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创板推出一定会加大退市股票
⑴ 科创板推出对a股的影响
科创板是独立于现有主板市场的新设板块,并在该板块内进行注册制试点。7月22日,科创板首批公司上市。
1、科创板推出前,一般来说,股市在推出新品种的时候,股市基本会比较稳定。因此,短期破位下跌的可能性几乎没有。
2、会不会对主板形成抽血效应?会,但是影响力不大,毕竟已经有了去年CDR经验。
3、对各类板块的影响。因科创板的涨跌幅限制是20%,一个跌停板就是40%的涨跌幅,因此会吸引游资类群体参与。
对A股原来的题材股形成制约,如工业大麻、氢能源、次新股、高送转等。而那些绩优的基本面龙头,基本不受影响。
4、科创板推出后,对A股的影响?参照创业板推出时的情况,如果科创板上市后大涨,也会带动创业板以及对应的板块,如科技类板块,如同美股人造肉的逻辑。
5、积极增加沪市股票的配置,可以将闲置资金配置打新门票股,参与首批上市企业的打新。
⑵ 2024科创板最新退市规则!科创板退市的情形有哪些
2024年4月30日,上交所正式发布了《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洞宽2024年4月修订)》,进一步完善了重大违法类、财务类和规范类三类强制退市指标。
2024年科创板最新退市规则如下:
一、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1、上市公司存在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其他严重损害证券市场秩序的重大违法行为,且严重影响上市地位,其股票应当被终止上市的情形。例如:
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或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构成重组上市,申请或者披露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上市公司披露的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上市公司存在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和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违法行为,情节恶劣,严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严重影响上市地位,其股票应当被终止上市的情形。
二、交易类强制退市
1、连续120个交易日实现的累计股票成交量低于200万股;
2、连续20个交易日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1元;
3、连续20个交易日在本所的每日股票收盘市值均低于3亿元;
4、连续20个交易日每日股东数量均低于400人;
5、上交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财务类强制退市
1、主营业务大部分停滞或者规模极低;
2、经营资产大幅减少导致无法维持日常经营;
3、营业收入或者利润主要来源于不具备商业实质的交易;
4、营业收入或者利润主要来源于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
5、其他明显丧失持续经营能力的情形。
四、规范类强制退市
1、因财务会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错或者虚假记载,被中国证监会责令改正但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改正,此后公司在股票停牌2个月内仍未改正;
2、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或者半年度报告,此后公司在股票停牌2个月内仍未披露;
3、因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且未在法定期限纳厅亮内改正,此后股票停牌2个月内仍未改正;
4、因信息披露或者规范运作等方面存在重大缺陷,被本所限期改正但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改正,此后公司在股票停牌2个月内仍未改正;
5、公司被控股股东(无控股股东,则为第一大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余额达到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30%以上,或者金额达到2亿元以上,被中国证监会责令改正但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改正,此后公司在股票停牌2个月内仍未改正;
6、连续2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或者未按照规定披露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7、因公司股本总额或股权分布发生变化,导致连续20个交易日不再具备上市条件,此后公司在股票停牌1个月内仍未解决;
8、公司可能被依法强制解散;
9、法院依法受理公司重整、和解和破产清伏羡算申请;
10、上交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⑶ 科创板和对主板市退市情形更多、退市速度更快。科创板上市公司出现( )情形会被退市。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可能强制退市的情形主要包括:
一是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包括信息披露重大违法和公共安全重大违法行为;
二是交易类强制退市,包括累计股票成交量低于一定指标,股票收盘价、市值、股东数量持续低于一定指标等;
三是财务类强制退市,即明显丧失持续经营能力的,包括主营业务大部分停滞或者规模极低,经营资产大幅减少导致无法维持日常经营等;
四是规范类强制退市,包括公司在信息披露、定期报告发布、公司股本总额或股权分布发生变化等方面触及相关合规性指标等。
拓展资料
科创板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有哪些?
