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期货股权 » 什么是附认股权公司

什么是附认股权公司

发布时间: 2023-04-22 16:07:43

Ⅰ 上市公司能否再次发行股票,如果可以需要具备什么样的条件

一般都可以。能否再次发行股票取决于很多方面。有上市公司的融资要求,有监管部门的限制。《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就发行股票、可转换公司债券、附认股权公司债券等公开征集意见。

《办法》对上市公司再融资的条件、程序、信息披露、监管和处罚进行了规范。该征求意见稿在现行再融资办法基础上,根据新的《公司法》和《证券法》精神,以及今后全流通的市场条件进行了较大修改。相对而言,在再融资方式上,通过引入附认股权公司债券、非公开发行的创新方式来促进再融资方式的多元化;在再融资条件上,有松有紧,但紧大于松;在发行程序上则有了明显的简化;在信息披露、监管和处罚条款中,都体现了加强上市公司诚信,保护投资者利益的精神。

《办法》将再融资方式分为公开发行证券和非公开发行股票两种,其中公开发行证券在原有的增发、配股和发行可转债三种方式的基础上引入了附认股权公司债券的创新方式。附认股权公司债券是公司债券和认股权的一个综合,两者可以分拆上市交易,其债性更强。从发行条件看,发行附认股权公司债券对上市公司的净资产规模和现金流量有一定要求,规定净资产不得低于15亿,最近三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低于6%的要求最近三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平均不少于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从发行期限看,附认股权公司债券只规定了1年的最短期限,没有最长期限的限制。由于附认股权公司债券的债券部分可以独立上市交易,因此这一再融资方式不仅将大大促进公司债市场的发展,也将增加证监会在发展公司债市场上的主导性。《办法》对所附认股权证的数量进行了限制,预计权证全部行权后募集的资金总量不超过拟发行公司债券的金额。从上市公司角度看,附认股权公司债券有助于降低公司融资成本,特别是认股权证虽然与公司债券捆绑发行,但是发行后分别交易。从市场表现看,认股权证单独交易将避免其价格被市场低估,初试的债务人可以将权证在市场以比较高的价格卖出,有助于提高初始债券持有人的利益,避免了两者捆绑交易可能出现的权证价值被低估的可能,有助于上市公司降低债权融资的成本。认股权证方面,《办法》就关于认股权证的行权价格、存续期间以及认股权证购买的股票做了明确规定。对行权价格,《办法》规定认股权证的行权价格应不低于公告认股权证募集说明书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的均价;对存续期间,《办法》规定不超过公司债券的期限,且自发行结束之日起不少于六个月,不超过二十四个月。募集说明书公告的权证存续期限不得调整;对认股权证购买的股票,《办法》确定“向上市公司购买新股”,按此理解,也就是上市增发的股票。

非公开发行股票,即私募方式也是新增加的再融资方式。《办法》并没有对私募对象的资格加以明确规定,而是体现了上市公司自治的精神。在私募对象的数量上,《办法》予以了明确,要求不得多于10 名,且有1到3年的锁定期限要求。私募方式的增加,将为外资并购增添新的途径。

在再融资条件上,《办法》进一步体现了市场化的原则,有松有紧,但总体感觉紧大于松。松,主要表现在财务指标的降低。对于增发和发行可转债,将现行的净资产收益率要求从10%降低到6%;对于配股,仅要求连续三年盈利。此外,还根据《证券法》取消了两次发行新股融资间隔的限制。紧,主要表现在市场约束机制的加强。首先,在上市公司再融资资格上,更加强调了上市公司盈利能力的可持续性。其次,在定价机制上,要求增发发行价格应不低于公告招股意向书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或前一个交易日的均价,以保护老股东的利益不因增发而被稀释;在发行可转债方面,规定修正转股价格须经参加股东大会2/3以上表决权投票通过,且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股东大会召开日前20个交易日该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均价,以防止转股价无限向下修正不断摊薄老股东利益的行为。这一规定将增加上市公司增发和可转债转股的难度。第三,在发行规模上,可转债发行后累计债券余额由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80%降低到40%;增发规模的限制虽然取消了,但在资金用途和资金管理的要求上更加严格,要求募集资金必须存放于公司董事会决定的商业银行专项账户。第四,配股要求必须采取代销制,并引入发行失败制度。

