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股不同权高科技股票
㈠ “同股不同权”什么意思
同股不同权:
通常公司的股权结构为一元制,也即所有股票都是同股同权、一股一票,但在发达国家市场的二元制(又称双重股权结构、AB股结构)股权结构中,管理层试图以少量资本控制整个公司,故而将公司股票分高、低两种投票权,高投票权的股票每股具有2至10票的投票权,称为B类股,主要由管理层持有;低投票权由一般股东持有,1股只有1票甚至没有投票权,称为A类股。作为补偿,高投票权的股票一般流通性较差,一旦流通出售,即从B类股转为A类股。
简介:
2014年8月,港交所公布了“不同股票权架构概念文件”,就是否应允许同股不同权架构展开探讨。港交所行政总裁李小加称相关的咨询关乎“香港市场未来竞争力”,港交所“没有任何预设立场,只为提供一个理性辩论的舞台”。2014年8月29日,港交所终于公布同股不同权改革的公众咨询文件。这一方案因阿里巴巴去、2013年欲采用美国AB股形式赴港上市而引起,在香港业界引发不少争议。由于改革遥遥无期,阿里巴巴最终选择赴美上市
㈡ 什么是“同股不同权”
“同股不同权”(WVR,Weighted Voting Right)指的是同样的股票份额,但拥有不一样的表决权,又称双重股权结构或者AB股结构。
不同于“同股同权”公司的一股一票,“同股不同权”的公司股票分高、低投票权两种股票,高投票权的股票每股有2票至10票的投票权,称为B类股,一股一票甚至没有投票权的称为A类股,高投票权股一般由管理层持有。
“同股不同权”的股权架构
常见于互联网科技企业、初创公司。原因是创办人往往财力有限,要透过多轮融资引入财务投资者,才能令公司壮大,所以创办人摊占的财务股权往往会大幅摊薄。“同股不同权”的股权架构正好可以让创办人在持股较少情况下,继续控制公司。
全球很多知名企业都采取同股不同权,包括Google、Facebook、Visa等,同时,中国四大科网企业股份“BATJ”中,纽约上市的网络、阿里巴巴和京东都是采用不同的WVR,仅香港上市的腾讯控股是同股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