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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股票市场交易规则论文

发布时间: 2021-10-10 01:19:31

① 关于中国股市你了解多少呢

现在已经有越来越多的人选择进入到股票市场上进行发展,如果大家也都知道股票市场是非常复杂的,那么你对于中国的股市到你了解多少呢?

三、中国股票市场中的专有名词

当然大家进入到股票市场进行发展,肯定也是要了解到关于股票市场的一些专业术语,否则的话你进入到股票市场上也没有办法跟别人进行交流,因为你对于股票什么都不懂,这一点也是非常危险的,如果你没有自己的主见,你就非常容易在股票市场上受到别人的欺骗。

② 中国股市的交易规则

涉及的政策较多,您可通过交易所的公告查询。

股票交易规则

一、股票交易时间

目前,A股市场交易时间为非法定节假日的周一到周五,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所有节假日或者周末,A股都会休市。

二、集合竞价与连续竞价

股票买卖按照价格有限、时间优先的原则排序。上午9:15—9:25进行集合竞价,这个时间段可以开始报价,9:20前的报价可以撤销,9:20后的报价不能撤销,系统收集所有人的买卖报价后,统一按照价格和时间原则集中撮合,成交额最大的交易,对应价格即为开盘价。

9:30—11:30,13:00—15:00为连续竞价时间,系统对有效委托进行逐笔处理,遵循价格优先和时间优先原则。

三、股票交易单位

股票交易单位为“股”,平时看到的股价就是每股价格,买股票至少要买1手或其整数倍,1手=100股。如果申购新股,至少要申购1000股。卖出股票则没有太多限制,最低1股也能卖出。

四、股价每日波动

每个交易日,单只普通股票(除上市首日、复牌等特殊情况)的股价较上一交易日收盘价的涨跌幅度不得超过10%;ST开头的股票,涨跌幅不得超过5%;新股上市首日,最高涨幅限制为44%。

(3)中国股票市场交易规则论文扩展阅读:

一、股票交易是股票的买卖。股票交易主要有两种形式,一种是通过证券交易所买卖股票,称为场内交易;另一种是不通过证券交易所买卖股票,称为场外交易。

二、股票分析数据

1、技术分析

技术分析是以预测市场价格变化的未来趋势为目的,通过分析历史图表对市场价格的运动进行分析的一种方法。股票技术分析是证券投资市场中普遍应用的一种分析方法。

2、基本分析

基本分析法通过对决定股票内在价值和影响股票价格的宏观经济形势、行业状况、公司经营状况等进行分析,评估股票的投资价值和合理价值,与股票市场价进行比较,相应形成买卖的建议。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股票交易规则

④ 目前中国的股市的情况如何你如何理解,详细点嘛,我们要写500字左右的论文,先谢谢各位拉

我认为中国股市目前是在震荡整理,等待寻找方向的过程中。利好因素:美国和欧洲从经济危机中走出来,逐渐走上正轨。中国经济也在继续增长; 利空因素:目前中国经济中通货膨胀严重,一时没有好的解决办法。只能靠提高存款准备金和加息来调节,效果不好。国际板准备就绪,不久就会推出,会分流A股资金。本周的股市下跌就是反映了对国际板推出的预期。

⑤ 《证券交易》论文能给个么

证券上市与交易中的违法行为

论文摘要
证券是经济社会的一种价值符号。证券市场是调节社会经济需求的一个场所,它集聚社会资金进行资源再分配。因此,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有利于促进国民经济的迅猛发展,对发展中国家而言,合理地利用证券市场筹措资金,是一国经济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证券上市与证券交易有密切的联系,证券上市是证券交易的前提,没有证券的上市,就没有可交易的证券,同时,证券交易是证券上市的目的 ,证券上市就是为实现证券的流通。但是,在证券市场发展不成熟的国家,证券市场由于法律制度不完善,市场操作不规范,信息披露不全面等,都直接影响到证券市场的良性运作。本文对证券上市与证券交易进行了研究,对证券上市阶段和证券交易过程中的一些违规行为和违法特征进行了剖析。
关键词:证券上市,证券交易,违法行为,监管,

