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查账重点查什么
① 股权转让应注意什么
进行股权转让时,一般需要注意5个问题。分别是:1、股权转让的手续是否合法有效;2、需要先分清楚股权的结构,再做好资产评估;3、需要确定股权转让的总价款,相互保证和相互承诺;4、需要确定转让条件,确定股权转让的数量、股比以及交割日;5、还有其他的股权转让注意事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② 股权转让税务局怎么查账
股权转让在目前市场经济体制下很普遍的一种现象,对于股权转让不仅涉及到工商变更手续,更会涉及到纳税的问题,对于工商变更手续的问题我觉得不需要描述,工商变更手续的流程我国法律条文规定的一清二白,再重复就没意义了,那么我就来说一下税务方面的问题以及税务局查账应该怎么准备材料。
股权转让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合同或协议,在签订合同或协议时就会涉及到一个税种:印花税,印花税时按照合同金额的万分之五来征收的, 印花税是双方都要缴纳的,双方各自完成缴纳工作,不是某一方缴纳印花税。
股权转让按照持股主体和受让主体的不同对于税务的处理不同;持股和受让主体分为企业和个人,股权转让存在四种情形: 持股主体为企业,受让主体为企业和个人;持股主体为个人,受让主体为企业和个人, 四种情形所缴纳的税种有所不同,主要涉及到两个税种: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持股主体为企业时,股权转让的行为持股主体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对所得税的税率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影响,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为20%,高新企业为15%,其他为25%;企业所应纳税所得额=(转让股权收入-取得该股权所发生的成本-转让过程中所支付的相关合理费用)*25%/15%/20%
持股主体为个人的,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股权转让的个人所得税,要以股权转让方为纳税人,以受让方为代扣扣缴义务人;个人应纳所得税额=(转让股权收入-取得该股权所发生的成本-转让过程中所支付的相关合理费用)*20%。
个人所得税的申报时间有明确的规定:转让方和受让方应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并完成股权转让交易之后,至企业变更股权登记之前,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扣缴)申报。
还有一个很重要的税种就是 增值税 ,对于股权转让中的增值税征收就要是指持股主体为企业转让的上市公司股权的行为,对于个人或者个体工商护转让上市公司股权免征增值税,对于转让非上市公司股权的行为无论持股主体是个人和公司均不在增值税的征收范围之内,也就是说不需要考虑增值税。
对于持股主体为除个体工商户之外的公司主体转让上市公司的股权按照金融商品转让征收征收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为6%,小规模为3%,目前税法在不断调整增值税税率,以后说不定还会变动。
综上涉及的税种 ,对于股权转让企业应及时申报涉及的税种,股权转让协议,纳税申报和完税证明等留存备查,可能还会涉及到评估或者审计还有股权所得的认定等内容,建议留存相关资料。
在实际中,纳税申报和工商变更部分地区是可同步进行的,但是也有地区要求企业完成纳税后再办理工商变更,因此建议企业将涉及的税种进行申报并缴纳后取得完税凭证后再办理工商变更,这样税局一般就不会再针对你的股权转让去查账了。
股权装让我要是查的话,首先要到工商行政管网查询相关的股东变更情况,注册资本变更情况,因为工商行政管网有的是不对外披露信息的,这样就需要企业内部拿到查询密码在工商局把相关的档案调出来,这个其实花不了多少钱,30元的复印费就差不多了。
然后拿到公司近几年的明细账,重点关注公司实收资本科目的变化,主要是看股东人员是否有变化,股东有变化的情况下,需要企业提供股权转让协议,协议中重点看转让的时间个股权转让的价格,如果原价转让10万的股权转让10万元购买,就不存在交所得税,双方都有印花税不过就很少,一般这种股权转让是担心溢价转让所得税少缴的问题。所以印花税就不会提。
一般民营企业私下的股权转让基本都是双方约定好价格签协议,把款交到对方手里,变更股东名字就可以了。也不会去税务局报告备案,除非特别大交易的股权转让务必报备,溢价转让已经让原来初始股东转不少钱了,交点所得税也是应该的。特别是如今全民创业,好几轮的融资规模,估值越做越大,那溢价越来越高肯定转让价格也会很高,不过资方投资都会选择股权增资的手法,主要是为了公司下一步经营的需要可战略层面的资金需求,不会直接买卖老股,这种情况下不会有所得税的存在。作为创始股东之一,最好是一部分卖老股,一部分增资扩股才好。
把上述的问题搞清楚之后,股权转让的涉税问题就迎刃而解了。
1、办理股权转让先到工商去办理变更,工商会把变更的信息反馈给税务,这样税务就回来查账,因为在股权转让中涉及许多税收(所得税、印花税等等),个人在进行股权转让前先做个税收筹划,然后再进行股权转让变更,这样税务来查账也不会被动。
2、股权转让是股东行使股权经常而普遍的方式,中国《公司法》规定股东有权通过法定方式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
3、 股权自由转让制度,是现代公司制度最为成功的表现之一。随着中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国有企业改革及公司法的实施,股权转让成为企业募集资本、产权流动重组、资源优化配置的重要形式,由此引发的纠纷在公司诉讼中最为常见,其中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是该类案件审理的难点所在。
首先,股转受新《个人所得税法》明确约束,转让要考虑股权溢价问题!
