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投资公司人员配备要求
❶ 在股票市场里,企业财会人员如何规避风险
财务风险的防范措施
在市场经济活动中,企业存在财务风险是难免的,关键是如何了解风险的起因,加强防范,使自身处于不败之地。财务风险是指由于多种因素的作用使企业不能实现预期财务收益,从而产生损失的可能性。财务风险客观存在于企业财务管理工作的各个环节,财务风险的存在,无疑会对企业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以财务决策为例,企业的财务决策几乎都是在风险和不确定性的情况下做出的,离开了风险,就无法正确评价企业报酬的高低。因此,对财务风险的成因及其防范进行研究、控制、提高效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企业财务风险的基本特征
在企业财务管理工作中,只有充分了解财务风险的基本特征和产生原因,才能采取针对性措施防范和化解。归纳起来,企业财务风险主要具有以下特征:
1、客观性。即财务风险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而客观存在。也就是说,风险处处存在,时时存在,人们无法回避它、消除它,只能通过各种技术手段来应对风险,从而避免费用、损失与损害的产生。企业财务活动存在着两种可能结果,即实现预期目标和无法实现预期目标,这就意味着无法实现预期目标的风险客观存在。
2、全面性。即财务风险存在于企业财务管理的全过程,并体现在多种财务关系上。资金筹集、资金运用、资金积累、分配等财务活动,均会产生财务风险。
3、不确定性。财务风险具有一定的可变性,即在一定条件下、一定时期内有可能发生,也有可能不发生。这就意味着企业的财务状况具有不确定性,从而使企业具有蒙受损失的可能性。
4、收益性或损失性。风险与收益是成正比的,即风险越大收益越高,风险越小收益越低。财务风险的存在促使企业改善管理,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因而可以说,收益性与损失性是共存的。在我国企业里,由于种种因素的作用和条件限制,财务风险也会影响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连续性、经济效益的稳定性和生存的安全性,最终可能会威胁企业的收益,也可能意味着收益。
5、激励性。即财务风险的客观存在会促使企业采取措施防范财务风险,加强财务管理,提高经济效益。
二、企业财务风险的成因分析
企业财务风险的影响因素诸多,既有企业外部的原因,也有企业内部的原因。而且不同的财务风险形成的原因也不尽相同。它的内部原因主要包括筹资规模策略不当、资金来源结构不当、筹资方式以及时间选择不当、信用交易策略不当和筹资顺序安排不当。外部原因主要有市场风险、利率变动、物价风险。具体来说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企业财务管理的宏观环境复杂多变,财务管理系统不能适应复杂多变的宏观环境。财务管理的宏观环境复杂多变是产生财务风险的外部原因。众所周知,持续的通货膨胀,将使企业资金供给持续发生短缺,货币性资金持续贬值,实物性资金相对升值,资金成本持续升高。例如,世界原油价格上涨导致成品油价格上涨,使企业增加了运营成本,减少了利润,无法实现预期的收益。而利率的变动必然会产生利率风险,包括支付的利息过多的风险、产生利息的投资发生亏损的风险和不能履行偿债义务的风险。市场风险因素也会对财务风险有很大的影响。财务管理的环境具有复杂性和多变性,外部环境变化可能为企业带来某种机会,也可能使企业面临某种威胁。财务管理系统如果不能适应复杂而多变的外部环境,必然会给企业带来困难。目前,我国许多企业建立的财务管理系统,由于机构设置不尽合理,管理人员素质偏低,财务管理规章制度不健全,管理基础工作欠缺等原因,导致企业财务管理系统缺乏对外部环境变化的适应能力和应变能力。具体表现在企业不能对外部环境的变化进行科学的预见,反映滞后,措施不力,由此产生财务风险。
(二)企业财务管理人员对财务风险的客观性认识不足。企业只要有财务活动,就必然存在着财务风险。在现实工作中,我国许多企业财务管理人员风险意识淡薄,是财务风险产生的重要原因之一。由于我国市场已成为买方市场,企业普遍存在产品滞销现象。一些企业为了增加销量,扩大市场占有率,大量采用赊销方式销售产品,企业应收账款大量增加。同时,由于企业在赊销过程中,对客户的信用等级了解欠缺,缺乏控制,盲目赊销,造成应收账款失控。大量比例的应收账款长期无法收回,直至成为坏账。资产长期被债务人无偿占用,严重影响企业资产的流动性及安全性,给企业带来巨大的财务风险。
