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股票市场是怎么防止操纵
『壹』 股市做空是什么为什么禁止其他国家是否禁止
做空定义
做空是一种股票期货等投资术语:就是比如说当你预期某一股票未来会跌,就在当期价位高时卖出你并不拥有的股票,再在股价跌到一定程度是买进,这样差价就是你的利润。
做空的影响
可能仿效老外,划定一些可以做空的股票。对中小投资者而言,在目前条件下推出股指期货等做空机制只能意味着风险的加大。做空机制是强者的游戏,作为股票市场的弱势群体,如果没有法律和制度的保护,中小投资者参与这种危险的游戏是极易受到伤害的。
目前,关于推出股指期货等做空机制的议论充斥于各个媒体,在这些议论中,大家众口一词,纷纷指出推出做空机制的必要性、紧迫性和给市场带来的好处,但却没有人提到其负面影响。这是我们媒体一贯的做法,说好时,大家一致歌功颂德,听不到反面意见;出了问题以后,则是一片责难推卸责任之声。其实,这是一种很不负责的作法。
做空机制对于股票市场来讲,固然有着积极的意义和作用,但其负面影响也绝对不容忽视。特别是对于我们这样一个历史短暂、法制尚不健全、规则尚有漏洞、信息极不对称的新兴市场而言,其负面影响如果不能引起足够重视,并得到有效控制的话,其杀伤力足以摧毁整个市场并引发金融动荡,破坏稳定的局面,阻碍中国股票市场的健康发展。这绝不是危言耸听,海外证券市场发展的历史曾多次表明了做空机制的巨大负面效应。
当然,我们指出股指期货等做空机制负面作用的目的并不是想阻止其推出,而只是想提醒广大中小投资者,在目前条件下推出做空机制对中小投资者而言意味着且只能意味着风险的加大。做空机制是强者的游戏,作为股票市场弱势群体的中小投资者,如果没有严谨而极具威慑力的法律和制度的保护,中小投资者参与这种危险的游戏是极易受到伤害的。因为做空机制对庄家来说,固然也有很大的风险,但是其暴利的诱惑是巨大的,在暴利诱惑和监管乏力下,他们会不择手段,会散布更多难以辨真伪的虚假信息,会更频繁地做庄、联手操纵价格等等。特别是在做空机制下,股指和股价的暴跌将会经常发生,而且这样的暴跌将使一部分集团和个人获得暴利,市场中将出现真正的空方,而对于只能依靠股价上涨而获利的中小投资者来说,怎么可能有能力与空方进行搏杀并战而胜之呢?
对于广大中小投资者来说,对做空机制一定要有一颗戒备和警惕之心;对于监管当局来讲,我们强烈呼吁,在推出做空机制时,一定要慎之又慎,特别是要同时出台相关法律、法规,并加强监管,切实保护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做空是指预期未来行情下跌,将手中股票按目前价格卖出,待行情跌后买进,获利差价利润。其特点为先卖后买的交易行为
做空是股票、期货等市场的一重操作模式。和做多是反的,理论上是先借货卖出,再买进归还。一般正规的做空市场是有一个中立仓提供借货的平台。实际上有点想商业中的赊货交易模式。这种模式在价格下跌的波段中能够获利,就是先在高位借货进来卖出,等跌了之后在买进归还。这样买进的仍然是低位,卖出的仍然是高位,只不过操作程序反了。
我国目前没有禁止做空。而国外是禁止裸卖空。即你只能融券来做空
『贰』 为什么外国的股票操作书籍不特别适合我国A股圈钱市场
我推荐《短线是银》这本书,蛮好,比较适合散户。
『叁』 国外操纵股市是怎么判刑的
追溯历史,国外的资本市场监管有诸多值得借鉴之处,那么,国外操纵股市都是怎么判刑的呢?
7月初,中国开始严查恶意做空和操纵股市。证监会、公安部执法人员进场对涉嫌恶意做空大盘蓝筹的十余家机构和个人开展核查取证工作。
无独有偶,8月初,瑞银花旗前交易员因著名的Libor操作案获刑14年。追溯历史,国外的资本市场监管有诸多值得借鉴之处,那么,国外操纵股市都是怎么判刑的呢?
