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太分散是什么原因
A. 股权结构分散化有哪些影响(利弊)
股权分散:
1、优点:有利于产生权力制衡,有利于民主决策
2、缺点:容易降低公司的反应速度,很可能错失机会,降低工作效率
拓展资料
股权分散就是持股的量大的大股东人数多,而且持有的股票少。
分散
第一大股东持股5%
第二大股东持股2%
第三大股东持股1%
第四大股东持股0.5%
集中
第一大股东持股51%
第二大股东持股20%
第三大股东持股10%
第四大股东持股5%
优缺点
股权分散:
1、优点:有利于产生权力制衡,有利于民主决策
2、缺点:容易降低公司的反应速度,很可能错失机会,降低工作效率
股权集中是指大股东集中持有控股权(Shleifer & Vishny,1986)、(Burkart,Gromband Panunzi,1998),也就是说,大股东要么自己作为经理人要么密切监督管理团队以此控制公司政策,其他股东缺乏能力和动机去反对控股股东的决策。
当公司的股权集中,存在控制性大股东时,股权结构对公司治理表现出两种相反的效应,即利益协同效应和侵占效应(Shleifer和Vishny,1986)。
一方面,一定程度的股权集中使得控股股东有更大的收益要求权,使得大股东有足够的激励收集信息并有效监督管理层,从而避免了股权分散情况下股东的“搭便车”问题;同时,相对集中的控制权也保证了大股东可以对公司决策行为施加足够的影响力。
Shleifer和Vishny(1986)认为,即使是在完关的市场条件下,大股东仍有存在的必要性,因为大股东不仅减轻了股权高度分散所引起的搭便车问题,而且有利于公司并购活动的顺利进行,当公司管理层存在牺牲股东利益建造经理帝国的行为时,大股东可以通过代理权争夺或接管的方式将其撤换,从而增加公司价值这就是所谓的利益协同效应。
另一方面,大股东的出现也为企业带来了成本。因为大股东的利益往往和公司的其他股东及利益相关者并不一致,两者之间存在着严重的代理冲突。在缺乏外部控制威肋、的情况下,大股东可能牺牲其他股东的利益追求自身利益,这就是所谓的侵占效应。
B. 为什么万科股权分散
王石说他很自信,不前历要股权也能掌握好管好公司,也说害怕突然有钱会很危险,特别是在当年。多年来,万科一激唯直被严重低估,庞大的规模和良好的业绩背后,是与之并不匹配的低股价。作为中国房明悔培企的龙头,万科现金流非常充裕,还有丰厚的可变卖家当,而买下这座“金山”却出乎意料的便宜。
万科股权非常分散,且管理层持股很少,在“宝能系”露出獠牙之时,前十大股东合计股份持有权比例仅为22.72%。只要200亿元人民币就能在二级市场拿下万科第一大股东之位――这是万科总裁郁亮去年3月提出的担忧,如今被“宝能系”的实践证明。
C. 股权集中与分散的优缺点
1、股权分散
优点:
在股权分散的公司中,控制权由几贺姿悄个大股东分享,达到大股东相互监督的股权安排模式,公司决策更加民主。
同时通过董事会内部牵制,可以使得任何一个大股东都无法单独控制的决策,能有效抑制可能存在的大股东“以公谋私”的行为对上市公司利益的侵害。
缺点:
决策权的分散,会导致决策效率的下降,使公司无法对市场变化及时做出反应,错过发展时机。
同时,各股东所持有的股份过少,公司与股东间的利益相关度降低,会打击其参与公司事务的积极性,导致其对经理层监督监督力度下降,最终导致经理层对公司形成强大的控制力。
另外,董事会内部相互牵制的各大股东一旦产生矛盾,容易造成冲突,影响公司的稳定运行。
2、股权集中
优点:
在股权集中的公司中,第一大股东持有公司相对较大的股份,掌握着公司的决策,能大大提高决策的效率。
同时,其与公司利益相关度较大,公司的盈亏会对其会造成较大的影响,因此其参与公司事务的积册扮极性较大,有利于公司的良好运转。
缺点:
股权集中,大股东权力得不到牵制,决策过程缺乏民主,容易发生由于决策者的优柔寡断导致的决策失误,甚至出现大股东利用手中权力侵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3)股权太分散是什么原因扩展阅读
一个合理的公司股权模式应该是“分散”和“集中”都要取,即其他大股东对第一股东形成牵制的同时,需保证第一股东的控股地位,形成禅渣代表不同利益主体的多个大股东制衡的股权结构的同时保证公司运行的动力。
具体而言,即在“一股独大”的公司,应在保证第一股东控股地位的基础上,积极引导其降低过大的持股比例,或者将其部分股权转让给其他相对持股较多的大股东。在股权相对分散的公司,应适当提高第一股东的股权以提高决策效率。
D. 鹏博士集团股权分散的原因
一纸自查整改公告,折射出鹏博士股权分散背后的内在关联。由于2010年的一次借贷行为,第二大股东通灵通公司和第四大股东上海秦砖“碰巧”构成了事实上的一致行动人,二者持股比例合计达到总股本的7.47%,已经超过了控股股东深圳鹏博和实际控制人杨学平6.69%的持股比例。但公司称,二者除资金往来关系外,并无关联关系或控制关系,不会导致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而通灵通公司和上海秦砖承认违反信息披露相关规定,正积极进行整改。