(三)财务决策缺乏科学性导致决策失误。财务决策失误是产生财务风险的又一重要原因。避免财务决策失误的前提是财务决策的科学化。目前,我国企业的财务决策普遍存在着经验决策和主观决策现象,由此导致决策失误经常发生,从而产生财务风险。例如,在固定资产投资决策过程中,由于对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缺乏周密系统的分析和研究,加之决策所依据的经济信息不全面、不真实,以及决策者决策能力低下等原因,导致投资决策失误频繁发生。决策失误使投资项目不能获得预期的收益,投资无法按期收回,给企业带来巨大的财务风险。企业对外投资,包括有价证券投资、联营投资等。有价证券投资风险包括系统风险和非系统性风险,由于投资决策者对投资风险的认识不足,决策失误及盲目投资导致一些企业产生巨额投资损失,也必然影响企业的投资效益,影响了企业的长期偿债能力,从而给企业带来较大的财务风险。
(四)企业内部关系混乱。企业内部财务关系混乱是我国企业产生财务风险的又一重要原因,企业与内部各部门之间及企业与上级企业之间,在资金管理及使用、利益分配等方面存在权责不明,管理混乱的现象,造成资金使用效率低下,资金流失严重,资金的安全性、完整性无法得到保障。例如,企业资金结构不合理,负债资金比例过高等。在我国,资金结构主要是指企业全部资金来源于权益资金与负债资金的比例关系。由于筹资决策失误等原因,企业资金结构不合理的现象普遍存在。具体表现在负债在资金结构中比例过高,很多企业资产负债率达到30%以上,导致企业财务负担沉重,偿付能力不足,由此产生财务风险。此外,企业库存周转率不高,存货所占比重相对较大,且很多表现为超储积压无法实现销售,或者材料物质变质,也就表现为存货变现困难。而存货流动性差,企业必须为保管这些存货支付大量的保管费用,导致企业费用上升,利润下降,造成资金无效占用,加重财务负担。长期库存存货,企业还要承担市价下跌所产生的存货跌价损失及保管不慎造成的损失。
三、企业财务风险的防范
(一)防范企业财务风险的措施。财务风险存在于财务管理工作的各个环节,不同的财务风险产生的具体原因不尽相同。因而,如何防范企业财务风险,化解财务风险,以实现财务管理目标,是企业财务管理的工作重点。笔者认为,防范企业财务风险,主要应做好以下工作:
1、通过认真分析财务管理的宏观环境及其变化,提高企业对财务管理环境的适应能力和应变能力。建立和不断完善财务管理系统,以适应不断变化的财务管理环境。即是说,应制定财务管理战略。面对不断变化的财务管理环境,企业应设置高效的财务管理机构,配备高素质的财务管理人员,健全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强化财务管理的各项基础工作,使企业财务管理系统有效运行,以防范因财务管理系统不适应环境变化而产生的财务风险。
2、不断提高财务管理人员的风险意识。应通过会计政策和会计策略来解决现阶段和未来的企业财务风险问题。而财务风险存在于财务管理工作的各个环节,任何环节的工作失误都会给企业带来财务风险,财务管理人员必须将风险防范贯穿于财务管理工作的始终。
3、对财务风险做出恰当的处理。财务风险的处理是风险的事后控制,具体方法主要有:(1)坚持谨慎性原则,建立风险基金。即在损失发生以前以预提方式或其他形式建立一项专门用于防范风险损失的基金。如工业企业按一定规定和标准提取坏账准备金。商业企业可提取商品削价准备金,这是弥补风险损失的一种有效方法。(2)在损失发生后,或从已经建立了风险基金的项目中列支,或分批进入经营成本,尽量减少财务风险对企业正常活动的干扰。(3)建立企业资金使用效益监督制度。有关部门应定期对资产管理比率进行考核。同时,加强流动资金的投放和管理,提高流动资产的周转率,进而提高企业的变现能力,增加企业的短期偿债能力。另外,还要盘活存量资产,加快闲置设备的处理,将收回的资金偿还债务.(4)注重投资决策问题。投资决策是企业重大经营决策的主要内容之一,直接影响企业的资金结构。企业决策者必须做好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分析。
4、提高财务决策的科学化水平,防止因决策失误而产生的财务风险。财务决策的正确与否直接关系到财务管理工作的成败,经验决策和主观决策会使决策失误的可能性大大增加。为防范财务风险,企业必须采用科学的决策方法。在决策过程中,应充分考虑影响决策的各种因素,尽量采用定量计算及分析方法,并运用科学的决策模型进行决策。对各种可行方案决策,切忌主观臆断。例如,对固定资产投资,应采用科学的方法,计算各种投资方案的投资回收期、投资报酬率、净现值及内含报酬率等指标,并对计算结果进行综合评价,在考虑其他因素的基础上,选择最佳的投资方案。又如,在筹资决策过程中,企业首先应根据生产经营情况合理预测资金需要量,然后通过对资金成本的计算分析及各筹资方式的风险分析,选择正确的筹资方式,确定合理的资金结构,在此基础上做出正确的筹资决策。再如,企业资金流动是周而复始地进行的。确切地说流动性是企业的生命,企业必须加速存货和应收账款的周转率,以保持良好资产流动性。按照以上方法做出的决策,产生失误的可能性大大降低,从而可以避免财务决策失误所带来的财务风险。
5、理顺企业内部财务关系,做到责、权、利相统一。为防范财务风险,企业必须理顺内部的各种财务关系。要明确各部门在企业财务管理中的地位、作用及职责,并赋予相应的权力,真正做到权责分明,各负其责。而在利益分配方面,应兼顾企业各方利益,以调动各部门参与企业财务管理的积极性,从而,真正做到责、权、利相统一,使企业内部财务关系清晰明了。
