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如何发现虚增股权投资
1. 审计如何发现问题
从财政财务审计角度出发,主要会计账户及经济业务的项目审计目标有以下几个方面:
1.现金(包括银行存款)项目审计①有关现金的内容控制制度是否存在和有效逗丛;
②现金收支业务是否完整地入账,有无遗漏;
③记录在账的现金是否确实存在,有无挪用现象,是否属于被审计单位所有;
④现金的会汁记录是否正确无误;
⑤有关现金的计价,如外币汇兑损益的计算等是否正确,有无虚增或虚减现金的可能;
⑥现金收支业务的发生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⑦会计报表对现金余额的反映是否恰当等。
有价证券常常作为现金的替代品而为单位所持有,其审计目标与审计现金的目标大致相同。
2.应收及预付款项目审计①有关应收及预付款项的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存在和一贯遵循;
②应收及预付业务会计记录是否完整,有无遗漏;
③记录登账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是否确实存在,是否真正是被审计单位的债务;
④所有应收及预付账款的会计记录是否正确无误;
⑤应收及预付账款的计价是否正确,有无虚增、虚减现象;
⑥应收及预付账款余额在有关会计报表上的反映是否恰当等。
3.存货项目审计
①有关存货的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和一贯遵循;
②全部存货余额是否合理,有无超储或不足现象;
③账上反映的存货是否确实存在,是否为被审计单位所有;
④被审计单位实际拥有的存货是否完整登记入账,有无遗漏;
⑤存货计价是否正确,单价与数量乘积是否正确,加总是否正确;
⑥趋近结账日的存货收支记入的会计期间是否正确;
⑦存货明细账汇总数,各类存货实际数汇总,与存货总账是否相符;
⑧存货在会计报表上枝顷的列示是否恰当,存货分山搭樱类、计价方法是否正确,抵押转让、代存、折旧等情况是否得到充分揭示等。
4.长期投资项目审计
①有关长期投资的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和有效;
②全部长期投资余额是否合理,有无不正当投资;
③各种形式的长期投资资产是否真实存在并为单位所拥有;
④各种形式的长期投资是否完整地入账,有无遗漏;
⑤长期投资资产计价是否合理,是否符合有关法规的规定;
⑥各种长期投资有无收益,各种收益是否确实收取并在账上正确与及时地反映;
⑦各项长期投资在会计报表上的列示是否恰当等。
5.固定资产与无形资产项目审计
(1)固定资产项目审计
①有关固定资产的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和有效遵循;
②各类固定资产是否真实存在并为被审计单位所有,是否存在受留置权限制的固定资产;
③各类固定资产是否完整地入账,有无遗漏;
④各类固定资产计价方法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资本性支出与收益性支出是否适当合理;
⑤各类固定资产增减变动记录是否正确,是否办理了必要的手续?
⑥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及折旧计算是否正确,使用的折旧率前后是否一致;
⑦固定资产原值、累计折旧额和净值在会计报表上的列示是否正确,有无充分的揭示。
(2)无形资产项目审计
①所有无形资产是否确实存在并为被审计单位所拥有;
②各种无形资产的估价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计价是否恰当与合理;
③各种无形资产的摊销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摊销计算是否合理和正确;
④无形资产在会计报表上的列示是否适当和充分等。
6.负债项目审计
①有关负债的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存在和有效执行;
②负债业务记录是否完整,有无遗漏;
③已经记录的各种负债是否确实存在,是否应由被审计单位承担;
④各项负债记录是否正确无误,有无虚增虚减现象;
⑤有关负债的计价,如利息的计算、折溢价的摊销是否正确;
⑥各项负债发生是否符合有关法律、规章的规定,是否遵守了有关契约的规定;
⑦负债余额在会计报表上的反映是否恰当等。
7.所有者权益项目审计
①有关所有者权益的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和有效;
②各种所有者权益记录是否完整,有无遗漏;
③各种所有者权益记录是否正确,有无虚增现象;
④已经记录的所有者权益是否确实存在,是否为被审计单位所有;
⑤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的形式、增加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其计算是否正确;
⑥利润分配及其会计处理是否正确、合理;
⑦所有者权益在会计报表上的反映是否恰当和充分等。
8.收入与费用项目审计
①有关收入与费用的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和有效执行;
②收入与费用记录是否完整,有无重记或漏记现象;
③各种收入的确认是否符合实现原则,其计算是否正确,是否全部入账,是否均已取得,有无虚增、虚减现象;
④各种费用的确认是否符合权责发生制原则、谨慎原则和配比原则,有关费用的计算、归集和分配是否合理、正确,有无虚增、虚减现象;
⑤各种销售退回、销售折扣与折让是否确实存在,计算是否正确,处理是否得当;
⑥各项收入和费用的分类处理是否正确;
⑦各项收入和费用的记入和会计期间是否正确与合理;
⑧被审计单位损益的计算是否正确,损益形成和损益分配是否合理;
⑨所有者权益在会计报表列示是否恰当,揭示是否充分等。
2. 如何发现天香集团造假
