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星科技股票定增时间
『壹』 恒星科技属于哪类股票
恒星科技(002132)所属板块概念:
1、指数:中小板;2、流通盘:中小盘;3、行业:钢铁、钢加工、金属制品、太阳能、材料;4、业绩:预盈预增;5、扩张:定向增发;6、地域:河南;7、性质:民企。
『贰』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概念内容:
(1)预盈预增:预计公司2009年1-12月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长幅度为10%-40%。
(2)税收优惠,控股子公司恒星金属公司连续通过了社会福利企业资格认定,依法享受免征企业所得税,并执行增值税先征后返政策,税收补贴构成了相当一部分利润来源,为公司经营业绩的提升带来丰富的预期。
(3)增发概念:恒星科技09年7月28日公布了非公开发行预案。恒星科技此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4000万股,发行对象为总数不超过10名的特定投资者,发行价格不低于9.21元/股。此次募集资金净额预计不超过3.2亿元,募集资金将投资于2万吨/年高等级子午轮胎用钢帘线扩产项目,该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约2.5亿元;另外拟投入7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
(4)主营业务:是河南省优秀大型民营企业,是镀锌钢丝、钢绞线行业的龙头企业。公司拥有镀锌钢丝、钢绞线产品年生产能力达到6万吨,市场占有率达20%,产销居全国龙头地位。另一主要产品子午轮胎钢帘线已经形成每年1.25万吨的生产能力。相比于国内其他企业,公司子午轮胎钢帘线业务开展较晚,但是生产规模迅速扩大,2004-2006年销售收入年均增长率32.93%,实现了超越行业的快速增长。由于产品结构的改善,公司盈利能力显著提高。
『叁』 恒星科技要配股是真的吗
恒星科技(002132)一、本次配股的基本情况
1、配股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
2、每股面值:1.00元。
3、配售比例及数量:本次配股以股权登记日2015年4月8日(R日)深交所收市后公司总股本539,869,800股(全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基数,按每10股配3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共计可配股份数量161,960,940股。
4、公司实际控制人谢保军先生承诺:公司实际控制人谢保军先生已出具《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承诺全额认购配股股份的承诺》,谢保军先生承诺若公司 2013年配股申请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并发行,本人谢保军将按照公司配股方案以现金全额认购本次配股中其可获配的股份。
5、配股价格:3.70元/股。
6、募集资金数量: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不超过6亿元(含发行费用)。
7、发行对象:指截至2015年4月8日(R日)深交所收市后,在登记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8、发行方式:公司股份全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本次配股将采取网上定价发行。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9、承销方式:代销。
10、本次配股主要日期和停牌安排:
交易日 日 期 配股安排 停牌安排
R-2日 2015年4月3日 刊登配股说明书及摘要、发行公告及网上路演公告 正常交易
R-1日 2015年4月7日 网上路演 正常交易
R日 2015年4月8日 股权登记日 正常交易
R+1日-R+5日 2015年4月9日-15日 配股缴款起止日期 配股提示性公告(5次) 全天停牌
R+6日 2015年4月16日 登记公司网上清算 全天停牌
R+7日 2015年4月17日 发行结果公告日 发行成功的除权基准日或发行失败的恢复交易日及发行失败的退款日 正常交易
二、本次配股的认购方法
1、配股缴款时间
2015年4月9日(R+1日)起至2015年4月15日(R+5日)的深交所正常交易时间,逾期未缴款者视为自动放弃配股认购权。
2、配股缴款方法
股东于缴款期内可通过网上委托、电话委托、营业部现场委托等方式,在指定证券交易营业部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办理配股缴款手续。配股代码“082132”,配股简称“恒星A1配”,配股价3.70元/股。配股数量的限额为截止股权登记日持股数乘以配股比例0.3,可认购数量不足1股的部分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上市公司权益分派及配股登记业务运作指引》中的零股处理办法处理,请股东仔细查看“恒星A1配”可配证券余额。在配股缴款期内,股东可多次申报,但申报的配股总数不得超过该股东可配股票数量限额。
3、原股东所持股份托管在两个或两个以上营业部的,分别到相应营业部认购。
三、发行结果处理
1、公告发行结果
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于2015年4月17日披露《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配股发行结果公告》公告发行结果,内容包括全体股东认购情况、控股股东履行承诺情况、股东认购股票的数量占可配股数的比例、本次配股最终结果以及如发行失败的退款处理等。
2、发行结果公告后的交易安排
(1)如本次配股成功,则恒星科技股票将于2015年4月17日(R+7日)进行除权交易;如控股股东不履行认配股份的承诺,或者代销期限届满,原股东认购股票的数量未达到拟配股数量的70%,本次发行失败,则恒星科技股票于2015年4月17日(R+7日)恢复交易。
3、发行失败的退款处理
如本次配股失败,根据股东指定证券交易营业部的规定,如存在冻结资金利息,将按配股缴款额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后返还已经认购的股东,退款中涉及的重要内容如下:
①退款时间:2015 年 4 月 17 日(R+7 日)
②退款额:每个股东配股缴款额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如有),扣除利息所得税
③计息方式:按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息,计息时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④计息起止日:股东配股缴款次日起至退款日前一日,即 2015 年 4 月 16 日(R+66日)
⑤利息部分代扣代缴利息所得税
具体退款程序如下:
2015年4月16日(R+6日),结算公司将冻结在配股对象所在营业部席位资金账户上的配股资金予以解冻,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各结算参与人。
2015年4月17日(R+7日),配股对象所在营业部按配股缴款额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扣除利息税)退还至配股对象资金账户。
四、发行成功获配股份的上市交易
本次发行成功获配股份的上市日期将于本次配股结束、刊登《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股份变动及获配股份上市公告书》后由深交所安排确定,届时将另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