证券上市是指证券发行结束后,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到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即赋予某种证券在证券交易所进行买卖的资格。证券交易是指相对依法发行、上市的证券友证券交易所为主的法定场所进行买卖的活动。证券上市与证券交易有密切的联系,证券上市是证券交易的前提,没有证券的上市,就没有可交易的证券,同时,证券交易是证券上市的目的 ,证券上市就是为实现证券的流通。在我国,目前上市与交易的的包括股票(A股、B股、境外上市股)、基金、债券(含可转换债券)三种。从市值和市场份额角度相比较,股票是市场上的核心证券,基金与债券的比重甚低。与此相对应,证券上市与交易中的违法犯罪也主要是股票上市与交易中的违法犯罪。
一、 我国证券上市和证券交易的一般规定
《公司法》《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暂行办法》、沪、深证券交易所的《上市规则》及《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等规范性文件对证券上市的条件和程序均作了详细的规定。比如初次改造的股票必须具备下列条件:股票经批准已懊社会公开改造;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5000万元;开业时间在三年以上的,最近连续盈利;持有股票面值达1000元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于1000人,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达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4亿元的,其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5%以上;公司在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等等。在股票上市程序 上,我国也实行核准制,股票改造结束后发行人向中国证监 会提出 股票上市交易申请,上市申请经核准 后,发行人再向证监 会提交核准文件 。证券交易所收到 文件 后与发行人签订上市协议,并自收到文件之日起6 个月内安排该股票上市交易,在上市前发行人需要按规定格式和内容披露上市公告书。在实践中,股票发行核准上市与核准基本上是实行“直通车”制。只有符合上市条件的股票发行申请才会被核准,股票发行成功结束后,在一定时期内均会被核准上市交易。根据沪、深证券交易所的《股票上市规则》,对股票上市实行上市推荐人制度,公司股票申请在证券交易所上市必须由交易 所认可的一至二个机构推荐上市推荐书。另外,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在境外发行股票和上市管理的通知》等 规范性文件 对境内公司或涉及境内权益的境外公司在境外上市的条件和程序作了特别规定。基金、债券也各有不同的上市条件和上市程序。
我国对证券交易的主要规定集中于《证券法》第三章。在交易的对象上,只有依法发行的股票、公司债券及其他证券如可转换公司债券、基金等才能进行交易。在交易场所上,只能在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柜台交易。在交易方式上,采用公开的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贯彻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在交易的主体上,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从业人员、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和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参与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员,在任期或者法定期限内,不得以任何方式参与 股票交易;为股票发行出具相关法定文件的中介机构和人员在该股票承销内和期满后六个月内不得买卖该种股票;为上市公司出具相关法定文件的中介机构和人员,自接受上市公司委托之日至上述文件公开 后5 日内,不得买卖该种股票。对大股东的约束上,规定了持有一个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的股份5%的股东的报告义务并禁止其在六个月内买入又卖出或卖出又买入同一种股票。我国目前只允许证券的现货交易,不允许期货交易;只允许证券的足额保证金交易,不允许融资或融券的信用交易。为保障证券交易秩序的安全和公开、公正、公平、公信的市场原则,为保护国有、集体资产的安全,我国《证券法》在第三章规定了一语道破交易的禁止行为,这些行为有: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编造并传播影响证券交易的虚假信息、欺诈客户、法人以个人名义开立帐户、挪用公款买 卖证券国有企业及国有资产控股的企业炒作上市交易的股票。
二、 证券上市中的主要违法犯罪行为
由于我国股票发行与股票上市核准实行的是“直通车”制,骗取上市资格往往就是骗取股票履行上市资格。在目前我国的证券市场上主要的犯罪行为有(1)骗取上市资格;(2)上市推荐人违法推荐;(3)申请上市过程 中的行贿、受贿;(4)违法境外上市。
(一) 骗取上市资格
骗取上市资格往往就是骗取股票发行资格,只是在以往股份制试点阶段成立的一些定向募集的股份公司为了将原发行的股份上市才实施的单独的骗取上市资格的行为。东方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公司)是1988年由东方锅炉厂以部分生产经营性账面资产折为国家股,独家发起设立的股份 制企业,1988年8月和1989年3月向社会公众改造3000万元和2400万元社会个人股。东方公司为尽快上市,进行了编造虚假文件、虚增利润等 一系列违法行为。首先为了达到 股票上市的目的 ,东方公司伙同有关机构弄虚作假,将注册时间 和成为试点企业的时间 提前,还编造了股东大会决议和分红方案,骗取了国家有关部门同意 其作为“历史遗留问题”公司而“继续进行股份制试点”的资格。1999年10 月,中国证监 会对东方公司进行了虚假资格的调查,并决定对东方公司处心警告的处理。
(二) 上市推荐人违法推荐
根据沪、深交易所的股票上市规则,股票申请上市需要有一至两家推荐人推荐。上市推荐人应履行下列义务:确认发行人符合上市条件;确保发行人的董事了解其所担负责任的性质,并需承担交易所上市规则及上市协议所列明的责任;向交易所提交上市推荐书;确保上市文件 真实、准确、完整,符合规定要求,文件内所载的资料均经过核实等等。两交易 所规定 上市推荐人制度,核心是为了上市推荐 人对申请上市公司是否符合上市条件进行审查,并确保出具上市推荐书的申请人符合规定条件。但有些推荐人只求谋利,不履行审查和确保上市文件真实、准确、完整的义务,甚至与发行人勾结共同弄虚作假出具错误的上市推荐书。
(三) 申请上市过程中的行贿、受贿
我国证券市场成立至今,上市资格一起是稀缺资源,很多公司特别是定向募集的股份尽早上市,不惜采取行贿为了取得上市资格,使定向募集的股份尽早上市,不惜采取行贿等手段。而与审批、推荐上市资格有关的领导人员也利用权力收受或索取贿赂,构成了我国股票上市环节较严重的行贿、受贿链条。
(四) 违法境外上市
从证券市场建立起,国务院、中国证监会等 管理部门陆续颁布规范性文件如《股份有限公司境 外上市外资股的规定》《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在境外发行股票上市管理的通知》《境内企业申请到香港创业板上市审批与监管指引》等,要求国内企业境外上市或涉及境内权益的境外 公司境外公司上市要履行一定的批准或核准手续。但有引起企业负责人,出于利益考虑,无视各种规定

