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投资撤资
① 减资和撤资的区别
撤资,撤销投资;撤出资金。又可称作“移转型民营化”。是公共服务民营化的一种类型,它意味政府放弃某一企业,某一职能或某一资产,公营事业或资产转移向民间。像委托授权一样,撤资需要政府采取直接的、明确的行动。与委托授权不同的是,撤资总体上说是一次性工作。减资是股份公司减少注册资本额的行为。其主要目的在于:一次性偿付债务;调整过多的资本;分派股利;公司合并;分离部门。分为实质性减资和名义性减资两类。实质性减资,是在减少公司账面资本的同时,减少与此等额的公司资产,并将这些资产返还股东或划转他人。名义性减资,只是减少账面资本数额,而公司财产并不相应减少,故不能向股东作任何返还,也无法向他人划转资产。减资的操作方法有两种:减少股份数量和减少股票面额。
【法律依据】
《公司法》。
② 股东对公司的投资可以撤资吗
股东投资一般不能撤资。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但股东可以通过合法转让全部或者部分股权的方式撤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转让股权不受限制,转让后由公司依法办理股东变更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③ 投资者可以随时撤资吗
投资者是可以随时撤资的,这符合我国法律规定。《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可以退伙。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拓展资料:
在投资一家公司时,退出的方式有很多种,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1. 回购退出是指投资者认为公司未来发展潜力较低,要求公司或大股东回购自己的股权以收回投资。
这种退出的方法一般是不愿被投资者和企业看到的方法,因为它们大多会在企业经营出现问题后被采用,而且效果一般不是很好,因为一旦企业的经营出现问题,公司的大股东一般都没有多少能力回购股份。这种退出周期也比较长,很多会采用分期付款的方式,整个周期大约需要5-6年甚至更长时间。
2. 转让与退出:在企业发展过程中,如果投资者愿意以合理的价格接受股份,投资者可以直接将股份转让给外部接受人,获得赎回。
这是一种相对方便的退出方式。当公司估值上升,市场看好时,可以实现快速退出,既可以获得一定的收入,又可以在较短的时间内实现退出。
3.退出合并和收购。其他上市公司或大型企业愿意收购目标公司。在这种情况下,投资者作为公司的股东,将撤出其股份,获得上市公司的现金或股票,实现成功退出。
并购退出的时间会比上市退出的时间快,但收益不会太高,因为一方面,并购时对上市公司的收购一般都有价格限制,价格一般较低。另一方面,如果是换股,如果上市公司的股价在未来没有达到预期,投资者的收益会大大减少。当然,对上市公司的持股也有限制,这将影响投资者的收入和时间。
4. 退出上市,即当投资者投资的公司在境内或境外交易所上市时,投资者权益成为流通股,通过二级市场出售或大宗交易转让实现投资。完全退出。这种方法比较常见,也是收益最高的方法。
从目前来看,这种方法是最有利可图的方法,因为上市公司在国内资本市场仍然是稀缺的目标,上市后股价上涨的可能性仍然很高。当然,这种方法的周期也比较长,从3年到5年到10年以上不等。这是很正常的事情。同时,受减持限制。周期很长。投资本身就是时间和收入的矛盾组合。高回报通常伴随着高风险和长时间周期。这是一个合格的投资者应该理解的真理。
④ 股东投资股票怎样撤资
股东投资撤资的方式:
1、通过转让股权的方式撤资。转让股权包括内部转让和外部转让;
2、通过异议回购的方式撤资。即公司盈利,但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等情形,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3、其他方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第七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⑤ 股东撤资退出的处理方式
股东撤资退出的处理方式有两种:
1、股权转让;
2、减少注册资本注销股份。
前者如对外转让需要其他股东同意,并享有优先购买权,同时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相关的股权转让手续,并备案;后者需召开股东大会,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股东通过。
股东,即股份制公司的出资人或投资人,股东作为出资者按_出资数额(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享有所有者的分享收益、重大决策以及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股东的主要权利如下:
1、参加股东会议对公司重大事项具有表决权;
2、公司董事、监事的选举权;
3、分配公司盈利和享受股息权;
4、发给股票请求权;
5、股票过户请求权;
6、无记名股票改为记名股票请求权;
7、公司经营失败宣告歇业和破产时的剩余财产处理权。
股东权利的大小,取决于股东所掌握的股票的种类和数量。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七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三十二条 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股东的出资额;
(三)出资证明书编号。
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⑥ 中央的投资到股票后,在什么情况下会撤资呢
所谓中央投资的股票,在股市有个美丽的名字国家队,国家队首先是不能亏损的,而且还要产生一定的盈利;其次,一个重要功能就是保持股市的稳定发展,避免股市暴涨暴跌,同时也能很好地保护普通投资者,给市场以信心。简单说来,就是国家队会在市场情绪爆冷时,持续买入股票,在全民踊跃买股时,会在股市卖出股票降温,这种操作刚好也是价值投资的逻辑。所以盈利就顺理成章了,中国股市散户是喜欢追涨杀跌,算是刚好和国家队操作相反。
国家队投资的的股票,根据社保基金,公募基金等公布出来的数据可以看出,都是很优秀的有业绩支撑的好股票。
回归正题,国家队卖出股票的时候不多,一般在每年或每季度,根据市场或行业经济走势,或者公司盈利能力卖出部分盈利股票,转向其他看好的行业标的股票;另一种大批量卖出股票的情况肯定就是在股灾发生的前期,国家队投资也不会愿意看到亏损,所以卖出也是正常的。
⑦ 股东投资后想撤资可以采取什么方式1
股东投资后想撤资可以采取什以下方式:
1、全部转让股权。即通过内部或外部转让不再持有股票;
2、特定情况下,当事人可以申请公司回购股票,达到撤资目的;
3、其他方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⑧ 个人持股撤资与股权转让有什么区别
法律分析:1.两者概念不同:
投资企业撤回或减少投资,则专指投资企业通过清算、退股方式从被投资单位撤回或减少长期股权投资。
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最终会导致股东发生变化。
2.导致的后果不同:
撤资的行为会导致公司的财产减少,造成公司运营的不稳定和估值的下跌。而股权转让只是股东对自己的持有的相关公司股票的所有权进行转让,其资产还在公司的运营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⑨ 投资后怎么撤资可以撤多少
法律分析:公司的股东是不可以撤资的,主要原因在于股东作为公司的管理者,应当对公司的运营和发展负责,如果股东斥资可以造成股票下跌和投资人的信心丢失,对公司的运营可能造成毁灭性的打击,但股东可以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对所拥有的股权进行合法转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十五条 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
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七十二条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