■那些操纵市场遭判刑的典型案例
英国:交易员因操纵Libor获刑14年 前东家或罚15亿美元
8月3日,伦敦一家法庭陪审团一致裁定,瑞银和花旗集团前交易员汤姆·哈耶斯(Tom Hayes)操纵伦敦银行同业拆借利率(Libor)的8项罪名全部成立,他被判入狱14年。汤姆·哈耶斯因此成为全球第一位因操纵Libor而受到刑事处罚的个人。
Libor操纵案是指多家跨国大银行在金融危机中对全球最重要的关键利率——伦敦银行同业拆借利率Libor作假,案件从巴克莱银行开始,席卷绝大多数跨国银行和数个国家监管机构。2012年夏天,英国曝出Libor操纵丑闻,美国和欧洲监管当局开始展开针对相关国际银行的调查。调查显示,从2007年12月到2013年1月,花旗集团、摩根大通、巴克莱和苏格兰皇家银行的交易员,使用专属聊天群和暗语来操纵基准汇率,以增加他们自己的利润。
哈耶斯于2012年12月被拘留,并受到英国重大欺诈案监察局(SFO)的调查。他被指控于2006年至2010年在瑞银和花旗集团工作期间操纵Libor。据悉,三年期间,他的交易为瑞银赚取了约1.5亿英镑。他的前东家花旗银行为Libor案收到13亿美元的罚单,瑞银罚款2.03亿美元。
美国:“魔鬼交易员”制造2010年美股闪崩 面临最高监禁380年
4月21日,大宗商品交易员Navinder Singh Sarao因涉嫌与2010年震动全球市场的“闪崩”(Flash Crash)有关,在其英国伦敦的家被捕。
2010年5月6日,美股神秘暴跌9%,道指在几分钟内大跌近1000点。这一交易日也创下美国股市有史以来最大单日盘中跌幅,堪称华尔街历史上波动最为剧烈的20分钟。之后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曾就此事发布报告,但无人遭责。SEC称,这有可能是单一交易员操纵标普期货合约造成的。直到今年4月,犯罪嫌疑人被拘捕。
美股闪崩当天,Sarao在标普500指数获得了价值将近90万美元交易期货,而就在当天,投资者近1万亿美元价值在几分钟内从美股市场不翼而飞。现年36岁的Sarao是英国伦敦西区的居民,但其进行的交易发生在美国CME Group Inc.运营的交易所。
美国司法部估计,在2010年至2014年期间,萨劳通过交易美股标普500指数期货合约总共盈利4000万美元。Sarao如今面临美方司法部门提起的一项电信欺诈、10项大宗商品欺诈、10项大宗商品市场操纵行为以及一项欺骗行为指控。如果被裁定成立,这些指控合计将为他带来最高380年监禁。
华尔街史上最大内幕交易案主角被判监禁11年
对冲基金公司帆船集团创始人拉杰·拉贾拉特南,2011年10月16日因涉嫌内幕交易被捕。美国曼哈顿地区联邦检察官普利特·巴拉拉(Preet Bharara)表示:“这是最大的对冲基金内幕交易刑事案件。”拉杰·拉贾拉南被判处11年监禁。退还5380万美元的非法所得,并交纳1000万美元的罚款。该判决为这起数十年来最大的内幕交易案之一画上了句号。
2011年5月,亿万富翁拉贾拉特南被控14项证券欺诈和内幕交易罪名。拉贾拉特南案是美国政府打击内幕交易行动中最引人注目的案子。据悉,这起被称为华尔街历史上最大的对冲基金内幕交易案的涉案人员包括帆船集团创始人拉杰·拉贾拉特南和等21名被告,涉案金额超过3000万美元。
与此同时,高盛前董事拉吉特•古普塔(Rajat Gupta)因为向拉贾拉特南提供内幕信息而获刑两年,并处罚金500万美元。在这些内幕信息中,包括了2008年金融危机期间沃伦•巴菲特向高盛投资50亿美元的消息。
韩国:三男子散布朝鲜核爆炸谣言操控股市遭逮捕
2012年2月,韩国警方逮捕了几名意图通过散布朝鲜核反应堆爆炸的谣言来操控股市的嫌犯。2012年6月,韩国法院裁定,3男子操纵股票市场牟利,判处他们不同期限监禁。案件主谋吴某现年28岁,获刑两年。两名共谋分别获刑一年半和一年,缓期执行3年。
