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投资的股票在别人名下
A. 股票账户如何转移到别人名下
具体流程
客户转户具体流程,适用于既有上海股票,又有深圳股票:
1、在当天没有交易、申购新股和配股的情况下,时间最好选在交易日9:00-10:30,客户本人带身份证、股东卡、银行卡到原营业部柜台直接领取深圳股票转托管和上海股票撤销指定交易表格;
2、客户本人直接找原营业部负责人签字(不与其他任何人谈论转户话题,只向营业部负责人简单说明必须转户的理由,并强烈要求签字);
3、原营业部负责人签字后,客户本人到柜台出具本人身份证、股东卡和银行卡,并告知需转入的证券公司的深圳A股席位号,开始办理深圳股票转托管、上海股票撤销指定交易业务,取得加盖印章的深圳股票转托管单(如果有深圳股票,办理转托管需交30元);
4、当天最好选在交易日13:00-14:30,客户本人带身份证、股东卡、银行卡和加盖印章的转托管单到转入的证券公司办理开户手续;
5、在交易日9:00-16:00,客户本人带身份证、银行卡和第三方存管协议到银行办理第三方存管业务。
(1)如果投资的股票在别人名下扩展阅读:
挂失与补办
(一)深市证券账户挂失与补办
1、投资者遗失证券账户卡,可凭身份证到中证登记深圳分公司或其指定的证券营业嗍办理挂失补办证券账号新号码的手续。
2、如投资者同时遗失证券账户和身份证,需持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遗失证明、户口本及其复印件办理挂失和补办手续。
3、投资者如委托他人代办挂失,代办人应同时出示法律公证文件。
(二)沪市证券账户挂失与补办
证券营业部将按照以下程序办理证券账户挂失申请:
1、认真审查投资者的本人身份证(如身份证同时遗失,须提供户籍管辖的公安派出所出具的身份证遗失证明,并伏做闹贴本人近期证件照盖公章);
2、证券账户所有的证券予以冻结;
3、在投资者提供由上海证券中胡宽央登记结算公司代理机构开出相同证券账户登记资料的新证券账户后,为其办理相应的证券转户手续;
4、证券营业部在受理投资者转户并登记其证券明细账后,于缺罩当日闭市前将变更情况传送上证中央登记结算公司用于变更登记;
5、证券营业部可办理投资者撤销挂失申请,但已办理证券转户手续的证券账户不能撤销挂失;
6、证券营业部在受理投资者证券账户挂失的证券账户,上证中央登记结算公司将把挂失账户内的全部证券权益一次变更登记到转入方的账户。
B. 股票账户可以转给家人名下吗
股票账户不可以过户给他人,除此之外,股票账户还不得借给他人使用,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证券账户管理规则》规定,投资人应当以本人名义申请开立证券账户,不得借用他人名义申请开立证券账户,不得冒用他人名义或使用虚假证件开立证券账户。投资者应当使用本人名义开立的证券账户,不得违规使用他人游尘证券账户或将本人证券账链磨返户违规提供他人使用。投资者违反上述规定,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一个自然人和普通机构投资者在同一市场最多只能申请开立3个同类账户,其中三户是指三个上海股东账户,深圳股东账户因为可以加挂,所以至多是可以办理20个的。
投资者在开满三个股票账户之后,无法再开设新的股票账户,需要腾出一个名额去重新开立,如果有休眠账户的话,一般需要先注销或激活休眠账户之后,才能再新开账户。
需要注意的是,股票账户虽然不能过户给他人,但是股票账户中的股票可以转让过户给他人,股票转让过户具体流程如下:
1、持本人身份证和沪深帐户卡于交易时间到原证券公司营业部即转出方办理撤销指定手续,棚饥同时提供转入方的席位号办理转托管业务;
2、持本人身份证和沪深证券帐户卡于交易时间到转入营业部办理指定交易手续,同时开立证券资金帐户;
3、持营业部的股票开户手续到银行网点办理第三方存管确认手续。
值得注意的是,资金是不会随着股票的转移而转移的,所以在转户之前需要先将所有资金转入至银行卡上。如果要取消三方,也需要提前一天将资金全部转入银行,第二天才能办理取消三方的业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条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C. 当挂名股东,请问有什么风险
购买一家公司的股票,成为某家公司的股东这是一种投资行为,有可能会获得收入,但是,同样也可能会面临本金亏损的风险,并且股票只能转让,不能够向股份公司要求退股。
2.股票价格下跌。
如果你买进股票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获得资本利得,那么就可能会面临买进之后价格并没有上涨,而是下跌了的情况,这种情况下如果你要卖出的话,相当于是在价格高的时候买进的,在价格低的时候卖出的,最后的结果是亏钱的。
总之,任何投资都是面临风险的,在你参与之前建议仔细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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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挂别人名下的股份协议
《股权代持协议》务必要包含以下条款:
1、隐名股东已经出资圆粗的条款需明确指出,隐名股东已将代持股份出资款足额交付显名股衡腔局东,专用于隐名股东对目标公司的出资,显名股东及其公司三方都确认。(尽量通过银行转账并附言此款项作何用)
2、三方当事人签订的协议是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隐名股东作为实际出资者,对公司享有实际的股东权利并有权获得相应的投资收益;显名股东仅得以自身名义将隐名股东的出资向公司出资并代隐名股东持有该等投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而对该等出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不享有任何收益权或处置权(包括但不限于股东权益的转让、担保)。
3、在委托持股期限内,隐名股东有权在条件具备时,将相关股东权益转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届时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文件,显名股东须无条件同意,并无条件承受。(提前要求名义持股人签署股权转让协议)
4、显名股东在以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需要行使表决权时至少应提前3日取得隐名股东咐让书面授权,未经授权不得行使表决权。(可以在签署协议时,要求显名股东签署委托隐名股东行使表决权的授权书)
5、隐名股东有权随时解除代持股协议,显名股东应当按隐名股东指示向其移转“代表股份”或股权收入;在隐名股东拟向公司股东或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质押“代表股份”时,显名股东应对此提供必要的协助及便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六十五条有限责任公司应当依照公司章程规定的期限将财务会计报告送交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在召开股东大会年会的二十日前置备于本公司,供股东查阅;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份有限公司必须公告其财务会计报告。
