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股票转让
⑴ 做市转让的股票投资者之间可以进行协议转让吗
对于做市转让的股票,投资者之间、做市商之间以及投资者和做市商之间,只要委托数量或金额满足最低要求,均可进行协议转让
⑵ 股票的一级市场中个人股票投资者能不能进行股票转让
所谓一级市场:就是股票的初级市场,即发行市场,在这个市场上投资者可以认购公司发行的股票。通过一级市场,发行人发售股票,筹措到了公司所需资金,而投资人则购买股公司的股票成为公司的股东,实现了储蓄转化为资本的过程,进行股票投资
二级市场:是股票持有者与欲进行购买这就已发行股票进行买卖的交易场所。
一级市场是股票发行市场,二级市场是股票交易市场。
所以一级市场中投资者不能进行股票转让,只有在二级市场中才能进行股票的交易,也就是我们通常所指的买股票,卖股票。
⑶ 新三板股票转让细则是如何规定的
第二十一条 投资者买卖股票,应当以实名方式开立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与主办券商签订证券买卖委托代理协议,并签署相关风险揭示书。
投资者开立证券账户,应当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的规定办理。
第二十二条 投资者可以通过书面委托方式或电话、自助终端、互联网等自助委托方式委托主办券商买卖股票。
投资者进行自助委托的,应按相关规定操作,主办券商应当记录投资者委托的电话号码、网卡地址、IP地址等信息。
第二十三条 主办券商接受投资者的买卖委托后,应当确认投资者具备相应股票或资金,并按照委托的内容向全国股份转让系统申报,承担相应的交易、交收责任。
主办券商接受投资者买卖委托达成交易的,投资者应当向主办券商交付其委托主办券商卖出的股票或其委托主办券商买入股票的款项,主办券商应当向投资者交付卖出股票所得款项或买入的股票。
第二十四条 投资者可以撤销委托的未成交部分。
被撤销或失效的委托,主办券商应当在确认后及时向投资者返还相应的资金或股票。
第二十五条 主办券商应按照接受投资者委托的时间先后顺序及时向全国股份转让系统申报。
第二十六条 申报指令应当按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规定的格式传送。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可以根据市场需要,调整申报的内容及方式。
第二十七条 主办券商应当按有关规定妥善保管委托和申报记录。
第二十八条 买卖股票的申报数量应当为1000股或其整数倍。卖出股票时,余额不足1000股部分,应当一次性申报卖出。
第二十九条 股票转让的计价单位为“每股价格”。股票转让的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0.01元人民币。
按成交原则达成的价格不在最小价格变动单位范围内的,按照四舍五入原则取至相应的最小价格变动单位。
第三十条 股票转让单笔申报最大数量不得超过100万股,协议转让除外。
第三十一条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可以根据市场需要,调整股票单笔申报数量、申报价格的最小变动单位和单笔申报最大数量。
第三十二条 申报当日有效。
买卖申报和撤销申报经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交易主机确认后方为有效。
第三十三条 主办券商通过报盘系统向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交易主机发送买卖申报指令。买卖申报经交易主机撮合成交后,转让即告成立。按本细则各项规定达成的交易于成立时生效,交易记录由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发送至主办券商。
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交易系统被非法侵入等原因造成严重后果的转让,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可以采取适当措施或认定无效。
对显失公平的转让,经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认定,可以采取适当措施。
第三十四条 违反本细则,严重破坏证券市场正常运行的转让,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有权宣布取消转让。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违规转让者承担。
第三十五条 依照本细则达成的交易,其成交结果以交易主机记录的成交数据为准。
第三十六条 投资者买入的股票,买入当日不得卖出。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另有规定的除外。
做市商在做市报价过程中买入的股票,买入当日可以卖出。
第三十七条 按照本细则达成的交易,买卖双方必须承认交易结果,履行清算交收义务。
股票买卖的清算交收业务,应当按照中国结算的规定办理。
第三十八条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每个转让日发布股票转让即时行情、股票转让公开信息等转让信息,及时编制反映市场转让情况的各类报表,并通过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或其他媒体予以公布。
第三十九条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对采取做市和竞价转让方式的股票即时行情实行分类揭示。