部分中介机构的协助下,采取各种手段逃避监管,未经批准或核准,擅自将境内企业或涉及境内权益的境外企业拿到境外上市。中国证监 会于1996年3月19日发出 通报,指出 境外上市是一项政策性很强制工作,带头我国改革 开放的形象,必须有组织、在步骤地进行中国企业(包括境外中资企业机构)无论采取什么形式到境外 上市,都必须 报经国务院证券委批准。违反上述规定的,要追究越权审批部门和擅自到境外上市企业负责人的责任。同时,对个别不负责的中介机构要进行纪律处分。
三、 证券交易中的一般违法行为
(一) 买卖非法发行的证券
在交易对象上,《证券法》30条明确规定,证券交易当事人依法买 卖的证券必须 是依法发行并交付的证券。非依法发行的证券,不得买卖。
(二) 违反转让期限的规定买卖证券
我国对特种方式取得或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的证券的转让期限作了明确规定,在该限期内该种证券不得转让。如对于证券投资基金配售取得的股票有一部分必须 在3 个月的禁 售期,战略投资者的禁售期在6 个月以上。对于上市公司董事等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本上市公司的股票及其因配股、转增所得的增量股票在其任期内不得出售。以前的公司职工必须在公众股份上市后3年才能出售等 等,若违反上述限期规定而出售股票,即为违法。由于 现在沪、深交易 所先进的交易系统和电脑设备,交易所已对转让禁止期限内的部分股票作了技术上的禁售措施,有关机构及其个人在客观上无法在禁售期内转让该部分股票,使得目前这类违法行为发生得很少。
(三) 法律法规禁止参与股票交易的人员以各种方式直接或间接持有、买卖股票
为防范证券市场监管者、组织者利用职务的便利及其内幕信息从事股票交易,也为了防范市场监管者、组织者的监管职责与直接从事股票交易的营利目的相冲突,《证券法》规定,中国证监 会及其派出机构工作人员、证券交易所、证券登结算机构、一语道破公司做作业 人员及其法律 和行政法规禁止参与 股票交易的其他 人员如一定级别的公务员在任期或者法定期内,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法律法规只是禁止上述人员从事股票交易,而不禁止其从事债券、基金的交易,这主要是因为债券、基金相对于股票而言,价格涨跌幅度不大,投机价值低,实际参与人员少,没有必要禁止性规定。

