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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造股权转让协议犯罪如何报案

发布时间: 2023-04-16 12:24:06

⑴ 伪造股东签字变更股权犯法吗

犯法。伪造股东签字变更股权的行为可能构成职务侵占罪或诈骗罪。对于公司股东之间或者被委托人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公司股东股权的行为,如果能够认定行为人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则可对其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公司管理中的股东股权的行为以职务侵占罪论处。
当事人通过伪造股东签名、制作虚假股东会决议、签订虚假股权转让协议等方式将股东所持有的公司股权转让至其名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后将前述股权另行转让给受让人,属于无权处分。
综上所述,冒充、伪造股东签字转让股权行为是无效的,股权转让首先公司召开股东会决议同意此股东股权转让,然后是出让方(卖方)和受让方(买方)共同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有效。冒充股东签名的不能发生法律效力,冒充人对此承担一切后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庆猜;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誉银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搏睁,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一十一条
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
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

⑵ 公司股份被伪造签字转移怎么立案

伪造股东签名被转移股权,如何处理?

案例如下:A先生2015年与其他三人商议一起成立一家公司,每位股东各占25%的股权,主要营业范围是文化传播行业。公司的设立、变更等事项均由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一家公司注册代办机构予以办理。四位股东中除法定代表人之外,其他三人皆未亲自对股东会决议、公司章程等文件予以签名,均是口头委托法定代表人与代办机构代替签名。公司的注册资本系认缴制,四位股东前期未实际出资,认缴期限为十年之后。公司一直正常经营中,所有股东在前期实际上都参与了经营活动,一两年后因各种原因其中两位股东逐步退出公司的运营,将公司的股权折价转让给法定代表人。另一位股东A先生一直参与公司的实际经营并在工作中获得相应的劳动报酬。四年后,A先生因为与公司法定代表人其他的债务纠纷,欲退出公司股权,但经调查后发现,法定代表人已经于一年前伪造了其他三位股东的签名,签署了股东会决议、股权转让协议等文件,将公司的所有股权全部集中到其自己名下。A先生发现该情况,希望立即采取行动,拿回本应该由自己持有的股权。

分析如下:

一、法定代表人伪造的《股东会决议》、《股权转让协议》等文件的效力如何。股东通过伪造股东签名,伪造相关《股东会决议》、《股权转让协议》等文件,非法转移其他股东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应视为该类伪造文件没有合法存在过,其法律性质属于未成立的决议和合同,不具有任何效力。依据未成立的决议和转让合同,转让股权的行为属于无权处分,未经权利人追认属于合同法上的无效合同。受让方应当知道该类决议和合同上的签字属于伪造的,不构成善意的第三人,因此该种股权转让行为无效。而本案中法定代表人恶意伪造相关文件,当然无效。

二、A先生并未实际出资的情况下,是否是公司的合法股东?

股东未实际出资并不必然导致股东资格的丧失,即实际出资不是成为股东的必然条件,不论是实缴制还是认缴制的情况。确认股东资格应当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如股权转让合同、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出资证明书、工商登记。在具体案件中对事实证据的审查认定,应当根据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确定成为股东时是否有达成合意。本案中,A先生虽没有实际出资,但其参与成立公司设立时的协商,四位股东达成成立公司的合意,并且其姓名依法在工商进行了登记,公司章程也有其股东的身份确认,该类行为充分说明四人均是股东的合法性。

在《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二十一条,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其股东资格的,应当以公司为被告,与案件争议股权有利害关系的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第二十二条,当事人之间对股权归属发生争议,一方请求人民法院确认其享有股权的,应当证明以下事实之一:(一)已经依法向公司出资或者认缴出资,且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二)已经受让或者以其他形式继受公司股权,且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第二十三条,当事人依法履行出资义务或者依法继受取得股权后,公司未根据公司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于股东名册并办理公司登记机关登记,当事人请求公司履行上述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综上所述,股东实际未出资并不代表不具有股东资格,而伪造股东签名转走相应股权也属无效行为,可通过诉讼方式确认股东资格。

⑶ 股权转让诈骗可以报警吗

可以,拨打110,告他诈骗罪
1)《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耐悄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2)《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哗燃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昌芦渣“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⑷ 能否作为侵占罪报案

职务侵占罪,
伪造签字转让股权,诈骗罪。
可以去公安机关要求立案。

⑸ 股东伪造签名转股份怎么处罚

股东伪造签名转股份其股份的行为属于无权处分,不是犯罪行为。当事人通过伪造股东签名、制作虚假股东会决议、签订虚假股权转让协议等方式将股东所持有的公司股权转让至其名坦山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后将前述股权另行转让给受让人,属于无权处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毁信如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纤启害赔偿。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

⑹ 如何处理伪造的股权转让协议

伪造签字的股权转让协议是无效的。但有权处分人在法定期限内予以追认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实施代理行为,经过追认的,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
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⑺ 伪造股权转让协议属于犯罪吗

伪造股权转让协议构成了诈骗罪。
(一)立法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2、现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对诈骗罪量刑标准进行了补充:
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
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万元以上的,属于诈骗“数额特别巨大”。
(二)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达到以上数额,又具有以下情节的,酌情从严惩处:
(1)通过发送短信、拨打电话或者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的;
(2)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的;
(3)以赈灾募捐名义实施诈骗的;
(4)诈骗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5)造成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已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且行为人认罪、悔罪的,可以根据刑法第三十七条、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的规定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
(一)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
(二)一审宣判前全部退赃、退赔的;
(三)没有参与分赃或者获赃较少且不是主犯的;
(四)被害人谅解的;
(五)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
诈骗近亲属的财物,近亲属谅解的,一般可不按犯罪处理。
诈骗近亲属的财物,确有追究刑事责任必要的,具体处理也应酌情从宽。
诈骗数额特别巨大是认定诈骗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的一个重要内容,但不是唯一情节。
诈骗罪量刑标准之加重处罚情形:
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应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
(一)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诈骗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二)惯犯或者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三)诈骗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急需的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
(四)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医疗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五)挥霍诈骗的财物,致使诈骗的财物无法返还的;
(六)使用诈骗的财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七)曾因诈骗受过刑事处罚的;
(八)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九)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对于伪造股权转让协议这样的行为,是构成犯罪的,股权转让是会直接的影响到公司和企业的发展的,所以伪造股权转让协议,不仅会影响到相关公司和企业的发展,还会让很多人的利益受损,如果我们遇到了这样的伪造行为,我们可以通过法律的途径来进行维权。

⑻ 股权转让诈骗可以报警的吗

股权转让诈骗可以报警。股权转让诈骗毕歼属于诈骗案件,是刑事犯罪,根据我国刑法规定 诈骗公私财物 ,数额较大的,处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中华人民数数此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68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薯迅规定的,依照规定。

⑼ 公司股东纠纷去哪里报案

法律分析:公司股东纠纷,可以去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如果是确认股东资格的纠纷、股权转让等纠纷的,可以去公司住所地的法院报案。如果是股权继承纠纷的,则可以去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的法院报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六条 因公司设立、确认股东资格、分配利润、解散等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三条 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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