其次,企业每个月都有申报会计报表,每年还会有“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即企业在转让前的财产、股东权益净值是有据可查的;如果转让价高于股权份额净值的,出让方按出让价与投资额的差额缴纳个人所得税即可;否则,税务机关有权调整纳税额!
再次,当然不能排除企业因某些原因造成实际价值低于账面价;比如:丧失特许经营权、代理权,或者有大量账面财产存在高额减值等问题……
建议在此类情况较大影响时先依法进行账务处理然后再办理股转;
综上,必须结合企业实际账务情况然后才能判断税务是否会查,以及从哪个方向查;依据新《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税务机关可以要求金融机构(银行、微信、支付宝;微、支均已成为银联投资重大影响企业)、公安机关和“相关单位”提供纳税人身份、交易、财务等信息;因此,如实申报、合法节税才能长久……
一般从以下几个方面检查:
1、通过股权转让协议,了解交易的基本信息;
2、通过股权变更信息,了解交易的落实情况,这个目前网上可以查得到;
3、检查交易对价支付情况;
4、判断股权交易价格的公允性。
这个一般结合资产评估报告、企业的财务报表,检查股权账面净值、企业盈利情况、企业发展前景等几个方面综合考虑。
如果税务机关认定股权转让价格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可以核定股权转让收入。
5、相关税费是否按规定缴纳。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
限售股在解禁前被多次转让的,转让方对每一次转让所得均应按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同时,对具有下列情形,应按规定征收个人所得税:
1、个人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交易系统或大宗交易系统转让限售股;
2、个人用限售股认购或申购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ETF)份额;
3、个人用限售股接受要约收购;
4、个人行使现金选择权将限售股转让给提供现金选择权的第三方;
5、个人协议转让限售股;
6、个人持有的限售股被司法扣划;
7、个人因依法继承或家庭财产分割让渡限售股所有权;
8、个人用限售股偿还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中由大股东代其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对价;
9、其他具有转让实质的情形。
这个先到工商去办理变更,工商会把变更的信息反馈给税务,这样税务就回来查账,因为在股权转让中涉及许多税收(所得税、印花税等等),个人在进行股权转让前先做个税收筹划,然后再进行股权转让变更,这样税务来查账也不会被动。
③ 股权变更需要查账吗
法律分析:会。
司股东变更,那就涉及到股权变更,税务方面肯定会查账的。
在目前新的征管模式下,以申报纳税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把税务稽查定为了税收征管工作的重点。
税务稽查的表现形式主要有三种,即调账检查、实地检查、异地协查,无论是哪种稽查方式,都离不开税务查账,税务查账也是做好税收征管工作的重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④ 股权转让要注意什么
一 是否需要对目标公司进行尽职调查
受让方在受让股权的过程中,有时仅是对出让方股东的占比情况进行了解,而没有对目标公司进行实地的调查,最终造成了受让方的损失。在对目标公司财务状况不了解的情况下,受让方在进行股权转让时,一定要对目标公司进行尽职调查,以判断出让方披露情况的真实性,核实目标公司对外签订合同以及履行情况,分析目标公司的财务状况,了解目标公司的债权债务、资产,判断公司未来的发展趋势。
二 了解受让股权的相关信息
确保股权不存在瑕疵
1、核实受让股权有无出资到位。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受让方要了解受让股权的出资方式,货币方式出资的有无将认缴款项存入目标公司所设立的银行账户里,非货币出资的各股东有无对其进行估价或评估,是否足额出资,股东是否具有出资证明书等。
2、核实受让股权有无进行股权出质。若股权存在出质的情况,未经质权人同意,不能办理股东变更登记。
3、核实受让股权是否存在代持股情况。实践情况中,很多股东为了规避法律或出于其他原因,借用他人名义设立公司或以他人名义出资,出现工商登记的名义股东与实际持股的隐名股东不一致的情形,要注意名义股东处分其名下的股权可以参照认定为无权处分。因此,要注意转让的股权是否存在代持股情形,避免发生履约不能的风险,并要求转让人在合同中进行保证,以降低损失。
三 了解目标公司对股权转让的相关规定
《公司法》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在转让股权的过程中,要查看目标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的相关规定,并保证转让程序符合法律和章程的规定,避免出现股权转让无效的情形。
四 签订股权转让合同时,要求出让方
在合同中进行承诺与保证,并列明违约责任
