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股票
『壹』 证券,股票,恒顺电气停牌重大重组事项到底是什么情况
这是去年底的事情,当时是第三股东病重为委托表决权的事停牌,停牌期间,公司和云南冶金、青岛城投签订战略合作协议。12月26日复牌时的公告说,恒顺众升于2017年12月22日与云南冶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青岛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经友好协商,决定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各方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以各自的资源整合优势,共同开展战略合作。
『贰』 a股拍卖概念上市公司有哪些股票
1、京蓝科技(000711)2021年2月7日公司控股股东北京杨树蓝天投资中心及实际控制人郭绍增与新疆水利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共同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新疆投资拟通过《股份转让协议》和《表决权委托协议》方式取得公司控制权,其中股份转让、委托表决权分别占公司总股本5.00%、11.68%。在股权交易完成后,新疆投资将给予公司业务和资金方面的支持。上述股份转让需经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本协议的履行及结果存在不确定性。
总市值:25.39亿元 流通市值:20.35亿元
2、罗普斯金(002333)20年4月,控股股东罗普斯金控股拟以每股8元的价格,协议转让公司1.5亿股(占公司总股本29.84%)给苏州中恒投资有限公司,转让价款总额为12亿元。公司同时披露定增预案,拟向苏州中恒发行1.5亿股,发行价3.37元/股,募资5055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额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全。此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将发生变更,公司控股股东将变更为苏州中恒。
总市值:45.68亿元 流通市值:29.92亿元
3、青岛双星(000599)2020年4月21日公司公告披露:双星集团100%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给青岛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本次划转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仍为双星集团,实际控制人仍为青岛市国资委,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未发生变更。
总市值:30.38亿元 流通市值:30.38亿元
4、ST德豪(002005)公司于2021年3月30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股份司法拍卖结果的提示性公告》,控股股东芜湖德豪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221,007,786股公司股票(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已全部完成拍卖。后续可能将涉及缴款、法院执行法定程序、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如上述程序完成,将可能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总市值:31.37亿元 流通市值:30.91亿元
5、孚日股份(002083)公司于5月7日收到控股股东孚日控股送达公司的通知文件,主要为高密市人民政府于5月7日出具的《关于收购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决定》,该文件的主要内容为:“经市政府研究决定,由高密华荣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收购控股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经孚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后,按程序收购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的股份。”孚日控股告知公司,其已经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同意转让其持有的公司20%的股权给高密市政府。该事项已经双方履行合法程序并确定执行,但尚未正式签订协议,后续将由华荣实业公司与孚日控股共同商谈并签订正式协议。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将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更。华荣实业公司是“高密市国有资产运营中心”持股100%的全资子公司。
总市值:38.77亿元 流通市值:38.19亿元
6、国光电器(002045)2020年7月13日公告,如股份转让顺利实施完成,智度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将合计持有公司1.41亿股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9.9978%,智度集团将成为公司控股股东。