第四十条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负责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信息的统一管理和发布。未经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许可,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发布、使用和传播转让信息。经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许可使用转让信息的机构和个人,未经同意不得将转让信息提供给其他机构和个人使用或予以传播。
第四十一条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可以根据市场需要,调整即时行情和股票转让公开信息发布的内容和方式。
第四十二条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可以根据市场发展需要,编制综合指数、成份指数、分类指数等股票指数,随即时行情发布。
股票指数的设置和编制方法,由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另行规定。
⑷ a股转让100%股权 投资者怎么办
您这脑洞真不小,既然是100%转让了,哪里还有其他的投资者,股票都在他自己手里,已经不是上市公司了,这叫私有化退市,
⑸ 内地个人投资者转让上交所深交所上市股票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纳税吗
转让取得的收益一般叫做资本利得,持有的股票分红叫做红利,或分红。
转让所得暂不征税,一直没有征。理论上可能会征的。
红利是征税的,但为鼓励个人投资者长期持有,持有时间越长,税率越低,从0~20%。
⑹ 投资者如何查看股票转让方式
不同的股票客户端软件对挂牌股票转让方式的显示方式会略有不同,但通常都在报价信息栏显示
⑺ 在一级市场个人投资者能不能进行股票转让交易
普通投资者只能进入二级市场无法进入一级市场,只有风投等投资公司才可以进入,普通投资者可以通过PE一类的基金间接进入。
1、一级市场用于政府或公司首次发售证券。在一级市场,是企业进行股票发行的,以企业,券商、和申购股票的机构或个人投资者为主要参与对象的市场。这个市场是直接由企业将股份抛进市场的途径,所以又可以称为批发市场;
2、二级市场,是机构或个人投资者在证券交易所进行的股票转让,以投资者、券商为主体对象的市场。 我们在证券公司交易的股票是在交易所成交的,是属于二级市场。
⑻ 请问为什么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转让股票赚的钱不用交所得税(其中蕴含什么逻辑)会计
境外投资者取得境内分红、股票转让、股权转让应按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九条规定:
非居民企业取得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按照下列方法计算其应纳税所得额:
(一)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和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二)转让财产所得,以收入全额减除财产净值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
(三)其他所得,参照前两项规定的方法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财税〔2014〕79号)文件规定,自2014年11月17日起,对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简称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简称RQFII)取得来源于中国境内的股票等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所得,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⑼ 个人股票是否可以转让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30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⑽ 如何把股票转让给别人
你好,股票是可以转让给别人的,不过只有未上市公司的股票可以自由转让,已上市公司的股票是不可以私下转让的,只能够在二级市场上自由买卖。二级市场上可以卖出股票后,将资金转给别人然后再重新买卖股票,由银证转账转入银行。由于股票是T+1制度,所以当天卖出成功后要第二天才能转入银行。
股票转让过户具体流程:
1、持本人身份证和沪深帐户卡于交易时间到原证券公司营业部,即转出方办理撤销指定手续,同时提供转入方的席位号办理转托管业务
2、持本人身份证和沪深证券帐户卡,于交易时间到转入营业部办理指定交易手续,同时开立证券资金帐户
3、持营业部的股票开户手续到银行网点办理第三方存管确认手续
值得注意的是,资金是不会随着股票的转移而转移的,所以在转户之前需要先将所有资金转入至银行卡上。如果要取消三方,也需要提前前一天将资金全部转入银行,第二天才能办理取消三方的业务。
风险揭示:本信息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不应以该等信息取代其独立判断或仅根据该等信息作出决策,不构成任何买卖操作,不保证任何收益。如自行操作,请注意仓位控制和风险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