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拍卖股权怎么过户
『壹』 法院拍卖股权变更流程
法律分析:1、评估价格;2、作出强制拍卖的决定;3、确定和委托拍卖机构;4、发布公告与展示标的;5、确定拍卖保留价;6、举行拍卖会;7、确认拍卖结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
第四十一条 委托人委托拍卖物品或者财产权利,应当提供身份证明和拍卖人要求提供的拍卖标的的所有权证明或者依法可以处分拍卖标的的证明及其他资料。
第四十二条 拍卖人应当对委托人提供的有关文件、资料进行核实。拍卖人接受委托的,应当与委托人签订书面委托拍卖合同。
第四十三条 拍卖人认为需要对拍卖标的进行鉴定的,可以进行鉴定。鉴定结论与委托拍卖合同载明的拍卖标的状况不相符的,拍卖人有权要求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贰』 股权拍卖流程
一法院股权拍卖流程是什么
1、法院拍卖股权的流程如下:
(1)对股权进行价格评估;
(2)价格评估完成后,法院可组织执行双方当事人协商,按评估价格将被执行人财产抵债给申请执行人,双方当事人对以物抵债不能达成一致,法院应作出强制拍卖被执行人财产的决定;
(3)确定和委托拍卖机构;
(4)确定拍卖保留价;
(5)举行拍卖会;
(6)确认拍卖结案。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五十条
拍卖标的无保留价的,拍卖师应当在拍卖前予以说明。拍卖标的有保留价的,竞买人的最高应价未达到保留价时,该应价不发生效力,拍卖师应当停止拍卖标的的拍卖。
二、个人股权转让所需要哪些资料
个人股权转让所需要的资料如下:
1、股权转让合同;
2、股权转让双方身份证明;
3、按规定需要进行资产评估的,需提供具有法定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净资产或土地房产等资产价值评估报告;
4、计税依据明显偏低但有正当理由的证明材料;
5、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材料。
『叁』 股权拍卖流程
法律分析:1、拍卖机构的选择。当事人可以协商确定拍卖机构,也可以一致同意由人民法院随机确定。
2、拍卖中的特殊问题处理
(1)保留价的确定。在股权拍卖中必须确定被拍卖股权的保留价。
(2)股权的权属情况。股权在拍卖前,人民法院会调查清楚股权到底属谁所有,保障股权的权属没有瑕疵。
(3)拍卖公告。人民法院在股权拍卖前15天会发布拍卖公告。拍卖公告发布的范围及媒体由当事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确定。
(4)参加拍卖的保证金。申请参与股权拍卖的竞买人必须向人民法院预交保证金。
(5)通知优先权人和优先权处理。人民法院会在拍卖5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适当方式,通知当事人和已知的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即其他股东)或者其他优先权人于拍卖日到场。
3、拍卖成交或者以流拍的财产抵债后买受人不履行义务的处理。
4、结案处理。
法律依据:《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4条
对拟拍卖的股权,人民法院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除非当事人申请无须进行评估。
『肆』 法院拍卖后股权转让第三方怎么办
凭司法拍卖成交文件,可办理过户。司法拍卖,持法院出具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即可办理股权转移手续。法院(court),是世界各国普遍设立的国家机关。主要通过审判活动惩治犯罪分子,解决社会矛盾和纠纷,维护公平正义。人民法院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审判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设立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军事法院等专门人民法院。
『伍』 法院拍卖的股票怎么过户
买受人本人持身份证原件、拍卖成交确认书原件,及法院出具的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到股票登记机关申请过户。
具体手续以股票登记机关的规定为准。
『陆』 法院执行拍卖股权过户需要什么手续云南
1
拍卖成交,法院收齐拍卖成交款后约二个月左右,会开出三份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一份由拍卖公司交给竞买人,另两份法院直接交证券交易市场和证券登记结算公司。