总市值:39.44亿元 流通市值:39.34亿元
7、威创股份(002308)2020年1月20日,国信中数拟通过发起设立并由其自身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合伙企业,受让24.22%公司股份,交易价款为14.56亿元,合伙企业将成为公司新的控股股东。
总市值:41.41亿元 流通市值:40.97亿元
8、*ST 科华(002022)公司于2021年5月12日接到第一大股东珠海保联通知,其于2021年5月12日与圣湘生物签署《股份转让协议》,转让其持有的本公司全部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珠海保联不再持有本公司股份,圣湘生物成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
总市值:41.71亿元 流通市值:41.7亿元
9、华天酒店(000428)2021年2月5日公告披露,控股股东华天集团拟将所持本公司3.31亿股无偿划转给兴湘集团。本次股权无偿划转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将由华天集团变更为兴湘集团,实际控制人仍为湖南省国资委。
总市值:44.73亿元 流通市值:44.73亿元
10、奥园美谷(000615)2020年4月,控股股东京汉控股及一致行动股东建水泰融、实际控制人田汉与奥园集团(广东)有限公司签署了《股份收购框架协议》,拟转让公司29.99996%股份,广东奥园将成为公司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郭梓文。
总市值:52.73亿元 流通市值:52.63亿元
11、秦川机床(000837)2020年3月17日,公司收到陕西省国资委的通知,决定将全部持有的公司15.94%股份,共计110,499,048股无偿划转至法士特集团。划转完成后,法士特集团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仍为陕西省国资委。
总市值:68.98亿元 流通市值:53.17亿元
12、穗恒运A(000531)公司于2021年8月17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开控集团发来的《关于拟将所持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部股份无偿划转的通知》,以及公司股东高新集团发来的《关于拟将所持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部股份无偿划转的通知》,拟分别将其持有的公司全部股份无偿划转至能源集团。若完成决策程序并通过审批,划转完成后能源集团将合计持有公司39.59%的股份,成为公司控股股东,公司控股股东可能发生变更。公司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更,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总市值:57.79亿元 流通市值:57.79亿元
13、韶能股份(000601)2020年7月14日,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披露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公司拟向第一大股东深圳华利通投资有限公司(钜盛华全资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募资不超过14.91亿元,所募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定增完成后,华利通对其持股比例将超过30%,成为控股股东,姚振华成为实际控制人。
总市值:65.7亿元 流通市值:65.66亿元
14、德展健康(000813)2020年11月18日公告披露:公司控股股东美林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凯世富乐9号,拟分别将持有的公司9.44%股份和3.05%股份转让给凯迪投资,同时美林控股拟将所持公司3.05%股份的表决权委托给凯迪投资。若此次转让全部实施完成,凯迪投资将成为公司控股股东,公司实控人将变更为新疆国资委。
总市值:71.45亿元 流通市值:70.96亿元
15、山东海化(000822)2020年8月12日,中海炼化与潍坊市国资委、中盐集团三方签署了《山东海化集团有限公司股权划转协议》。协议约定,中海炼化将其持有的海化集团74.5286%股权全部无偿划出,其中无偿划转给潍坊市国资委44.5286%,无偿划转给中盐集团30%。本次股权划转完成后,中海炼化不再持有海化集团股权,公司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潍坊市国资委。11月13日已完成股权划转事宜。
总市值:78.14亿元 流通市值:78.14亿元
16、万马股份(002276)2020年6月11日公告,收到控股股东智能科技集团、实际控制人张德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陆珍玉通知,因业务发展需要,智能科技集团、张德生、陆珍玉与海控集团签署了股份转让框架协议,拟向海控集团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2.59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01%)。若本次股份转让实施完成,海控集团将持有公司25.01%的股份,成为公司的控股股东,西海岸新区国资局将成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总市值:88.84亿元 流通市值:88.83亿元