Ⅱ 认股权是什么意思

认股权是指认购股票的权利。拥有认股权就表明可以在一定的条件下、认购一定数量的股票,至于认购条件、认购数量都是附属于特定的认股权的。 有公司作为奖励,授予主要员工或高管的认股权,也有新发行股票的认股权,也有赠与特定人员的认股权,形式多样,但认股权的本意是一致的。祝你成功。

Ⅲ 什么是可转债券 什么是代价股

所谓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是“认股权和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简称,该种债券中的公司债券和认股权分别符合证券交易所上市条件的,应当分别上市交易。

而目前市场上的可转债,其持有人只拥有在一定时间内依据约定的条件将债券转换成的权利。分离交易的可转债使被低估的转债期权价值得以提升,对投资者而言更具吸引力,同时这种一次审批两次融资的方式也降低上市公司的发行成本。但是相比普通的可转债,分离交易的可转债将面临更大的付息压力,而且其发行条件更为严格,因此这种融资方式更适合规模较大的上市公司。

它赋予上市公司两次筹资机会:先是发行附认股权证公司债,这属于债权融资;然后是认股权证持有人在行权期或者到期行权,这属于股权融资。

据悉,可分离交易的转债与传统转债相比,最大的特点是发债公司无偿向投资者派送认购权证。不仅申购能让投资者取得高收益,而且新券内在收益率远高于同期限、同信用等级的公司债券,这主要体现在附认股权公司债券无偿派发的认股权证价值上,尽管其中公司债券部分比普通企业债券票面要低。

从权证市场当前交易的情况看,存量权证市场价格明显高估,以派发的权证可以获得较高的溢价收入,足以弥补票面利率低带来的损失。中信证券债券分析师李志强表示,其创新之处在于所附认股权证和债券是分离交易的,一方面满足上市公司融资需求,一方面能够给投资者一个锁定风险的途径。

目前可转债市场最大的障碍就是流动性差,可转债持有人往往会通过转股的方式解决流动性障碍,为此必须付出一定的流动性成本。对于附认股权公司债来说不存在这个问题,由于附认股权公司债的期权条款完全可以自由脱离于产品组合之外,期权价值随时通过股价的变化得以体现。当前权证热潮还未消退,较高的溢价幅度有利于权证部分获取更高的收益,这可能也是附认股权公司债最诱人的地方。

渤海证券的何翔认为,与普通的可转债相比,分离交易的可转债面临更大的付息压力。同时,由于分离交易后,可转债的期权价值将进一步体现在价格上,而正股价格的波动将对可转债的期权价值造成影响,这也就意味着上市公司只有不断提高自身的经营业绩促使股价上升,才能获得更多的再融资。

Ⅳ 请回答一下什么是带认股权债券

我看你说的应该是附认股权证公司债券吧。
产品与服务

附认股权证公司债券指公司债券附有认股权证,持有人依法享有在一定期间内按约定价格(执行价格)认购公司股票的权利,是债券加上认股权证的产品组合。

从海外市场的有关实践看,附认股权证公司债券可以分为“分离型”与“非分离型”,和“现金汇入型”与“抵缴型”。

分离型

其中,“分离型”指认股权凭证与公司债券可以分开,单独在流通市场上自由买卖;“非分离型”指认股权无法与公司债券分开,两者存续期限一致,同时流通转让,自发行至交易均合二为一,不得分开转让。非分离型附认股权证公司债券近似于可转债。

现金汇入型

“现金汇入型”指当持有人行使认股权利时,必须再拿出现金来认购股票;“抵缴型”则指公司债票面金额本身可按一定比例直接转股,如现行可转换公司债的方式。把“分离型”、“非分离型”与“现金汇入型”、“抵缴型”进行组合,我们可以得到不同的产品类型。

附认股权证的公司债券利弊分析:

对于发行人来说,发行附认股权证的公司债券可以起到一次发行、二次融资的作用,可以有效降低融资成本(2008年几只票面利率甚至到了0.8%,同期一年期存款利率为4.14%)

