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投资向谁函证
❶ 甲公司上市发行普通股股票,下列审计程序中注册会计师最不可能执行的是 1向该公司开户银行函证2向证券
最不可能的是4,公司签发的现金支票,应该都已经拿到银行去兑现了,审计的无法取得支票的,要查也只能查看支票的存根还有银行进账单
❷ 证券公司可以发询证函吗
法律分析:为规范办理企业询证函函证事项操作,提高本公司函证服务效率,现将申请办理企业询证函函证事项的具体流程和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证券公司聘用的会计师事务所、尽职调查机构(以下简称审计机构)拟对证券公司与本公司往来账项进行询证的,适用本通知。
2、证券公司或其聘用的审计机构应按照本公司制定的企业往来询证函格式(见附件),填列具体询证信息。如存在询证函格式中预印的询证事项以外的事项,请于“其他事项”栏目中填列。
3、询证信息应避免手工书写,如对填写信息进行手写增加、删除或修改等调整,请在调整处加盖公司公章。
4、审计机构进行书面函证的,应将企业询证函加盖证券公司公章,并邮寄至本公司;由审计机构指定经办人办理现场询证的,须在企业询证函中注明经办人员具体信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第二十二条 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应当自受理证券发行申请文件之日起三个月内,依照法定条件和法定程序作出予以注册或者不予注册的决定,发行人根据要求补充、修改发行申请文件的时间不计算在内。不予注册的,应当说明理由。
第二十三条 证券发行申请经注册后,发行人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证券公开发行前公告公开发行募集文件,并将该文件置备于指定场所供公众查阅。
发行证券的信息依法公开前,任何知情人不得公开或者泄露该信息。
发行人不得在公告公开发行募集文件前发行证券。
第二十四条 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对已作出的证券发行注册的决定,发现不符合法定条件或者法定程序,尚未发行证券的,应当予以撤销,停止发行。已经发行尚未上市的,撤销发行注册决定,发行人应当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证券持有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保荐人,应当与发行人承担连带责任,但是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股票的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等证券发行文件中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已经发行并上市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可以责令发行人回购证券,或者责令负有责任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买回证券。
第二十五条 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第二十六条 发行人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证券,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证券公司承销的,发行人应当同证券公司签订承销协议。证券承销业务采取代销或者包销方式。
证券代销是指证券公司代发行人发售证券,在承销期结束时,将未售出的证券全部退还给发行人的承销方式。
证券包销是指证券公司将发行人的证券按照协议全部购入或者在承销期结束时将售后剩余证券全部自行购入的承销方式。
❸ 证券公司可以发询证函吗
法律分析:为规范办理企业询证函函证事项操作,提高本公司函证服务效率,现将申请办理企业询证函函证事项的具体流程和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证券公司聘用的会计师事务所、尽职调查机构(以下简称审计机构)拟对证券公司与本公司往来账项进行询证的,适用本通知。
2、证券公司或其聘用的审计机构应按照本公司制定的企业往来询证函格式(见附件),填列具体询证信息。如存在询证函格式中预印的询证事项以外的事项,请于“其他事项”栏目中填列。
3、询证信息应避免手工书写,如对填写信息进行手写增加、删除或修改等调整,请在调整处加盖公司公章。
4、审计机构进行书面函证的,应将企业询证函加盖证券公司公章,并邮寄至本公司;由审计机构指定经办人办理现场询证的,须在企业询证函中注明经办人员具体信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第二十二条 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应当自受理证券发行申请文件之日起三个月内,依照法定条件和法定程序作出予以注册或者不予注册的决定,发行人根据要求补充、修改发行申请文件的时间不计算在内。不予注册的,应当说明理由。
第二十三条 证券发行申请经注册后,发行人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证券公开发行前公告公开发行募集文件,并将该文件置备于指定场所供公众查阅。
发行证券的信息依法公开前,任何知情人不得公开或者泄露该信息。
发行人不得在公告公开发行募集文件前发行证券。