2
拍买股权的竞买人持上面两份资料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身份证原件,本人到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按当地司法拍卖股权过户手续办理即可。
『柒』 企业股权转让流程是怎样的
一、企业 股权转让 流程 1、协商。这一步骤在于发现交易对象,就交易的标的、价款等基本内容达成初步的意向; 2、以书面的形式来征得公司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这是严格的法律要求,会直接影响股权转让行为的法律效力; 3、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其实这个步骤和第2步可以一起解决,例如通过召开股东会的方式进行表决,并作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声明。但因为这两个步骤具有不同的法律意义,所以需要单独列出; 4、签订股权转让的协议; 5、公司对股权转让的变更记载,其中包括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公司的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及 公司章程 、股东名册中相应的变更记载; 6、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 公司变更 登记。 最后,经过上述的六个步骤后,股权转让就算完成。 公司股权转让的流程具体是什么如上述,企业办理股权转手续,在工商登记制度的改革之前,办理流程是很复杂繁琐的的,而通过登记制度的改革,商事登记手续已经变得非常简洁,为广大群众和工商部门省下很多工作和时间。 二、股权转让的注意事项 1、目标公司情况调查 注意事项: 1、应当查清目标公司的股权结构、资产状况、负债状况、欠税情况、或有负债等情况。特别应当注意的是,目标公司因为对外担保而形成的或有负债并不反映在资产负债表中。 2、还应当查清目标公司章程的内容,尤其要注意章程中对股权转让的限制性规定。一般情况下受让方应当与出让方共同聘请 律师 事、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等中介机构对目标公司的法律状况、财务状况、重要资产等事项进行尽职调查,将尽职调查报告作为 股权转让合同 附件。 2、 出让方与受让方签订《股权转让意向书》 注意事项: 1、《股权转让意向书》中应当约定两项特有条款: 第一、生效条件附款:本意向书在目标公司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公司法 规定的条件)本次转让并放弃优先购买权,或/并符合目标公司章程规定的相关条件后生效; 第二、出让方的通知义务:本意向书签订后一定时间内出让方应当通知目标公司其他股东。 2、转让价格的确定 目前实践中常用的确定股权转让价格的方法有: 第一, 直接以出让方在目标公司中的出资额为转让价格; 第二, 以目标公司账面净资产与出让方持股比例的乘积为转让价格; 第三,以审计、评估的目标公司净资产与出让方持股比例的乘积为转让价格; 第四,通过 招标 、拍卖等竞价交易方式确定转让价格。上述第一、二种方法失于简单,只能针对新设立的公司使用。第四种方法通常能够比较准确地确定股权的市场价格,但缺点是程序复杂,交易成本较高。而第三种方法通常只能确定目标公司厂房、机器设备等资产的简单静态价值,没有反映公司作为一个有机体的成长、发展因素。 对于转让价格确定问题,笔者的意见是:对于新设立的公司,可以考虑按第一、二种方法确定股权转让价格;对于大型公司或者涉及国有资产的公司,应当采用第四种方式;对于一般性公司,交易双方可以在审计、评估净资产价值的基础上,参考目标公司未来的盈利前景、市场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转让价格。 3、 出让方通知目标公司其他股东 注意事项: 出让方应当在意向书规定的时间内书面通知目标公司其他股东,要求他们在一定时间内(公司 法规 定至少30天)就是否同意此次转让、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进行表态,或/并者履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 4、 目标公司其他股东表态 注意事项: 1、根据新《公司法》第72条的规定,其他股东不同意转让的,自己应当购买出让方拟转让的股权,否则视为同意转让。即其他股东只能通过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方式阻止出让方对外转让股权。 2、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不能分割行使。