(四) 场外交易
场外交易是相对于证券交易 所的场 内交易而言。根据《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及《证券法》的规定,我国目前只允许证券交易所的场内交易,而不允许场外交易。由于我国在股份制改造初期,允许一部分企业定向募集股份并在公司职工内部募集职工股,再加上监管制度不完善,沪、深股市上市速度慢、容量小等 因素,各地为解决决定 向募集股份的流通问题,出现了证券交易中心,产权交易中心和其他场所的场外 交易模式,又称为“一级半市场”。各地设立的证券交易中心、产权交易中心进行的股票场外交易一度非常红火,有的证券交易中心完全采用证券交易所交易模式。由于场外交易监管上的难度及缺乏法律保障,各地的场外 交易市场出现了各种各样的问题投资者的利益受侵害非常普遍,积累了巨大的风险。中国证监 会自1998年起根据国务院的安排 如《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证监 会关于清理整顿场外非法股票交易方案的通知》等 文件 对各地的证券交易中心进行了清理、取缔,对违法从事场外 交易的机构作了处罚。如中国轻骑集团有限公司1997年12月到1998年6月利用其开设的多个产权账户,由集团证券部证券管理科科长负责,投入7000余万元资金参与 股权交易,进行买入卖出股票活动,结果亏损1095万元,被 中国证监会查实后与该 公司的其他 违法行为一并于1999年9月9日受到处罚。到1999年《证券法》实施时场外非法股票交易市场基本清理完毕,大规模的证券场外 交易已不存在。但小规模的、较隐蔽的场外 交易市场仍然在各地存在,如成都的冻青树市场。香港创业板上市和国内高新技术板成为热门话题之时,各地出现了一些利用创业板上市进行场外交易,欺骗一般社会公众的案件。
(五) 从事证券期货交易
根据成效时间和交割时间 是否同步,证券交易可分为现货交易和期货交易两种。现货交易就是证券买卖成效后即时办理券款清算交割手续的交易。当然,此处的即时并不等于立即,而是“T+N日”,“T”是英文“TRADE”的缩写,即交易的意思;N代表交易成效后完成与交易有关的证券款项交割 日期,即买方收到证券、卖方收到款项的日期 。我国目前对A股、可转换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实行的是“T+1”制度,要在成交的次日办理交割。而期货交易的成交和交割时期相分离,买卖双方先签订合同,就证券买卖的数量、价格和交割日期达成协议,并在规定的交割日履行券款交割义务。在签订合同后、交割日前,卖方无需音乐会证券,买 方无需音乐会款项。证券期货的实质也是保证金交易,兼具放大财务杠杆,扩大风险规模的双重作用,证券期货交易在成熟的证券市场是合法的交易方式。
(六)证券公司从事向客户融资或者融券交易活动
融资 是指证券公司借钱、透支给客户从事证券买卖的行为;融券是指证券公司将证券出借给予客户,由客户卖出后在一定的时期内又买入该种证券并归还证券公司的行为。融资 与融券对客户来说由于 增加了资金或证券,增加了财务杠杆,在投资判断准确时可增加盈利程度,但在投资判断错误时也会大大增加亏损的程度。融资或融券对证券公司 而言,各有利害,其利有三,一是吸引客户,提高市场竞争力的一种手段;二是增加交易量,其佣金收也相应地增加;三是通过融资或融券能向客户收取较高的利息收。其害主要表现 为当投资者亏损 时,有可能无法实际偿还证券公司的资金和证券,从而给证券带来损失,并且在实践中,客户与证券公司因融资而发生 的纠纷也甚 多。我国考虑到证券公司从事向客户融资 或融券活动的巨大风险和相关法律制度的不完备,一直禁止融资 或融券交易。根据 《证券法》规定,一语道破公司为客户融资 或融券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延迟非法买卖证券等值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3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 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七)大股东不履行报告义务
大股东是指持有一个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含 5%)的股东。不同的大股东由于实力不同、业务不同、社会影响不同,其变更对股份公司的经营、管理会有一定的影响,而且在实践中,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因大股东的变更而发生变更的可能 性很大,对该股票的价格也会产生圈套影响。为了使公司及时了解自身大股东的变更情况,为了使中小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的股东结构,为了证券监管机构便 于监管,也为了防止大股东利用变更之机,利用持股优势操纵市场,《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规定任何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发行在外的普通该比例(5%)时,应当自该事实发生 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该 公司、证券交易所和证监会写出书面报告并公告。《证券法》规定了该 股东应当在其持股数额达到比例之日起三日内向该 公司报告,公司必须在接到 报告之日 起三日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管管理机构报告。但在实践中,有的机构包括证券公司为了掩饰其操纵市场,不让公众知悉其炒作该 股的事实,在持股超过5%时不依法履行报告义务。
(八)法人以个人名义开立账户,买卖证券
证券账户分为法人账户和自然人账户两类。中国证监会《关于严禁操纵证券市场行为的通知》,“严禁任何单位以个人名义在证券交易登记机构开设股票账户”,《证券法》第74条明确规定,在证券交易 中,禁止任何 法人以个以个人名义开立账户,买卖证券。但有的法人包括证券公司、上市公司、基金公司等出于逃避税收、逃避监管、便于操纵股票价格等 各种目的,收购或借取众多公民的身份证开立个人账户从事证券交易。
(九)国有企业、国有资产控股的企业、上市公司违法炒作上市交易的股票
法人、自然 人投资证券市场本是追求利益最大化、自担风险、自享收益的市场行为,法律 无需要限制某类法人从事证券投资。但由于 我国公有制的经济体制和国有企业体制正处于转变时期,国有资产和证券市场监管体系不够完善,国有企业“所有人缺位”、“内部人控制”现象普遍存在,若允许国有企业或国有资产控股的企业自由地从事证券交易,势将国有资产置于危险境地,出现国有企业凭借其地位、关系、呼风唤雨,牟取暴利。
(十)上市公司违法买卖本公司的股票
上市公司买回本公司股票是一种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重大行为,必须 依照公司法的规定程序进行。《公司法》规定,公司只能 在减少注册资本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公司合并时才能回购本公司股票。否则副政委不能回购和买卖本公司股票。但有些上市公司认为对自己公司状况比较熟悉,能自如地制造题材,发布信息以配合股票的炒作,因而买卖本公司股票成功的把握很大,风险很小,从而违法大量买卖本公司股票,以谋取暴利。
四、 证券交易中可能构成的违法行为
根据我国《证券法》《刑法》及有关规定,证券交易中可构成的证券违法行为主要有: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编造并传播证券交易虚假信息;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操纵证券交易价格;挪用公款买卖证券;挪用单位资金买卖证券。

