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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元投资范围开放式股票基金投资不超过

发布时间: 2021-12-01 17:19:28

『壹』 基金投资的有关问题

问:什么是股票基金?什么是债券基金?什么是混合基金?什么是货币市场基金?什么是期货基金?什么是期权基金?什么是认股权证基金?
答:根据投资对象的不同,投资基金可分为股票基金、债券基金、混合基金、货币市场基金、期货基金、期权基金,认股权证基金等。股票基金是指以股票为投资对象的投资基金(股票投资比重占60%以上);债券基金是指以债券为投资对象的投资基金(债券投资比重占80%以上);混合基金是指股票和债券投资比率介于以上两类基金之间可以灵活调控的;货币市场基金是指以国库券、大额银行可转让存单、商业票据、公司债券等货币市场短期有价证券为投资对象的投资基金:期货基金是指以各类期货品种为主要投资对象的投资基金;期权基金是指以能分配股利的股票期权为投资对象的投资基金;认股权证基金是指以认股权证为投资对象的投资基金。
问:什么是成长型基金?什么是价值型基金?什么是混合型基金?
答:根据不同的投资风格,我们专门把股票基金分为成长型、价值型和混合型基金。成长型股票基金是指主要投资于收益增长速度快,未来发展潜力大的成长型股票的基金;价值型股票基金是指主要投资于价值被低估、安全性较高的股票的基金。价值型股票基金风险要低于成长型股票基金,混合型股票基金则是介于两者之间。
问:什么是成长型基金?什么是收入型基金?什么是平衡型基金?
答:根据投资目标的不同,证券投资基金可分为成长型基金、收入型基金和平衡型基金。成长型基金,是指以追求资产的长期增值和盈利为基本目标从而投资于具有良好增长潜力的上市股票或其他证券的证券投资基金。收入型基金,是指以追求当期高收入为基本目标从而以能带来稳定收入的证券为主要投资对象的证券投资基金。平衡型基金,是指以保障资本安全、当期收益分配、资本和收益的长期成长等为基本目标从而在投资组合中比较注重长短期收益-风险搭配的证券投资基金。
问:什么是主动型基金?什么是被动型基金?什么是指数型基金?
答:根据投资理念的不同,证券投资基金可分为主动型基金与被动(指数型)基金。主动型基金是一类力图取得超越基准组合表现的基金。与主动型不同,被动性基金并不主动寻求取得超越市场的表现,而是试图复制指数的表现。被动型基金一般选取特定的指数作为跟踪对象,因此通常又被称为指数基金。
问:什么是指数基金?
答:指数基金是一种以拟合目标指数、跟踪目标指数变化为原则,实现与市场同步成长的基金品种。指数基金的投资采取拟合目标指数收益率的投资策略,分散投资于目标指数的成份股,力求股票组合的收益率拟合该目标指数所代表的资本市场的平均收益率。
问:什么是指数增强型基金?
答:指数增强型基金并非纯指数基金,是指基金在进行指数化投资的过程中,为试图获得超越指数的投资回报,在被动跟踪指数的基础上,加入增强型的积极投资手段,对投资组合进行适当调整,力求在控制风险的同时获取积极的市场收益。
问:什么是美元基金?什么是日元基金?什么是欧元基金?
答:根据投资货币种类,投资基金可分为美元基金、日元基金和欧元基金等。美元基金是指投资于美元市场的投资基金;日元基金是指投资于日元市场的投资基金;欧元基金是指投资于欧元市场的投资基金。
问:什么是在岸基金?什么是离岸基金?什么是国际基金?什么是区域基金?
答:根据资本来源和用途的不同,证券投资基金可分为在岸基金、离岸基金、国际基金和区域基金。在岸基金是指在本国募集资金并投资于本国证券市场的证券投资基金。离岸基金是指一国的证券投资基金组织在他国发售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并将募集的资金投资于本国或第三国证券市场的证券投资基金,比如QFⅡ。国际基金是指资本来源于国内,并投资于国外市场的投资基金,比如QDⅡ。区域基金是指投资于某个特定地区的投资基金。
问:什么是对冲基金?什么是套利基金?什么是基金中的基金?什么是FOF?什么是伞型基金?什么是保本基金?