6、建立财务“预防”机制,正确把握企业负债经营的“度”。企业进行负债经营决策时,首先应该考虑企业举债的规模和偿债能力。一般而言,确定负债规模应该考虑以下因素,如警惕财务杠杆效应的负面影响、防范财务风险和关注财务拮据成本。建立企业财务预警的“诊断”机制,要对企业的负债进行分析,从三个方面来看:(1)负债经营有利于提高经营者业绩,使企业获得负债资金效应,降低资金成本,提高权益资本收益水平。(2)负债经营可以迅速筹集资金,弥补企业内部资金不足,增强经济实力。(3)负债经营给企业带来更大的风险和破产的危机。首先,在资金结构中,若负债的比例过大,即过度负债经营,那么依赖于外界的因素过多,也就加大了企业的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生产经营环节稍有脱节,资金回收不及时,资金成本大幅度增加,降低了企业经营利润,削弱了企业活力。其次,因负债率升高,财务风险加大,在财务杠杆作用下自有资金收益率下降,企业承受能力降低,偿还能力减弱。一旦企业出现坏账,产品积压,那么必然会给企业带来危机。因而,在建立企业财务预警制度时,应把握好负债经营的“度”。
(二)防范企业财务风险的技术方法。在做好防范财务风险的技术方法。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分配法。即通过企业之间联营、多种经营及对外投资多元化等方式分散财务风险。对于风险较大的投资项目,企业可以与其他企业共同投资,以实现收益共享,风险共担,从而分散投资风险,避免企业独家承担投资风险而产生的财务风险;由于市场需求具有不确定性、易变性,企业分散风险可采用多种经营方式,即同时经营多种产品。在多种经营方式下,某些产品因滞销产生的损失,可能会被其他产品带来的收益所抵消,从而可以避免经营单一产生的无法实现预期收益的风险。对外投资多元化,是指企业对外投资应将资金投资于不同的投资品种,以达到分散投资风险的目的。分散投资的原因是风险投资所经受的风险性极高,只有多项目多领域的投资才能减少风险系数。一般来说,长期投资的风险大于短期投资的风险,证券投资组合可以分散有价证券的非系统性风险,其投资风险低于单项证券投资的风险。当然,风险越大,可能产生的收益也越大。对外投资多元化可在分散投资风险的情况下实现预期的投资收益。
2、回避法。即企业在选择理财方案时,应综合评价各种方案可能产生的财务风险,在保证财务管理目标实现的前提下,选择风险较小的方案,以达到回避财务风险的目的。例如,债权性投资如果能够使企业实现预期的投资收益,企业在选择投资方式时,应尽可能采用债权性投资,因为债权性投资风险大大低于股权性投资的风险。尽管股权投资可能带来更多的投资收益,但从回避风险的角度来考虑,企业还是应当谨慎从事股权性投资。当然,采用回避法并不是说企业不能进行风险性投资。企业为达到影响甚至控制被投资企业的目的,可以采用股权投资的方式,在这种情况下,承担适当的投资风险是必要的。
3、转移法。即企业通过某些手段将部分或全部财务风险转移给他人承担的方法。它包括保险转移和非保险转移。保险转移,如企业可以通过购买财产保险的方式,将财产损失的风险转移给保险公司承担。在对外投资时,企业可以采用联营投资方式,将投资风险部分转移给参与投资的其他企业。非首席财务官(cfo.icxo.com)保险转移是指将某种特定的风险转移给专门机构或部门,如将产品卖给商业部门,将一些定点的业务交给具有丰富经验技能、拥有专门人员和设备的专业公司去完成等。采用转移风险的方式将财务风险部分或全部转移给他人承担,可以大大降低企业的财务风险。
4、降低法。即企业面对客观存在的财务风险,努力采取措施降低财务风险的方式。例如,企业可以在保证资金需要的前提下,适当降低负债资金占全部资金的比重,以达到降低债务风险的目的。当市场不可测因素增多,股票价格出现剧烈波动时,企业应及时降低股票投资在全部对外投资所占的比重,从而降低投资风险。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企业可以通过提高产品的质量、改进产品设计、努力开发新产品及开拓新市场等手段,提高产品的竞争力,降低因产品滞销、市场占有率下降而产生的不能实现预期收益的财务风险。另外,企业也可以通过付出一定代价的方式来降低产生风险损失的可能性。例如,建立风险控制系统,以便及时发现及化解风险。企业也可以建立风险基金,如对长期负债建立专项偿债基金,以此降低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还可以选择最佳资本结构,使企业风险最小而盈利能力达到最大化。企业筹措资金时,应根据企业所处的行业特点与发展的不同时期,既充分考虑经营规模、盈利能力及金融市场状况,又要考虑企业现有资金以及未来的财务收支状况,选择使综合资金成本最低的融资组合,确定银行融资规模与结构,动态地平衡短期、中期与长期负债比率,实现企业价值的最大化,使财务风险降到最低水平。
❷ 注册股票投资公司都需要什么条件