参考文献
1、黄兴旺主编,《证券违法犯罪与防治》,四川人民出版社2001年8月第1版
2、樊崇义主编,《刑事法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修订本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单行本
4、中国证监会《关于建设部查处基翔公司违规进行境外上市活动的通报》1996年3月19日
5、中国证监会《关于中国轻骑集团有限公司等 机构和个人违反证券法规行为 的处罚决定》1999年9月9日

⑥ 当前股票市场分析的论文要怎么写,集体几大要点

受周四美股暴跌,油价持续低迷和国内加息预期等影响,7日股市延续昨日大跌态势。沪指跌破2700点关口,收于2688.38点;深指下跌276.14点,收于10146.4点。沪指本周下跌6.35%,创下年内最大周跌幅,两市成交量较上周显著缩小。自本轮调整以来,短短十多个交易日里,沪指跌下近500点,且仍未有企稳迹象,A股缘何跌跌不休呢?目前希腊等欧洲国家经济再度趋于恶化,随着外围市场的波动,A股市场出现了一浪紧似一浪的调整行情。二是楼市政策调整。虽然外围股市也在跌,不过领跌的还是A股,A股下跌有更个性的原因--- 楼市调控。楼市一直是被定义为“经济支柱”产业的,此次楼市调整新政环环相扣,大有调整不到位不罢休的态势。使得房地产产业链的相关个股出现了急跌,而受其拖累,金融股也出现急跌。采访中,大摩卓越成长基金何滨女士告诉记者:房地产调控和政策收紧预期等因素继续起作用之外,投资者情绪也似乎也开始出现变化。不仅前期估值水平高高在上的中小板开始大幅度补跌,就连具有防御功能的消费类行业和政策扶持的新兴产业也开始出现补跌走势,市场情绪开始变得惶惑不安,市场整体重心在政策紧缩与一种恐慌环境中逐渐开始下移。三是紧缩政策出手,尽管存款准备金率年内已经三度上调,但本周3年期央票的发行量令市场大为惊讶,资金面的担忧有所加剧。3年期央票发行量从首期150亿元已放大至本周的1100亿元,体现出央行资金回笼力度加大。何滨认为,在整体货币供应宽松的前提下预计未来收紧政策还有可能陆续出台。对于后市,采访中,天相投顾分析师认为,近期A股和H股股价已非常接近,多数权重股的股价呈现倒挂现象,因此大盘的向下空间可能较为有限。不过,由于经过大跌之后震荡筑底仍需时间,状态的修复不可能在短时间内出现逆转,由于担忧情绪难以改善,市场企稳的可能性仍相对较低。一旦股市企稳,低位布局是明智之举。对于具体板块,中邮核心主题拟任基金经理刘霄汉告诉记者,尽管从4月份以来市场表现来看,金融、地产等周期性行业正在调整,但其他板块和行业仍存不少机会,把握好投资主题,选择具有高安全边际、高成长性的主题股票,仍可获良好投资收益。新型战略产业主题、消费者与升级概念主题及区域经济发展主题或可很好应对市场震荡。而接受本报记者采访的金鹰基金分析人士则更加具体地阐述:前4月大盘蓝筹股集中的钢铁、房地产、采掘业和金融保险等板块位列跌幅榜前四名,跌幅分别达到24.47%、21.55%、19.55%和14.56%。而与此同时,中小板个股和创业板股票涨势强劲,与大盘蓝筹股持续下跌形成鲜明对照,中小板指数甚至逼近历史新高。传播文化、医药和电子三大板块在前4月表现最强,其中传播文化板块整体涨幅高达17.63%,这些板块有可能会在本轮下跌中率先起稳。

股票趋势线研判要点:
1、上升趋势线由各波动低点连成,下降趋势线由各波动高点连成。

2、上升趋势线是股价回挡的支撑点,当上升趋势线被跌破时,形成出货信号。下降趋势线是股价反弹的阻力位,一旦下降趋势线穿破,形成进货信号。(股市马经 http://www.goomj.com)