答:这是一些特殊类型的基金。对冲基金,是指以私募方式募集资金并利用杠杆融资通过投资于公开交易的证券和金融衍生产品来获取收益的证券投资基金。套利基金,又称套汇基金,是指将募集的资金主要投资于国际金融市场利用套汇技巧低买高卖进行套利以获取收益的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中的基金(FOF)。顾名思义,这类基金的投资标的就是基金,因此又被称为组合基金。基金公司集合客户资金后,再投资自己旗下或别家基金公司目前最有增值潜力的基金,搭配成一个投资组合。伞型基金。伞型基金又被称为系列基金。伞型基金的组成,是基金下有一群投资于不同标的的子基金,且各子基金的管理工作均进行。只要投资在任何一家子基金,即可任意转换到另一个子基金,不须额外负担费用。保本基金。保本基金是指通过采用投资组合保险技术,保证投资者在投资到期时至少能够获得投资本金或一定回报的证券投资基金。保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是在锁定下跌风险的同时力争有机会获得潜在的高回报。
问:什么是上市交易型开放式基金?什么是契约型开放式基金?
答:根据能不能在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开放式基金可分为上市交易型开放式基金和契约型开放式基金。上市交易型开放式基金,是指基金单位在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证券投资基金,这类基金的交易双方是各个投资者。比如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ETF)、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契约型开放式基金,是指基金单位不能在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证券投资基金。这类基金虽然不能在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但可以通过“申购”、“赎回”来进行交易,这类基金的交易双方是投资者和基金公司。
问:什么是复制基金?
答:复制基金是英文Clone Fund的意译,又可直译为克隆基金。复制基金在国外非常普遍,主要可分为两种形式:一种是通过衍生产品来复制目标基金 的市场表现,另一种是投资策略复制。前者主要使用在由于监管等种种原因不能直接投资目标基金的情况下,如加拿大投资者的退休金有不能投资海外基金的限制,加拿大的投资者如想更多地拥有标普500指数基金,那么,他可以通过投资标普500指数的复制基金而绕开限制。后者主要使用在对该公司成功基金产品的复制上,当一只基金相当成功———规模大、净值高时,为了更好地保护投资者的利益,便于基金管理人管理和运作,国外基金管理公司往往对该基金进行复制。这一类复制基金一般是由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具有相同的投资方向、投资目标、投资政策、投资策略、风险偏好、运作方式等,具有相似的业绩表现。
问:什么是封闭期?封闭期有多长?
答:封闭期指在开放式基金成立初期,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契约和招募说明书规定的期限内不接受申购、赎回等业务的时间。根据法规的规定,封闭期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
问:什么是基金工作日?
答基金工作日是指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问:什么是开放日?(什么是基金开放日?)
答:开放日是指可以为投资者办理基金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工作日。
问:基金成立的条件是什么?(什么是基金成立的条件?)
答:按照《开放式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开放式基金成立的条件是:①设立募集期限内,净销售额超过2亿元;②在设立募集期限内,最低认购户数达到100人。当基金达到基金成立的条件时,由基金管理人可公告基金成立,并自成立之日起将客户认购的基金份额正式转入其开设的基金帐户。
问:什么是基金建仓?什么是仓位?空仓?半仓?满仓?
答:建仓就是指基金经理买股票。仓位是一个资本术语,就是手中虚拟资产所代表的价值与虚拟资产和现金资产多代表总价值的大概比重。这是一个大概数字,没必要算得很清楚。所谓仓位高低,就是指投资者手中虚拟资产所代表的价值占虚拟资产和现金资产所代表总价值百分比的高低,满仓就是100%,半仓就是50%,空仓就是0%。所谓的虚拟资产,就是指股票、基金、期货这些并不代表实际意义的有价证券。
问:什么是场内交易?什么是场外交易?
