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市场异常波动机理
㈠ 中国股票市场为什么会过度波动
波动才会有机会,没有一只股票能够保持一直的增长或者下跌。都需要波动才会有机会,才能够吸引更多的人参与投资。
㈡ 股票波动异常怎么理解啊
按照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连续3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超过20%(ST、*ST是±15%的),没有任何根据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和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叫做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上海证券交易所是交易连续三个交易日达到停板限制算波动异常(涨.跌,都包括)
。
深圳证券交易所是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算异常,要停牌一个小时。
股票异常波动产生的原因
异动一般都是短线资金的大幅炒作,或者公司有重组等题材炒作
。
㈢ 股票交易为什么会有异常波动
根据沪深交易所的规定,以下情况属于交易异常波动,交易所有权对该股实施临时停牌,直至有关当事人作出公告后的当天下午开市时复牌。
⒈某只股票的价格连续三个交易日达到涨幅限制或跌幅限制;
⒉某只股票连续五个交易日列入“股票、基金公开信息”;
⒊某只股票价格的振幅连续3个交易日达到15%;
⒋某只股票的日成交量与上月日均成交量相比连续5个交易日放大10倍;
⒌交易所或中国证监会认为属于异常波动的其它情况。经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特殊情况不受此限制。
㈣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是如何计算的
股票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时,证券交易所将根据市场情形,认定其是否属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一)某只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 累计达到±20%的(2011年前特别处理的ST、*ST是±15%,现更正为12%[1] )属于异常波动。
解释:
偏离值是指该股票与相关的基准指数所产生的的偏离值。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的股票所对应的基准指数为上证指数,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的股票所对应的基准指数为深证成指。
偏离值的计算方法如下:
假设该股票(非ST或S类)今天跌了10%,而相关的基准指数上涨了1%,其当天的偏离值=-10%-1%=-11%,说明这股票的当天下跌偏离值为11%。
而某些股票(非ST或S类)很多时候会遇到出现连续三天的上涨或下跌的累计偏离值超过20%之类的,这个20%则是以该股票三天各自的偏离值相加起来计算的。
例如:
股票涨跌 基准指数涨跌 当天偏离值
第一天 8% -1% 9%
第二天 7% 2% 5%
第三天 10% 3% 7%
故此三天的累计偏离值为21%。
(二)某只股票连续五个交易日列入"股票、基金公开信息";
(三)某只股票价格的振幅连续三个交易日达到15%;
(四)某只股票的日均成交金额连续五个交易日逐日增加50%;
(五)证券交易所或中国证监会认为属于异常波动的其他情况。
出现前款(一)至(四)项情形之一被认定为异常波动的股票,其异常波动的计算从公告之日起重新开始。上市公司因召开股东大会、公布定期报告等例行停牌时,其异常波动的计算从股票复牌之日起重新开始。
㈤ 股市熔断是如何的哦。
指数熔断机制自今年1月1日起实施,目前已在两个交易日连续触发两档熔断,引起市场热议,有观点把市场的下跌都归罪于熔断机制。
笔者认为,这种观点是对熔断机制的误解。熔断机制成为了股市下跌的“替罪羊”。
实际上,仔细分析来看,市场的下跌实际上是多因素叠加的结果。
一是受人民币兑美元(6.5926, 0.0381, 0.58%)汇率持续大幅下跌影响。2016年以来4个交易日,人民币对美元汇率中间价连续调降,中间价累计贬值达1.09%。今日,人民币即期汇率继续大幅贬值。由于市场大多预期人民币将继续贬值,增加资金外流压力,同时,市场预期宽松的货币政策导向可能会发生微调引发市场压力加大。
二是国际金融市场波动加大拖累国内股市。昨日,欧美股市普遍下跌,美国道琼斯工业指数下跌1.47%,标普500指数下跌1.31%;英国富时100指数下跌1.04%。亚太股市也普遍走低,国际油价创11年以来新低。
三是市场对股指熔断机制不适应。引入指数熔断机制时一项全新的制度,在我国还没有经验,市场对新的规则有一个逐步调整适应的过程,对熔断机制下的市场运行方式不适应,容易产生较大的。“磁吸效应”,即在接近熔断阈值时部分投资者提前交易,导致股指触碰熔断阈值,这是熔断机制本身固有的特征,境外实施熔断机制的市场也存在这一情况。
但目前我国市场以个人散户为主,容易形成一致预期和羊群效应。
因此,可以看出,股市的下跌是主要是由于内部和外部因素的共振导致的。
相信很多人都记得,去年6、7月份股市异常波动的时候,市场中对熔断机制的呼声非常高,为此,监管层对熔断机制的业务方案经过了审慎的设计论证过程并公开征求了意见,对于收到的4800多条意见和建议反复研究,包括对与涨跌停板制度的衔接问题进行了多次论证,形成操作实施方案。