第二十四条 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对已作出的证券发行注册的决定,发现不符合法定条件或者法定程序,尚未发行证券的,应当予以撤销,停止发行。已经发行尚未上市的,撤销发行注册决定,发行人应当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证券持有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保荐人,应当与发行人承担连带责任,但是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股票的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等证券发行文件中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已经发行并上市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可以责令发行人回购证券,或者责令负有责任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买回证券。
第二十五条 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第二十六条 发行人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证券,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证券公司承销的,发行人应当同证券公司签订承销协议。证券承销业务采取代销或者包销方式。
证券代销是指证券公司代发行人发售证券,在承销期结束时,将未售出的证券全部退还给发行人的承销方式。
证券包销是指证券公司将发行人的证券按照协议全部购入或者在承销期结束时将售后剩余证券全部自行购入的承销方式。
❹ 外方作为出资者投资国内企业,资本公积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需要向外管局函证么
要的,必须要的,事务所不函证外管局,外管局要处罚事务所的……
……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情况询证流程:
1、从客户处取得以下资料:
⑴已加盖客户公章的外方出资情况询证函(连续编号,一式二份)
⑵外汇登记证
⑶(外汇局准予外商投资企业以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的)外汇业务资本项目核准件
2、向外汇局函证,提交以下资料供外汇局核对并存档:
⑴会计师事务所工作联系函
⑵已加盖客户公章的外方出资情况询证函
⑶外汇登记证复印件(复印全部有内容的页面,原件备查)
⑷外汇业务资本项目核准件
3、外汇局将核对以下要素无误后签发回函(承诺回函期限为5个工作日),否则退回:
⑴外方出资情况询证函“外方出资情况明细表”所列情况与所附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核准件中所列情况是否相符;
⑵所附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核准件与外汇局留存联是否相符。
❺ 股本的函证对象、内容、目的、方式是什么
股本的函证
对象 托管单位或被投资者
目的 投资证券是否真实存在
有银行存款
对象: 本年度内存过款的所有银行, 包括已结清的、余额为零的账户, 已取得银行对账单和所有已付支票,仍应函证。
目的 了解存款实际占有数,了解欠银行的债务(实际债务与或有负债), 了解未登记的银行借款。
内容 短期投资,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由其他单位代为保管、加工或销售的存货,长期投资,委托贷款,应付账款,预收账款,保证、抵押或质押,或有事项,重大或异常的交易。
方式 积极式函证 、消极式函证
❻ 股市上涨问询,下跌不问询,这是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怎么理解
如果公司股票出现异常上涨或下跌波动,就会收到监管机构的问询函。一般情况下,股票出现剧烈上涨受到的关注会远高于股价大幅下挫,因为股票异常上涨会引导投资者跟风投机,监管担心的是利好破灭后市场可能会出现应激反应。
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抑制冲动性投资
虽然上市公司收到问询函不是一件好事,但一家公司股价下跌的真正原因终究与问询函无关,最终是和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股东或投资者的心理预期相挂钩的。如果上市公司的业绩很差,投资者对公司的发展失去信心,股价的下跌将是必然。监管在高涨时发送问询函,也是给投资者一个信号,提示投资者认真考察公司的业绩水平和目前的股价是否相匹配,调整好心理预期,理性进行投资。
综上所示,公司收到监管问询函没什么大不了的,只要进行正常回复,不必担心股价会下跌,问询函和后续价格的涨跌没有直接关系。监管层作为证券市场的管理人,希望企业融资和投资者的投资行为都能够更加平稳健康的发展。监管担心股票的上涨引发过度投机行为,让人忘记股市的风险。
个人认为问询函作为一种提醒手段,要根据市场情况谨慎使用。在牛市市场氛围积极的情况下能够起到提醒投资者冷静的作用,但在熊市市场氛围冷清的时候更多地应该提振投资者和市场信心,不要一味地打压上涨热情,不利于股市的长期发展。
❼ 股票账户怎么审计
打印历史交割单,以及去开户的证券公司进行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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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对通过发行股票来融资的公司进行审计,那么募股前财务审计与审核工作是必不可少的尽职调查内容之一。一般而言,凡注册会计师在审计报告和审核结论涉及范围内的有关财务事实,都必须尽职调查。在我国实践中,这一尽职调查主要分以下几个阶段:
首先是制订审计计划,包括详细的且符合实际的审计方案、审计程序和审计时间预算表。审计方案明确审计目标、审计范围和审计任务;审计程序明确为完成审计目标和要求而应实施的具体步骤;审计时间表是对实施各项审计所需时间以及预算总体时间的安排。
其次是对公司内控制度的测试与评价,可以说,这是审计工作具体展开的第一步,其方法可分为穿行测试和遵行性检查。穿行测试是由审计人员通过抽审,对所抽取的经营业务循环进行追查,以核实其是否与审计工作底稿的有关描述相一致,并依此修改审计工作底稿。穿行测试的目的在于证实审计工作底稿对公司内部控制系统的描述是否准确、真实、完整,以进一步熟悉发行人内控制度。遵行性检查是指审计人员对公司的某一内部控制系统的效能进行检查,以确定发行人的内部控制制度的效果与可靠程度,从而为下一步的审计工作提供指导性依据。
再次是对经营业务与财务报表的确定性检查,其主要目的是为了证实发行人财务报表项目余额的表达是否准确公允,主要范围涉及资产账户余额的确定性检查;负债账户余额的确定性检查;股东权益账户的确定性检查;收入和费用账户的确定性检查等。
最后是完成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以上是审计人员最基本的工作。在我国的股票发行实践中,审计人员担负的审计任务还要宽得多,如发行人盈利预测、财务状况变动情况的审计与审核,对招股书中的财务数据进行审核等,都是由审计人员完成的。
❽ 注册会计师在采用函证方式审查上市公司的发行在外的股票时,函证对象应为
上市公司的发行在外的股票的登记和保管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登公司),如果做选择题B,因为不是ACD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China Securities Depository and Clearing Company Limited,CSDCC)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主管部门是中国证监会。
[编辑本段]历史沿革
2001年3月30日,按照《证券法》关于证券登记结算集中统一运营的要求,经国务院同意,中国证监会批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组建成立。同年9月,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在上海、深圳的分公司正式成立。从2001年10月1日起,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承接了原来隶属于上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全部登记结算业务,标志着全国集中统一的证券登记结算体制的组织架构基本形成。
[编辑本段]宗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宗旨是:建立一个符合规范化、市场化和国际化要求,具有开放性、拓展性特点,有效防范市场风险和提高市场效率,能够更好地为中国证券市场未来发展服务的集中统一的证券登记结算体系。
[编辑本段]基本职能
按照《证券法》和《证券登记结算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履行下列职能: 证券账户、结算账户的设立和管理; 证券的存管和过户; 证券持有人名册登记及权益登记; 证券和资金的清算交收及相关管理; 受发行人的委托派发证券权益; 依法提供与证券登记结算业务有关的查询、信息、咨询和培训服务; 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❾ 如何对长期投资进行实质性审查
1.实施长期股权投资的起步审计程序。(获取或编制长期股权投资明细表,复核加计是否正确,并与总账数和明细账合计数核对)
2.检查年度内长期股权投资增减变动的原始凭证,对于增加的项目是否核实其入账基础与投资合同、协议的一致性,会计处理是否正确;对于减少的项目应核实其变动原因及授权批准手续。
3.以非货币^***易换入长期股权投资时,应检查期初始投资成本的正确性。
4.对于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实施下列程序:
(1)核对长期股权投资和投资收益的会计处理的正确性。
(2)审查股权投资差额的计算与会计处理的正确性,复核股权投资差额分摊数的正确性。
(3)审查损益调整项目本期发生额的正确性,并与投资收益项目的相应发生额进行核对。
(4)当被投资单位出现资不抵债时,权益法核算是否以投资账面价值减记至零为限。对被投资单位提供了担保或抵押的是否充分披露。
5.对于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是否取得相关原始凭证,确定其会计处理的正确性。
6.对于成本法改为权益法或权益法改为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审查其投资成本的正确性。
7.通过检查股票权证等凭据,核对所有权及金额。必要时,应向被投资单位函证。
8.逐项检查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情况。对于资不抵债子公司的持续经营情况,应作出详细记录,并提请被审计单位充分披露。
9.短期投资划转为长期股权投资时,应检查相关会计处理的正确性。
10.验明长期股权投资列报的恰当性。
❿ 长期股权投资如何审计
长期股权投资的实质性程序通常包括:
1.获取或编制长期股权投资明细表,复核加计正确,并与总账数和明细账合计数核对相符;结合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科目与报表数核对相符。
2.根据有关合同和文件,。确认股权投资的股权比例和持有时间,检查股权投资核算方法是否正确。
3.对于重大的投资,向被投资单位函证被审计单位的投资额、持股比例及被投资单位发放股利等情况。
4.对于应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获取被投资单位已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年度财务报表,如果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则应考虑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实施适当的审计或审阅程序:
(1)复核投资收益时,应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凋整后加以确认;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被审计单位不一致的,应当按照被审计单位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据以确认投资损益。
(2)将重新计算的投资收益与被审计单位所计算的投资收益相核对,如有重大差异,则查明原因,并做适当调整。
(3)检查被审计单位按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在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时,应首先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其次冲减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账面价值(如长期应收款等);如果按照投资合同和协议约定被审计单位仍需承担额外损失义务的,应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并与预计负债中的相应数字核对无误;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盈利的,被审计单位在其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审计时,应检查被审计单位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4)检查除净损益以外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是否调整计入所有者权益。
5.对于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检查股利分配的原始凭证及分配决议等资料确定会计处理是否正确;对被审计单位实施控制而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比照权益法编制变动明细表,以备合并报表使用。
6.对于成本法和权益法相互转换的,检查其投资成本的确定是否正确。
7.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增减变动的记录是否完整:
(1)检查本期增加的长期股权投资,追查至原始凭证及相关的文件或决议及被投资单位验资报告或财务资料等,确认长期股权投资是否符合投资合同、协议的规定,并已确实投资,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2)检查本期减少的长期股权投资,追查至原始凭证,确认长期股权投资的收回有合理的理由及授权批准手续,并已确实ll殳回投资,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8.期末对长期股权投资进行逐项检查,以确定长期股权投资是否已经发生减值:
(1)核对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与以前年度计提方法是否一致,如有差异,查明政策调整的原因,并确定政策改变对本期损益的影响,提请被审计单位做适当披露。
(2)对长期股权投资逐项进行检查,根据被投资单位经营政策、法律环境的变化,市场需求的变化、行业的变化、盈利能力等各种情形予以判断长期股权投资是否存在减值迹象。确有出现导致长期股权投资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将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予以计提。并与被审计单位已计提数相核对。如有差异,查明原因。
(3)将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与利润表资产减值损失中的相应数字核对无误。
(4)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计提,计提依据充分,得到适当批准。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9.结合银行借款等的检查,了解长期股权投资是否存在质押、担保情况。如有,则应详细记录,并提请被审计单位进行充分披露。
10.确定长期股权投资在资产负债表上已恰当列报。与被审计单位人员讨论确定是否存在被投资单位由于所在国家和地区及其他方面的影响,其向被审计单位转移资金的能力受到限制的情况,如存在,应详细记录受限情况,并提请被审计单位进行充分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