答:所谓场就是指股票市场,场内交易是指用股票账户在证券市场买卖封闭式基金、ETF或者LOF这类的基金;场外买卖就是我们平时在分销渠道做的买卖开放式基金,比如在银基通里买卖基金。换言之:场内是指通过证交所系统作的申购,而场外是指通过银行系统作的。
问:什么是基金复制?
答:基金复制是以一只老基金的运作方式新成立一只基金。老基金运作得到投资者认可,但其单位净值已很高,基金规模也不小,持续申购可能摊薄老投资者收益,新投资者又因高净值而却步。基金复制则解决了这个问题。但是,由于新老基金所处的时机是不同的,所以,能否取得老基金的优良业绩也需要时机的配合。
问:什么是基金拆分?
答:基金拆分是将净值较高的基金拆分为若干份净值较低的基金。基金拆分后,原来的投资组合不变,基金经理不变,基金份额增加,而单位份额的净值减少。金份额拆分通过直接调整基金份额数量达到降低基金份额净值的目的,不影响基金的已实现收益、未实现利得、实收基金等。
什么是基金指数?什么是上证基金指数?什么是深市基金指数?
为反映基金市场的综合变动情况,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均以现行的证券投资基金编制基金指数。(一)深市基金指数:深圳证券交易所自 2000 年 7 月3 日起终止以老基金为样本的原“深证基金指数”(代码:399304)的编制与发布,同时推出以证券投资基金为样本的新基金指数,名称为“深市基金指数”(代码:399305)。深市基金指数的编制采用派氏加权综合指数法计算,权数为各证券投资基金的总发行规模。基金指数的基日:为 2000年 6月 30 日,基日指数为 1000 点。(二)上证基金指数:上证基金指数选样范围为在上交所上市的证券投资基金,上证基金指数将同现有各指数一样通过行情库实时发布,上证基金指数在行情库中的代码为 000011,简称为“基金指数”。
问:什么是外扣法?什么是“内扣法”?“外扣法”和“内扣法”有何不同?
答:“外扣法”和“内扣法”都是计算基金申购费用和申购份额的计算方法,两者的计算公式不同。“外扣法”的具体计算公式如下: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而之前一直使用的是“内扣法”,其计算公式为:申购费用=申购金额×申购费率;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申购费用;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 T日基金份额净值”。
问:什么是老鼠仓?
答:老鼠仓是指庄家在用公有资金在拉升股价之前,先用自己个人(机构负责人,操盘手及其亲属,关系户)的资金在低位建仓,待用公有资金拉升到高位后个人仓位率先卖出获利,当然,最后亏损的是公家资金。
问:什么是夏普比率?
答:基金较高的净值增长率可能是在承受较高风险的情况下取得的,因此仅仅根据净值增长率来评价基金的业绩表现并不全面,衡量基金表现必须兼顾收益和风险两个方面,夏普比率就是一个可以同时对收益与风险加以综合考虑的指标。夏普比率又被称为夏普指数,由诺贝尔奖获得者威廉·夏普于1966年最早提出,目前已成为国际上用以衡量基金绩效表现的最为常用的一个标准化指标。夏普比率越大越好。
问:夏普比率如何计算?
答:夏普比率的计算非常简单,用基金净值增长率的平均值减无风险利率再除以基金净值增长率的标准差就可以得到基金的夏普比率。它反映了单位风险基金净值增长率超过无风险收益率的程度。如果夏普比率为正值,说明在衡量期内基金的平均净值增长率超过了无风险利率,在以同期银行存款利率作为无风险利率的情况下,说明投资基金比银行存款要好。夏普比率越大,说明基金单位风险所获得的风险回报越高。
问:夏普比率的理论基础是什么?
答:以夏普比率的大小对基金表现加以排序的理论基础在于,假设投资者可以以无风险利率进行借贷,这样,通过确定适当的融资比例,高夏普比率的基金总是能够在同等风险的情况下获得比低夏普比率的基金高的投资收益。例如,假设有两个基金A和B,A基金的年平均净值增长率为20%,标准差为10%,B基金的年平均净值增长率为15%,标准差为5%,年平均无风险利率为5%,那么,基金A和基金B的夏普比率分别为1.5和2,依据夏普比率基金B的风险调整收益要好于基金A。为了更清楚地对此加以解释,可以以无风险利率的水平,融入等量的资金(融资比例为1:1),投资于B,那么,B的标准差将会扩大1倍,达到与A相同的水平,但这时B的净值增长率则等于25%(即2*15%-5%)则要大于A基金。使用月夏普比率及年夏普比率的情况较为常见。