不利影响主要体现在:首先,相对于普通可转债,发行人一直都有偿还本息的义务;其次,如果债券附带美式权证,会给发行人的资金规划带来一定的不利影响 ;第三,无赎回和强制转股条款,从而在发行人股票价格高涨或者市场利率大幅降低时,发行人需要承担一定的机会成本

定价方式

附认股权证公司债券可以采用两种定价方式:

一是认股权证与公司债券分别作价;

二是两者一并作价,即发行公司债券附送认股权证。

前者债券利率会高些,后者债券利率则与可转债相当。如果权证可与债券分离交易,则债券发行利率甚至还可以再低些。而可转债的发行成本通常也较普通债券低。

发行附认股权公司债券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第二十八条

附认股权公司债券应当申请在上市公司股票上市的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附认股权公司债券中的公司债券和认股权分别符合证券交易所上市条件的,应当分别上市交易。

第二十九条

附认股权公司债券的期限最短为一年。

债券的面值、利率、信用评级、偿还本息、债权保护适用本办法第十六条至第十九条的规定。

第三十条

发行附认股权公司债券,发行人提供担保的,适用本办法第二十条第二款至第四款的规定。

第三十一条

认股权上市交易的,认股权证约定的要素应当包括行权价格、存续期间、行权期间或行权日、行权比例。

第三十二条

认股权证的行权价格应不低于公告认股权证募集说明书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的均价。

第三十三条

认股权证的存续期间不超过公司债券的期限,自发行结束之日起不少于六个月,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募集说明书公告的权证存续期限不得调整。

第三十四条

认股权证自发行结束至少已满六个月起方可行权,行权期间为存续期限届满前的一段期间,或者是存续期限内的特定交易日。

第三十五条

募集说明书应当约定,上市公司改变公告的募集资金用途的,赋予债券持有人一次回售的权利。

Ⅳ 企业通过股市融资有什么限制么

证监会网站4月16日公布《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就发行股票、可转换公司债券、附认股权公司债券等公开征集意见。

《办法》对上市公司再融资的条件、程序、信息披露、监管和处罚进行了规范。该征求意见稿在现行再融资办法基础上,根据新的《公司法》和《证券法》精神,以及今后全流通的市场条件进行了较大修改。相对而言,在再融资方式上,通过引入附认股权公司债券、非公开发行的创新方式来促进再融资方式的多元化;在再融资条件上,有松有紧,但紧大于松;在发行程序上则有了明显的简化;在信息披露、监管和处罚条款中,都体现了加强上市公司诚信,保护投资者利益的精神。

《办法》将再融资方式分为公开发行证券和非公开发行股票两种,其中公开发行证券在原有的增发、配股和发行可转债三种方式的基础上引入了附认股权公司债券的创新方式。附认股权公司债券是公司债券和认股权的一个综合,两者可以分拆上市交易,其债性更强。从发行条件看,发行附认股权公司债券对上市公司的净资产规模和现金流量有一定要求,规定净资产不得低于15亿,最近三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低于6%的要求最近三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平均不少于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从发行期限看,附认股权公司债券只规定了1年的最短期限,没有最长期限的限制。由于附认股权公司债券的债券部分可以独立上市交易,因此这一再融资方式不仅将大大促进公司债市场的发展,也将增加证监会在发展公司债市场上的主导性。《办法》对所附认股权证的数量进行了限制,预计权证全部行权后募集的资金总量不超过拟发行公司债券的金额。从上市公司角度看,附认股权公司债券有助于降低公司融资成本,特别是认股权证虽然与公司债券捆绑发行,但是发行后分别交易。从市场表现看,认股权证单独交易将避免其价格被市场低估,初试的债务人可以将权证在市场以比较高的价格卖出,有助于提高初始债券持有人的利益,避免了两者捆绑交易可能出现的权证价值被低估的可能,有助于上市公司降低债权融资的成本。认股权证方面,《办法》就关于认股权证的行权价格、存续期间以及认股权证购买的股票做了明确规定。对行权价格,《办法》规定认股权证的行权价格应不低于公告认股权证募集说明书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的均价;对存续期间,《办法》规定不超过公司债券的期限,且自发行结束之日起不少于六个月,不超过二十四个月。募集说明书公告的权证存续期限不得调整;对认股权证购买的股票,《办法》确定“向上市公司购买新股”,按此理解,也就是上市增发的股票。

