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股利被投资方账务处理
Ⅰ 长期股权投资在成本法核算下,被投资单位分配股票股利,如何账务处理呢
新企业会计准则的《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规定:“收到被投资企业宣告发放的股票股利,不进行账务处理,但应在备查簿中登记”。
Ⅱ 投资方收到被投资企业的股票股利不用做会计处理吗
股票股利的会计处理
(一)被投资企业
被投资企业应当在该方案经股东大会或类似权力机构批准并在工商部门办理完增资手续后,按实际发放的股票面值,借记“利润分配——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或“盈余公积”,贷记“股本”。
(二)投资企业
投资企业收到股票股利时,并没有增加资产或所有者权益,持股比例也没有增加。虽然所收到的股票有市价,但这种市价已存在于原有的股票市值中,在除权日,会由于派发股票股利而使开盘价格降低,即使以后市价有可能回升,但在股票未出售前,属于未实现的增值,根据收益实现原则,不能将股票股利确认为收益。因此投资企业收到股票股利时,不用作会计处理,只需在备查簿中登记所增加的股数。
股票股利对企业所得税的影响
(一)被投资企业
被投资企业用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只是所有者权益内部的转换,并没有增加收益,因此不涉及企业所得税问题。
(二)投资企业
取得收入时
作为投资企业,从原理来讲,股份公司用留存收益派发红股,相当于用留存收益向股东分配了股息、红利,股东再以分得的股息、红利增加股本。所以,派发红股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超过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享受免税待遇。那么,符合条件的股票红利,也应属于免税范围。
Ⅲ 收到被投资企业分配的股票股利应计入什么科目
收到被投资企业分配的股票股利应计入应收股利科目。
应收股利是指企业因股权投资而应收取的现金股利以及应收其他单位的利润,包括企业股票实际支付的款项中所包括的已宣告发放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和企业对外投资应分得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等,但不包括应收的股票股利。
Ⅳ 分配股票股利账务处理
企业向投资者实际发放股票股利时,需要做账务处理,应编制会计分录:
借:利润分配—转作股本的股利
贷:股本
Ⅳ 被投资单位实际发放股票股利时 ,投资方做什么账务处理
收到被投资企业分配的股票股利应计入应收股利科目.
应收股利是指企业因股权投资而应收取的现金股利以及应收其他单位的利润,包括企业股票实际支付的款项中所包括的已宣告发放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和企业对外投资应分得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等,但不包括应收的股票股利.?
权益法
借:应收股利 贷: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成本法
借:应收股利 贷:投资收益
收到时
借: 银行存款
贷:应收股利
Ⅵ 权益法下收到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股票股利怎么处理
这种情况不用作账务处理,对投资企业来说,应当注明增加的股份数,以反映股份的变化情况。
Ⅶ 为什么谁发放股票股利谁做账务处理,投资方却不用做账务处理
发放股票股利,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不会发生变化,只是将公司的留存收益转化为股本,使流通在外的普通股数量增加,但是同时也降低了股票的每股价值,所以股票股利派发前后每一位股东的持股比例也不发生变化,那么他们各自持股所代表的净资产也不会变化。
基于此投资方是不用作账务处理的,仅需要在除权日注明所增加的股数,以反映股份的变化情况。
Ⅷ 宣告发放股票股利的账务处理,实际发放时的账务处理
一、投资方会计分录: 1.宣告派发现金股利 借:应收股利 贷:投资收益 2.实际发放现金股利 借:银行存款(现金) 贷:应收股利 3.宣告派发和实际发股票股利无需作帐务处理,因为宣布和分发股票,既不影响公司的资产和负债,也不影响股东权益总额。它只是在股东权益账户内部,把一个项目转为另一个项目,即减少了留存收益,增加了股本。获得股票股利的股东,虽然所持有的股票数量有所增加,但在公司中所占权益的份额并未发生变化。 二、被投资方会计分录: 1、宣告分配现金股利: 借:利润分配--应付普通股股利 贷:应付股利 2、宣告分配股票股利不做账务处理 3、在实际发放时:实际发放现金股利 借:应付股利贷:现金4、实际发放股票股利: 借:利润分配--转作股本(或资本)的普通股股利 贷:股本(或实收资本)
Ⅸ "被投资方宣告分配股票股利,投资方如何帐务处理"
不需要处理。因为被投资单位的所有者权益总额并未发生变化,只是内容所有者权益结构发生了变化,因此不需要进行账务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