『贰』 开放式基金的场内交易和场外交易有什么区别

一、区别

1、交易对象:

场内能购买的基金是LOF基金、ETF基金和封闭式基金(如图3),场内基金不能做定投,不能进行转换;而场外可以购买全部开放式基金,包括LOF基金和部分ETF基金,场外基金大多数可以做定投和进行转换。

2、交易费率:

场内买入或卖出单向交易费率最高不超过0.3%;而场外申购费率一般为0.6%~1.5%,赎回费率一般为0.5%。

3、到帐时间:

场内基金购买后T+1个工作日可卖出,资金T+1个工作日到账;场外基金申购后T+2个工作日可赎回,资金T+1个工作日到账。

二、问题解答如下

1、场外申购费1.5%,赎回费0.5%.场内买卖不收印花税,只收佣金,单向最高不超过0.3%,网上交易一般为0.2%。以上都是按交易金额,因为基金是低收益产品,你手续费相对较低,100元的基金收益一天只有1毛钱。

2、与封闭式基金股票一样T+1交易模式

3、3、4小问一样场内买卖像股票一样,按实时报价成交。

(2)美元投资范围开放式股票基金投资不超过扩展阅读

场内就是股票市场,也就是大家说的二级市场。场外就理解成为股票交易市场外,就是银行、证券公司的代销,基金公司的直销方式,也就是熟悉的开放式基金销售渠道。

封闭式基金,ETF基金只能在场内购买(对大投资者,ETF可以在“一级”市场购买),也就是只能在股票市场购买。其他开放式基金可以在场外购买,就是大家都熟知的方式,其中LOF基金可以在场内购买。

场外交易市场即业界所称的otc市场,又称柜台交易市场或店头市场,是指在证券交易所外进行证券买卖的市场。它主要由柜台交易市场、第三市场、第四市场组成。

从交易的组织形式看,资本市场可以分为交易所市场和场外交易市场,场外交易市场是相对于交易所市场而言的,是在证券交易所之外进行证券买卖的市场。传统的场内市场和场外市场在物理概念上的区分为:交易所市场的交易是集中在交易大厅内进行的;场外市场,又被称为“柜台市场”或“店头市场”,是分散在各个证券商柜台的市场,无集中交易场所和统一的交易制度。但是,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证券交易的方式逐渐演变为通过网络系统将订单汇集起来,再由电子交易系统处理,场内市场和场外市场的物理界限逐渐模糊。

『叁』 基金问题

1、根据基金单位是否可增加或赎回,投资基金可分为开放式基金和封闭式基金。开放式基金是指基金设立后,投资者可以随时申购或赎回基金单位,基金规模不固定的投资基金;封闭式基金是指基金规模在发行前已确定,在发行完毕后的规定期限内,基金规模固定不变的投资基金
2、根据组织形态的不同,投资基金可分为公司型投资基金和契约型投资基金。公司型投资基金是具有共同投资目标的投资者组成以盈利为目的的股份制投资公司,并将资产投资于特定对象的投资基金;契约型投资基金也称信托型投资基金,是指基金发起人依据其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订立的基金契约,发行基金单位而组建的投资基金。

3、根据投资风险与收益的不同,投资基金可分为成长型投资基金、收入型投资基金和平衡型投资基金。成长型投资基金是指把追求资本的长期成长作为其投资目的的投资基金;收入型基金是指以能为投资者带来高水平的当期收人为目的的投资基金;平衡型投资基金是指以支付当期收入和追求资本的长期成长为目的的投资基金。

4、根据投资对象的不同,投资基金可分为股票基金、债券基金、货币市场基金、期货基金、期权基金,指数基金和认股权证基金等。股票基金是指以股票为投资对象的投资基金;债券基金是指以债券为投资对象的投资基金;货币市场基金是指以国库券、大额银行可转让存单、商业票据、公司债券等货币市场短期有价证券为投资对象的投资基金:期货基金是指以各类期货品种为主要投资对象的投资基金;期权基金是指以能分配股利的股票期权为投资对象的投资基金:指数基金是指以某种证券市场的价格指数为投资对象的投资基金;认股权证基金是指以认股权证为投资对象的投资基金。

5、根据投资货币种类,投资基金可分为美元基金、日元基金和欧元基金等。美元基金是指投资于美元市场的投资基金;日元基金是指投资于日元市场的投资基金;欧元基金是指投资于欧元市场的投资基金。

此外.根据资本来源和运用地域的不同,投资基金可分为国际基金、海外基金、国内基金,国家基金和区域基金等,国际基金是指资本来源于国内,并投资于国外市场的投资基金;海外基金也称离岸基金。是指资本来源于国外,并投资于国外市场的投资基金;同内基金是指资本来源于国内,并投资于国内市场的投资基金;国家基金是指资本来源于国外,并投资于某一特定国家的投资基金;区域基金是指投资于某个特定地区的投资基金。

『肆』 投资者在同一交易日只可进行进行一次上市开放式基金的认购 为什么是错的

1、基金认购是指在本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购买本基金份额的行为。
2、投资者在认购期内能多次认购基金,在同一交易日可对同一品种的基金进行多次认购,也可对不同品种的基金进行认购。
3、投资者要注意的是一般认购申请受理完成后,投资者不得撤销。

『伍』 开放式基金的认购费率不得超过多少

开放式基金的认购费率不得超过5%,在具体的实践中,基金管理人会针对不同类型的基金,不同的认购金额设置不同的认购费率,我国股票基金的认购费率大多在1%-1.5%左右,债券基金的认购费率通常在1%以下,货币型基金一般不收认购费。

『陆』 开放式基金投资股票、债券有无比例限制

49、开放式基金投资股票、债券有无比例限制?
答:1)单个基金投资于股票、债券的比例,不得低于该基金资产总值的80%;
2)单个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不得超过该基金资产净值的10%;
3)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证券,不得超过该证券的10%;
4)单个基金投资于国家债券的比例,不得低于该基金资产净值的20%;
5)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比例限制。