3、无论向上突破还是向下突破,均以超过3%方为有效突破,否则为假突破。

4、向上突破须佐以成交量放大,而向下突破无需量的配合,但确认有效后成交量方会增大。

5、如果突破以缺口形式出现的话,则突破将是强劲有力的。

6、在上升或下降趋势的末期,股价会出现加速上升或加速下跌的现象,所以,市况反转时的顶点成底部,一般均远离趋势线。

⑦ 股票市场的交易规则能告诉一下吗

股票市场的交易规则:
一、交易时间:
集合竞价:上午9:15——9:25其中9:15——9:20可以撤单;9:20——9:25不能撤单,9:25以成交量最大的价格为开盘价。
连续竞价: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竟价规则:价格优先,时间优先。二、委托规则:
1手=100股1—99股为零股不足1股为零碎股买入委托必须为整百股(配股除外),卖出委托可以为零股,但如为零股必须一次性卖出。股票停盘期间委托无效,买入委托不是整百股(配股除外)委托无效,委托价格超出涨跌幅限制委托无效。
三、T+1交易制度(T为交易日当天)
股票买卖实行T+1交易制度,即当天买的股票T+1日才能卖出,当天卖的股票T+1才能取出现金,但可以用卖出股票的钱买其它股票或新股交款。
四、权证交易制度:
①权证实行T+0交易,即当日买进的权证,当日可以卖出。
②资金同股票T+1结算。因此,当天买入的股票,可用数量不变,第二个交易日才有相应变化,当天买入的权证,买入成交数量立刻加入可用数量。当天卖出的股票或权证,相应资金第二个交易日才是可取资金。
五、涨跌幅限制:
新股上市及重组成功上市股票首日无涨跌幅限制,一般情况下涨跌幅限制为前一交易日收市价上下10%,即一个交易日最大振幅为20%,ST股票及*ST股票涨跌幅限制为前一交易日收市价上下5%,即一个交易日最大振幅为10%。
股票涨(跌)幅价格=股票前一日收盘价格×10%(或5%)
六、权证涨跌幅限制:
权证涨(跌)幅价格=标的证券前日涨(跌)幅价格×125%×行权比例
投资股票有风险,投资者进入股市之前最好对股市有些初步的了解。前期可用个牛股宝模拟炒股去看看,里面有一些股票的基本知识资料值得学习,也可以通过上面相关知识来建立自己的一套成熟的炒股知识经验。希望可以帮助到您,祝投资愉快!

⑧ 以中国股票市场为题,该如何分析

、 投资性的市场,投机性的交易 股票市场是一个投资的场所。股票的投资价值, 取决于上市公司红利的高低。然而,在中国的股票市场, 绝大多数股民是抱着投机的心态去面对这个股市的。 股价波动的原因在大多数情况下, 是由于主力利用散户希望在最短的时间内获取最大的收益的心理特征 ,进行诱导所造成的。因此,股票的市场价格, 并不能真实地反映上市公司的投资价值。 按照价值理论,股票越跌就越有投资价值。从这个意义上来说, 股民在股市中追涨杀跌的行为,是一种错误的行为。但是, 由于绝大部分股民是抱着投机的心态参于股票炒作的, 他们为了在最短时间内,获得最大的收益,在操作过程中常常“ 追涨杀跌”。而这种“追涨杀跌”的错误行为, 促成股票的涨与跌却是真实的。从这个角度来讲, 股市永远是正确的。既然错误的行为能促使股票真实的涨跌, 我们就不能不遵守股票市场这种“追涨杀跌”的游戏规则。 关键的问题是,投资者必需掌握好“追涨杀跌”的技能, 切不可盲目的“追涨杀跌”。 二、 股市的道理就是不讲常理 股票市场永远是个少数人赚钱的地方。因此,股票市场的“真理” 总是掌握在少数人手中。其理由非常简单,在底部, 当绝大多数人看多时,主力收集不到筹码, 股票靠散户是做不上去的,相反, 在底部阶段只有在绝大多数人看空时, 主力才能顺立地完成筹码收集任务,为将来股票的拉升奠定基础。 同理,在顶部阶段如果在绝大多数人看空时,主力是无法出局的, 只有在绝大多数人看多时,主力才能顺利出掉获利筹码,因此, 投资者不能用常理来分析和预测股票短期未来走势。 三、 股票的价值取决于上市公司的可塑性的大小 可塑理论认为,股价的波动主要取决于主力机构操盘意愿, 因为只有主力才能带动市场人气, 而主力机构获利是以诱导散户的方式来完成的, 这就要求股票具有一定的可塑性,股票的可塑价值的大小 , 直接影响 主力完成其诱导散户的过程,所谓可塑价值, 是指主力可随意塑造其上市公司的形象, 达到诱导散户的目的的一种价值。 其实就是一种主力说了算的一种价值,即:说你好,就是好, 不好也好。说你不好,就不好,好也不好。只有这样, 主力才可能达到随意诱导散户的目的。从这个意思上来说, 股票在任何时候涨与跌都有它足够的理由, 股市永远没有绝对安全的点位和区域。 股票市场有一句俗语“业绩是永恒的体裁 ”然而这里所说的业绩其实是一只股票的未来业绩, 而上市公司的未来业绩绝不是我们散户通过 F10 资料就能把握的。 从价值理论角度来说,股票越低就越有投资价值, 而我们都知道股票的大幅拉升完全是主力行为,散户是不可为的, 而拉升过程需要主力不断接住获利盘,高位买入股票, 而我们都知道从价值理论角度来说,股票越底就越有投资价值, 越高就越没有投资价值,主力拉高把股票的价格的目的是什么呢? 为了上市公司的红利?如果真要红利为什么要把股票价控制在低位? 上市公司的分红是按持股票数量决定的, 而不会因为你买入时价值高发给你一点点同情奖。 在市场股价翻翻的情况下,主力难道会为了上市公司几毛钱的业绩, 放弃市场几元钱的利润吗? 四、股票涨不封顶、跌不保底。 老股民都知道,许多股票从上市以后涨幅达几十倍之多, 甚至有些股票涨幅达百倍以上,而有些股票一跌再跌, 甚至被迫退市。对短线客而言,顶与底其实是一个相对的概念, 只不过是一个技术支撑位,从技术角度而言,顶与底不过是一线之差

