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投资纳税调增
⑴ 交易性金融资产财税处理解析以及案例
2022交易性金融资产财税处理解析以及案例
有关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财税处理问题的解析以及案例,下面就是我收集的相关资讯,欢迎大家阅读了解。
交易性金融资产财税处理解析以及案例 篇1
交易性金融资产主要是指企业近期内出售的金融资产。例如,企业为充分利用闲置资金、以赚取差价为目的从二级市场购入的股票、债券、基金等。
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会计处理,着重于该金融资产与金融市场的紧密结合性,反映该类金融资产相关市场变量变化对其价值的影响,进而对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资产“从生到死”的会计处理
企业取得交易性金融资产,应当按照取得时的公允价值,不含支付的价款中所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或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作为入账成本。即入账成本为买价与已经宣告未发放的股利的差或与已经到期未收到的利息的和。
按入账成本借记“交易性金融资产—— —成本”科目,按发生的交易费用借记“投资收益”科目,按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或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借记“应收利息”或“应收股利”科目,按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期间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在资产负债表日按债券票面利率计算的利息时,借记“应收股利”或“应收利息”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科目。
收到现金股利或债券利息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股利”或“应收利息”科目。
票面利率与实际利率差异较大的,采用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债券利息收入。
资产负债表日,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高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借记“交易性金融资产—— —公允价值变动”科目,贷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公允价值低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作相反的会计分录。
企业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时,将处置时的该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余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企业出售交易性金融资产时,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该项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成本,贷记“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科目,按该项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贷记或借记“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科目,按其差额,贷记或借记“投资收益”科目。同时,将原计入该项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转出,借记或贷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贷记或借记“投资收益”科目。
会计处理与税法处理不尽相同
购入交易性金融资产发生的交易费用应借记“投资收益”科目,税法要求计入投资的计税基础。
股息所得的确认时间为被投资方宣告分配的当天,红利所得的确认时间为被投资方用留存收益转增股本的当天,利息收入为合同或协议约定的应付利息日期的当天。因此,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或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不应当确认所得,而应冲减应收股利,作为企业垫款的收回。其会计处理与税务处理相同。
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期间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应当计入当期损益,按税法规定,此现金股利应当确认股息所得,但该股息所得可享受免税优惠,因此应作纳税调减处理。
但如果属于持有期未满12个月的股票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息应当计入所得总额征税,不作纳税调增。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按分期付息、一次还本债券投资的票面利率计算的利息,应当确认当期损益。由于交易性金融资产约定的付息日期与实际付息期一致,因此税法确认利息收入的日期和金额与会计处理一致,不作纳税调整。
被投资方发放股票股利,投资方作备查登记不作账务处理,但税法要求视同分配处理,相当于“先分配再投资”,应确认红利所得,同时追加投资计税基础。
对红利所得还应区别情况处理:通常情况下,红利所得可以享受免税优惠,这与会计上不作账务处理的核算结果是一致的,因此无需作纳税调整。但如果属于持有期未满12个月的股票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红利所得(送股),应当按面值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在资产负债表日,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记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不确认所得或损失,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应作纳税调整。
出售交易性金融资产,会计上按账面价值结转,税法要求计算资产转让所得应按计税基础扣除。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的差额应作纳税调整处理。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结转“投资收益”,对损益无影响,不作纳税调整。
交易性金融资产概述
交易性金融资产主要是指企业为了在近期内出售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如企业以赚取差价为目的从二级市场购入的股票、债券、基金等。
为了核算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取得、收取现金股利或利息、处置等业务,企业应当设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投资收益”等科目。