『柒』 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管理试行办法的第八章 附 则

第四十四条境内机构投资者投资于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的金融产品或工具,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四十五条取得境内机构投资者资格的基金管理公司向特定对象募集资金或者接受特定对象财产委托投资于境外证券市场的,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四十六条取得境内机构投资者资格的证券公司办理定向资产管理、专项资产管理业务,运用所管理的资金投资于境外证券市场的,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四十七条本办法自2007年7月5日起施行。
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资格申请表(略) 关于实施《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管理试行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 中国证监会 时间:2007年06月20日 证监发[2007]81号
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托管银行:
为落实《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管理试行办法》(以下简称试行办法),做好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以下简称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工作,现将实施试行办法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符合试行办法第八条规定的证明文件为:
(一)境内注册会计师出具的最近一个季度末资产管理规模等证明文件;
(二)具有境外投资管理相关经验人员的教育经历、工作经验、从业资格、专业职称等基本情况介绍;
(三)风险控制、合规控制及投资管理等主要制度。
二、符合试行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的证明文件为:
(一)境外投资顾问(以下简称投资顾问)所在国家或地区政府、监管机构核发的营业执照、业务许可证明文件(复印件);
(二)境外注册会计师出具的上一年度末资产管理规模证明文件;
(三)投资顾问的公司或合伙人章程;
(四)投资顾问风险控制、合规控制及投资管理的主要制度;
(五)投资顾问最近5年是否受到监管机构重大处罚,是否有重大事项正在接受司法部门、监管机构立案调查的说明;
(六)投资顾问最近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七)投资顾问及其关联方在境内设立机构及业务活动情况说明。
前款规定的文件凡用外文书写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或中文摘要。
三、符合试行办法第十九条规定的证明文件为:
(一)金融业务许可证(复印件);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实收资本证明文件或境外注册会计师出具的上一年度末资产托管规模证明文件;
(四)托管部门人员配备、安全保管资产条件的说明;
(五)托管业务的主要管理制度;
(六)最近3年没有受到所在国家或地区监管机构的重大处罚,没有重大事项正在接受司法部门、监管机构立案调查的说明。
前款规定的文件凡用外文书写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或中文摘要。
四、资金募集
(一)募集申请材料
境内机构投资者申请募集基金、集合计划,除按《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行办法》及有关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外,还应当提交以下文件(一份正本、一份副本):
1.投资者风险提示函;
2.投资者教育材料,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基金、集合计划的基本介绍;
(2)投资者购买本基金、集合计划进行境外投资所面临的主要风险介绍;
(3)对投资国家或地区市场的基本情况介绍;
(4)拟投资金融产品或工具的基本常识;
(5)基金投资业绩比较基准的编报准则、选取标准。
投资者教育材料应当使用简明、通俗易懂的中文语言书写,不应当含有推广某一特定基金产品或集合计划、境内机构投资者或其提供的产品或服务的内容,但可对产品或服务作为实例加以引用,并且该引用不会产生任何推广公司、产品或服务的效果。
3.境内机构投资者如委托投资顾问的,还应当出具下列文件:
(1)投资顾问基本情况表(附件1);
(2)境内机构投资者与投资顾问签订的协议草案;
(3)本通知第二条规定的证明文件。
4.托管人如委托境外托管人的,还应当出具下列文件:
(1)托管人与境外托管人签订的协议草案;
(2)本通知第三条规定的证明文件。
前款规定的文件凡用外文书写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或中文摘要。
(二)基金、集合计划的名称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语言简捷、明确、通俗易懂;
2.与基金、集合计划的投资策略、投资范围、投资国家或地区相一致。
(三)基金投资业绩比较基准及其选用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业绩比较基准应当在业绩评价期开始时予以明确;
2.业绩比较基准与基金的投资风格和方法一致;
3.业绩比较基准的数据可以合理的频率获取;
4.组成业绩比较基准的成分和权重可以清晰的确定;
5.了解组成业绩比较基准的证券当前情况并具有研究专长;
6.接受业绩比较基准的适用性并可合理说明主动管理与业绩比较基准的偏离;
7.业绩比较基准具有可复制性。
(四)基金、集合计划首次募集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可以人民币、美元或其他主要外汇货币为计价货币募集;
2.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或等值货币;集合计划募集金额不少于1亿元人民币或等值货币;
3.开放式基金份额持有人不少于200人,封闭式基金份额持有人不少于1000人,集合计划持有人不少于2人;
4.以面值进行募集,境内机构投资者可以根据产品特点确定面值金额的大小。
五、投资运作
(一)除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外,基金、集合计划可投资于下列金融产品或工具:
1.银行存款、可转让存单、银行承兑汇票、银行票据、商业票据、回购协议、短期政府债券等货币市场工具;