17、ST易购(002024)21年7月6日公告披露,公司控股股东、实控人张近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苏宁控股集团,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苏宁电器集团,西藏信托拟将所持公司合计数量占公司总股本16.96%的股份转让给新新零售基金二期。转让完成后,公司将处于无控股股东、无实控人状态。
总市值:188.99亿元 流通市值:150.43亿元
18、航锦科技(000818)2019年7月10日,公司披露实控人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新余昊月拟以持有的上市公司股权抵偿部分债务,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为武汉信用集团,实际控制人变更为武汉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总市值:211.9亿元 流通市值:211.16亿元
19、西藏矿业(000762)西藏矿业6月3日晚间公告,公司控股股东西藏自治区矿业发展总公司拟进行改制重组,由全民所有制企业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并拟作为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一级子公司进行管理。该事项拟导致公司实控人由自治区国资委变更为国务院国资委。据悉,改制重组完成后,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将持有西藏自治区矿业发展总公司47%股权。
总市值:307.02亿元 流通市值:307.01亿元
20、国轩高科(002074)2020年5月19日晚间,国轩高科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实际控制人李缜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珠海国轩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李晨先生的通知,其正在筹划股权转让事宜,拟向战略投资者转让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权,并涉及其他表决权安排。随着一系列股权转让完成,或导致公司第一大股东及实际控制权的变更。
总市值:763.77亿元 流通市值:551.56亿元
『叁』 青岛城投
青岛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重组改制情况介绍
一、集团组建基本情况
2008年3月,根据青岛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青岛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青岛开发投资有限公司、青岛东奥开发建设集团公司和青岛市城市建设投资中心三家公司整建制划转的基础上成立,由青岛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履行出资人职责,以原三家公司净资产为依据,注册资本30亿元。
作为政府投资与资产运营的受托主体,青岛城建投资集团成立后,迅速展开组建工作,并在较短时间内完成了对原三家公司的整合。同时结合自身现状和发展环境,借鉴外地城投公司的成功经验,确立了“以城市建设为中心,以资金筹集为重点,以制度建设为保障,实现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适度超前,为推进青岛市‘环湾保护、拥湾发展’的城市发展战略布局的实施,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积极贡献”的整体工作思路。之后,按照批准的经营范围,集团精心组织,周密筹划,积极推进各项工作,形成了一个强有力的工作团队,基本实现了较为良好的开局部署。
二、公司组建过程和措施
集团重组严格按照“国有资产不流失、银行债务不悬空、职工利益有保障”原则,平稳有序地进行。
(一)明晰定位 确定目标
青岛城建投资集团是青岛市政府为进一步实现资源优化配置,提高政府投资公司投融资能力,清晰划分政府投资公司的功能定位和投资主业组建而成的。成立之初,我们就根据市委市府统一部署,明确了主要从事“城市的生命线”方面投资的职能定位,包括道路、市政管网、供排水、垃圾回收利用等市政公用设施及旧城改造等建设领域,广告、旅游、酒店等现代服务业的投资与运营。公司的组建工作紧密围绕这一定位全面展开,力求打造强大政府投融资平台,使集团发展成为政府重大项目建设、产业结构调整的主导骨干力量。
(二) 清查资产 摸清家底
为彻底摸清集团的“家底”,核实集团公司的资产存量,解决历史遗留问题,集团在进行广泛动员和部署基础上,举办了清产核资工作培训班、并专门成立了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对整个集团的清产核资工作进行组织和督导,及时研究和解决清产核资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同时委托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按照规范程序对原三家公司及下属公司进行了资产清查专项审计和资产评估,促使企业建立健全有关制度、堵塞漏洞,完成了账户清理、资产清查、损失认定、报表编制、结果申报等工作。
(三) 战略重组 优化配置