⑨ 求一篇关于中国股市行情分析的论文,要有论文的标准格式

论文:论资本市场开放对中国股市的影响论文写作
[摘要]伴随着中国经济市场不断的对外开放,中国经济的不断发展,股票市场也从无到有,不断壮大的发展起来。股市的发展与资本市场的开放程度密切相关,随着我国资本市场开放程度的不断放大,外资对中国经济的影响也越大,对中国的股票市场形成压力。中国证券如何面对世界的挑战,在这种情况下,作为一个国家经济晴雨表的股票市场发展就显得特别的重要起来。本文讨论了资本市场开放对中国股市的影响,对历史资料文献加以分析并提出建议。
[关键词]市场经济资本市场股票市场

一、目前我国股票市场的现状

截至2007年8月9日收盘,沪深股市总市值首度突破21万亿大关,总市值合计为211491亿元,而2006年GDP总量为210871亿元人民币,我国股票市场的总市值首次超越GDP,2007年上半年我国GDP总量为106768亿元。

根据沪深两个证券交易所的最新统计数据显示:截至8月9日收盘,上海证券交易所总市值为163648亿元,流通市值46843亿元;深圳证券交易所总市值为47817.48亿元,流通市值为23989.06亿元。到目前为止,泸深股票账户总数已经超过14000万,占人总总数的10%以上,这在以前是不可想象的。我国股票市场发展虽然很快,但股市对民生问题的影响也是显然的。股票市场有一亿四千万账户,也就是说它的涨跌将关系到一亿多个家庭的生活了。

二、资本市场开放度的演变过程

根据我国政府对WTO承诺,我国证券对外开放的内容主要包括:

1.外国证券机构可以(不通过中方中介)直接从事B股交易。

2.外国证券机构驻华代表处可以成为所有中国证券交易所的特别会员。

3.允许外国机构设立合营公司,从事我国国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外资比例不超过33%;加入三年内,外资比例不超过49%。

4.加入后三年内,允许外国证券公司设立合营公司,外资比例不超过三分之一。合营公司可以(不通过中方中介)从事A股的承销,从事B股和H股、政府和公司债券的承销和交易,以及发起设立基金。

5.允许合资券商开展咨询服务及其它辅助性金融服务,包括信用查询与分析,投资于有价证券研究、咨询,公开收购及公司重组等;对所有新批准的证券业务给予国民待遇,允许在中国设立分支机构。

入世以来,随着证券市场开放承诺的一步步兑现,资本市场改革逐步推进,2002年底,中国证监会颁布并实施《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暂行办法》,经过有关方面近半年的周密准备,QFII制度于2003年年中正式启动。截至2006年12月底,共批准成立7家外资参股证券公司;共成立24家中外合资基金公司,占成立基金公司数量的42.86%。截至2007年1月31日,68家境外证券经营机构取得外资股业务资格。

至此,我国资本市场的开放领域形成了从加入世贸组织协议框架下的证券业和基金业的开放,到外资直接参与国有产权和非流通股权的并购转让市场,再到允许合格的境外机构投资者直接投资A股市场等渐次展开的全方位开放局面,中国资本市场的每一个环节和组成部本基本上都为外资进入建立了政策和制度的通道。资本市场的开放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允许外国资本进入国内的难易程度,另一方面是允许进入国内的外国资本的大小.经济全球化是一种浪潮也是一种趋势,中国作为一个经济实体也将高度纳入到其中,资本市场也将高度开放.随着资本市场开放程度的提高,国外资本对我国的经济实体也产生越来越重要的影响,在股票市场上优为明显。

三、改革开放程度对股票市场的影响

改革开发以来,我国国民经济的对外依存度大大提高,国际金融市场动荡会导致出口增幅下降、外商直接投资下降,从而影响经济增长率,失业率随之上升,宏观经济环境的恶化导致上市公司业绩下降和投资者信心下降,最终使证券市场行情下跌。其中,国际金融市场的动荡对外向型上市公司和外贸行业上市公司的业绩影响较大,对其股价的冲击也最大。

1.金融安全方面的影响。在金融安全方面,股票市场并没有像外汇市场那么惹眼。但我们并不应该忽视它在金融安全方面的影响。中国股票市场现在虽然足够大,国家行政干预强,但明显存在很多的漏洞,以前,国际资本流动受到不同程度的限制,国际金融市场结构比较简单,国际性的金融投机的形式较为单一。但是,80年代特别是90年代以来,随着国际资本流动的自由化和国际金融市场结构的复杂化,机构投机者不但可以同时在多个金融市场上进行投机,而且在每个金融市场上还可以同时进行多个金融品种的投机,从而使投机带有立体的性质,从而使投机手段更加隐蔽和复杂。加入WTO后,国际投机者同样可以对我国的金融领域进行冲击,我国在经济方面的开放越大,冲击也就可能越大。