据悉,2012年1月6日,一则有关朝鲜宁边轻水反应堆发生爆炸的传闻通过网络聊天工具迅速在韩国证券界传开。谣言内容十分具体,6日当天,韩元兑美元汇率最多下跌了0.9个百分点,达到自去年12月20日以来的最低值,而韩国基准股指Kospi指数也一度下跌了2.1%,收市时下跌1.11%。三名男子趁股价波动之机交易股票,获利2900万韩元。
德意志银行在韩股市交易被禁半年 涉嫌操控股市
韩国还曾对2010年11月11日股市暴跌事件秋后算账。韩国政府2012年2月26日开出历史最大罚单。德意志银行的韩国经纪子公司因此面临10亿韩元的处罚。与此同时,韩国证券与期货委员会还宣布禁止德意志银行首尔分行在六个月内从事部分自营证券与柜台衍生品的交易业务。
据悉,韩国综合股指在2010年11月11日收盘前的最后十分钟下跌48点,在短短十分钟内,海外投资者下达了高达2.4万亿韩元的卖出指令,其中多数指令来自德意志银行的韩国业务部门。韩国综合股指当天收盘下跌53.12点,收于1914.73点。
韩国监管部门怀疑当时存在现货市场与期货市场的套利交易行为。此后,韩国金融监管部门开始就此事件以及德意志银行在此事件中起的作用进行调查,并指出德意志银行在2010年11月11日出售约2.4万亿韩元股票后执行了看跌期权,从而套取约450亿韩元。
『肆』 美国如何打击操纵股市
新华社信息北京9月13日电 10日出版的《国际先驱导报》刊登该报记者
[淘股吧]
陈刚发自纽约的文章,介绍了美国如何严打庄家操纵股市的行为。文章指出,猖獗
的幕后庄家在华尔街也出现过,但邪不胜正,操纵价格的行为最终都被监管方绳之
以法。文章摘编如下:
最近,中国股市有两个热门话题,ST金泰(600385)连续42个涨停,
“恶庄”再现市场;同时,证监会出台了《证券市场操纵行为认定办法》和《证券
市场内幕交易行为认定办法》,认定了连续交易、约定交易、自买自卖等8类行为
属于市场操纵行为。这两个方向相反的新闻充分证明了中国股市监管方与庄家斗争
之激烈。
事实上,自从股市诞生以来,市场操纵也伴随而生,在利益驱使下,投机者与
监管者间的较量从来没有间断过,在资本市场最发达的美国情况也是一样。
美国也曾经历“强盗贵族”时代
美国股市在早期同样是价格操纵行为盛行,当时的一些人甚至企图为价格操纵
正名,认为这是市场本身规律决定的。到了19世纪末20世纪初,股票欺诈几乎
成为整个市场体系的一部分。
“强盗贵族”时代的多数大人物,如洛克菲勒、摩根、肯尼迪等,或多或少地
都通过不光彩的手段和欺诈发迹。在1929年美国股市崩盘前的那轮过热的牛市
中,坐庄的行为屡见不鲜。交易商操纵股价,快速拉高价格,将不知情的投资者吸
引过来,然后平仓出货。因为无线电公司受到当时市场追捧,1929年美国无线
电公司的股价曾经炒到500美元,然而到了1932年,该股的股价只剩下3美
元。
在1928年到1929年股市崩盘前,美国几家主要银行,包括大通国民银
行(摩根大通银行的前身)、国民花旗银行都在股市风潮中扮演了极不光彩的角色。
大通国民银行主席维金被认为是最出格的庄家,他不仅通过私募基金炒作公司的股
票,还从自己的银行借出800万美元托市。
美国定义价格操纵范围更广
1929年美国股市崩盘引发了美国空前的经济危机。之后,美国政府和国会
开始对华尔街进行清算,华尔街大量习以为常的陋习被公之于众。从1933年到
1940年,美国相继出台了《证券法》等一系列法律,将市场操纵认定为犯罪。
2002年通过的《公众公司会计改革和投资者保护法》(即萨班斯法)规定,任
何人通过信息欺诈或价格操纵在证券市场获取利益,最多可监禁25年或处以罚款。
这次中国证监会具体定义了8种价格操纵行为,但在美国,价格操纵行为在证券立
法中并没有明确的定义。美国规范市场操纵行为的法律规则包括1933年《证券
法》第17条、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9条、第10条以及相关规则。但是
这些规定非常原则性,具体操纵行为的认定主要还是依靠法院的判例,而各种判例
对价格操纵行为的认定更加详细。
根据立法与判例,操纵行为主要包括对敲和对倒、诱使他人买卖为目的的交易
行为、锁定价格行为、集中买卖、在分销中邀买证券、散布虚假信息操纵市场、限