注册基金公司的条件: 股权投资基金和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企业)的注册登记 一、股权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企业),以股份公司设立的,投资者人数(包括法人和自然人)不得超过200人;以有限公司形式设立的,投资者人数(包括法人和自然人)不得超过50人;以合伙制形式设立的,合伙人人数(包括法人和自然人)不得超过50人。以其他形式设立的股权投资基金,投资者人数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二、公司制股权投资基金的注册资本为10000万人民币。 公司制股权投资基金管理股份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少于500万人民币; 合伙制股权投资基金企业、合伙制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企业的出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规定执行。 以其他形式设立的股权投资基金的出资,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股权投资基金和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企业)所有投资者,均应当以货币形式出资。 三、股权投资基金的经营范围核准为:从事对未上市企业的投资,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投资以及相关咨询服务等; 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企业)经营范围核准为: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从事投融资管理及相关咨询服务。 四、基金公司名称核准为“上海××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合伙制股权投资基金企业名称核准为:“上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普通合伙)”。 公司制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名称核定为“上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合伙制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企业名称核准为“上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普通合伙)”。
❸ 个人可以开股票投资公司吗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序言:股票是金融市场的热门产品,明天随着我国金融行业的蓬勃发展,股票相关的业务也在随之发展。那么个人可以注册股票投资公司吗?注册股票投资公司又需要哪些条件呢?下面和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三、股票投资公司的业务范围股票投资公司属于投资类型的公司,其经营范围主要包括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以及相关投资业务的咨询,企业管理事务的咨询等多个领域。因此正常情况下,从事经贸资产或者是经营类投资范围的公司极为投资公司,并且投资公司还可以按照本公司章程中的合法经营业务进行经营。
❹ 注册股票投资公司都需要什么条件
投资有限需要具备条件:
1、股东一个及以上股东。一位股东投资成立的属于一人有限,也可以是二位或以上的股东投资。2、监事可以设监事会(需多名监事),也可以不设监事会,但需设一名监事。一人有限,股东不能担任监事;二人及以上的股东,其中一名股东可以担任监事
2、资本时,必须要有资本。投资最低资本1000万以上(投资管理根据性质不同要求资本金,最低资本3万元以上(2个股东以上为3万,一个股东需10万以上)
3、名称时,首先要进行网上核准名称(用户名必须是拟设立企业的自然人股东之一或法人股东的职工),需提交多个名称进行查名。
5、经营范围时,经营范围必须要明确,以后的业务范围不能超出经营范围。可以将现在要做的或以后可能要做的业务写进经营范围。经营范围字数在100个字以内,包括标点符号。一般投资管理经营范围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可填报的经营范围可参考其他类别,主要包括六大类,每个类别里还可以进一步细分。
❺ 请问注册股票投资咨询公司需要什么
和其他公司注册是一样的!只不是需要一些资深的专家及相关的资质!
❻ 投资公司招聘股票交易员有什么要求
要求很简单,主要是手速快,熟悉小键盘,最重要的是执行力强。
其实这不叫交易员,这个职位叫下单员,一般只招女的。
薪酬一般2K以上,看地方和老板。
❼ 您好,我想成立一家投资公司(这是不是属于私募基金),做股票投资,但是我不知道法律方面的流程
您好~
投资公司的话只要你的注册资金达到1000万就可以直接审批了~
有执照了 你做什么事那就是你的事了
不懂的可以咨询我用户名
❽ 中国公司要上市到底要求股东多少人有人说200,有人说1000。那么多股东都是真的存在还是有些是虚