第一百六十六条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有限责任公司依照本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
第一百六十七条股份有限公司以超过股票票面金额的发行价格发行股份所得的溢价款以及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列入资本公积金的其他收入,应当列为公司资本公积金。
第一百七十八条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依照本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出资的有关规定执行。股份有限公司为增加注册资本发行新股时,股东认购新股,依照本法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缴纳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一百八十一条公司有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情形的,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依照前款规定修改公司章程,有限责任公司须经持有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份有限公司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一百八十三条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一百八十六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第二百一十条未依法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而冒用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名义的,或者未依法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分公司,而冒用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分公司名义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或者予以取缔,可以并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百一十六条本法下列用语的含义:(一)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二)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三)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是公司的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四)关联关系,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以及可能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但是,国家控股的企业之间不仅因为同受国家控股而具有关联关系。
第二百一十七条外商投资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适用本法;有关外商投资的法律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E. 公司在入股我将股入在别人名下,并且他也有股份,我与他的协议怎样写,有范本吗了
代持股是一种委托,类似资金信托。代持股主要有以下四种:
1、由职工持股会或工会持股;
2、自然人“代位持股”,即少数股东通过所谓的“显名股东”与“隐名股东”签署“委托投资协议”,确立代持股关系;
3、“壳公司”持股,即由自然人股东先成立若干公司,再由这些公司对实际运营公司投资,自然人股东间接持股;
4、由信托机构代位持股。
注:《合同法》的基本原则是,只要合同双方订立的内容不违背法律的基本规定,就是有效的,这是法律尊重合同当事人意思自治的体现。我国法律规定的无效情形是指:(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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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 把钱投资别人名下,名义股权人死亡,公司有权把股份划给实际投资人么
您好,您的问题属于《公司法》范畴。
根据《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对该合同效力发生争议的,如无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情形,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有效。前款规定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因投物吵桐资权益的归属发生争议,实际出资人以其实际履行了出资义务为由向名义股东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名义股东以公司罩坦股东名册记载、公司登记机关登记为由否认实际出资人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实际出资人未经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请求公司变更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于股东名册、记载于公司章程并办理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如果实际投资人想要成为股东,要经过法定程序,公司不能随意将股权划给实际投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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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 朋友开公司,我想在里面投股,但朋友说只能投暗股在他的名下,不能已股东名义入股,这样会存在哪些法律问题
你这个是没有保障的。即使你与他之间有协议,缓灶这个协议在《公司法》的框架下也是不合法的。
当然,如果你与朋友没瞎是真正的好朋友,也没有什么。但你要考虑到如果以后利益最大化了的扰察扮时候,好朋友的关系也是维持不了多久的。
建议慎重!