制证券的供给、定购证券却无意买入、公司的不当管理等等,种类远比中国多。
“魔高一尺,道高一丈”
随着监管力度的加强,美国市场操纵行为数量有所下降,但其形式也变得更加
隐蔽。上个世纪90年代,华尔街的券商采用“间接操纵价格”的办法,在198
9年至1994年间,操纵以技术股为主的纳斯达克股市的交易价格,使得投资公
司的利润增加,从而抬高投资公司股价。美国证交委从1994年开始调查此案,
最后迫使华尔街的券商们被迫支付9.1亿美元赔偿。
2001年,包括高盛、美林等在内的美国10家投资银行被指控利用在公开
发行股票市场的垄断操纵股价。这些操纵行为非常隐蔽,主要是让首次公开上市的
新股流向某些特定的投资者,而交换条件是这些投资者必须在二级市场支撑股票价
格。2002年,10家投行同意支付总额超过14亿美元的罚款。
相对于美国市场,中国的证券市场仍处于发展阶段,也必然会受到各路庄家新
招式的考验。如何参照国外经验强化市场监管、针对性执法将成为下一个挑战
『伍』 国外股票不是以圈钱为目的,那他们的股票就会给股票回报了不也是圈钱,不给回报
“圈钱”这个字眼实在不怎么好。
股市的存在,是为了帮助企业融资。
如果企业融资,做大做强,是一件坏事的话,它就不会在地球上存在了。
企业上市的目的是融资,也就是你所谓的圈钱。跟给不给回报,没有直接关系。
我的意思是,圈钱跟回报,是风马牛不相及的两件事。
很难将其联系在一起。
中国股市之所以,不能合理的给予投资者回报,问题是多方面的,绝不仅仅是企业为了圈钱,不愿意分钱,这么浅显的原因。
更多的因素还是我国体制机制不健全,上市企业意识落后,我国股民的投资风险意识差等因素造成的。在国外,股民赚的钱,基本上是企业上市后成长带来的财富累积。
而目前我国的数万计的企业,还是需要一段时期的,野蛮式的上市,回过头来,才会考虑其他的问题。请不要,混淆这些东西。
『陆』 请问国外股票有涨跌停板吗
国外股票没有涨跌停板。
股票说白了就是一种“商品”,它的价格多少取决于它的内在价值(标的公司价值)是多少,并且在内在价值(标的公司价值)上下浮动。
股票属于商品范围内,其价格波动就像普通商品,会被市场上它的供求关系所影响。
如同市场上的猪肉,猪肉需求变多,供不应求,那价格就会上升;当市场上供给的猪肉量大于市场上需求的猪肉量,那必然会降低价格。
按照股票来讲:10元/股的价格,50个人卖出,但市场上有100个买,那另外50个买不到的人就会以11元的价格买入,股价就会上涨,反之就会下跌(由于篇幅问题,这里将交易进行简化了)。
通常,双方的情绪好坏受多方面影响,供求关系也会因此而受到影响其中会对此起到深远影响的因素有3个,我们来仔细分析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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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影响股票涨跌的主要因素有哪些?
1、政策
产业和行业受国家政策的影响,比如说新能源,我国很重视新能源开发,针对相关的企业、产业都展开了帮扶计划,比如补贴、减税等。
政策带来了大批的资金投入,尤其是在相关行业中,会挖掘优秀的企业或者上市公司,最终导致股票的涨跌。
2、基本面
用长期的目光看,市场的走势和基本面相同,基本面向好,市场整体就向好,比如说疫情期间我国的经济先恢复,企业盈利也在逐步提高,这样一来股市也变得景气。
3、行业景气度
这点很关键,行业的景气程度,非常影响股票的形势行业景气度好,那这类行业公司的股票价格就会普遍上涨,比如上面说到的新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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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票涨了就一定要买吗?