“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属于资产类科目,核算企业为交易目的所持有的债券投资、股票投资、基金投资等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借方登记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取得成本、资产负债表日其公允价值高于账面余额的差额等;贷方登记资产负债表日其公允价值低于账面余额的差额,以及企业出售交易性金融资产时结转的账面价值。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性金融资产的类别和品种,分别设置“成本”、“公允价值变动”等明细科目进行核算。“交易性金融资产”属于企业的流动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交易性金融资产”项目列示于流动资产项目内。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属于损益类科目,核算企业交易性金融资产等由于公允价值变动而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贷方登记资产负债表日企业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等的公允价值高于账面余额的差额;借方登记资产负债表日企业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低于账面余额的差额。
“投资收益”科目属于损益类科目,核算企业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等期间取得的投资收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等实现的投资收益或投资损失,贷方登记企业出售交易性金融资产等实现的投资收益;借方登记企业出售交易性金融资产等发生的投资损失。
交易性金融资产财税处理解析以及案例 篇2
交易性金融资产主要是指企业为了近期出售而持有的金融资产,例如企业以赚取差价为目的从二级市场购人的股票、债券、基金等。
一、核算交易性金融资产需设置的账户
为了核算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取得、收取现金股利或利息、处置等业务,企业应当设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投资损益”等账户。
“交易性金融资产”账户核算企业为交易目的所持有的债券投资、股票投资、基金投资等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企业持有的直接指定为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也在“交易性金融资产”账户核算。“交易性金融资产”账户的借方登记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取得成本、资产负债表日其公允价值高于账面余额的差额等;贷方登记资产负债表日其公允价值低于账面余额的差额,以及企业出售交易性金融资产时结转的成本和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性金融资产的类别和品种分别设置“成本”、“公允价值变动”等明细账户进行核算。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账户核算企业交易性金融资产等公允价值变动而形成的应计人当期损益的利得或损失,贷方登记资产负债表日企业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等的公允价值高于账面余额的差额;借方登记资产负债表日企业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等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低于账面余额的差额。
“投资收益”账户核算企业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等期间取得的投资收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等实现的投资收益或损益损失,贷方登记企业出售交易性金融资产等实现的投资收益;借方登记企业出售交易性金融资产等发生的投资损失。
二、取得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核算
企业取得交易性金融资产时,应当按照该金融资产取得时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确认金额,记入“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账户。取得交易性金融资产所支付价款中包含了已宣告但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的,应当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记入“应收股利”或“应收利息”账户。
取得交易性金融资产所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应当在发生时计入投资收益。交易费用是指可直接归属于购买、发行或处置金融工具新增的外部费用,包括支付给代理机构、咨询公司、券商等的手续费和佣金及其他必要支出。
企业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期间对于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按分期付息、一次还本债券投资的票面利率计算的利息,应当确认为应收项目,记入“应收股利”或“应收利息”账户,并计人投资收益。
【例3-1】 2010年1月10日甲公司委托一家证券公司从上海证券交易所购人H上市公司股票500 000股,并将其划人交易性金融资产。该笔殷票投资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为500 000元。另支付相关交易费用金额为80 000元。
购买H上市公司股票时: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500 000
贷:其他货币资金——存出投资款500 000
支付相关交易费用时:
借:投资收益8 000
贷:其他货币资金——存出投资款8 000
三、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核算
出售交易性金融资产时,应当将该金融资产出售时的公允价值与期初人账余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企业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账户,按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贷记“交易性金融资产”账户,按其差额贷记或借记“投资收益”账户。同时,将原计入该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转出,借记或贷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账户,贷记或借记“投资收益”账户。
四、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期末计量
资产负债表日,交易性金融资产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与账面余额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按照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借记或贷记“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账户,贷记或借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账户。
交易性金融资产财税处理解析以及案例 篇3
一、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概述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可以进一步分为:
(1)交易性金融资产;
(2)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注意,两者均应通过“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核算。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应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1.取得金融资产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近期内出售。如企业以赚取差价为目的从二级市场购入的股票、债券、基金等。