H. 过去使用他人证券账户买入的股票,现在我开立了证券账户,能否将他人名下股票过户到我账户
股票过户一般很少办理,手续很麻烦,而且一般情况下是不容许过户的,经过司法冻结、仲裁、划拨、公证处公证、处理过的证券账户,才可能涉及过户问题, 别人的账户不能变更为你的名字,账户是单独的,只有股票涉及划拨的问题。
所以建议还是卖掉股票,转钱再买入吧。
股票过户是投资人从证券市场上买到股票后,到该股票发行公司办理变更股东名簿记载的活动,是股票所有权的转移。股票有记名股票与不记名股票两种。不记名股票可以自由转让,记名股票的转让必须办理过户手续。在证券市场上流通的股票基本上都是记名股票,都应该办理过户手续才能生效。
I. 把股票账户给别人操作有什么风险
2、存在着信用风险,要是别人把你亏得太多然后又不赔,那么你的亏损将不受法律保护。
3、还要承担证券账户内股票在出借期间价格变化的损失和收益,其业务模式跟在券商做融券业务差不多。
4、股票账户炒股投资可能造成一定的损失,如果之前没有商议好,就会产生较大的矛盾。
拓展资料:
1、股票价格的运动归根结底是一种资金行为。由于卖出的人数和资金超过了买入的人数与资金,因此股票价格持续下跌。
2、一般而言,有大资金意图获利了结,或者外围市场传来利空,股票价格受到刺激,形成下跌。 我国股市采取涨跌停板制度,即为了遏制过度投机风潮,监管层对股票每天上涨和下跌额度进行限制,一般控制在10%左右。当股票下跌数额超过当天开盘价的百分之十时,股票触发跌停,停止继续下跌,但交易并不停止。而股票交易是一种双向的行为,有一方卖出,如果想要发生交易行为,则必须有对应的一方进行买入,才能完成交易。
3、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市场上的所有卖方形成合力将股票价格砸低至跌停,此时市场上卖单数量远远超过买单数量,导致股票持有者“惜买”的心态出现,股票的成交量在股票购买者的减少与惜买心态的共同影响下显著下降,而股票卖出者的买入意愿持续上升。因此,如果要在这样的情形下做完一笔交易,则必须要由买方来主动完成交易,这样形成了“一卖一买”的交易行为,实现了股票的换手,交易活动完成。在这种情况下,跌停可以卖出,但必须等待买入方主动成交。
J. 户主突然去世,户主账户里的股票能全部转移到家人的名下吗
可以,但是需要经过一定的程序。
户主突然走了,户主账户里面的股票,就成为了遗产,这样的情况下,需要办理一些必要的手续,才有可能全部专业到家人的名下。
1、有密码的情况下如果家人知道户主的账户密码等信息,这样的情况下,就可以登陆账户,卖出股票,然后把所有钱转移到银行账户上面。
如果还知道银行账户密码信息,那么通过银行把钱取出来就行了,如果想买股票,那么当然也是可以再买入的。
这样的方法是最简单的,成本也是最低的方法了。
因此,如果知道户主的股票账户密码等信息,直接卖掉把钱取出来就行了。
2、不知道密码的情况下如果不知道户主的账户密码等信息,就需要到证券机构营业厅进行查询,查询到账户相关信息以后,需要一家人到公证处做一下公证,大概需要缴纳一些费用,然后办理公证书之后。拿着公证书到就可以到证券营业厅去办理手续,然后把股票卖出了,或者是转移到家人的名下。
因此,如果不知道密码,那么可能程序上会比较繁琐,需要耐心进行办理,这样经过一侍正些必要的程序,也能够把股票妥善处理好。
3、结论综上所述,户主突然走了,如果是知道密码等信息,那么直接卖出去是比较简单的方法,如果没有账户密码等信息,那么只有办理必要手续,才能够获得这些股票。