增虚投资收益。天香集团造假从增虚投资培灶收益被发现的,虚燃中戚增投资收益实施舞弊的现象较为普遍,呈现愈演愈烈之势。较常见的实施投资收益虚增的手段包括虚构长期股权投资、变更长期股权投资核心皮陵。
3. 长期股权投资是如何审计的
长期股权投资的实质性程序通常包括:李返
1.获取或编制长期股权投资明细表,复核加计正确,并与总账数和明细账合计数核对相符;结合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科目与报表数核对相符。
2.根据有关合同和文件,。确认股权投资的股权比例和持有时间,检查股权投资核算方法是否正确。
3.对于重大的投资,向被投资单位函证被审计单位的投资额、持股比例及被投资单位发放股利等情况。
4.对于应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获取被投资单位已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年度财务报表,如果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则应考虑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实施适当的审计或审阅程序:
(1)复核投资收益时,应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凋整后加以确认;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被审计单位不一致的,应当按照被审计单位的会计政策及旁扰宴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据以确认投资损益。
(2)将重新计算的投资收益与被审计单位所计算的投资收益相核对,如有重大差异,则查明原因,并做适当调整。
(3)检查被审计单位按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在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时,应首先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其次冲减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账面价值(如长期应收款等);如果按照投资合同和协议约定被审计单位仍需承担额外损失义务的,应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并与预计负债中的相应数字核对无误;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盈利的,被审计单位在其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审计时,应检查被审计单位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4)检查除净损益以外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是否调整计入所有者权益。
5.对于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检查股利分配的原始凭证及分配决议等资料确定会计处理是否正确;对被审计单位实施控制而采用成本法核运银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比照权益法编制变动明细表,以备合并报表使用。
6.对于成本法和权益法相互转换的,检查其投资成本的确定是否正确。
7.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增减变动的记录是否完整:
(1)检查本期增加的长期股权投资,追查至原始凭证及相关的文件或决议及被投资单位验资报告或财务资料等,确认长期股权投资是否符合投资合同、协议的规定,并已确实投资,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2)检查本期减少的长期股权投资,追查至原始凭证,确认长期股权投资的收回有合理的理由及授权批准手续,并已确实ll殳回投资,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8.期末对长期股权投资进行逐项检查,以确定长期股权投资是否已经发生减值:
(1)核对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与以前年度计提方法是否一致,如有差异,查明政策调整的原因,并确定政策改变对本期损益的影响,提请被审计单位做适当披露。
(2)对长期股权投资逐项进行检查,根据被投资单位经营政策、法律环境的变化,市场需求的变化、行业的变化、盈利能力等各种情形予以判断长期股权投资是否存在减值迹象。确有出现导致长期股权投资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将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予以计提。并与被审计单位已计提数相核对。如有差异,查明原因。
(3)将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与利润表资产减值损失中的相应数字核对无误。
(4)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计提,计提依据充分,得到适当批准。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9.结合银行借款等的检查,了解长期股权投资是否存在质押、担保情况。如有,则应详细记录,并提请被审计单位进行充分披露。
10.确定长期股权投资在资产负债表上已恰当列报。与被审计单位人员讨论确定是否存在被投资单位由于所在国家和地区及其他方面的影响,其向被审计单位转移资金的能力受到限制的情况,如存在,应详细记录受限情况,并提请被审计单位进行充分披露。