许多新手才刚知道股票,一看某支股票涨势大好,立马投入几万块的资金,结果后来不断下跌,都被套住了。其实股票的变化情况可以在短期内被人为所影响,只要有人持有足够多的筹码,一般来说占据市场流通盘的40%,就可以完全控制股价。如果你是刚刚入门的股票小白,优先选择长期持有龙头股进行价值投资,防止在短线投资中出现严重亏损。吐血整理!各大行业龙头股票一览表,建议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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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柒』 外国(像美国,美国啊)这些国家是否有股市操纵罪
每个国家都有股市操纵罪。但是在诸如美国的法制市场,没有庄家和散户的等级区别,公司任何的信息必须是透明的,如果公司或所谓庄家恶意隐瞒信息,避免不了严重惩罚的后果。美国对违法的公司或部门的惩罚是非常严厉的。所以大家是在一个信息平台上做事情,不会有公司敢虚报利润骗取散户的。在这种市场上,只要有头脑、实力和眼光的人就会发财。所以你是否操纵股票取决你是否合法的进行一切交易。
中国股市的建立始自上一世纪九十年代初,可以说,中国股市的规则是“胎生”于美国股市的规则。同时,结合了中国的具体情况,修改建立的。相较美国股市有一百多年的历史,中国股市只有二十多年,法规的完善性需要时间的弥合。总体讲,两个市场有主要区别如下:
单一国家与世界区域的范畴区别:
中国股市仅仅涵盖是中国的企业,这不同于美国集合了近一百个国家的企业。到2011中国股市的市场规模约合3兆亿美元,而美国NYSE和NASDAQ总和为128兆亿,它的规模大大超出了世界前五名的总量。
中国股市近年发展迅速,已成为世界第五大市场,但是,从国际投资的自由度来讲,至今还要通过QFII和RQFII等形式,才能进入A股市场,限制多多。故此,它还属于单一性的地域市场,完全不同于美国股市的自由和世界性特点。
政策市与自由市的大环境区别:
一是中国设立的涨停板,对日交易波动设置上下限的控制,这使得大幅冲击,需要若干天才能释放完,交易的自由度受到一定的限制。而美国市场,除了某些特殊情况,一般不停盘,对于股票日差上下不予干涉。二是在中国,由于有许多国有企业掌控在政府手里,政府就是最大的股东,这样有许多非流通股存在,容易造成流通股相对较少和股票的大幅波动;而美国政府,一般只以养老金,社保基金等方式购买企业股,并由特别指定的专业公司为其管理,投资在个股的比例一般都不大,这样基本不会影响流通。当然,解决流通量问题,可以增加发行股,但是,量过大,会造成长期股值的增长缓慢,影响股民的积极性。
投机市场与投资市场的目地区别:
中国股市常有庄家操控,其目的为短期获利;再加上,中国上市企业,分红很少,这样股市投机的意味较浓;美国股市的许多机构,包括养老金,退休金在内的投资机构,一般是以长线或红利回报为目的,机构操作不明显,平日的交易量,都只占总股数目的0.5%-3%左右,这样微量的交易,不太容易引起的的波动,稳定性极好。没有所谓“庄家”。一般百姓,也主要买共同基金。
T+1与T+0---股票买卖时效性区别
中国股市不能在同一日实现买与卖;美国股市可以买后即卖,其操作自由度完全依靠股票所有人。这种灵活性可能造成“喜者更喜,悲者更悲”的一边倒的现象,增加了股票的幅度变化。另一方面,使得投资者,能够有可能快速逃离危险及快速套利。
鲜少做空与普遍做空的监督机制的区别:
纽约股票交易市场(NYSE),纳斯达克(NASDAQ)和美国交易市场(AMEX)是三个主要的交易市场。其中绝大部分股票都设有做空机制。做空机制的健全与否,直接影响到股票市场的健康与否。做空机构会从反面,促进企业行为的规范。企业一旦做出违反规则的事情而让做空机构抓住了“小辫子”,并通过媒体公布于天下。股票就会下跌,搞不好,董事会就要换人。去年,美国许多做空机构,抓住许多中国在美上市企业的财务造假和隐瞒违规操作的问题,迫使近30家企业被停牌或摘牌。确实起到了民众对企业的监督作用。
