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置股票获得的投资收益
①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收益怎么算,求大神赐教
处置取得对价-处置时账面价值+持有期间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
② 交易性金融资产,股票出售时候,投资收益是怎么计算的,如果发生费用是怎么借和贷的,公允变动是怎么来的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处置时,投资收益是怎么算的?下面两题都是计算处置投资收益,那为什么第一题不考虑损益?
你的疑惑是第一题为什么没有把公允价值变动转入投资收益吗?
其实第一题目中,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已经在里面了。
解析答案是甲公司处置该项交易性金融资产时确认的投资收益=920-800-10=110(万元)
假如我们按分录坐下来就是: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 800
应收股利 30
投资收益 4
贷:银行存款 834
收到利息:
借:银行存款 30
贷:应收利息 30
6-30日按公允价值计量:
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40 =(800-3.8*200)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40
7-20卖出时:
借:银行存款 920
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40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 800
投收益 160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转入投资收益;
借:投资收益 40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40
支付手续费10万:
借:投资收益 10
贷:银行存款 10
以上可以看出投资收益在卖出时为160-40-10=110.
其中160=920-(800-40) 即售价与售出时交易性金融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
40=持有期间交易性金融资产由于涨跌价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的金额(完完全全实现了的收益计入投资收益,也就是收到钱了的计入投资收益;没有真真正正实现的收益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比如涨跌价,最后由于卖出了股票,收益真正实现了,所以才有从公允价值变动转入投资收益这样一分录。)
总结规律可得:出售时交易性金融资产投资损益=第一部分+第二部分+第三部分
第一部分=在出售时,出售价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
第二部分=在持有期间未真正实现的投资收益转入到投资收益(即公允价值变动转入投资收益)
第三部分=出售时的税费。
现在假设购入成本为A元。持有期间涨价了B元。最后出售为C元.
第一部分=C-(A+B); 第二部分=B; 因此第一部分+第二部分=C-(A+B)+B=C-A元。
所以第一题就直接用成本来进行计算了,并不需要涨价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这科目金额了。
因此第二题=98000-115000(第一部分)+115000-1000*(10-1.2)(第二部分)+0(第三部分)
也可以等于:
C-A=98000(售价)-10000*(10-1.2)(成本)=10000元。
总结:出售时的投资收益可以等于=C(售价)-A(购入成本账面价值)-D(出售时手续费)
或者
出售时的投资收益可以等于=C售价-(A+B)(出售时账面价值)+B(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转入投资收益) -D(出售时手续费)
题目一:其中的800相当于公式中的A购入时的账面价值成本。
题目二:115000相当于公式中的(A+B)。
③ 一般企业处置投资或股票取得的净收益计入
金融资产进行账务处理
借:银行存款
贷:投资收益
④ 企业出售股票后的总收益是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吗
美股研究社称:交易性金融资产处置时,按实际收到金额借方确认银行存款,按原账面额贷记“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和“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按借贷方差额确认投资收益,如果投资收益在贷方证明赚钱了,在借方证明亏损了。
借:银行存款(卖出时实际收到的钱)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当初购买时的账面金额)
--公允价值变动(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账面上下浮动的净额)
投资收益(借贷方差额计入投资收益,贷方表示挣钱了)
⑤ 转让股票取得的投资收益3000元,怎么计算增值税
您好,3000是含税收入,增值税=3000*6%或3%/(1加6%或3%)
⑥ 股权出售后取得的投资收益怎么处理
对于纳税和避税
A上市公司需支付境外香港投资方2010年股息100万元,按照税法规定,A上市公司应为香港投资方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根据内地与香港税收安排规定,假如香港投资方是直接拥有该上市公司至少25%资本的公司,则适用税率为5%,即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5万元(100万元×5%),其他情况下,为股息总额的10%。
个人股东取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要缴税