4. 如何从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中发现财务虚假数据的可能性
一、与利润表相关的会计数据异常
1、营业收入增幅低于应收账款增幅,且营业收入和净利润与经营性现金流量相背离在公司销售产品的过程中,一般都会产生应收账款。正常情况下,应收账款的变化幅度应与营业收入的变化相一致。如果应收账款增长速度高于营业收入,可能意味着:
第一,公司放宽信用条件以刺激销售;
第二,公司人为通过“应收账款”科目虚构营业收入。此外,理论上来说,虽然随着应收账款迅速增加和销售回款速度下降,经营性现金流自然会随之下降,但是,如果经营性现金流净值的增长速度长期显着低于净利润甚至为负数,且应收账款的增速一直高居不下时,就需引起注意,因为这极有可能是公司虚构营业收入而非放松信用条件。
2、营业利润大幅增加的同时营业成本、销售费用等增加比例很小公司正常经营产生营业收入时不可避免要产生营业成本和销售费用,这两项费用一般与营业收入的增长率是保持一致的。如果当期营业利润出现了大幅增加,而营业成本、销售费用等没有变化或变化很小,则有三种可能:
第一,相关的销售并不存在;
第二,公司为优化当年盈利水平,已将当期应计费用调至上一会计年度;第三,公司刻意调减当期应计费用来相对提高营业利润,如将应作为期间费用的无形资产研究费用资本化为在建工程或计入长期待摊费用等。
3、公司应缴增值税、营业税金及附加和所得税费用异常低,与收入和利润增长幅度不匹配公司所得税一般由公司利润乘以税率所决定,如果公司利润较高,但是所得税却低于应有的水平,说明所得税费用与净利润差异较大,在没有免税条款的情况下,很可能是报表舞弊的预警信号。
同样,公司应缴增值税应与销售商品增值额对应,营业税金及其附加与提供应税劳务等相对应,如果应缴增值偏低,可能意味着营业收入被虚构。此外,如果应税额与净利润差异较大,也可能是公司偷税漏税或虚构收入的预警信号。
二、与现金流量表相关的会计数据异常
1、拥有与经营业绩不相匹配的现金余额,且现金占资产总额比例过高,多年来变化很小一般而言,公司为了避免负担额外不必要的机会成本,其货币资金余额都会与自身的经营情况相匹配。如公司的货币资金余额明显超出经营规模的需要,且多年来无变化或变化较小,则可能是由以下几方面原因造成:
第一,现金用途受到限制,如进行质押、设立担保等,而公司未将相关情况进行披露。
第二,现金资产被控股股东等关联方占用。
2、高额现金伴随着高额短期负债和逾期欠款等如果公司拥有高额货币资金的同时还伴有高额的短期银行借款等短期负债或逾期借款,且高额货币资金基本上能够涵盖短期借款或逾期借款,那么该公司背后可能也存在着和上一情况一样的问题。
3、应收账款变动不大的情况下,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所收到的现金与营业收入和增值税增幅不匹配理论上来说,在应收账款年初年末余额变动幅度不大的情况下,当年的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增长幅度应与营业收入以及增值税的增幅相匹配,如现金流增幅大大小于收入和增值税增幅,则有虚构收入并虚开增值税发票的嫌疑。
4、应付账款变动不大的情况下,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与营业成本增幅不匹配同应收账款一样,在应付账款年末余额变动幅度不大的情况下,当年的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应与营业成本增幅保持相当水平,如现金流增幅大大小于营业成本,则公司有可能虚构收入,并相应虚构了相关营业成本。
5、其他与投资活动相关的现金流会计数据异常情况。
第一,某会计年度现金流量表中出现大额的“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而在资产负债表及其附注中的固定资产原值、在建工程以及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项目在年度内没有发生明显变化。
第二,“投资支付的现金”、“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与长期股权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等科目变动幅度不匹配。
第三,“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与验资报告中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匹配。
三、与资产负债表相关的会计数据异常
其他应收款或其他应付款数额巨大,与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规模不匹配。
由于公司会计人员将经营活动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或应付的款项全部用其他应收款和其他应付款科目核算,这使得这两个科目的核算内容比较繁杂,很容易成为某些单位或个人进行舞弊的工具。
涉及其他应收款和其他应付款的舞弊手法主要有:
第一,利用其他应收款科目隐藏短期投资,截留投资收益;第二,利用其他应收款隐藏利润,偷逃税款;
第三,利用其他应收款转移资金;
第四,利用其他应收款私设小金库;
第五,利用其他应付款隐藏费用。
(4)审计如何发现虚增股权投资扩展阅读
产生原因
上市公司质量控制制度的失衡
首先,上市门槛过高是导致虚假财务报告产生的根源。对公司申请上市的制度法规主要有《证券法》、《公司法》和《股票发行和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等,公司要上市必须满足上市条件,这是监督部门优化上市公司的质量以保护投资人利益的重要措施。
但由于其财务指标的设计过于简单,一方面造成企业管理层的压力,另一方面又很容易通过会计处理来调节,公司为了达到上市标准,就千方百计地进行造假,以达到上市筹资目的。