即其他股东对出让方拟转让的股权只能全部购买,否则必须全部放弃购买,而不能只购买其中的一部分。 3、其他股东要注意防止出让方与受让方通过 阴阳合同 损害自己的优先购买权。实践当中比较有效的方法是其他股东要求转让双方共同对转让价格进行书面确认,并监督 转让合同 履行。 5、出让方与受让方签订正式的《股权转让合同》 注意事项: 1、除股权转让价格不能改变之外,付款条件、付款期限等内容与意向书也不能有实质性变化,否则就可能因为构成阴阳合同而受到其他股东的异议,甚至被法院撤销或者认定无效。 2、如果目标公司其他股东认为自己的优先购买权受到侵害,可以向法院提起 诉讼 。这种诉讼应当将股权受让方列为第三人。 3、为了保护受让方的权利,应当在合同中约定目标公司因股权转让之前的行为被国家机关处罚或者被他人索赔时,受让方在一定期限内有权 解除合同 ,并应当明确约定 违约金 标准或者损害赔偿的计算方法。 6、办理公司股东名册变更和工商登记变更 注意事项: 1、仅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并不意味着受让方取得目标公司股东资格,新《公司法》第33条规定了公司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在确认股东资格方面的对内、对外效力。从履行《股权转让合同》,合理保护出让方、受让方权利的角度考虑,这两项工作都应当尽快进行。 2、办理公司股东名册变更和工商登记变更都需要目标公司及其他股东配合,如果目标公司及其他股东拒不配合有关工作,受让人可以提起确认股东资格之诉。这种诉讼应当列其他股东和目标公司为共同被告。 综上所述,关于 企业股权转让流程 ,我们要注意,在进行转让的时候,我们首先要协商,并征得公司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并放弃优先购买权,然后,签订股权转让的协议,最后,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公司变更登记,即可完成股权转让。
『捌』 请问下现在淘宝网上司法拍卖110万股的ST印纪的股权,如果拍下来,是不是可以过
肯定是的,你只要拍下来,按他那个拍卖的最终价格交易价格直接拍下来就可以过户了。他这个有一定的交易流程,你可以相关打电话咨询一下,或者看一下详情有介绍应该。另外可能还有手续费之类的,你可以看一下他有产品介绍。
『玖』 法拍股权需要竞拍人去过户吗
需要办中槐裤理过户。对股权作价进行拍卖后,竞买人竞拍得股权的,法院会通知有关的部门协助竞买人进行股权变更登记。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建立全国性网络服务提供者名单库。网络服务提供者申请纳入名单库的,其提供的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备全面展示司法拍卖信息的界面;
(二)具备本规定要求的信息公示、网上报名卖简、竞价、结算等功能;
(三)具有信息共享、功能齐全、技术拓展等功能的独立系统;
(四)程序运作规范、系统安全高效、服务优质价廉;
(五)在全国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广泛的社会参与度。
最高人民法院组成专门的评审委员会,负责网络服务提供者的选定、评审和除名。最高人民法院每年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对已纳入和新申请纳入名单库的网络服务提供者予以评审并公布结果。
第五条网络服务提供者由申请执行人从名单库中选择;未选择或者多个申请执行人的选择不一致的,由人民法院指定。
第六条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人民法院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制作、发布拍卖公告;
(二)查明拍卖财产现状、权利负担等内容,明悄并予以说明;
(三)确定拍卖保留价、保证金的数额、税费负担等;
(四)确定保证金、拍卖款项等支付方式;
(五)通知当事人和优先购买权人;
(六)制作拍卖成交裁定;
(七)办理财产交付和出具财产权证照转移协助执行通知书;
(八)开设网络司法拍卖专用账户;
(九)其他依法由人民法院履行的职责。
第七条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人民法院可以将下列拍卖辅助工作委托社会机构或者组织承担:
(一)制作拍卖财产的文字说明及视频或者照片等资料;
(二)展示拍卖财产,接受咨询,引领查看,封存样品等;
(三)拍卖财产的鉴定、检验、评估、审计、仓储、保管、运输等;
(四)其他可以委托的拍卖辅助工作。
社会机构或者组织承担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所支出的必要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