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股票实施退市风险st吗
㈠ 什么是ST股票ST股票将来一定会退市吗
股票市场上有很多种股票,投资者都有自己喜欢的或好的股票类型。喜欢风险和炒股的投资者将关注ST股票。当一家上市公司管理不善,其净资产低于股价时,如果投资者此时继续投资该公司的股票,将存在风险。为了让投资者更加关注,中国证监会将在股票前面加上ST,以警告股票投资者,注意防范。
如果上市公司的业绩有所改善,ST的股票将不会被摘牌,而是会被从上市公司名单中剔除,重新成为普通股票市场的一员。股东也可以正常投资。话虽如此,一些投资者更喜欢投资这类ST股票,虽然这类股票不会有暂时退市的风险,但这类股票仍然有投资的风险。因为他们是投机者的最爱,虽然股票价格的涨跌有限制,但是由于投机,基本面不真实,股票价格的发展趋势很大程度上被炒作出来了,你不知道哪里高了,也不知道主力股什么时候会退出。
㈡ 股票ST的有退市风险吗
ST:公司业绩连续好几年出现重大亏损才会被戴ST帽,特点暴涨暴跌,它的退市风险比其他股票都要大
㈢ 股票提示有退市风险是不是第2天挂上st
这个不一定的,被挂上st是连续三年都是负的利润没有盈利处于亏损状态,你要看一下它目前是第几年没有亏损的。而且提示了风险后,还会有一段整理期不是马上会被st或退市。
㈣ 上市的证券公司会不会ST,会不会退市
股票市场任何一只股票都是有被退市的风险,券商股也是不例外,就连中信证券也是有可能被ST,甚至会被退市的可能性。
但一定要清楚一点,存在被ST和被退市的风险,并不代表股票真的会被退市,更没有因为股票持续阴跌而被退市的。最典型的例子是中石油,自从2007年上市后,已经跌了十几年了,都没有被ST,更没有被退市。
所以以中石油的案例答案已经非常明确了,即使券商板块已经持续阴跌大半年了,但也不会由于阴跌而被ST,更没有可能由于阴跌而被退市的。
(3)规范类退市规定
当券商公司出现以下违规之时会被退市,比如信息披露违规,或者公司运作存在重大缺陷等等情况。
还有一项规定是,当券商公司年报或者半年报不保真等,这些情况也会被退市。
(4)违规类退市规定
如果券商股存在 IPO造假,或者财务造假的会被退市处理。
所以根据A股市场实施新的退市规定之后,只要任何一家上市公司,踩到股票退市规定的都会被实施退市处理。
总之任何一只股票都存在退市的风险,同时也会存在被ST的风险,就连证券龙头中信证券和东方财富等股票也不例外,只能说没只股票被ST或者退市的概率大小而已。
㈤ 不是三年亏损就退市么,怎么还*ST呢
中国A股市场中的一种制度。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降低市场风险,2004年4月2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关于加强退市风险警示等问题的通知〉,对存在股票终止上市风险的公司,对其股票交易实行“警示存在终止上市风险的特别处理”,简称“退市风险警示”。具体措施是在公司股票简称前冠以“*ST”标记,以区别于其它公司股票。在退市风险警示期间,股票报价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存在股票终止上市风险的公司:
(一)最近两年连续亏损的(以最近两年年度报告披露的当年经审计净利润为依据);
(二)财务会计报告因存在重大会计差错或虚假记载,公司主动改正或被中国证监会责令改正,对以前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导致最近两年连续亏损的;
(三)财务会计报告因存在重大会计差错或虚假记载,中国证监会责令其改正,在规定期限内未对虚假财务会计报告进行改正的;
(四)在法定期限内未依法披露年度报告或者半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定期报告")的;
(五)处于股票恢复上市交易日至其恢复上市后第一个年度报告披露日期间的公司;
(六)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在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消除之后,上市公司应当向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该特别处理,并应按照交易所要求在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前一交易日做出公告,公告日其股票及衍生品种停牌一天,自复牌之日起交易所撤销其股票简称中的“*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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㈥ 股票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特别处理会怎样
具体措施是在公司股票简称前冠以“*ST”标记,以区别于其它公司股票。在退市风险警示期间,股票报价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2003年4月2日和4月3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关于对存在股票终止上市风险的公司加强退市风险警示等问题的通知〉,对存在股票终止上市风险的公司,对其股票交易实行“警示存在终止上市风险的特别处理”,简称“退市风险警示”。其目是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降低市场风险。
㈦ 科创板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吗
科创板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科创板上市公司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 与沪市主板公司一致,科创板上市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在公司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以区别于其他股票。
科创板上市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期间, 与上交所主板不同,科创板上市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期间,不进入风险警示板交易,不适用风险警示板交易的相关规定。
可能引起科创板上市公司强制退市的情形: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可能退市的情形主要包括: 一是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包括信息披露重大违法和公共安全重大违法行为。 二是交易类强制退市,包括累计股票成交量低于一定指标,股票收盘价、市值、股东数量持续低于一定指标等。 三是财务类强制退市,即明显丧失持续经营能力的,包括主营业务大部分停滞或者规模极低,经营资产大幅减少导致无法维持日常经营等。 四是规范类强制退市,包括公司在信息披露、定期报告发布、公司股本总额或股权分布发生变化等方面触及相关合规性指标等。 此外,投资者需了解,对于科创板上市公司股票被终止上市的,不得申请重新上市。
科创板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根据《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情形包括: 一是上市公司存在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严重损害证券市场秩序的重大违法行为,且严重影响上市地位,其股票应当被终止上市的情形。 二是上市公司存在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和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违法行为,情节恶劣,严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严重影响上市地位,其股票应当被终止上市的情形。