2.政府债券、公司债券、可转换债券、住房按揭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等及经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国际金融组织(附件2)发行的证券;
3.已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或地区(附件3)证券市场挂牌交易的普通股、优先股、全球存托凭证和美国存托凭证、房地产信托凭证;
4.在已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或地区证券监管机构登记注册的公募基金;
5.与固定收益、股权、信用、商品指数、基金等标的物挂钩的结构性投资产品;
6.远期合约、互换及经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境外交易所(附件4)上市交易的权证、期权、期货等金融衍生产品。
前款第1项所称银行应当是中资商业银行在境外设立的分行或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达到中国证监会认可的信用评级机构评级(附件5)的境外银行。
(二)除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外,基金、集合计划不得有下列行为:
1.购买不动产。
2.购买房地产抵押按揭。
3.购买贵重金属或代表贵重金属的凭证。
4.购买实物商品。
5.除应付赎回、交易清算等临时用途以外,借入现金。该临时用途借入现金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集合计划资产净值的10%。
6.利用融资购买证券,但投资金融衍生品除外。
7.参与未持有基础资产的卖空交易。
8.从事证券承销业务。
9.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三)境内机构投资者、投资顾问不得有下列行为:
1.不公平对待不同客户或不同投资组合。
2.除法律法规规定以外,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客户资料。
3.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四)投资比例限制
1.单只基金、集合计划持有同一家银行的存款不得超过基金、集合计划净值的20%。在基金、集合计划托管账户的存款可以不受上述限制。
2.单只基金、集合计划持有同一机构(政府、国际金融组织除外)发行的证券市值不得超过基金、集合计划净值的10%。指数基金可以不受上述限制。
3.单只基金、集合计划持有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国家或地区以外的其他国家或地区证券市场挂牌交易的证券资产不得超过基金、集合计划资产净值的10%,其中持有任一国家或地区市场的证券资产不得超过基金、集合计划资产净值的3%。
4.基金、集合计划不得购买证券用于控制或影响发行该证券的机构或其管理层。同一境内机构投资者管理的全部基金、集合计划不得持有同一机构10%以上具有投票权的证券发行总量。指数基金可以不受上述限制。
前项投资比例限制应当合并计算同一机构境内外上市的总股本,同时应当一并计算全球存托凭证和美国存托凭证所代表的基础证券,并假设对持有的股本权证行使转换。
5.单只基金、集合计划持有非流动性资产市值不得超过基金、集合计划净值的10%。
前项非流动性资产是指法律或基金合同、集合计划合同规定的流通受限证券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资产。
6.单只基金、集合计划持有境外基金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集合计划净值的10%。持有货币市场基金可以不受上述限制。
7.同一境内机构投资者管理的全部基金、集合计划持有任何一只境外基金,不得超过该境外基金总份额的20%。
若基金、集合计划超过上述投资比例限制,应当在超过比例后30个工作日内采用合理的商业措施减仓以符合投资比例限制要求。
中国证监会根据证券市场发展情况或基金、集合计划具体个案,可以调整上述投资比例。
(五)基金中基金
1.每只境外基金投资比例不超过基金中基金资产净值的20%。基金中基金投资境外伞型基金的,该伞型基金应当视为一只基金。
2.基金中基金不得投资于以下基金:
(1)其他基金中基金;
(2)联接基金(A Feeder Fund);
(3)投资于前述两项基金的伞型基金子基金。
3.主要投资于基金的集合计划,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六)金融衍生品投资
基金、集合计划投资衍生品应当仅限于投资组合避险或有效管理,不得用于投机或放大交易,同时应当严格遵守下列规定:
1.单只基金、集合计划的金融衍生品全部敞口不得高于该基金、集合计划资产净值的100%。
2.单只基金、集合计划投资期货支付的初始保证金、投资期权支付或收取的期权费、投资柜台交易衍生品支付的初始费用的总额不得高于基金、集合计划资产净值的10%。
3.基金、集合计划投资于远期合约、互换等柜台交易金融衍生品,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所有参与交易的对手方(中资商业银行除外)应当具有不低于中国证监会认可的信用评级机构评级。
(2)交易对手方应当至少每个工作日对交易进行估值,并且基金、集合计划可在任何时候以公允价值终止交易。
(3)任一交易对手方的市值计价敞口不得超过基金、集合计划资产净值的20%。
4.基金、集合计划拟投资衍生品,境内机构投资者在产品募集申请中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提交基金、集合计划投资衍生品的风险管理流程、拟采用的组合避险、有效管理策略。
5.境内机构投资者应当在每只基金、集合计划会计年度结束后6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交包括衍生品头寸及风险分析年度报告。
6.基金、集合计划不得直接投资与实物商品相关的衍生品。
(七)境内机构投资者管理的基金、集合计划可以参与证券借贷交易,并且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所有参与交易的对手方(中资商业银行除外)应当具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信用评级机构评级。
2.应当采取市值计价制度进行调整以确保担保物市值不低于已借出证券市值的102%。
3.借方应当在交易期内及时向基金、集合计划支付已借出证券产生的所有股息、利息和分红。一旦借方违约,基金、集合计划根据协议和有关法律有权保留和处置担保物以满足索赔需要。
4.除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外,担保物可以是以下金融工具或品种:
(1)现金;
(2)存款证明;
(3)商业票据;
(4)政府债券;
(5)中资商业银行或由不低于中国证监会认可的信用评级机构评级的境外金融机构(作为交易对手方或其关联方的除外)出具的不可撤销信用证。
5.基金、集合计划有权在任何时候终止证券借贷交易并在正常市场惯例的合理期限内要求归还任一或所有已借出的证券。
6.境内机构投资者应当对基金、集合计划参与证券借贷交易中发生的任何损失负相应责任。