集团组建成立后,共拥有原开投公司、东奥公司、城投中心名下各类股权投资34项,对于原有股权投资,集团分门别类进行了处置:与现有主业不符合、无明确发展前景的,控股公司逐步注销,参股公司寻求股权转让退出;有较好发展前景,有可能未来取得较好收益的参股公司暂持有;与现有主业相符合,但与集团公司现有组织架构重复设置的,通过吸收合并的方式,逐步合并同类项,实现集团公司新的组织架构的建立。通过这些措施,大大减少管理层级,简化了子公司股权结构,增强了集团公司控制能力和管理效率,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扁平化管理。
(四) 完善企业管理体制
一是重组集团机构。按照集团战略构想,实行集团架构管理模式。集团根据职能设置部门、根据业务板块建立专业公司:集团总部是战略决策中心、项目管理中心、财务控制中心和人力资源配置中心,设9个职能部门,管资源、管功能、管流程、管机制;根据业务需要设立子公司,作为集团公司业务运营的主体,负责具体业务,实行“管干分开”。本着“精简、和谐、高效”原则设置集团机构,内部机制运行合理、衔接有序,促进了工作的有效开展。
二是组建人才队伍。集团组建后,在保留三家公司原有骨干力量的基础上,公开招聘严格甄选优秀人员进入集团,并促进人力资源合理配置,以人才队伍为企业发展夯实基础。当下,集团公司正在进行人力资源整合,进一步优化集团公司组织架构、梳理部门职责和岗位管理体系、构建一体化的薪酬和绩效管理体系,搭建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管理平台,力求实现集团内部的公平和可控,促进集团整体竞争力的提高,为确保集团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地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三是建章立制,完善企业制度建设。集团自成立之初就十分重视规章制度的建立,力求将各项管理纳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截至目前,已下发涵盖综合管理、人力管理、财务管理、投资管理、党群纪检监察五大类的规章制度34部,通过制度的施行,保障了集团工作在可控范围内高效运转、顺利推进。
经过8个多月的运行,青岛城建投资集团员工思想稳定、工作积极,顺利完成了2008奥运会的奥帆赛、残奥帆赛场馆建设和赛事保障工作。目前,奥帆中心的赛后运营管理和建设利用工作也在有条不紊的进行之中;同时,按照青岛市委、市政府所赋予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旧城改造、土地和房地产开发等工作任务,集团正在重点围绕环湾战略、市办实事工程、重点项目开发等项工作,实现全面推进。
三、重组改制的几点启示
第一,改革重组要加强国有资产监管。落实国有资产监管责任,规范开展清产核资工作,摸清家底,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确保国有资产安全,为落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打好基础。
第二,加强领导,规范操作,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国有企业重组改制是一项系统工程,应切实加强对本企业重组改制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领导小组或工作小组,建立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规定规范操作,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并从加快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维护稳定的大局出发,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形成合力,努力做到在稳定中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在改革中促进稳定和发展。
第三,推动企业创新、机制转换。通过重组的方式,在较短的时间内,取得跨越式发展。这是我们做大做强有较强竞争力的国有企业、优化国有经济布局的重要途径。企业应当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进行产权制度、法人治理结构、企业负责人管理制度、经营负责制以及企业业务、资产、组织结构、劳动关系调整等的综合配套改革,深化用工、人事、分配三项改革,加强企业管理,加快机制和制度创新,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第四,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企业重组改制要充分听取职工意见,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做好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职工安置方案要充分考虑职工的合法权益,并按有关政策理顺职工劳动关系、社会保障及离退休人员的费用支付,同时建立保障机制,并接受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部门的监督,确保职工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肆』 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有何税费
涉及两个税种,印花税和所得税。
如果股权所有人是企业的,要交印花税,有增值的话年终汇算清缴所得税。
如果股权是个人的,要缴纳印花税,有增值的部分按20%征收个人所得税。
『伍』 文康律师事务所的主要业绩
文康在商事诉讼、海事海商、房地产、涉外投资与贸易、知识产权、金融证券、劳动等专业领域表现突出,海事海商、房地产等专业律师团队在全国居于领先地位,金融证券等专业在山东省行业内名列前茅。文康律师代理的案件中,不乏在全省乃至全国有重大社会影响的复杂疑难案件,以下列举部分:
商事诉讼案例
l 代理澳柯玛集团债务危机系列案件
从2005年开始,文康律师受聘参与澳柯玛集团债务重组,为协助青岛市成功破解澳柯玛债务危局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持。在处理澳柯玛债务危机过程中,成功代理了二十余起复杂历史债务纠纷案件,均全面胜诉,其中包括一些引起较大社会反响的经典案件,如“青岛澳柯玛集团与甘肃海欣工贸有限公司、乔红霞返利合同纠纷案”。2006年,张金海律师受青岛澳柯玛集团总公司委托,代理澳柯玛集团总公司诉甘肃海欣公司、乔红霞欠款纠纷案。该案于2007年结案胜诉,并被评为2006年度全国最有影响的二十大案件之一。
l 代理青岛海洋渔业公司与DAC中国特别机遇(巴巴多斯)借款纠纷案
2008年5月,殷启峰律师携其团队律师代理青岛海洋渔业公司、青岛海洋渔业公司水产品加工厂与有限公司借款担保合同纠纷一案,诉讼标的额过亿元。在诉讼中,殷启峰律师代理被告青岛海洋渔业公司和青岛海洋渔业公司水产品加工厂重点从债权诉讼时效、连带责任保证范围、保证期间等方面进行了有效的抗辩。为促成和解,在充分论证原告债权转让程序的基础上,殷启峰律师提出了原告债权转让涉嫌无效的观点,并取得客户授权拟启动无效诉讼程序。由于被告的积极抗辩,原告DAC中国机遇(巴巴多斯)有限公司大幅降低了和解预期,最终该案件和解解决争议,使青岛海洋渔业公司有资金安置数百名下岗困难职工,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l 代理青岛远洋祥和工贸公司与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新世纪国际有限公司易货合同纠纷案
1997年11月,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与青岛远洋祥和工贸公司及其合作方新世纪国际有限公司签订《委托加工协议》,由祥和公司和新世纪公司向青岛啤酒提供大麦,青啤受委托加工成啤酒并给付上述两间公司。后青啤公司主张,其先后向新世纪公司发酒38万箱,应视为其向祥和公司发酒。
祥和公司否认与新世纪公司之间存在合作关系,拒绝为新世纪公司从青啤提酒38万箱的行为承担法律后果,并于1999年7月向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青啤支付大麦与啤酒的差价款3009万元。 该案经市中院审理后于2000年7月作出一审判决,判定青啤与祥和公司及第三人新世纪公司签订的《委托加工协议》实际为易货合同,认定在该易货贸易中祥和公司与新世纪公司存在合作关系。判令青啤公司返还祥和公司货款约49万元人民币。祥和公司不服,上诉至省高院。2001年10月,省高院裁定该案发回市中院重新审理。2003年5月,市中院对该案重新审理后作出(2002)青经重字第1号的一审判决,仍判定祥和公司与新世纪公司在案件中的合作关系,判令青啤公司向祥和公司返还货款约79万元人民币。
祥和公司仍旧不服该判决继续上诉至省高院,并聘请文康律师事务所张金海律师代理。张金海律师详细分析案情后,抓住祥和公司与青啤公司的贸易合同关系、祥和公司与新世纪公司的合作关系这两个法律关系成立时间上的先后顺序这一关键问题作为突破口,主张新世纪公司与案件的易货贸易没有法律关系,祥和公司不承担新世纪公司提取38万箱啤酒的法律后果。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采纳了张律师的意见,终审判令青啤公司返还祥和公司货款及折价支付麻袋款,两项合计约2378万元人民币。
此案判决生效后,上海证券报以《五年旧案赔偿额度翻了40倍 青岛啤酒陈年官司越打越赔》为题,对该案进行了详细报道,在业界引起巨大反响。
海事海商案例
l 渤海蓬莱19-3油田溢油事故海洋生态损害索赔案
2011年6月4日,康菲石油中国有限公司负责作业的渤海蓬莱19-3油田发生溢油事故。溢油事故发生后,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在全国范围内公开选聘法律服务机构以进行海洋生态损害索赔诉讼,经过专家组多次考察及选拔,孙芳龙、张志国、高良臣律师代表文康所最终以排名第二的成绩成为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委聘的四家法律服务机构之一,与来自上海、北京、广东的其他三家同行一起组成律师团,共同承担起针对蓬莱19-3油田溢油责任者的诉讼代理工作,张志国被指定为出庭律师之一。
该案于2012年4月办理终结,经过8个多月的艰苦细致工作,康菲石油中国有限公司和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共计支付人民币16.83亿,用于赔偿海洋生态损失,并承担保护渤海环境的责任 。
l 代理中国“新星”号商船就俄罗斯边防军炮轰事件发表律师声明案
2009年2月15日,俄罗斯边防军炮轰中国“新星”号商船事件,文康所接受“新星”号光船承租人吉瑞祥船务(香港)有限公司紧急委托,孙芳龙、郭春风两位律师在做了大量调查并亲自询问当时船员后,于3月8日代表吉瑞祥公司发表了义正词严的律师声明,为澄清事实、明晰责任,起到了十分及时的作用,引起媒体广泛专注和采访,产生了广泛的影响 。
l 协助青岛市处理“昌盈”轮在台湾海峡遭遇台风沉没事故善后案
2009年8月,青岛大通公司“昌盈”轮在台湾海峡遭遇台风沉没,22名船员遇难,孙芳龙律师接受青岛司法局委派,作为市政府的顾问律师协助处理善后事宜,以专业的服务和优异的表现得到政府领导的高度评价。
l 代理中石化海底输油管线被盗漏油事故侵权赔偿案
2005年12月2日和2006年3月12日,中石化胜利油田分公司海洋采油厂埕岛油田中心一号至海三站两条海底输油管线被犯罪分子打孔盗油造成原油泄漏,造成重大海洋污染。自2007年6月至2008年7月,东营、烟台、天津陆续有海洋养殖户及海洋渔业局代表国家向海事法院提起诉讼,起诉中石化公司及关联分公司,主张巨额养殖损失和渔业资源损失5亿多元。高良臣、陈洁律师受中石化委托,代理出庭,律师团队充分发挥专业特长,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凭借高超的办案艺术,最终圆满解决了上述系列漏油案件,得到了各级法院的认可,受到委托人及中石化总部的高度评价。