在公开发行前,股份有限公司的合法股东人数是2个以上,200个以下(包含2及200个)。基本无法虚构,每人需披露详细情况,并经核查。
拓展知识:
一、上市公司上市要求
1.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已向社会公开发行。
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三千万元。
3.开业时间在三年以上,最近三年连续盈利;原国有企业依法改建而设立的,或者本法实施后新组建成立,其主要发起人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可连续计算。
4.持有股票面值达人民币一千元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于一千人,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其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0%以上。
5.公司在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6.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上市公司的特点
(1)上市公司是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可为非上市公司,有股份有限公司的一般特点,如股东承担有限责任、所有权和经营权。股东通过选举董事会和投票参与公司决策等。
(2)上市公司要经过政府主管部门的批准。
按照《公司法》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要上市必须经过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证券管理部门批准,未经批准,不得上市。
(3)上市公司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交易。
发行的股票不在证券交易所交易的不是上市股票。
与一般公司相比,上市公司最大的特点在于可利用证券市场进行筹资,广泛地吸收社会上的闲散资金,从而迅速扩大企业规模,增强产品的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因此,股份有限公司发展到一定规模后,往往将公司股票在交易所公开上市作为企业发展的重要战略步骤。
从国际经验来看,世界知名的大企业几乎全是上市公司。例如,美国500家大公司中有95%是上市公司。
首先,上市公司也是公司,是公司的一部分。从这个角度讲,公司有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之分了。
其次,上市公司是把公司的资产分成了若干分,在股票交易市场进行交易,大家都可以买这种公司的股票从而成为该公司的股东,上市是公司融资的一种重要渠道;非上市公司的股份则不能在股票交易市场交易(注意:所有公司都有股份比例:国家投资,个人投资,银行贷款,风险投资)。上市公司需要定期向公众披露公司的资产、交易、年报等相关信息,而非上市公司则不必。
最后,在获利能力方面,并不能绝对的说谁好谁差,上市并不代表获利能力多强,不上市也不代表没有获利能力。当然,获利能力强的公司上市的话,会更容易受到追捧。
❾ 基金管理公司投资管理人员管理指导意见的法规内容
第二条 本指导意见所称投资管理人员,是指下列在公司负责基金投资、研究、交易的人员以及实际履行相应职责的人员:
(一)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二)公司分管投资、研究、交易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投资、研究、交易部门的负责人;
(四)基金经理、基金经理助理;
(五)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三条 投资管理人员应当诚实守信、独立客观、专业审慎、勤勉尽责。
第四条 公司应当按照本指导意见,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建立投资管理人员相关管理制度,健全公司有关投资风险控制制度,加强对投资管理人员执业行为的管理。
第五条 中国证监会及相关派出机构依法对投资管理人员进行监督管理,中国证券业协会依法对投资管理人员进行自律管理。 第六条 投资管理人员应当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在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与公司、股东及与股东有关联关系的机构和个人等的利益发生冲突时,投资管理人员应当坚持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的原则。