(八)境内机构投资者管理的基金、集合计划可以根据正常市场惯例参与正回购交易、逆回购交易,并且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所有参与正回购交易的对手方(中资商业银行除外)应当具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信用评级机构信用评级。
2.参与正回购交易,应当采取市值计价制度对卖出收益进行调整以确保现金不低于已售出证券市值的102%。一旦买方违约,基金、集合计划根据协议和有关法律有权保留或处置卖出收益以满足索赔需要。
3.买方应当在正回购交易期内及时向基金、集合计划支付售出证券产生的所有股息、利息和分红。
4.参与逆回购交易,应当对购入证券采取市值计价制度进行调整以确保已购入证券市值不低于支付现金的102%。一旦卖方违约,基金、集合计划根据协议和有关法律有权保留或处置已购入证券以满足索赔需要。
5.境内机构投资者应当对基金、集合计划参与证券正回购交易、逆回购交易中发生的任何损失负相应责任。
(九)基金、集合计划参与证券借贷交易、正回购交易,所有已借出而未归还证券总市值或所有已售出而未回购证券总市值均不得超过基金、集合计划总资产的50%。
前项比例限制计算,基金、集合计划因参与证券借贷交易、正回购交易而持有的担保物、现金不得计入基金、集合计划总资产。
(十)基金、集合计划如参与证券借贷交易、正回购交易、逆回购交易,境内机构投资者应当按照规定建立适当的内控制度、操作程序和进行档案管理。
六、费用及净值计算
(一)基金中基金应当有合理的管理费率和销售费用安排。如委托投资顾问的,投资顾问费用可以从基金资产中列支。
(二)基金、集合计划份额净值应当至少每周计算并披露一次,如基金、集合计划投资衍生品,应当在每个工作日计算并披露。
(三)基金、集合计划份额净值应当在估值日后2个工作日内披露。
(四)基金、集合计划份额净值应当以人民币或美元等主要外汇货币单独或同时计算并披露。
(五)基金、集合计划资产的每一买入、卖出交易应当在最近份额净值计算中得到反映。
(六)流动性受限的证券估值可以参照国际会计准则进行。
(七)衍生品的估值可以参照国际会计准则进行。
(八)境内机构投资者应当合理确定开放式基金资产价格的选取时间,并在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中载明。
(九)开放式基金、集合计划净值及申购赎回价格的具体计算方法应当在基金、集合计划合同和招募说明书中载明,并明确小数点后的位数。
(十)境内机构投资者应当自接受持有人有效赎回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赎回款项,但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十一)基金合同可以约定基金持有现金或政府债券的比例,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特殊品种可以不受《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比例限制。
(十二)开放式基金和封闭式基金的基金合同应当约定每年基金收益分配的次数和基金收益分配的比例。基金收益分配可以不受《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的限制,但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七、信息披露
基金信息披露应当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并符合以下要求:
(一)可同时采用中、英文,并以中文为准。
(二)可以人民币、美元等主要外汇币种计算并披露净值及相关信息。涉及币种之间转换的,应当披露汇率数据来源,并保持一致性。如果出现改变,应当予以披露并说明改变的理由。人民币对主要外汇的汇率应当以报告期末最后一个估值日中国人民银行或其授权机构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为准。
(三)境内机构投资者如委托投资顾问的,应当在招募说明书中进行披露,内容应当包括但不限于:投资顾问名称、注册地址、办公地址、法定代表人、成立时间、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资产管理规模、主要联系人及其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箱、主要负责人员教育背景、从业经历、取得的从业资格和专业职称介绍等。
(四)基金运作期间如遇境内机构投资者、投资顾问主要负责人员变动,境内机构投资者认为该事件有可能对基金投资产生重大影响,应当及时公告,并在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予以说明。
(五)托管人如委托境外托管人的,应当在招募说明书中公告境外托管人相关信息,内容至少应当包括名称、注册地址、办公地址、法定代表人、成立时间、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实收资本、托管资产规模、信用等级等。
(六)基金如投资金融衍生品的,应当在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中详细说明拟投资的衍生品种及其基本特性、拟采取的组合避险、有效管理策略及采取的方式、频率。
(七)基金如投资境外基金的,应当披露基金与境外基金之间的费率安排。
(八)基金如参与证券借贷、正回购交易、逆回购交易的,应当在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中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披露。
(九)基金应当在招募说明书对投资境外市场可能产生的下列风险进行披露:海外市场风险、政府管制风险、政治风险、流动性风险、汇率风险、衍生品风险、操作风险、会计核算风险、税务风险、交易结算风险、法律风险、金融模型风险、证券借贷/正回购/逆回购风险、小市值/新兴市场/高科技公司股票风险、信用风险、利率风险、初级产品风险、大宗交易风险等。披露的内容应当包括以上风险的定义、特征、可能发生的后果。
(十)基金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代理投票的方针、程序、文档保管进行披露。
(十一)基金应当按照全球投资表现标准(GIPS)计算和表述投资业绩。
(十二)集合计划的信息披露,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八、投资顾问在境内从事相关业务活动应当遵守境内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
九、伞型基金的子基金应当遵守试行办法及本通知的规定。
十、本通知自2007年7月5日起施行。
附件:1.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投资顾问基本情况表
2.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国际金融组织
3.已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
家或地区
4.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境外交易所
5.中国证监会认可的信用评级机构评级