知识产权案例
l 代理山东瀚霖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与上海凯赛生物技术研发中心有限公司、山东凯赛生物科技材料有限公司专利侵权纠纷案
2010年5月,上海凯赛生物技术研发中心有限公司、山东凯赛生物科技材料有限公司以山东瀚霖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侵犯上海凯赛发明专利权及商业秘密为由,向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专利侵权诉讼,要求判令山东瀚霖立即停止生产、销售涉案专利产品的行为,赔偿经济损失4500万元,并在《人民日报》等报纸上赔礼道歉、消除影响。
文康律师代理山东瀚霖参加诉讼。在研究涉案专利的权利要求、保护范围的基础上,有针对性的采取了申请涉案专利无效、积极应诉作不侵权抗辩等应对策略。一方面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上海凯赛发明专利无效的申请,另一方面精心组织证据,从事实和法律两个方面反驳对方的主张。2011年3月,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专利审查决定书,宣告上海凯赛的涉案发明专利全部无效;其后,北京一中院判决驳回上海凯赛的专利无效行政诉讼全部诉讼主张。因上海凯赛用于指控侵权的涉案发明专利被宣告无效,2012年2月,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判决驳回上海凯赛、山东凯赛针对山东瀚霖的全部诉讼请求。
l 代理住商肥料(青岛)有限公司诉刘进波专利权权属纠纷案
2008年10月,赵吉军律师代理住商肥料(青岛)有限公司诉刘进波专利权权属纠纷一案。本案是因将剽窃技术申请并获得专利权而引起的专利权属纠纷,这与通常因职务发明、技术开发等原因引起的专利权属纠纷完全不同。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支持原告诉讼请求,将被告的专利权判归原告所有。被告不服提起上诉,2009年9月,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了一审判决。同类案件在国内司法审判中少有先例,使本案判决具有一定的典型意义和参考价值。此案被评为2010年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十大知识产权案例,在2010中国律师知识产权业务创新论坛上获得“十佳案例奖”。
l 代理马达庆与山东食品、山孚集团不正当竞争案
2007年,由张金海律师及其团队2人受马达庆委托,在山东省食品进出口公司、山东山孚集团有限公司和山东山孚日水有限公司诉马达庆、青岛圣克达诚贸易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案中,代理马达庆应诉。张金海律师准确阐释了商业机会与商业秘密的不同意义,提出了竞业限制应当有法律规定(如公司法对高管的竞业限制)或者事先约定,否则不具有不正当性,构不成对原单位的侵权。文康律师的代理意见被采纳,委托人赢得诉讼。该案被人民法院报等媒体广泛报道,且被评为2009年度山东省十大知识产权案件。
l 代理青岛麦凯乐公司与日本迈凯乐商标侵权纠纷案
2007年,日本株式会社迈凯乐向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商标侵权诉讼,要求大商集团、青岛麦凯乐公司停止使用“麦凯乐”、“MYKAL”作为商号、字号、标示,并赔偿损失20万元。张金海律师、孙芳龙律师受青岛麦凯乐委托代理应诉,提出日本迈凯乐在青岛没有市场经营行为,“迈凯乐”、“MYCAL”商标不具有知名度。同时青岛麦凯乐公司通过自身大量宣传和推广,建立了“麦凯乐”、“MYKAL”的知名度和美誉度,不存在搭乘株式会社迈凯乐品牌的情形,青岛麦凯乐公司将“麦凯乐”作为企业字号使用的行为,只是起到标识销售场所的作用,不会造成一般消费者的混淆和误认。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采纳了文康律师的意见,于2008年作出终审判决驳回株式会社迈凯乐全部诉讼请求。该案被评为2009年度青岛十大知识产权案件。
IPO上市案例
近两年,文康所证券业务异军突起,成为省内最具影响力的证券律所之一。文康律师作为发行人律师提供服务的企业已达六十多家,已成功上市的项目有三家:
山东蓝帆塑胶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于2010年4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青岛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于2010年8月1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
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于2011年5月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挂牌项目:
文康是山东省最早参与新三板业务的律师事务所之一。
文康的新三板项目已扩展到济南、青岛、潍坊、威海、淄博、唐山等地,已成功协助二十余家企业完成股份公司设立工作,其中,已通过券商内核的有八家。
1、 山东确信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 山东省远大网络多媒体有限责任公司
