,融资融券如果监管不严就会偏离以上国家出台的实质和本意进而造成投机性操作严重。这一切都必须要有更为健全的法律、法规以及各项规章制度,包括监管等各个环节的共同努力才可以杜绝大家以及政府所不想看到的种种不良效应。经权威数据显示:大部分新兴资本市场在推出融资融券后散户基本都很快被杀光。例如:韩国等。可见带有高杠杆性质的衍生品在推出时一定要辅以严刑峻法,监管部门更要时刻注意对市场波动的风险监控,切实的维护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综上所述:国家推出融资融券的本意大家要客观的分析,不可随波逐流的陷入网络“谩骂派”的陷阱。国家依然是人民的国家,出台每项政策一定是要考虑到人民的利益的。但是同时政府也要清楚任何高杠杆的衍生品一旦监管不当必将带来难以想象的灭顶灾难,例如现在让美国头疼的次贷衍生品危机等。因此把融资融券作为完善资本市场对冲避险的一环才是比较客观的评判。
❻ 我国融资融券交易的主要规定有哪些
融资融券门槛
融资融券已经降低门槛,只需股票开户满六个月,资金量达到10万,便可办理融资融券业务。
融资融券交易期限要求
投资者从事融资融券交易,融资融券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
标的证券暂停交易,融资融券债务到期日仍未确定恢复交易日或恢复交易日在融资融券债务到期日之后的,融资融券的期限顺延。证券公司与其客户也可以根据双方约定了结相关融资融券交易。特殊情况下融资融券交易期限的处理由证券公司与客户在合同中约定。
融资融券交易申报内容
融资融券交易申报分为融资买入申报和融券卖出申报两种。融资买入申报内容应当包括
①投资者信用证券账号、
②融资融券交易专用席位代码、
③标的证券代码、
④买入数量、
⑤买入价格(市价申报除外)、
⑥“融资”标识、
⑦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内容;
融券卖出申报内容应当包括
①投资者信用证券账号、
②融资融券交易专用席位代码、
③标的证券代码、
④卖出数量、
⑤卖出价格(市价申报除外)、
⑥“融券”标识、
⑦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内容。
其中,上述融资买入、融券卖出的申报数量应当为100股(份)或其整数倍。
融券卖出申报价格的限制
投资者融券卖出的申报价格不得低于该证券的最近成交价;如该证券当天还没有产生成交的,融券卖出申报价格不得低于前收盘价。融券卖出申报价格低于上述价格的,交易主机视其为无效申报,自动撤销。投资者在融券期间卖出通过其所有或控制的证券账户所持有与其融入证券相同证券的,其卖出该证券的价格也应当满足不低于最近成交价的要求,但超出融券数量的部分除外。
投资者融资买入时,融资保证金比例的具体规定
根据《融资融券试点交易实施细则》,投资者融资买入证券时,融资保证金比例不得低于50%。证券公司在不超过上述交易所规定比例的基础上,可以根据融资买入标的证券在计算保证金金额时所适用的折算率标准,自行确定相关融资保证金比例。例如,假设某投资者信用账户中有100元保证金可用余额,拟融资买入融资保证金比例为50%的证券A,则该投资者理论上可融资买入200元市值(100元保证金÷50%)的证券A。
投资者融券卖出时,融券保证金比例的具体规定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试点实施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试点实施细则》,投资者融券卖出时,融券保证金比例不得低于50%。证券公司在不超过上述交易所规定比例的基础上,可以根据融券卖出标的证券在计算保证金金额时所适用的折算率标准,自行确定相关融券保证金比例。例如,某投资者信用账户中有100元保证金可用余额,拟融券卖出融券保证金比例为50%的证券B,则该投资者理论上可融券卖出200元市值(100元保证金÷50%)的证券B。
以下是融资融券交易流程
❼ 股票市场上的融资融券是怎么回事,怎么交易请高手解释一下
股票市场上的融资融券是怎么回事,怎么交易?融资融券交易又称“证券信用交易”或保证金交易,是指投资者向具有融资融券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提供担保物,借入资金买入证券(融资交易)或借入证券并卖出(融券交易)的行为。包括券商对投资者的融资、融券和金融机构对券商的融资、融券。从世界范围来看,融资融券制度是一项基本的信用交易制度。通俗的说,融资交易就是投资者以资金或证券作为质押,向证券公司借入资金用于证券买入,并在约定的期限内偿还借款本金和利息;投资者向证券公司融资买进证券称为“买多”。融券交易是投资者以资金或证券作为质押,向证券公司借入证券卖出,在约定的期限内,买入相同数量和品种的证券归还券商并支付相应的融券费用;投资者向证券公司融券卖出称为“卖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