股权结构分散程度 A股罕见
公司称,近期收到四川监管局《监管关注函》,要求对公司二股东北京通灵通持股变动和相关信息披露进行自查并予以公示。鹏博士股权结构极为分散,至今年一季度末公司公布的流通股东名单,大股东深圳鹏博、通灵通公司、聚达苑投资和上海秦砖以持股6.69%、4.42%、4.14%和3.29%分列于第一到四位。由于公司无限售股,这也是前四大股东的持股比例。股权分散的程度在A股较为罕见。
追溯形成这一股权结构的原因,还要从2007年公司的定增转型说起。
2007年5月,公司向七名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1.5亿股,以收购北京电信通电信工程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就此转向电信增值业务领域。通灵通公司作为北京电信通电信持股52.80%的控股股东认购了2800万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9.6%,就此成为第二大股东。鹏博士目前的第三大股东聚达苑投资同为当时入股。
三年碧裤绝后的2010年5月,定增股份解禁。除北京通灵通和聚达苑投资外的其他定增参与方均在较短时间内套现。但资料显示,通灵通公司于当年6月至11月5日前累计抛出497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72%,就此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此后再未抛纯磨售。查阅资料可知,通灵通公司当时的卖出价格区间在8.5元至10.51元之间。聚达苑投资的持股比例也一直保持在4%左右。
借款买股 两股东构成“一致行动人”
有意思的是,本次整改公告披露,2010年11月,上海秦砖向通灵通公司借款3.7亿元,分别于当年11月4日、5日和8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买入鹏博士股票450万股、1885万股和1080万股,共计悔姿3415万股,成交价格分别为每股11.06元、10.83元和10.63元。由于通灵通公司注册资本仅100万元,借给上海秦砖买股的3.7亿很有可能来自6月至11月间抛出4974万股获得的4至5亿元套现资金。
上海秦砖买入鹏博士后,具体仓位变动信息并未公布,不过持股比例一直维持在3%至4%上下。按照公司解释,因对相关法规学习不够,加上上海秦砖未及时通知通灵通公司购买股票的情况,两公司没有意识到此种操作及资金往来会导致两家公司构成一致行动人,二者持股比例超过鹏博士总股本5%时也没有依法进行信息披露,违反了《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83条(五)规定“银行以外的其他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为投资者取得相关股份提供融资安排;如无相反证据,为一致行动人”,按照此规定,通灵通公司和上海秦砖构成一致行动人,作为信息披露义务人,违反了《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有关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
鹏博士强调,通灵通公司和上海秦砖除存在资金往来外,在股权、资产、业务、人员等方面相互独立,无关联关系或控制关系,在行使对上市公司的股份表决权方面亦无任何协议或安排。因此,其一致行动人关系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E. 股权分散的含义是什么股权分散的利弊体现在哪些方面
股权分散指的是一个公司的股票期权掌握在多个不同的股东手里,且各自股权比例相对均衡。股权分散好处是公司将由全体股东进行决策指导。根据投票决定公司的战略方向。缺点就是由于权力过度分散,可能会引起公司人事权力的争夺和甩锅。
一个企业里面股权集中或是分散。是决定企业究竟由谁领导的重要表现之一。股权如果过度集中集中在单一股东里面,那么这个股东就相当于是公司的直接掌控者。他可以直接拒绝许多中小股东的诉求,而自己独立决策一些公司的未来方向。而股权过度分散的话,则是由股东大会进行投票来决定公司的战略和路径。
一:股权分散好处是公司的财务数据更加可信。
作为一个企业公司。如果一个企业的股权相对集中于单一股东里面。那么这个股东就可以绕过董事会,独立决策所有的事情。像股票的发行、公司的资金使用以及公司的财报支出,也将可以由该股东进行决策。而如果股权分散的话,由于各股东的权力相对均衡。互相就会形成一个制衡局面。单一股东就很难进行财务数据的造假和挪用。
F. 美国大企业股权分散怎么治理
你问的问题明显带有管中窥豹的感觉,好想你看到了一个什么问题之后想把它扩大化。你好像是想通过企业股权结构的区别推理出管理效率的不同,是么?