非公开发行股票,即私募方式也是新增加的再融资方式。《办法》并没有对私募对象的资格加以明确规定,而是体现了上市公司自治的精神。在私募对象的数量上,《办法》予以了明确,要求不得多于10 名,且有1到3年的锁定期限要求。私募方式的增加,将为外资并购增添新的途径。

在再融资条件上,《办法》进一步体现了市场化的原则,有松有紧,但总体感觉紧大于松。松,主要表现在财务指标的降低。对于增发和发行可转债,将现行的净资产收益率要求从10%降低到6%;对于配股,仅要求连续三年盈利。此外,还根据《证券法》取消了两次发行新股融资间隔的限制。紧,主要表现在市场约束机制的加强。首先,在上市公司再融资资格上,更加强调了上市公司盈利能力的可持续性。其次,在定价机制上,要求增发发行价格应不低于公告招股意向书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或前一个交易日的均价,以保护老股东的利益不因增发而被稀释;在发行可转债方面,规定修正转股价格须经参加股东大会2/3以上表决权投票通过,且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股东大会召开日前20个交易日该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均价,以防止转股价无限向下修正不断摊薄老股东利益的行为。这一规定将增加上市公司增发和可转债转股的难度。第三,在发行规模上,可转债发行后累计债券余额由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80%降低到40%;增发规模的限制虽然取消了,但在资金用途和资金管理的要求上更加严格,要求募集资金必须存放于公司董事会决定的商业银行专项账户。第四,配股要求必须采取代销制,并引入发行失败制度。

在发行程序上,《办法》有了明显的简化,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上市公司在股票发行获得核准后的6个月内有自行选择发行时机的权力;二是在非公开发行股票过程中,允许发行人和特定投资者双向自主选择,并可自行配售股份;三是非公开发行股票审核可走简易审核程序。

我们认为,证监会在股权分置改革即将满一周年之际出台再融资办法的征求意见稿,一方面在于向市场表明股改已经取得阶段性胜利和管理部门对于股改今年能够成功完成的信心;另一方面,在于兑现《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关于先完成股改公司可优先再融资的承诺,并以此来进一步推动后续的股改进程。

《办法》的征求意见已经得到了市场的正面回应,为了尽力消除恢复再融资和之后的新老划断对市场的负面影响,管理部门在扩容步骤上提出了分三步走思想,即:第一步,恢复不增加即期扩容压力的定向增发以及以股本权证方式进行的远期再融资;第二步,择机恢复面向社会公众的其他方式的再融资;第三步,择机选择优质公司,启动全流通条件下的首次公开发行。另外,在资金扩容方面提出了“加快已获批准 QFII 额度的发放,在必要时可以考虑进一步增加 QFII 额度;推进商业银行组建基金管理公司工作,加快保险公司设立基金管理公司试点;推动社保基金和保险资金增加直接入市比例;择机恢复投资者资金申购股票制度;开展基金公司专项理财和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等非常具体的措施。这一切都充分显示出管理部门对于市场稳定的高度重视。

热点内容
上海联发科技有限公司股票代码 发布:2025-02-11 08:00:54 浏览:870
股票可以买涨停的吗 发布:2025-02-11 07:54:32 浏览:225
长生股票为什么涨停 发布:2025-02-11 07:44:51 浏览:284
股票交易并发 发布:2025-02-11 07:28:54 浏览:932
股票开盘涨停打开会怎样 发布:2025-02-11 07:09:12 浏览:537
2020年股票投资信息 发布:2025-02-11 07:02:51 浏览:132
早点理财有什么坏处 发布:2025-02-11 06:38:59 浏览:845
不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有哪些 发布:2025-02-11 06:37:26 浏览:537
金融航母是什么银行 发布:2025-02-11 06:34:40 浏览:415
一千万的公司别讲什么股权结构 发布:2025-02-11 06:33:55 浏览: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