根据《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情形包括:
一是上市公司存在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严重损害证券市场秩序的重大违法行为,且严重影响上市地位,其股票应当被终止上市的情形;
二是上市公司存在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和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违法行为,情节恶劣,严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严重影响上市地位,其股票应当被终止上市的情形。
科创板公司退市整理期的交易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科创板退市整理股票的简称前会冠以“退市”标识。与上交所主板一样,科创板公司退市整理期的交易期限为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在退市整理期内全天停牌的,停牌期间不计入退市整理期,但停牌天数累计不得超过5个交易日。
累计停牌达到5个交易日后,上交所不再接受公司的停牌申请;公司未在累计停牌期满前申请复牌的,上交所于停牌期满后的次一交易日恢复公司股票交易。
⑷ 面对如此疯狂IPO发行,是不是应该推出强制退市制度呢
新股总会成为市场下跌的罪魁祸首。巨丰财经《巨丰访谈》栏目提及新股发行过慢,容易引发场内资金对次新股的极端炒作,过快容易引发市场流动性趋紧,引发市场大幅波动。监管层应该采取适中的发行速度。
经济学家韩志国多次对股市监管提出不同意见,部分言辞相当激烈。他表示,中国股市的新股发行实在是太多太滥,市场已经不堪重负,生态环境已被严重污染。上市公司的动机不纯;上市的捷径是财务造假;没有退市机制的大规模上市必然形成“肠梗阻”;违法成本太低使得很多上市公司及其负责人不惜以身试法。
新股应采取适中的发行速度
新股高速发行在缓解IPO堰塞湖的同时,会给股市带来更多的限售股,限售股的“堰塞湖”越积越高。据研究人士分析,每一家公司的上市都将会给股市带来不少于3倍于首发流通股规模的限售股。因为根据现行《证券法》规定,公司总股本总额在4亿元以下的,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即可上市;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达到10%即可。如此一来,新股加速发行就会给股市带来大量的限售股,而这些限售股在上市一年后或三年后都将上市流通,股市因此越发沦为限售股股东的提款机。最近被市场诟病的第一创业并不是个案。
证监会副主席姜洋曾表示,对于走不动、跟不上或者有重大违法的上市公司,要严格执行强制退市制度,实现优胜劣汰,增强市场活力。目前市场上“走不动、跟不上”的上市公司不在少数,这类上市公司“苟活”于市场,不仅导致市场投机行为加剧,也从整体上拉低了上市公司的投资价值,让这些公司退出市场是应有之义。
中国证监会对退市制度进行改革,并发布了《关于改革完善并严格实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见》。《若干意见》发布后,真正因触发相关条款被退市的公司只有两家,一家是因重大信息披露违法的博元投资,另一家则为欺诈发行的欣泰电气。两家公司都非常具有代表性,也体现出监管部门严格执行退市制度的决心。尽管如此,由于目前市场上的僵尸公司仍然大量存在,《若干意见》并没有发挥出优胜劣汰的功效。
优胜劣汰,市场有进有出方为健康。退市机制发挥效用无疑是当下IPO加速形势下业内人士呼吁最多的观点。随着ST新都(更名为“新都退”)进入退市整理期,成为今年首家从A股退市的公司。
沪深交易所均制定了较为完善的退市制度:对于沪深主板和深市中小板公司,在从A股市场摘牌之前,一般都会先经历风险警示(*ST或ST)、暂停上市阶段,在不满足恢复上市条件后,才会被交易所强制终止上市,从交易所摘牌;对于深市创业板公司而言,中间少了一个风险警示环节,触发相关条件后,直接进入暂停上市阶段,去年进入暂停上市阶段的欣泰电气便是一例。
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教授谈到,我国证券市场的退市比率严重偏低,一些垃圾股“死而不僵”,一些地方政府出于自身利益考虑往往也愿意拿出大量的资金来帮助这些公司“保壳”,因此形成了“劣币驱逐良币”的效应,严重扭曲了整个A股市场的估值体系,助长了投机炒作之风。IPO常态化,已经在向解决方向努力。
业内人士建议:
1,加大执法力度,地方政府和上市公司利益攸关,高高举起,轻轻放下。建议对造假上市的公司,直接退市。必要时可成立证券法庭,从整体司法体系予以完善。可借鉴美国成熟市场,欧美多数财务够上市条件的公司因为未来没有持续的成长性基本上都无法上市。另外造假公司国会开听证会审理,承担刑事责任。因此,可借鉴成熟市场的管理经验,让上市公司不敢造假,在制度的约束下,遵纪守法。
2,加强监管,二级市场上利润操纵,股价操纵,所以整体市场不成熟。目前价值扭曲,对大股东输送利益,对于上市公司大小非减持的行业,应该实施更严格的监管规则来约束,使整体估值体系回归价值。建议IPO节奏市场化,监管常态化,向注册制挺进,让证券市场充分发挥融资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