首先你要知道,股权结构在更多的情况下,其实就是为资本游戏而服务的,与公司内部管理几乎没有必然的直接联系。
企业股权分散有很多原因,
1 企业在确保不被恶意收购的前提下,尽可能的套现证券资产,这是股权分散最主要的原因之一。李嘉诚是和记黄埔的董事局主席,也是最大的股东,却支持有7%的股权。为什么呢?因为只要李有能力驾驭这个公司,持有7%和持有37%是没有本质区别的,也因此有了他在80年代那著名的16次套现。
2 你所提到的“美国50%的公司的第一大股东不超过5%!”。撇开取样范围不谈,姑且承认这个数据的真实性。
美国是世界上资本市场最发达的国家,NASDAQ的小板上市门槛非常低,大批大批的企业是以“被收购”存在的,因此股权分散化是人为造成的必然状况,仅此而已,没有其他任何意义。
第二点,企业的控制权不在股东手里是非常正常的,哪一个国家的企业都是被管理层所控制,股东只能间接控制。区别仅仅是有些企业的股东和管理角色重叠而已。如果股东们不满意管理层,当然有权利更换,所以越是分散的股东结构,越难达成一致的意见,管理层越是安全。
美国上百年的公司发展史,其实也是一部企业控制权至上和管理权至上的斗争史。发展到今天,控制权一方已经退出了历史舞台,“退恩令”式的股权继承和不断的股权套现使得控制权至上的呼声渐渐的在市场上消失了。这是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在美国经济蓬勃发展的头几十年里,控制权之上才是市场的主流声音。这恰似现在的中国。
插一句闲话,我国尽可能的避免或鼓励企业控制权集中化,仅仅是体现在涉及国计民生的行业。我举一个例子你就明白了。我国现在猪肉养殖、上游饲料加工、猪肉深加工、附属子行业、配送销售等等这一产业链群,十分重要,所有的企业加在一起却仅仅价值400亿美元左右的市值,其中大部分还是中小私人企业。如果一旦控制权出现集中的趋势,那么我们整天吃的猪肉,就会像股票一样,暴涨暴跌了。
第三点,你所谓的“监守自盗”是指什么?管理层收购?那有企业收购与兼并委员会看着呢,一张四句话的文件就能否了你;管理层侵占股东利益?这太正常了,一两次被发现之后就改选换人呗。
G. 互联网公司为什么股份分散
微观层面在于为企业的扩大生产投资提供大量资金,投资者将自己闲置的钱投资企业,享受企业扩大生产投资后的收益,同时承担企业扩空握伏大生产投资可能失败的风险;宏观层面在于低效、分散的资本通过股市高效配斗携置到急需用钱的企业手里,企业通过扩大生产投资,赚取更多的利润,雇佣更多的人,辐射相关上下游企业,增加员工消费能力,从而推动国家社会整体经济向前发展,让所有人共享经济发展的福利。
拓展
分股又称拆股,把公司已销售的股票分成更大数量的股份。
通常情况下,分股需公司董事会投票表决并取得股东们的赞同,分股后,股东在公司的股权比例仍保持不皮宏变。
在一分为二的分股中,每名股东每持有一股便可额外获得多一股。
分股后的一只股票的价值是分股前的二分之一。
H. 国企改制为什么喜欢分散股权结构
股权分散就是持股的量大的大股东人数多,而且 持有的股票少。股权集中就相反。
因为股权分散会有利于产生权力制衡,有利于民主决策
I. 创业阶段股权分散的危害及解决思路
创业者无论是因为资金不足,还是因为希望汇集尽量多的各类资源,助推创业项目成功,都有可能采取“人多力量大“的思路来处理问题,即,吸收了比较多的股东。但是,创业伙伴在项目设立之初,对于股权往往碍于情面而采取了非常“暧昧”的处理方式,比如均分。由此导致的股权分散问题对于一个创业项目而言是极具危害的。