受让人因前期未加入目标公司,在受让目标公司股权时,对于目标公司的情况不太了解,即便对目标公司进行了全面的尽职调查,也可能存在出让方故意隐瞒公司有关情况的情形,因此,在股权转让合同中,要求出让方进行相关的承诺或保证,并列明有关的违约责任,以保证出现风险时受让方可以依据合同要求出让方赔偿损失。在上述案例中,出让方在股权转让合同中对于担保费的相关债务就未向受让方进行披露,但其在合同中进行了承诺和保证,因此受让方才能依据股权转让合同提起诉讼并要求出让方承担股权受益的损失。
五 明晰目标公司的股权结构,
并对重要人员进行必要的竞业禁止
受让方受让股权如是想达到对公司控股或实际控制公司某个项目的目的,还需了解公司的股权结构、公司章程、董事会决议、股东会决议等文件,明晰公司的股权结构,以便确定自己能否达到控股的目的。
另外还要注意,如果收购的是目标公司的产品线或者客户渠道,则需要对相关人员设定竞业禁止,避免在受让股权后,相关人员另行设立公司与目标公司竞争。
六 应及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公司在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要及时办理变更登记,这是公司的法定义务,未按期办理变更登记的,可能还要面临罚款。并且股权转让程序较多,手续也较为复杂,在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后,受让方要及时的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确认股东身份,避免出让方股东不配合办理相关手续引起不必要的纠纷。
七 注意股权转让过程中的涉税情况
股权转让可能涉及所得税的缴纳,如果低价转让股权则需要有合理的理由,否则税务机关可能不予认可;很多地方还要求在办理工商变更前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凭证才能进行相应的工商变更,因此合理设计交易路径,节约税金也至关重要。
⑤ 股权转让税务局要查账吗要查什么急
一般要查,查记账凭证啊,财务报表啊,账本啊,都要的,还要交税呢
⑥ 股权转让注意哪些风险
1、股权转让合同签订前程序性风险分析与防范
有限公司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合同的订立应遵守《公司法》程序上的要求。有限公司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
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未经上述程序而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会因程序的瑕疵被认定为无效或撤销。因此建议购买方在购买目标公司的股份时应当要求目标公司召开股东会,做出同意出让方股东出卖其股份的《股东会决议》。
2、股权转让合同签订后股东人数限制风险
股东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后,公司的股东数额要符合《公司法》的要求。《公司法》规定有限公司股东人数为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股份公司股东人数应为五人以上.
也就是说,有限公司股东人数不得突破二个的下限或五十个的上限,股份公司股东人数不得少于五个这是公司设立的条件,也应为公司存续的条件,股东转让股权不得导致股东人数出现违反法律规定的结果。
3、股权转让合同履行风险的防范
股权转让合同的履行,转让方的主要义务是向受让方移交股权,具体体现为将股权转让的事实及请求公司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的意思正式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的行为。而受让方的主要义务则是按照约定向转让方支付转让款。
4、公司负债的风险分析与防范
在股权转让合同中,受让方最关心的应该是目标公司的负债问题。负债应包括出让股东故意隐瞒的对外负债和或有负债。或有负债包括受让前,目标公司正在进行的诉讼的潜在赔偿,或因过去侵犯商标或专利权、劣质产品对客户造成伤害等未来可能发生的损害赔偿,这些均不是股权出让方故意不揭示或自己也不清楚的负债。
5、其他关于股权转让的法律强制性规定
股权转让合同签订不得违反法律、法规、政策或公司章程关于转让时间、转让主体、受让主体的限制性规定《公司法》规定。如:股份公司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
公司董事、监事、经理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任职期间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公司的股份;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主体,不得受让公司股权成为公司股东,例如各级国家机关的领导;法律、法规对交易主体权利能力有禁止性规定的,
这类主体不得违反规定订立股权转让合同,例如,股东不得向公司自身转让股权,但《公司法》规定股份公司为减少资本而注销公司股份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公司兼并这两种情形例外。在股权转让活动中违反这些法律强制性规定,将会导致股权转让合同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