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第五项规定,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对外投资分回的利息或者股息、红利要缴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执行口径的通知》(国税函[2001]84号)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对外投资分回的利息或者股息、红利,不并入企业的收入,而应单独作为投资者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不缴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4]20号)第二条第八项规定,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个人股东取得以盈余公积金派发红股要缴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份制企业转增股本和派发红股征免个人所得税的通知》(国税发[1997]198号)规定,一、股份制企业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属于股息、红利性质的分配,对个人取得的转增股本数额,不作为个人所得,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二、股份制企业用盈余公积金派发红股属于股息、红利性质的分配,对个人取得的红股数额,应作为个人所得征税。
股权投资避税方法
利用股权投资进行巧妙避税,是股权投资过程中不可避免的话题。通过股权投资收益进行合理避税,不但可使投资者获取更多的利润,而且也能使其方法符合游戏规则。
⑦ 交易性金融资产处置损益怎么计算
卖价减账面价值的差额就是处置损益,如:
借:银行存款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 - 成本
- 公允价值变动
投资收益
结转公允价值变动的利得或损失:
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贷:投资收益
⑧ 转让股票的分录以及转让股票取得收益的会计分录,麻烦请写的详细点,谢谢。
股票属于交易性金融资产,股票所得收益属于投资收益。
转让股票时:借:银行存款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
----公允价值变动(借方或贷方)
投资收益(借方或贷方)
按已确认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收益情况,若为损失,则做相反分录)
贷:投资收益
⑨ 各种金融资产处置时投资收益和处置损益是如何计算的呢
1.交易性金融资产
处置时影响投资收益的金额=公允净售价-初始入账成本
处置时影响损益的金额=公允净售价-出售时账面价值
2.投资性房地产(非金融资产)
处置时影响其他业务利润的金额=售价-初始入账成本+资本公积冲减的其他业务成本的金额
处置时影响损益的金额=公允净售价-处置时的账面价值+资本公积冲减的其他业务成本的金额
3.持有至到期投资
处置时影响投资收益的金额=处置时影响损益的金额=公允净售价-处置时的账面价值
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对于股票类投资:
①未发生减值时,处置时影响投资收益的金额=处置时影响损益的金额=公允净售价-初始入账成本
②发生减值时,处置时的投资收益=处置时影响损益的金额=公允净售价-计提减值后的账面价值
(2)对于债券类投资:
①未发生减值时,处置时影响投资收益的金额=处置时影响损益的金额=公允净售价-处置时的账面价值+资本公积转入投资收益的金额
②发生减值时,处置时影响投资收益的金额=处置时影响损益的金额=公允净售价-处置时的账面价值+资本公积转入投资收益的金额
⑩ 金融资产处置时投资收益和处置损益是如何计算的
交易性金融资产:
处置时影响投资收益的金额=公允净售价-初始入账成本
处置时影响损益的金额=公允净售价-出售时账面价值
投资性房地产(非金融资产):
处置时影响其他业务利润的金额=售价-初始入账成本+资本公积冲减的其他业务成本的金额
处置时影响损益的金额=公允净售价-处置时的账面价值+资本公积冲减的其他业务成本的金额
持有至到期投资:
处置时影响投资收益的金额=处置时影响损益的金额=公允净售价-处置时的账面价值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拓展资料:
对于股票类投资:
未发生减值时,处置时影响投资收益的金额=处置时影响损益的金额=公允净售价-初始入账成本
发生减值时,处置时的投资收益=处置时影响损益的金额=公允净售价-计提减值后的账面价值
对于债券类投资:
未发生减值时,处置时影响投资收益的金额=处置时影响损益的金额=公允净售价-处置时的账面价值+资本公积转入投资收益的金额
发生减值时,处置时影响投资收益的金额=处置时影响损益的金额=公允净售价-处置时的账面价值+资本公积转入投资收益的金额。
金融资产(Financial Assets) ,是实物资产的对称,指单位或个人所拥有的以价值形态存在的资产。是一种索取实物资产的无形的权利。是一切可以在有组织的金融市场上进行交易、具有现实价格和未来估价的金融工具的总称。金融资产的最大特征是能够在市场交易中为其所有者提供即期或远期的货币收入流量。
尽管金融市场的存在并不是金融资产创造与交易的必要条件,但大多数国家经济中金融资产还是在相应的金融市场上交易的。
金融资产是指一切代表未来收益或资产合法要求权的凭证,亦称金融工具或证券。是指单位或个人拥有的以金融资产价值形态存在的资产,是一种索取实物资产的权利。
金融资产是一切可以在有组织的金融市场上进行交易、具有现实价格和未来估价的金融工具的总称。金融资产的最大特征是能够在市场交易中为其所有者提供即期或远期的货币收入流量。
金融资产包括一切提供到金融市场上的金融工具。但不论是实物资产还是金融资产,只有当它们是持有者的投资对象时方能称作资产。如孤立地考察中央银行所发行的现金和企业所发行的股票、债券,就不能说它们是金融资产,因为对发行它们的中央银行和企业来说,现金和股票、债券是一种负债。因此,不能将现金、 存款、凭证、股票、债券等简单地称为金融资产,而应称之为金融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