科创板退市整理股票被冠以相关标识, 科创板退市整理股票的简称前会冠以“退市”标识。 但需要投资者注意,科创板退市整理股票不进入上交所风险警示板交易,不适用上交所风险警示板股票交易的相关规定。
科创板公司退市整理期的交易期限, 与上交所主板一样,科创板公司退市整理期的交易期限为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在退市整理期内全天停牌的,停牌期间不计入退市整理期,但停牌天数累计不得超过5个交易日。 累计停牌达到5个交易日后,上交所不再接受公司的停牌申请;公司未在累计停牌期满前申请复牌的,上交所于停牌期满后的次一交易日恢复公司股票交易。
科创板上市公司在退市整理期内, 上市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的,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仍应当积极履行信息披露及相关义务,提示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上市公司应当于退市整理期的第1天,发布公司股票已被上交所作出终止上市决定的风险提示公告,说明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的起始日和终止日等事项。 科创板上市公司应当在退市整理期前25个交易日内,每5个交易日发布一次股票将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在最后5个交易日内每日发布一次股票将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㈧ 上市公司的股票亏损到什么情况会被“ST”
以深市上市公司为例。
一、上市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在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在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以区别于其他股票。公司同时存在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在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
二、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深交所对其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在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
(一)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严重影响且预计在三个月内不能恢复正常;
(二)公司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
(三)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无法正常召开会议并形成决议;
(四)公司最近一年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或鉴证报告;
(五)公司向控股股东或控股股东关联人提供资金或者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且情形严重的;
(六)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七)深交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在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又分为:交易类强制退市、财务类强制退市、规范类强制退市、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三、在深交所发行A股股票或者仅发行B股股票的公司,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1元;深交所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这属于交易类强制退市。
㈨ 在股票处理中,ST(特殊处理)指的是什么ST发生在什么时候
5月12日,沪深证券交易所正式开始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制度,在首批58家被“授星”戴上“*ST”帽子的上市公司中,深交所有31家,占49%,上交所有27家,占54%。
沪深证交所于今年4月4日发布《关于对存在股票终止上市风险的公司加强风险警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推出了退市风险警示制度,目的是为了进一步完善退市机制,提高市场透明度,向投资者充分揭示风险,同时又与其他异常状况实行特别处理的风险警示区别。
所谓退市风险警示制度,是指由证券交易所对存在终止上市风险的公司股票,在原有“特别处理”基础上增加的一种类别特别处理。
《通知》要求,上市公司出现下列五种可能终止上市风险情形时,将对其股票实行退市风险警示。
第一类是最近两年连续亏损的;第二类是因财务会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错或虚假记载,被中国证监会责令改正或公司主动改正,对以前年度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导致最近两年连续亏损的;第三类是因财务会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错或虚假记载,中国证监会责令其改正,在规定期限内未对虚假财务会计报告进行改正的;第四类是在法定期限内未依法披露年度报告或半年度报告的。第五类是处于股票恢复上市交易后至其披露恢复上市后的第一个年度报告期间的。
深沪证券交易所有关人士5月10日向记者介绍,第一、二类情形是考虑到上市公司如果出现连续三年亏损,将被暂停上市,因此在其年报显示连续两年亏损时,有必要进行“退市风险警示”。而第三、四类情形则鉴于上市公司没有按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或者对财务会计报告作虚假记载,当其出现此类情形时,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公司也存在退市风险需加以警示。
第五类情形是根据《亏损上市公司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实施办法(修订)》,上市公司股票在恢复上市交易后,如其恢复上市后的第一个年度报告显示公司出现亏损的,上市公司股票仍面临终止上市,故在此期间应向投资者揭示可能退市的风险。
当上市公司消除上述情形后,深沪证券交易所将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否则公司将面临终止上市风险。深沪证券交易所有关负责人特别指出,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是指撤销其股票简称中的“*ST”,至于其他特别处理措施是否撤销,将视公司具体情况,依据深圳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九章的有关规定予以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