在中国,做空机制开始不久,允许做空的企业也不多。加上对问题企业取证较难,对取证人员的安全缺乏保障,对做空的监督执行缺乏力度。再者,由于上市主体为国企,再要另外一个国企去“监视”,很难透明地说出它的公允程度。
此外,在与交易有关方面也有许多不同之处,如交易代号与代码,手续费,借贷,红利发放(年/季),税收,金融衍生品等方面,中美股市都存在差别。
总之,中美两国股市的区别是成长与成熟的区别。美股市场的成熟发展给它带来了巨大的机会,而中国市场的崛起,正向世人展现它未来的潜力。
『捌』 A股里都有庄家操纵,那美股港股也有庄家操纵吗
美国股市也会被庄家操纵但情况极少 原因如下:
作为全球资本市场中法律较为健全的美国,其在类似大股东减持问题上所形成的一系列法律和规则。
大股东“限制性证券”须慢走
美国政府在1929 年大股灾之后痛定思痛,建立了各种保护公众投资者的法律和规则。其中,就有1933年颁布的美国《证券法》的《144 号条例》。
实行《144 号条例》对于这个美股港股股市条例美股研究社作为专业分析美股庄家操纵的主要影响是使持有上市公司股份超过5%的大股东、公司高级管理层和董事等关联方以及从关联方中获得股票的人,在卖出股票时必须遵守严格的慢走和披露程序,而这类股票属于“限制性证券”。
如果你从公司关联方中获得了限制性证券,并想向公众出售限制性或有控制权的证券,就需要符合《144 号条例》列出的五个条件。
美股港股庄家操纵的情况必须同时满足五大条件第一是满足锁定期要求。在你可以向市场出售限制性证券之前,你必须至少持有这些证券一年(在1997 年之前是两年),这一年的锁定期开始于购买这些证券并足额付清的时候。锁定期仅适用于限制性证券。因为在公开市场获得的证券是非限制性的,所以对在市场购买发行方证券的关联方来说是没有锁定期的。但是如果关联方再次出售时,要符合该条例的其他条件。从发行方手中购买额外的证券不会影响先前购买的同类证券的锁定期。如果你是从其他非关联方手中购买限制性证券,你可以把非关联方的锁定期加入你的锁定期中。如果是来自关联方的赠品,则锁定期开始于购得证券的时间而不是赠送的时间。如果是雇员收到的股票期权,锁定期通常开始于期权执行的时间而不是给与的时间。第二是在抛售股票前必须要公布足够的最新信息。在出售之前,必须有足够的关于证券发行方的最新信息。这就意味着发行方必须根据1934 年颁布的《证券交易法》的要求编写定期财务报表。第三是满足交易量规则。一年锁定期之后,每3 个月可以出售的股份数额不能超过同类已发行股份的1%或4 周内平均周交易量(如果这一股票在某一交易所或纳斯达克交易)的较大者。对于柜台交易的股票,包括在OTC 场外市场和粉单市场交易的只能按1%的数额出售。第四是必须为普通的经纪交易。此类出售必须在各方面都看作是常规的交易行为,不能做广告,经纪人不能收取高于正常水平的佣金,以防止利益输送。卖方或经纪人都不能引诱买方购买这些证券。第五是填写通知并上交给SEC(美国证交委)。在你下卖单的时候,如果3 个月内的交易量大于500 股或总交易额大于10000 美元就必须填写一份通知——表格144,并上交给SEC。在表格上交后的3个月内必须完成售出交易,如果没有完成则必须填写一份修改通知。如果你不是发行人的关联方且已持有限制性证券两年以上,就可以不考虑以上条件而无限制地出售了。而公司的关联方(上市公司的超过5%的大股东,公穿贰扁荷壮沽憋泰铂骏司的高级管理层、董事等)则需要在任何时侯都永久性地遵守以上出售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