当初引入指数熔断机制的主要目的是为市场提供“冷静期”,避免或减少大幅波动情况下的匆忙决策,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从境外经验看,熔断机制的引入不是一步到位的理想化过程,也没有统一的做法,而是在实践中逐步探索、积累经验、动态调整。
为此,沪深证券交易所和中金所[微博]暂停实施指数熔断相关规定可谓非常及时,在前期探索实践的基础上,总结经验教训,进一步组织有关方面研究改进方案,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不断完善相关机制。对于监管层的这种发现问题,及时完善的做法,也是尊重市场的重要表现。
笔者认为,熔断机制的完善不是一步到位的,市场需要给这个新的制度更多完善的时间,只有这样资本市场才能更加健康稳定的发展。
㈥ 股票出现异常波动的原因
股票异常波动产生的原因:异动一般都是短线资金的大幅炒作,或者公司有重组等题材炒作 。
按照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连续3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超过20%(ST、*ST是±15%的),没有任何根据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和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叫做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上海证券交易所是交易连续三个交易日达到停板限制算波动异常(涨.跌,都包括) 。
深圳证券交易所是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算异常,要停牌一个小时。
㈦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代表什么
1、某只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的属于异常波动。
2、某只股票连续五个交易日列入"股票、基金公开信息"。
3、某只股票价格的振幅连续三个交易日达到15%。
4、某只股票的日均成交金额连续五个交易日逐日增加50%。
5、证券交易所或中国证监会认为属于异常波动的其他情况。
出现前款(一)至(四)项情形之一被认定为异常波动的股票,其异常波动的计算从公告之日起重新开始。上市公司因召开股东大会、公布定期报告等例行停牌时,其异常波动的计算从股票复牌之日起重新开始。
(7)股票市场异常波动机理扩展阅读:
股票交易(场内交易)的主要过程有:
1、开设帐户,顾客要买卖股票,应首先找经纪人公司开设帐户。
2、传递指令,开设帐户后,顾客就可以通过他的经纪人买卖股票。每次买卖股票,顾客都要给经纪人公司买卖指令,该公司将顾客指令迅速传递给它在交易所里的经纪人,由经纪人执行。
3、成交过程,交易所里的经纪人一接到指令,就迅速到买卖这种股票的交易站(在交易厅内,去执行命令。
4、交割,买卖股票成交后,买主付出现金取得股票,卖主交出股票取得现金。交割手续有的是成交后进行,有的则在一定时间内,如几天至几十天完成,通过清算公司办理。
5、过户,交割完毕后,新股东应到他持有股票的发行公司办理过户手续,即在该公司股东名册上登记他自己的名字及持有股份数等。完成这个步骤,股票交易即算最终完成。
㈧ 什么叫:“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股票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时,证券交易所将根据市场情形,认定其是否属股票交易异常波动。(一)某只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 累计达到±20%的(2011年前特别处理的ST、*ST是±15%,现更正为12%[1])属于异常波动。解释:偏离值是指该股票与相关的基准指数所产生的的偏离值。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的股票所对应的基准指数为上证指数,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的股票所对应的基准指数为深证成指。偏离值的计算方法如下:假设该股票(非ST或S类)今天跌了10%,而相关的基准指数上涨了1%,其当天的偏离值=-10%-1%=-11%,说明这股票的当天下跌偏离值为11%。而某些股票(非ST或S类)很多时候会遇到出现连续三天的上涨或下跌的累计偏离值超过20%之类的,这个20%则是以该股票三天各自的偏离值相加起来计算的。例如:股票涨跌 基准指数涨跌 当天偏离值第一天 8% -1% 9%第二天 7% 2% 5%第三天 10% 3% 7%故此三天的累计偏离值为21%。(二)某只股票连续五个交易日列入"股票、基金公开信息";(三)某只股票价格的振幅连续三个交易日达到15%;(四)某只股票的日均成交金额连续五个交易日逐日增加50%;(五)证券交易所或中国证监会认为属于异常波动的其他情况。出现前款(一)至(四)项情形之一被认定为异常波动的股票,其异常波动的计算从公告之日起重新开始。上市公司因召开股东大会、公布定期报告等例行停牌时,其异常波动的计算从股票复牌之日起重新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