『捌』 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哪些

基金按投资对象可以分为以下几种
1.股票型基金就是绝大部分资金都投在股票市场上的基金;
2.债券型基金就是绝大部分资金都投在债券市场上的基金;
3.混和型基金就是根据情况将部分资金投在股票上而另一部分资金投在债券上的基金(当然这种投资比例是可变化调整的),甚至根据事先的规定也可以部分投资在其他品种上;
4.货币市场基金就是全部资产只投在货币市场上的各类短期证券(风险很低但收益也低)的基金。
这些基金的投资风险由高到低的顺序大致是,股票型基金、混和型基金、债券型基金、货币市场基金。
非上市公司是不能公开发行股票的 如果要想让所有员工都持股 员工人数又很多的话 只能私自发行内部职工股 也就是只要内部人知道 并不办理工商登记的
非上市公司可以发行债券,其方法,步骤和上市公司一样,只是不能在交易所挂牌交易;,

『玖』 3个有关基金的问题,望大家帮忙解答下,谢谢了

1:博时主题是股票型基金.

2: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 1998年7月13日,是中国内地首批成立的五家基金管理公司之一。 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折合约为1200万美元),总部设在深圳,在北京、上海设有分公司。 博时基金公司的股东为金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厦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博时基金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发起设立、管理基金,是一家为客户提供专业投资服务的资产管理机构。 “为国民创造财富”是博时的使命。

博时基金公司的投资理念是“做投资价值的发现者”。 我们的股票投资强调以内部研究为基础的基本面分析,持续挖掘业绩稳定增长、有核心竞争力、有成长潜力的上市公司。我们坚信股票的二级市场价格终将反映企业的内在价值,坚守对企业的深入把握这一获取收益、规避风险的根本方法。

截止2007年8月,博时基金公司共管理博时价值增长基金、博时裕富基金、博时现金收益基金、博时精选股票基金、博时主题行业股票基金、博时稳定价值债券基金、博时平衡配置基金、博时价值增长贰号、博时第三产业成长股票基金、博时新兴成长股票基金共十只开放式基金和裕阳、裕隆、裕泽三只封闭式基金,并且受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委托管理部分社保基金。博时基金公司管理的资产总规模超过2000亿元人民币,累计分红超过人民币230亿元,在国内基金公司中名列前茅,是目前我国资产管理规模最大的基金公司之一。

3:XX稳健有股票型的(例如国泰金马稳健),也有积极配置型的(例如嘉实稳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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