您好!很高兴有机会回答您的问题 。
户主账户里的股票不能全部转移到家人的名下。但是有两种解决方法:一、在知道户主证券账户和密码的情况下可以直接选择卖掉股票,这种方法是最方便快捷的方法,但是要考虑股票卖出的盈亏,盈利自然卖出是可以的,如果亏损在深套牢中,股价雀颂是浮动也许随时涨上来,毕竟投资是为了获利,这个时候不建议卖出。
二、可以到券商处申请非交易过户,过户到相关亲属名下,非交易过户类型是继承、遗赠所涉证券过户。
此类非交易过户申请办理所涉业务需满足:
1、涉及的证券( A 股股票、债券、基金(限于证券交易所场内登记的份额 )、权证等证券)已上市流通(不包括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2、非交易过户的股数低于上市公司总发行数量的5%(不含),过入方账户前一交易日日终股份余额占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不足 5%,申请变更登记股份数量与该余额之和低于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5%(不含)以及其他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的情形。
3、需要提交申请材料:继承人或遗赠人要求有证券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如有);《证券非交易过户登记申请表》;能够说明遗产归属的法律文书;继承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继承人的;老岁悔中国结算要求的其他材料。
以上申请材料需要按规定格式提供,因涉及非交易过户是金融资产,券商审核材料会很严格,所以办理之前可以先咨询券商,以免提交的材料不合格。
券商根据申请按非交易过户流程为投资者办理, 另外非交易过户要根据持仓证券类别收取相关费用。 希望我的以上回答能帮助到您。
优质 财经 生活缔造者,财富在您身边需要我的存在。
(风险提示:以上仅为个人观点,不构成决策建议,不承担任何风险责任,风险自担。)
关于题主的这个问题,生活中确实存在这样的情况!并且完全可以把户主账户的资产转移到户主家人的名下。
前几年我一个女同学的老公去世了,她老公股票账户上有100多万股票资产,但她不知道股票账户密码。在这种情况下,她老公股票账户上的股票和资金就没有办法转出来!后来她是通过法院的途径把股票账户改到她名下的。
法院在受理这件事情的时候,首先分清楚她老公有几个继承人。一个是她,还有她儿子,还有她婆婆【她公公已经去世】。为了方便,我同学要求法院把她老公股票账户的资产,全部由我同学继承!法院在征求同学儿子,同学婆婆的书面放弃继承股票资产的承诺后,把那股票账户判决给了我同学!我同学根据法院的判决书去她老公股票账户所在的证券公司进行股票账户变更,并重置股票账户密码。
这样,我同学老公股票账户的名字就改成了她自己的名字。原来股票账户上的股票和资金,由她自己去管理!
通过这个事例,关于题主的问题,其实已经很清晰了! 去世户主的股票资产,可以通过法院的判决,划分到去世户主的继承人名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