通常情况下,有限责任公司的决策权与股权比例是一致的。因此,股权的分散意味着决策权的分散。一个创业项目的建立,意味着创业团队在初期对于项目的重要事项已经达成了基本一致。但是,大量的事实告诉我们,创业者在初期不可能预见后续产生的全部问题。例如,企业步入正轨后,有的人希望扩大规模,有的人希望练好内功,这时很难说谁对谁错。在这种情况下,走任何一条路可能都是可行的,但最坏的结果是由于决策权的分散,创业伙伴互相僵持不下,进而无法行动,形成了公司治理层面的僵局。
事实上,一个创业团队虽然是同舟共济,但并不意味着每个人的重要性和不可替代性是完全相同的。很多人碍于情面的平分股权或者近似平分股权。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贡献更大的人(也可能只是自认为贡献更大)心态失衡,贡献较小的人坐享其成。大家都不好开口,于是就会产生心态上的失衡。
很多项目走到这个阶段,并不一定会导致项目的停滞或者死亡,但是,很可能导致贡献较大的股东动“歪脑筋”,比如利用公司的商业机会谋取个人利益,从而祸起萧墙。所以,股权结构一定要符合人性本身。
一个好项目想要快速起飞,往往需要借助资本的力量。所以我时常建议创业企业在创业初期就做好融资计划,哪怕是粗线条的。投资人有很多类型,不同的类型关注的方向往往有所区别。但是无论是那种类型,都不会喜欢非常分散的股权。
我曾经服务过一家业绩不错的小微企业,但是股权非常分散,有十几位股东之多。持股比例多则百分之十几,少则百分之几。在业绩蒸蒸日上的情况下,大家对于后续如何发展七嘴八舌、僵持不下,于是决定寻找收购者。我协助对接的几位投资人都颇感兴趣,但最终却都知难而退了,因为完全不知道跟谁谈、怎么谈。在专业投资者眼里,谈判也是成本之一。
最终所有投资人都放弃了,那十几个股东仍然在一起互相熬着。
创业初期,未来还不明确,自己持股80%,只给兄弟们20%好像有点张不开嘴。自己只有20%又不想干了。那么,究竟该怎么做呢?这里提供几个思路,仅供参考。
1、 股权与收益权相分离。 依据《公司法》,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与收益权是可以有所区别的,具体以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在创业时,可以将大部分股权授予最核心的创业者,但是创业成功所带来的收益可以依据创业伙伴的另行约定的比例进行分配。
2、 一致行动协议。 创业团队可以通过签订一致行动协议而形成某种意义上的统一表决主体。这个方案一定程度上可以解决创业团队与投资人之间的问题。但这本质上仍是一种约定,实际操作中仍然面临着违约的风险。
3、 股权比例动态调整 。创业伙伴之间贡献和价值有可能与初期设立的股权结构不匹配,或者即便初期匹配,随着项目的推荐而出现差异。因此,双方或各方可以以一个事先约定的条件或指标对股权比例进行调整,但具体设计比较复杂,不能一概而论。
4、 持股平台 。持股平台通常可以用来解决员工持股导致的股权分散问题。持股的员工对收益权的需求较高,而对决策权的需求较低。员工通过持股平台间接持有公司的股权,哪怕一次授予多位员工股权,公司也仅仅是直接增加了一个法人股东而已。
结语 :创业阶段的股权分散,看似无私,实际上是对创业项目和创业伙伴的不负责任。
J. 上市公司的股权过度分散有什么不好
股权过度分散一方面不利于公司稳定经营,另一方面则容易引起第三方资本的关注,一旦有第三方资本强势举牌并不断增持,则可能影响到上市公司控制权的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