但由于最富有投机性的商品是股票和房地产,现代泡沫经济最典型的表现是因投机而造成的股票价格和房地产价格的急剧上升。由于机构投机者一般不介入实物资产的投机,股票市场的泡沫便成为机构投机者掀起投机风潮的理想时机。机构投机者对泰国和东南亚国家发起金融攻击,与这些国家和地区存在泡沫经济有着密切的关系。2.直接影响了股票市场的发展进度。中国股市将迎来与国际惯例全面接轨的时代。股票市场是一种具有共同规律、通行共同语言的投资场所,其优点和缺点、长处和短处,都在相当大的程度上来源于其内在的本性和特有的规律。由于上市公司的股份被人为地分割为国有股、法人股和个人股,各类股的价格和流通方式又都完全不同,这使得上市公司转轨不转制问题日益突出。伴随中国股票市场的逐步对外开放,股市将迎来与国际惯例全面接轨的时代;封闭式的股市发展格局即将被打破,中国股市将随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而迎来逐步开放的时代。十多年来,中国股市(特别是A股市场)是在一种封闭的状态下运行的,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和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及QFII制度的启动,这种封闭的股市发展格局将会被逐步打破,伴随着人民币资本项目下可自由兑换的实现,股票市场的对外开放的领域和步伐将逐步加宽、加快。

3.外资进入方面的影响。2006年,QFII走完了在中国证券市场上三年的试点历程,迎来了转折之年。截至2006年12月末,QFII中国A股基金的最新资产规模达到37.72亿美元,直逼300亿元人民币。QFII在中国的市场影响力正与它的规模一起与日俱增。

但是,郎咸平指出,中国股市引进QFII的原因是认为他们是做长期投资和基础研究的,想借此引进先进的投资理念,可是,其实QFII是比国内庄家还要厉害的庄家,是互相勾结的庄家。

四、结论与建议

2006年以来,中国证券市场规模扩大、交易活跃,其总市值已经位列世界第四。研究表明,至2020年,中国证券市场的总市值会达到650万亿元,届时将成为全球最大资本市场。虽然发展迅猛,但中国证券市场仍存在结构失衡、证券产品供应不足等问题,具体如下:

1.我国证券市场目前是股本结构畸形的市场。上市公司一股独大,公司治理结构急需改善。流通股与非流通股并存,使占

总股本三分之一的流通股面对巨大压力,股价畸高。如果一旦证券市场全面开放,不仅因国内股票缺乏投资价值难以吸引国际证券资本,而且中外市场在股价上的巨大落差,必然导致国内股价大跌。同时,由于我国市场上没有做空机制,投资者难以避险。
2.我国证券市场尚处于国际化的起步阶段。商品、货币、资本是资源配置的三个层面。一个国家的开放顺序是从贸易开放到

货币市场开放,再到资本市场开放。也就是说,在经历贸易自由化、汇率和利率自由化之后,证券市场才可能实现自由化。如果将开放的时序错乱,将会潜伏爆发金融危机的巨大风险。目前我国经济的开放程度尚处于商品市场国际化接近结束并向货币市场国际化转化阶段。短时间内不可能指望利率、汇率、资本项目的自由化来支持证券市场的全面开放。
3.我国证券市场规模还不能有效抵御市场开放风险。相应的金融资产规模支持相应规模的证券市场开放。面对强大的国际资本,特别是国际资本快速的进出,以我国证券市场现有规模尚不具备抵御巨大冲击的能力。

4.人民币尚未在资本项目下自由兑换制约证券市场开放进程。人民币实现在资本项目下自由兑换的进程事关中国证券市场开放进程。在人民币尚未自由兑换的情况下证券市场不可能实现全方位开放。

5.我国证券监管体系有待完善。证券市场开放需要更高的监管水平,尤其是监管者对跨国界的交易行为的本质和特征有很强的评价能力,而且还需要有效、务实的国际合作。

我国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应当根据国际国内形势和条件的变化自主地调整证券市场对外开放的具体措施,有步骤、分阶段地推进开放进程,最大限度地避免证券市场开放对我国产生的负面影响,也就是说应当选择一种渐进式的开放策略。面对中国证券市场目前出现的与国际联系增强、受外部环境影响加大的情况,我国应尽快建立风险监管和协调机制。

参考文献:

[1]本杰明·格雷厄姆戴维·多德:证券分析.海南出版社,2006年6月

[2]曹凤歧刘力姚长辉:证券投资学.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6月

[3]中国证券业机构:证券市场基础知识.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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