3、 山东乾舜矿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4、 青岛英网资讯股份有限公司5、 青岛浩海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 青岛宇方自动化控制股份有限公司7、 潍坊东升电子股份有限公司8、 威海远航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债券发行与票据融资项目
企业债(城投债)项目:
1、 青岛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行17亿元市政项目建设债券2、 济宁供水集团总公司发行3亿元企业债3、 乳山市城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发行不超过13亿元企业债
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
1、 青岛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行20亿元中期票据和10亿元短期融资券2、 烟台打捞局发行不超过5亿元短期融资券
中小企业私募债:
文康所为青岛市城阳蔬菜水产品批发市场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提供专项法律服务,是山东省开展中小企业私募债试点以来第一家成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企业。
并购重组项目案例
文康律师事务所在公司重组、融资、上市方面业绩突出。为多家大型企业集团的并购前的审慎性进行尽职调查,设计并购方案,参加并购项目谈判,配合并购项目的履行交割等;帮助客户设立公司制、合伙制企业,协助进行项目可行性分析、投资方式及股权结构设计等;起草、审查投资协议、合同、章程等各种文件。
为中集集团、华润轻纺集团、SK集团、海尔集团等多家企业在内地的尽职调查等重大并购重组项目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其中,华润集团是位于香港的实力雄厚的中资企业集团,文康所参与了华润集团对南通第三棉纺织厂、四川锦华、浙江润昌、江苏太仓利泰纺织厂、江苏丹棉集团、陕西天王、惠民棉纺厂、聊城棉纺厂、临清棉纺厂等并购项目;
中集集团是全球规模最大、品种最齐全的集装箱制造集团,文康所参与了中集集团对青岛宇宙、扬州通运、扬州通利等集装箱制造及冷藏箱制造公司等公司的并购重组工作,对天津振华、青岛恒丰、福州海投、宁波润信、天津华泰等物流和堆场公司的并购重组工作,对青岛中集专用车、梁山东岳、湖北宏图等车辆制造公司的并购重组工作,对南京扬子石化设计院、陕西省燃气设计院的并购重组工作;
SK集团是韩国的第三大跨国企业集团,文康参与了SK集团在山东的部分投资、并购项目,主要包括在山东淄博合资项目的整体规范工作,在山东菏泽市的合资项目调查及规范处置以及在胶南市并购燃气公司、烟台合瑞达能源公司项目;
文康参与了海尔集团对中润旅游投资公司的并购重组工作,对山东德泰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的并购重组工作以及对北京美乐科技公司的并购重组工作。
除上述集团公司并购项目外,文康所还参与了中国石油总公司在山东的系列收购项目;新加坡安泰电子有限公司股权转让项目;山东金虹太钛白化工有限公司合资项目;印度阿波罗集团并购洛阳某轮胎企业项目;青岛国星食品有限公司收购广西湛江旭骏水产公司、青岛顺发食品公司项目;青岛中宸投资有限公司并购项目;德国保赫曼股份公司收购青岛泽青医疗器材有限公司项目;青岛国信集团收购汇泉湾广场项目;青岛城投集团收购圣海温泉项目等。文康所为省市两级国资委的中介机构入库成员单位,参与了多家国企的改制业务,文康所参与处理的国企改制项目主要包括:山东省五金矿产进出口公司改制项目、中化对黄海橡胶集团重组业务、澳柯玛集团下属的青岛澳柯玛集团实业开发公司改制项目、海丰集团改制后的组织结构规范业务、大连东展集团公司改制项目等。
政府法律服务
在政府法律服务方面,文康长期担任政府部门的法律顾问。包括为青岛市政府、开发区政府、崂山区政府、市北区政府、四方区政府、市地税局、市国税局、市民政局、市地税稽查局、市药监局、市教育局、市工商局、市建委、市土地局、开发区国税局、开发区商检局等政府部门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文康所曾为青岛市人民政府征收颐中体育场提供全程法律设计、法律服务;曾为青岛市人民政府的委托代理人,代理青岛市人民政府与青岛裕泰物业发展有限公司的青岛市人民政府不履行法定职责案;多次受青岛市政府、青岛市土地储备中心、青岛市黄岛区政府、青岛市崂山区政府等政府部门及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委托,代理涉及土地出让、房地产开发等纠纷案件在最高人民法院、山东省高院和青岛中院等进行诉讼;曾作为四方区政府法律顾问,为四方区政府与法国和西班牙投资联合体就四方集装箱码头项目提供法律服务;曾任青岛市建委、青岛市土地局、青岛市土地储备中心等部门的常年法律顾问,在市土地储备、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招标拍卖、处置积压房地产、清理土地、经营城市等重大城市建设活动中提供重要法律服务;为青岛海湾大桥项目法人招工作提供全程法律服务。
地方立法调研起草项目
文康所积极参与地方立法,2004年和2011年先后接受青岛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青岛市房地产开发管理局委托,为《青岛市房地产开发经营条例》、《青岛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进行立法调研,起草法规草案,刘学政律师作为人大代表提出立法建议并推动了条例的最终通过,受到委托单位的高度评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