如《公司法》第152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上市必须满足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开业时间在三年以上,最近三年连续盈利;原国有企业依法改建而设立的,或者本法实施后新组建成立,其主要发起人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可连续计算。
其次,配股条件、ST的处理制度和摘牌制度也会导致虚假财务报告的产生。中国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配股必须符合:公司上市超过3个完整会计年度,最近3个完整会计年度的净资产收益率平均在10%以上,上市不满3个完整会计年度的,按上市后所经历的完整会计年度平均计算。
属于农业、能源、原材料、基础设施、高科技等国家重点支持行业的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可以略低,但不低于9%;上述指标计算期间内任何一年的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6%;《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均规定,符合以下规定的股票实行ST处理:
(1)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的审计结果显示其净利润均为负值;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审计结果显示其股东权益低于注册资本(每股净资产低于面值)。
财务状况异常的公司,在实施ST处理期间内,财务状况无明显改善,根据该年度审计结果已构成三年连续亏损的,将暂停其股票交易,并向证监会提交暂停上市的建议。
这些也是监管部门保证上市公司质量的措施,但对企业而言却构成了无形的压力。他们为了达到配股和免于ST处理和摘牌,就有动机和压力去虚假披露企业财务报告。
5. 如何通过历史成本看出企业是否虚增资产
近年来,企业对外出具虚盈实亏的会计报表,人为操纵会计利润的现象屡禁不止,怎样才能发现企业年度会计报表所反映的数据是否存在这种现象呢?总结自己多年审计企业年度会计报表的经验,笔者认为仅仅通过认真阅读企业的年度会计报表,就可以发现企业是否虚增利润。
首先,阅读“资产负债表”,主要从两个方面入手:
一是从“资产负债表”上看应摊销费用的摊销情况。
主要看五个项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递延资产”、“预提费用”、“待摊费用”。这几个项目容易存在“应摊未摊、应提未提、少提少摊”的问题,造成企业的虚增利润。怎样从会计报表上发现这些问题呢?笔者认为可根据企业的相关会计政策,结合企业“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的“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摊销”项目的数额,分别结合上述五个项目的年初与年末的平均数,对各项费用的年度摊销率做出分析,如果计算出的各项费用的摊销率,低于企业会计政策所规定的比率,就说明企业存在着少摊销费用,少计入成本的现象,据此企业存在着虚增利润或隐瞒亏损的实际情况。
二是从“资产负债表”上看待处理及待摊销项目的余额。
指“待处理流动资产净损失”、“待处理固定资产净损失”及“固定资产清理”三个项目,单纯从会计理论上来说,这三个项目均是资产类账户,但从实际的经济意义上看,它们与实物性资产存在很大的区别,企业不会在以后的会计年度中因为拥有这些“资产”而带来收益,这些“资产”是根据记账的权责发生制原则,在“资产负债表”中对非实物性资产的反映,实际上是一种人为的“虚拟资产”。正常情况下,“待处理流动资产净损失”、“待处理固定资产净损失”和“固定资产清理”三个项目在年度报告中极少存在余额,如果“资产负债表”中这三个项目反映的数额较大,则表明该企业在很大程度上可能存在操纵会计利润的行为,虚增了以前年度的利润,或隐瞒了以前年度的亏损。
其次,阅读“利润及利润分配表”,分析“财务费用”的计提可靠程度。
财务费用是指企业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而发生的费用。由于历史的原因,国有企业的负债率均较高,“财务费用”数额巨大,成了企业的沉重负担。有的企业改变利息费用的列支渠道,也就是少列“财务费用”的发生额以此掩盖亏损。可联系“资产负债表”及“现金流量表”来检查,把“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的“财务费用”项目的数额,与企业“资产负债表”中的“短期借款”、“长期借款”的数额进行比较,如果所得比例与同期正常银行借款的利率相差较大,则说明企业存在着少计财务费用,以此虚增利润或掩盖亏损的现象。
第三,结合“利润表”及“资产负债表”来匡算企业产品销售成本的结转。
企业为了虚增利润或少体现亏损,有的采取当期少结转产品销售成本的方法。这样从会计报表上也无法直接发现。可以利用“利润表”中的“产品销售成本”项目的数额和“资产负债表”中“存货”项目的年初与年末的平均数相比,计算出一个“存货周转率”(存货周转率=产品销售成本/平均存货成本×100%,这个纤尺指标是用于衡量企业在一定时期存货资产的周转次数,反映企业购、产、销平衡的效率的一种尺度,其数值越大越好)如渗察果依据某企业的年度会计报表计算出的这一比率极低,则说明该企业存在着少结转“产品销售成本”
而导致虚增利润或掩盖亏损的问题。
第四,通过“现金流量表”,分析企业的现金净流量与净利润的关系。
如果一个企业的现金净流量长期低于净利润,这就意味着与已经确认为利润的相对应的资产可能是“虚拟资产”,并且是一种不能转化为现金流量的“虚拟资产”;假若反差数额较大或者反差持续时间过长,必然说明该企业丛竖茄有关利润项目存在着虚增的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