如某企业有一笔闲置资金,本来可以存入银行以获取存款利息,但企业为获取更高的报酬率,选择购买交易性金融资产,并可随时出售以赚取交易差价。
2.管理的需要.属于进行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企业近期采用短期获利方式对该组合进行管理。
3.属于衍生工具,如国债期货、远期合同、股指期货等,其公允价值变动大于零时,应将相关变动金额确认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同时计入当期损益。但是,如果衍生工具被企业指定为有效套期关系中的衍生工具,则该衍生工具初始确认后的公允价值变动应根据其对应的套期关系(即公允价值套期、现金流量套期或境外经营净投资套期)不同,采用相应的方法进行处理。
企业持有衍生金融工具的目的主要有两个:
第一是投机,企业应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第二是套期保值,企业应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套期保值不属于考试大纲内容,所以本章所讲衍生工具的持有目的为投机。
(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企业不能随意将某项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只有在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企业才能将某项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1.核算的需要。该指定可以消除或明显减少由于该金融资产的计量基础不同所导致的相关利得和损失在确认和计量方面不一致的情况。
如果不指定为该类金融资产,那么会计计量可能出现不一致的情况。例如某短期债券,发行方作为交易性金融负债,而购买方为保持与发行方计量基础的一致性,则不能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而应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2.管理的需要。企业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的正式书面文件已载明,该项金融资产组合或该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进行管理、评价并向管理人员报告(管理的需要)。
上面两个条件的前提是该金融资产存在活跃市场。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不得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计量
(一)初始计量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交易费用——是指可直接归属于购买、发行或处置金融工具新增的外部费用。
新增的外部费用——是指企业不购买、发行或处置金融工具就不会发生的费用。交易费用包括支付给代理机构、咨询公司、券商等的手续费和佣金及其他必要支出。
【强调】不包括债券溢价、折价、融资费用、内部管理成本及其他与交易不直接相关的费用。
2.企业取得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所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应当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应收股利或应收利息)。
【注意】对于其他的金融资产,比如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以及长期股权投资等,关于支付价款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都是这样的处理原则。
(二)后续计量
1.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应当确认为投资收益。
2.资产负债表日,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第一类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3.处置(第一类)金融资产时,其公允价值(售价)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应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将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转入投资收益科目)。
三、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会计处理
1.企业取得交易性金融资产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 (公允价值)
应收利息或应收股利 (买价中所含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尚未领取的利息)
投资收益 (交易费用)
贷:银行存款等 (实际支付的金额)
2.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期间取得的现金股利或债券利息
借:应收股利或应收利息
贷:投资收益
3.资产负债表日
(1)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高于其账面余额: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2)公允价值低于其账面余额:做相反分录
4.处置该金融资产
借:银行存款 (实际收到的金额)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
——公允价值变动 (账面余额)
投资收益 (差额)
同时:将原记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的金额转出:
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贷:投资收益(或作相反分录)
【教材例题1】20×7年5月13日,甲公司支付价款1 060 000元从二级市场购入乙公司发行的股票100 000股,每股价格10.60元(含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0.60元),另支付交易费用1 000元。甲公司将持有的乙公司股权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且持有乙公司股权后对其无重大影响。
甲公司其他相关资料如下:
(1)5月23日,收到乙公司发放的现金股利;
(2)6月30日,乙公司股票价格涨到每股13元;
(3)8月15日,将持有的乙公司股票全部售出,每股售价15元。
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
(1)5月13日,购入乙公司股票: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 1 000 000
应收股利 60 000
投资收益 1 000
贷:银行存款 1 061 000
(2)5月23日,收到乙公司发放的现金股利:
借:银行存款 60 000
贷:应收股利 60 000
(3)6月30日,确认股票价格变动: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300 000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300 000
(4)8月15日,乙公司股票全部售出:
借:银行存款 1 500 000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300 000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 1 000 000
——公允价值变动 300 000
投资收益 500 000
或分开处理:
