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市值一元以下包括一元吗
❶ 股票面值都是1元么一文读懂股票面值历史
很多股民都在讨论中弘股份退市的事。中弘股份因为股价低于股票面值,遭深交所强制终止上市。按照A股的相关规定,这种情况属于连续20个交易日股价低于股票面值(1元)的退市情形。那么A股的股票面值都是1元么?下面就来说说股票面值的那些事,请看下文。A股流通的股票面值都是1元
股票的面值是指股份公司在自家股票上标明的票面金额,用来代表每张股票有多少股本。股票的面值一般都是整数,比如壹元、拾元、百元等。在我国A股流通的股票,其面值都是1元。
股票面值为什么是1元?
过去,股票面值的作用,是为了股民退股时收回票面标明的资产,股票面值相当于计数的作用。后来,股票不能退股了,股票面值的作用就变成了确认股权的根据。也就是说,买了这张股票,就代表在股份公司占了多少比例的股份。打个比方,上市公司总共有一百万股,持有一张股票,就代表占有该上市公司百万分之一的股份。股票面值还有一个作用,就是作为发行定价的依据。
明白了这两个作用,我们再根据历史来看,股票面值是如何都变成1元的。在上世纪80年代,A股股票面值有六种,包括1元、10元、20元、50元、100元、200元。股票发行面值越高,发行费用越低,因为当时发行的股票是记名实物股票,股票印制是有成本的。单张股票面值越高,上市公司需要印制的股票就越少。
后来,为了节约成本和规范市场,监管层规定股票面值都设为1元,方便股票的清算和过户登记。所以说,股票面值以前是不受限制的,到后来才规定了所有股票面值都是1元。
❷ 股票面值低于1元的话就得退市吗
我国沪深两市的股票票面金额均已1元/股为单位,当某只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股价都低于面值,即低于1元,那么就会触发面值退市条件而被强制退市。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4.1.1,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本所决定暂停其股票上市:
在本所仅发行A股股票的上市公司,通过本所交易系统连续120个交易日(不包含公司股票停牌日)实现的累计股票成交量低于500万股,或者连续20个交易日(不包含公司股票停牌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股票面值;
A股面值一般为1元,如过符合上述条件,多日在1元以下,则有可能被终止上市。
(2)股票市值一元以下包括一元吗扩展阅读:
交易所对上市公司退市一般具有较大的自主权。如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6 04规定,交易所对它认为不符合上市标准的公司,有权终止其上市。联交所作出终止上市的决定,无须经过证交会批准。
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802 01规定了上市公司退市的具体标准,同时指出,即使公司符合这些具体标准,在某些情况下,交易所仍有权对它认为不适合继续交易的公司作出终止上市的处理。
与香港不同的是,美国1934年证券交易法规定,交易所在作出终止上市的决定之前,必须报请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批准。
❸ 股价低于1元退市规定
股票连续下跌至20个交易日股票面值低于1元,或者连续20个交易日市值低于3亿元就会退市。明确财务造假判定指标。退市整理期减少至15个交易日。连续20个交易日股票面值低于1元;连续20个交易日市值低于3亿元。信息披露和规范运作存在重大缺陷;半数董事长对年报、半年报不保真。净利润亏损并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将被ST,连续两年直接退市,取消暂停上市、恢复上市环节。
整理期首日不设涨跌幅限制,交易类退市不设整理期,一年触及财务类指标即ST,深交所设“风险警示板”单日买入不得超过50万股。股票退市是指上市公司由于未满足交易所有关财务等其他上市标准,而主动或被动终止上市的情形,即由一家上市公司变为非上市公司。股票退市,是指上市公司因主动或者被动的原因退出二级市场而随伴的股票摘牌的事件。退市可分主动性退市和被动性退市:主动性退市是指公司根据股东会和董事会决议主动向监管部门申请注销《许可证》,一般有如下原因:营业期限届满,股东会决定不再延续;股东会决定解散;因合并或分立需要解散;破产;根据市场需要调整结构、布局。
被动性退市是指期货机构被监管部门强行吊销《许可证》,一般因为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或因经营管理不善造成重大风险等原因。私有化退市一般以主动退市完成。换股退市一般也是主动退市。换股退市后,原股东会成为另一家公司的股东。亏损退市一般是被动退市。ST股票,如果上市公司连续3年亏损,就会暂停上市,若在规定期限内还是达不到恢复上市的条件,就会被退市。股价低于1元退市一般也是被动退市。如果上市公司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都低于1元,就会被交易所强制终止上市。
【法律依据】:《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
第三条创业投资基金所投资符合条件的企业是指满足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一)首次接受投资时,企业成立不满 60 个月;(二)首次接受投资时,企业职工人数不超过 500 人,根据会计事务所审计的年度合并会计报表,年销售额不超过2 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 2 亿元;(三)截至发行申请材料受理日,企业依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 号)已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第四条第四条 创业投资基金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股份出让方、受让方应当遵守证券交易所关于减持数量、持有时间等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