投资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基金财产或利用管理基金份额之便向任何机构和个人进行利益输送,不得从事或者配合他人从事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活动。
第七条 投资管理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及基金合同的规定,执行行业自律规范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不得为了基金业绩排名等实施拉抬尾市、打压股价等损害证券市场秩序的行为,或者进行其他违反规定的操作。
第八条 投资管理人员应当恪守职业道德,信守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监管机构和公司作出的承诺,不得从事与履行职责有利益冲突的活动。
第九条 投资管理人员应当独立、客观地履行职责,在作出投资建议或者进行投资活动时,不受他人干预,在授权范围内就投资、研究等事项作出客观、公正的独立判断。
第十条 投资管理人员应当公平对待不同基金份额持有人,公平对待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其他资产委托人,不得在不同基金财产之间、基金财产和其他受托资产之间进行利益输送。
第十一条 投资管理人员应当树立长期、稳健、对基金份额持有人负责的理念,审慎签署并认真履行聘用合同,提前解除聘用合同应当有正当的理由。
第十二条 投资管理人员应当牢固树立合规意识和风险控制意识,强化投资风险管理,提高风险管理水平,审慎开展投资活动。
第十三条 投资管理人员应当加强学习,接受职业培训,熟悉与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的政策法规及相关业务知识,不断提高专业技能。 第十四条 公司应当建立科学合理的投资管理人员聘用制度,对投资管理人员的聘任条件、聘任程序、聘任期限等作出明确规定。
公司在聘任投资管理人员时,应当充分了解拟任人选的工作背景、遵规守法情况、诚信情况、从业资格、业务素质、工作能力及工作变动情况等,对其能否胜任拟任职岗位进行认真评估,审慎作出聘用决定。
基金经理在任职前应当通过中国证监会或其授权机构组织的证券投资法律知识考试,并通过所任职公司向中国证券业协会申请注册。基金经理发生变动的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向中国证券业协会申请注册变更。公司不得聘用未通过证券投资法律知识考试、未在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的人员担任基金经理。投资总监、特定客户资产管理投资经理、企业年金投资经理、社保基金投资经理等投资管理人员参照本款管理。
第十五条 公司聘用投资管理人员应当签订聘用合同。公司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结合基金行业的特点认真研究、制订聘用合同的各项内容,对双方的权利、义务、投资管理人员的聘任期限、投资管理目标与考核、保密事项、竞业禁止事项、违约条款等方面进行详细约定。
第十六条 公司应当完善研究、决策、执行、反馈等投资业务流程,合理设置与投资业务相关的部门、岗位,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
第十七条 公司应当完善并严格实行投资分析和投资决策机制,加强研究对投资决策的支持,防止投资决策的随意性。
第十八条 公司应当建立完善投资授权制度,明确界定投资权限,防止投资管理人员越权从事投资活动。
投资管理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公司的投资授权制度,在授权范围内履行职责;超出授权范围的,应当按照公司制度履行批准程序。
第十九条 公司应当建立健全投资风险控制机制,设立专门机构,配备专门人员对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进行监测、评估、报告,并制定相应的风险处置预案。
第二十条 公司应当建立公平交易制度,制订公平交易规则,明确公平交易的原则及实施措施,对反向交易、交叉交易及其他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行为加强跟踪监测、及时分析并按规定履行报告义务。
公司在投资管理人员安排方面应当公平对待基金和其他委托资产,不得对特定客户资产管理等其他业务进行倾斜,不得因开展其他资产管理业务影响基金经理的稳定,不得应其他机构客户的要求调整基金经理而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第二十一条 公司应当建立信息管理及保密制度,加强风险隔离。
投资管理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公司信息管理的有关规定以及聘用合同中的保密条款,不得利用未公开信息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利益,不得违反有关规定向公司股东、与公司有业务联系的机构、公司其他部门和员工传递与投资活动有关的未公开信息。