借:银行存款 1 500 000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 1 000 000
——公允价值变动 300 000
投资收益 200 000
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300 000
贷:投资收益 300 000
【教材例题2】20×7年1月1日,ABC企业从二级市场支付价款1 020 000元(含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20 000元)购入某公司发行的债券,另发生交易费用20 000元。该债券面值1 000 000元,剩余期限为2年,票面年利率为4%,每半年付息一次,ABC企业将其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ABC企业的其他资料如下:
(1)20×7年1月5日,收到该债券20×6年下半年利息20 000元;
(2)20×7年6月30日,该债券的公允价值为1 150 000元(不含利息);
(3)20×7年7月5日,收到该债券半年利息;
(4)20×7年12月31日,该债券的公允价值为1 100 000元(不含利息);
(5)20×8年1月5日,收到该债券20×7年下半年利息;
(6)20×8年3月31日,ABC企业将该债券出售,取得价款1 180 000元(含1季度利息10 000元)。
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则ABC企业的账务处理如下:
(1)20×7年1月1日,购入债券: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 1 000 000
应收利息 20 000
投资收益 20 000
贷:银行存款 1 040 000
(2)20×7年1月5日,收到该债券20×6年下半年利息:
借:银行存款 20 000
贷:应收利息 20 000
(3)20×7年6月30日,确认债券公允价值变动和投资收益: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150 000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150 000
借:应收利息 20 000
贷:投资收益 20 000
(4)20×7年7月5日,收到该债券半年利息:
借:银行存款 20 000
贷:应收利息 20 000
(5)20×7年12月31日,确认债券公允价值变动和投资收益:
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50 000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50 000
借:应收利息 20 000
贷:投资收益 20 000
(6)20×8年1月5日,收到该债券20×7年下半年利息:
借:银行存款 20 000
贷:应收利息 20 000
(7)20×8年3月31日,将该债券予以出售:
借:应收利息 10 000
贷:投资收益 10 000
借:银行存款 1 170 000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100 000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 1 000 000
——公允价值变动 100 000
投资收益 170 000
借:银行存款 10 000
贷:应收利息 10 000
【例题2】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下列有关业务中,不应贷记“投资收益”的是 ( )。
A.收到持有期间获得的现金股利
B.收到持有期间获得的债券利息
C.企业转让交易性金融资产收到的价款大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
D.资产负债表日,持有的股票市价大于其账面价值
【答案】D
【解析】选项D应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并不是计入投资收益。
【例题3】某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3月30日,以每股12元的价格购入某上市公司股票50万股,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购买该股票支付手续费等10万元。5月22日,收到该上市公司按每股0.5元发放的现金股利。12月31日该股票的市价为每股11元。2008年12月31日该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为( )万元。
A.550 B.575
C.585 D.610
【答案】A
【解析】2008年12月31日该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 50(股票数量)×11(公允价值)=550(万元)
【例题4】甲公司于2008年2月20日从证券市场购入A公司股票50 000股,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每股买价8元,另外支付印花税及佣金4 000元。A公司于2008年4月10日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每股0.30元。甲公司于2008年5月20日收到该现金股利15 000元并存入银行。至12月31日,该股票的市价为450 000元。甲公司2008年对该项金融资产应确认的投资收益为( )元。
A.15 000 B.11 000
C.50 000 D.61 000
【答案】B
【解析】甲公司2008年对该项金融资产应确认的投资收益
= - 4 000(交易费用)+ 15 000(持有期间取得的现金股利)= 11 000(元)
;⑵ 关于应税所得额的计算、投资收益的计算
你好。
根据原税法的有关规定,题中(假设适用法定税率33%):
1、会计利润 = 4 000 + 200 + 1 000 + 500 + 300 – 3 000 – 6 – 150 – 30 – 240 – 100 – 120 + 34 = 2 388万元
注:这里假设管理费用不包含研发费用。
2、纳税调增额
1)罚款支出
罚款支出纳税调增额 = 20万元
2)工资费用
工资费用纳税调增额 = 200 – 180 = 20万元
3)工资附加费用
准予扣除的工资附加费用限额 = 180 * (2% + 14% + 1.5%) = 31.50万元
工资附加费用纳税调增额 = 35 – 31.5 = 3.50万元
4)投资收益
投资收益纳税调增额 = 34 / (1 - 15%) * 15% = 6万元
注:企业取得的该投资收益,为被投资企业税后利润的分配额,因此,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应当将该税后利润还原为税前利润。由于会计利润中已包含了该税后利润,因此,这里应当将被投资企业已缴纳的所得税税额作为纳税调增额。
5)纳税调增额合计 = 20 + 20 + 3.5 + 6 = 49.50万元
3、纳税调减额
1)国债利息收入纳税调减额 = 500万元
2)研发费用纳税调减额 = 100 * 50% = 50万元
注:税法规定,符合规定的研发费用,按实际发生额的50%,加计扣除。该加计扣除额加上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合计为研发费用的150%。
3)纳税调减额合计 = 500 + 50 = 550万元
4、纳税调整后应纳税所得额 = 2 388 + 49.5 – 550 = 1 887.50万元
5、应交所得税 = 1 887.5 * 33% - 6 = 616.88万元
需要说明的是,在原税法下,所得税法定税率为33%,分回利润的投资收益需要补税;而在新税法下,所得税法定税率为25%,分回利润的投资收益无需补税(特殊情形除外)。而题中“试卷”答案将新老税法的不同规定结合在一起使用,值得商榷。此外,题中“试卷”答案中,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结果不等,应纳所得税计算公式中的“+34/(1-15%)×15%”也是错误的(既然是“补税”,应当将原已纳税额扣除,而不是再加上)。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体系(2006)的有关规定,题中:
1、2007年3月15日购入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 425万元
借:投资收益 1万元
借:应收股利 30万元
贷:银行存款 456万元
2、2007年6月30日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455 – 425 = 30万元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30万元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30万元
3、2007年8月11日出售
借:银行存款 435万元
借:投资收益 20万元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 425万元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30万元
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30万元
贷:投资收益 30万元
由此,投资收益累计发生额 = -1 – 20 + 30 = 9万元
关于补充问题。
根据税法的有关规定,国债利息属于免税所得。因此,应当在利润总额的基础上作纳税调减。
至于题中的“财政拨款”,严格来说,仅凭“财政拨款”字样,不能确定计入当期损益(即当期利润总额,下同)。但是题中给出了这一因素,因此,原回答中暂按“财政补贴”对待,即计入当期损益。而根据税法的有关规定,“财政补贴”除另有规定以外,应当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中。由此,在利润总额的基础上,无需调整这一因素。
⑶ 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要做纳税调增吗
按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持有期间的投资损益,金额根据附表十一第10列分析填列:大于0,纳税调减;小于0,纳税调增。
⑷ 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所得税要调增吗
权益法核算长冲罩期股权投资所得税不调增。权益法核算下企业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的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应对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计入取得投资当期的损益。而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对外进行权益性投资,通过支付现金取得的投资资产,以购买价为成本;通过支付现金以外的方式取得的投资资产,以该项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被投资单位净资产公允价值的部分不计入计税所得额,计算所得税时应作纳税调整调减项目处理。企业取得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利润或发生的净亏损份额,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确认为当期损益。而在计算所得税时,这部分投资收益并不计入应税所得额;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损失,按税法规定由被投资单位进行弥宏判贺补,投蔽派资单位不得将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失在所得税前扣除,因此需要做纳税调整处理。
⑸ 企业股票买卖损失要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吗
1.先看你这股票是长线还是短线,长线为一年以上,短线为一年一下
2.短线造成的损失,如果确实产生了,而且股票也卖掉了,可以调减
3.如果继续持有,那不需要动,继续放在你账面上,等实际发生时再调增调减。
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⑹ 股票投资所得如何缴纳企业所得税
股票投资所得,会导致货币资金增加,同时会导致投资收益增加。
股票投资所得的账务处理是,
借:其他货币资金,
贷:投资收益。
股票投资所得,需要计入投资收益核算,从而增加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股票投资所得需要按规定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⑺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确认的投资收益需要纳税调减吗
需要。
成本法下确认的投资收益如现金分红做分录“借银行存款,贷投资收益”,即会计上确认了投资收益也就是确认利润总额增加了,但是这个子公司给你的现金分红是不用交所得税的,所以税务局计算你应纳税所得额时不会把它算进去,要从利润总额里减掉。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其中就包括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第二十六条第(二)项规定,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第(三)项规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
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三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所称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和第(三)项所称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7)股票投资纳税调增扩展阅读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时,确认投资收益时需要减少应纳税所得额,但是不需要确认递延所得税。
由于后续采取成本法计量,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第八条规定,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量,而税法上以支付的对价为长期股权投资的计税基础。长期股权投资会计上初始成本与税法上计税基础相等,无税会差异。所以也不需要确认递延所得税。
⑻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纳税调增后,以后期间处置时需纳税调减么
法律主观:
不可以。 长期 股权投资 减值准备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一般长期资产减值后不允许通过资产减值准备转回,一般是等到资产处置的时候再转桥迹回。长期股权侍消亏投资的账面价值一般说来比较大,为了防止人为操纵老神利润,所以不可以转回。
⑼ 税后股利收入调增还是调减
“需要调减。
被投资单位分派的股利红利已经缴纳过所得税,可以做纳税调减处理.如果处置该项资产产生的投资收益(因价差产生的数态神收益)不做闭知调减处理。国债利息收入做薯亏调减处理,免缴所得税。”
⑽ 长期股权投资发生损失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是否要调增求专业解答,谢谢!
处置长投,收回的金额低于初始投资成本形成的损失,在A105030表中不进行纳税调整,改损失是否扣除或纳税调整在填报A105090表的第12行反映,同时,应属于专项申报的资产损失,还需填列A105091表,备妥以下资料备查:
投资合同/协议或被投资方成立章程,被投资方验资报告,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有关记账凭据,如以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应提供非货币性资产评估增值部分已缴纳企业所得税的证明;
投资转让时,应取得有法定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所转让股权的评估报告;
投资转让合同/协议;
有关股权投资转让收入的记账凭据;
股权转让损失的会计处理凭证;
该项长期投资的明细账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