第二十二条 公司应当建立完善投资、研究及交易的记录和档案管理制度,基金投资标的物备选库的建立及变更、主要投资决策等事项应当有充分的依据和完整的记录,并按照规定期限予以保存。
第二十三条 公司应当建立有关投资管理人员个人利益冲突的管理制度,加强对投资管理人员直接或者间接股权投资及其直系亲属投资等可能导致个人利益冲突行为的管理,按照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的原则,建立相关申报、登记、审查、管理、处置制度,防止因投资管理人员的股权投资行为影响基金的正常投资、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投资管理人员不得直接或间接为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进行证券投资活动,不得直接或间接接受证券公司、投资公司、上市公司等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提供的礼金、旅游服务等各种形式的利益。投资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时,对可能产生个人利益冲突的情况应当及时向公司报告。
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公司员工不得买卖股票,直系亲属买卖股票的,应当及时向公司报备其账户和买卖情况。公司所管理基金的交易与员工直系亲属买卖股票的交易应当避免利益冲突。
第二十四条 公司应当加强对投资管理人员参加与履行职责有关的社会活动及会议的管理,对投资管理人员参加各种形式的年会、论坛等活动做出统一安排。
未经公司允许,投资管理人员不得以公司或个人名义参加与履行职责有关的社会活动或会议,严禁投资管理人员利用参加会议之便牟取不当利益,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十五条 公司应当加强投资管理人员对外公开发表与基金投资有关言论的管理。
投资管理人员应当遵守公司对外宣传的有关规定,不得误导、欺诈基金份额持有人,不得对基金业绩进行不实的陈述。
第二十六条 公司应当建立健全通信管理制度,加强对各类通信工具的管理,公司固定电话应进行录音,交易时间投资管理人员的移动电话、掌上电脑等移动通讯工具应集中保管,MSN、QQ等各类即时通信工具和电子邮件应实施全程监控并留痕,录音、即时通信、电子邮件等资料应当保存五年以上。
第二十七条 公司应当加强对投资管理人员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对外行使权利的管理,制定相关制度,明确相应程序。
投资管理人员受公司委托,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名义行使权利时应当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及公司的有关规定,不得利用履行职责之便获取不正当利益。
第二十八条 公司应当加强对投资管理人员出国(境)的管理,对投资管理人员出国(境)时应当履行的报告义务、职责行使等作出规定。
第二十九条 公司应当建立对投资管理人员的考核体系,客观、科学地评价投资管理绩效。
公司对基金经理的评价和考核应当体现基金财产运用注重长期、价值投资、控制风险的特点。
第三十条 公司应当加强对投资管理人员的合规教育,定期进行合规培训,提高其合规意识。每个投资管理人员每年接受合规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小时。
第三十一条 公司应当加强对其他人员代为履行投资管理人员职责的程序、职责范围等的管理。公司的紧急应变制度中应当包含投资管理人员不能正常履行职责时的处理方案,以保障基金财产不受损失。
公司应当严格执行其他人员代为履行基金经理职责的规定,不得违反规定以任何理由安排不符合基金经理任职条件的人员实际履行基金经理职责。拟由其他人员代为履行基金经理职责时间超过30日的,公司应当自决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报告中国证监会相关派出机构,并进行相关信息披露。基金经理发现公司违反规定安排其他人员以其名义履行职责时,应当在知悉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报告中国证监会相关派出机构。
第三十二条 公司应当加强对投资管理人员离职的管理,对投资管理人员解聘、辞职的程序、工作交接、离任审查等作出明确规定。
公司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及时对拟离职投资管理人员进行离任审查,自其离职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为其出具工作经历证明及真实客观的离任审查报告或鉴定意见,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投资业务正常进行。
投资管理人员提出辞职时,应当按照聘用合同约定的期限提前向公司提出申请,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完成工作移交。已提出辞职但尚未完成工作移交的,投资管理人员应认真履行各项义务,不得擅自离职;已完成工作移交的投资管理人员应当按照聘用合同的规定,认真履行保密、竞业禁止等义务。
第三十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遵守有关信息披露的规定,及时披露基金经理的变更情况,自公司作出决定之日起两日内对外公告,并将任免材料报中国证监会相关派出机构。
公司对外公告基金经理变更情况时,至少应当包括以下内容:基金经理变更原因,新任基金经理的基本情况、工作经历、是否曾被监管机构予以行政处罚或采取行政监管措施,如管理过公募基金还应详细列明其管理基金的名称及管理时间。
公司在基金招募说明书及招募说明书更新材料中,应详细披露该基金现任基金经理曾经管理的基金名称及管理时间,该基金历任基金经理的姓名及管理本基金的时间。
基金经理应当督促公司及时披露本人任免情况。
第三十四条 公司聘用短期内频繁变更工作岗位的投资管理人员,应当对其以往诚信记录、从业操守、执业道德进行尽职调查,并在签订聘用合同前书面报告中国证监会及相关派出机构,说明尽职调查情况与拟聘用的理由。
公司不得聘用从其他公司离任未满3个月的基金经理从事投资、研究、交易等相关业务。
第三十五条 基金经理管理基金未满1年的,公司不得变更基金经理。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的,应当向中国证监会及相关派出机构书面说明理由。
基金经理管理基金未满1年主动提出辞职的,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聘用合同竞业禁止有关规定,并向中国证监会及相关派出机构书面说明理由;其他公司在聘用其担任投资管理人员时应当遵守竞业禁止有关规定,对其以往诚信记录、从业操守、执业道德进行尽职调查,取得其前任职公司的书面鉴定,并在签订聘用合同前书面报告中国证监会及相关派出机构,说明尽职调查情况与拟聘用的理由。
基金经理频繁发生变动的,公司应当向中国证监会及相关派出机构书面说明情况。
第三十六条 投资管理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督察长应当在知悉该信息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相关派出机构报告:
(一)因涉嫌违法违纪被有关机关调查或者处理;
(二)拟离开工作岗位1个月以上;
(三)在其他非经营性机构兼职;
(四)其他可能影响投资管理人员正常履行职责的情形。
基金经理有上述情形的,公司应当暂停或免去其基金经理职务。
第三十七条 中国证监会及相关派出机构建立投资管理人员监管档案,对投资管理人员的诚信状况、执业行为、任职和离职情况进行跟踪记录,对基金经理进行任职谈话和离职谈话,对变更频繁的投资管理人员及频繁调整基金经理的公司进行重点关注。对疏于投资管理人员管理、专业人员明显不足、基金经理调整频繁的公司,中国证监会将对公司新业务的拓展和新产品的发行申请予以审慎对待。发现公司聘用不符合条件的基金经理,应当责令公司进行调整。投资管理人员违反诚信原则和职业道德、频繁变换公司、未能勤勉尽责的,中国证监会可视情节采取记入诚信档案、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暂停履行职务、认定为不适宜担任相关职务者等行政监管措施。
中国证券业协会对投资管理人员进行自律管理,投资管理人员违反有关规定的,中国证券业协会视情节采取相应措施。 第三十八条 除本指导意见第二条所规定的投资管理人员以外的公司其他从事研究、投资、交易的人员,应当遵守本指导意见中有关基本行为规范的规定。
第三十九条 本指导意见是衡量公司内部控制水平的标准之一。公司和投资管理人员的行为与本指导意见规定不符的,应当向中国证监会及相关派出机构做出详细解释说明。无正当理由的,中国证监会可以对该公司进行检查,全面了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
第四十条 本指导意见自2009年4月1日起施行。
❿ 股票投资公司成立条件是什么
股票投资公司成立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人;无外资方股东资格;注册资本100万以上;有固定的业务场所和与业务相适应的通讯及其他信息传递设施;有公司章程;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专业人员;其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三条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