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标的股权
A. 什么是股权转让标的
您好。
股权转让标的就是股权相对应的份额,具体明确比如:某某某,出资 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
B. 股票标的是什么意思
股票标又称股票指标,是依据一定的数理统计方法,运用一些复杂的计算公式,一切以数据来论证股票趋向、买卖等的分析方法。
当前,证券市场上的各种技术指标数不胜数。例如,相对强弱指标(RSI)、随机指标(KD)、趋向指标(DMI)、平滑异同平均线(MACD)、能量潮(OBV)、心理线、乖离率等。这些都是很著名的技术指标,在股市应用中长盛不衰。而且,随着时间的推移,新的技术指标还在不断涌现。
(2)什么是标的股权扩展阅读:
随机指标:
1、适用于中短期股票的技术分析。KD线的随机观念,远比移动平均线实用。移动平均线在习惯上只以收盘价来计算,因而无法表现出一段行情的真正波幅的。
2、当日或当前数日的最高价、最低价,无法在移动平均线上体现。因而有些专家才慢慢开创出一些更进步的技术理论,将移动平均线的应用发挥得淋漓尽致。KD线就是其中一个颇具代表性的杰作。
3、随机指标在图表上采用%K和%D两条线,在设计中综合了动量观念、强弱指标与移动平均线的优点,在计算过程中主要研究高低价位与收市价的关系,反映价格走势的强弱和超买超卖现象。
C. 标的方股权转让协议中标的方是什么意思
你好,这些内容是在大律师网里面看到的企业股权转让协议范本范文一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住所:身份证号码: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住所:身份证号码:深圳市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XXXX年X月X日在深圳市设立,注册资金为人民币XXX万元。其中,甲方占XX%股权,甲方愿意将其占公司XX%的股权转让给乙方,乙方愿意受让。现甲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协商一致,就转让股权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股权转让的价格及转让款的支付期限和方式:1、甲方占有公司XX%的股权,根据公司章程约定,甲方应出资人民币XX万元,实际出资人民币XX万元。现甲方将其占公司XX%的股权以人民币XX万元转让给乙方。2、乙方应于本协议书生效之日起三个月内按前款规定的币种和金额将股权转让款以现金(或银行转帐)的方式一次性支付给甲方。二、甲方保证对其拟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拥有完全处分权,保证该股权没有设定质押,保证股权未被查封,并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则甲方应当承担由此引起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三、有关公司盈亏(含债权债务)分担:1、本协议书生效后,乙方按受让股权的比例分享公司的利润,分担相应的风险及亏损。2、如因甲方在签订协议书时,未如实告知乙方有关公司在股权转让前所负债务,致使乙方在成为公司的股东后遭受损失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偿。四、违约责任:1、本协议书一经生效,各方必须自觉履行,任何一方未按协议书的规定全面履行义务,应当依照法律和本协议书的规定承担责任。2、如由于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如期变更登记,或者严重影响乙方实现订立本协议书的目的,甲方应按照乙方已经支付的转让款的万分之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因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支付的违约金金额低于实际损失的,甲方必须另予以补偿。五、协议书的变更或解除:甲、乙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书。经协商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书的,双方应另签订变更或解除协议书,并经深圳国际高新技术产权交易所见证。六、有关费用的负担:在本次股权转让过程中发生的有关费用(如见证、评估或审计、工商变更登记等费用),由双方协商承担。七、争议解决方式: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甲、乙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均同意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调解中心进行调解。一方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均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仲裁。八、生效条件:本协议书经甲、乙方签字并经深圳国际高新技术产权交易所见证,并经主管审批机关批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变更登记手续后生效。九、本协议书一式XX份,甲、乙方各执一份,工商局、见证处各执一份,其余报有关部门。转让方:受让方:年月日于深圳市范文二转让方:_____(以下简称甲方)(住所、法定代表人、电话、传真、邮政编码)受让方:_____(以下简称乙方)(住所、法定代表人、电话、传真、邮政编码)1、在合同签订日,____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或“该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该公司依法有效存续。2、甲方持有目标公司__%的股权(以下简称“该股权”),是该公司的合法股东。3、甲、乙双方经协商,决定由甲方将其持有的__%的股权转让予乙方,据此双方达成以下条款。一、释义除非合同另有所指,以下词语和语句在本合同及各附件中具有以下的含义:1、“转让”或“该转让”指本合同第二条所述甲、乙双方就甲方在目标公司的股权所进行的转让;2、“被转让股权”指依据本合同,甲方向乙方转让的目标公司%的股份及依该股份享有的股东权益;3、“转让成交日”指依本合同第三条第1款的规定,双方将转让的有关事宜记载于股东名册并完毕工商登记手续,或在股份托管机构完毕转让手续并完成相应的工商登记之日。二、股权转让1、甲方依据本合同,将其持有的目标公司__%的股份计股及其依该股份享有的相应股东权益一并转让给乙方;2、乙方同意受让上述被转让股份,并在转让成交后,依据受让的股份享有相应的股东权益并承担相应的义务。三、股权交付1、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应当就该转让的有关事宜要求目标公司将乙方的名称、住所、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并完毕工商登记手续,甲方应就该转让已记载于股东名册并完毕工商登记手续的事实,向乙方出具书面的证明。如目标公司的股份已进行了集中托管,则双方应当在股份托管机构完毕转让手续并完成相应的工商登记手续。2、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如__日内不能完毕前款规定的成交手续,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拒绝支付转让价款。如乙方已支付了相应款项,则甲方应将乙方已支付的款项退还给乙方。四、价款及支付方式1、甲、乙双方同意甲方转让目标公司__%股份的价款为人民币__万元。2、支付方式:(1)自甲方出具其持有目标公司__%股份的合法、有效的证明之日起__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万元;(2)乙方于转让成交日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万元。五、声明、保证和承诺甲方特此向乙方做出以下声明、保证和承诺:1、甲方已合法成为目标公司的股东,全权和合法拥有本合同项下该公司__%的股份,并具备相关的有效法律文件;2、甲方承诺未以被转让股份为其自身债务或第三方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3、甲方履行本合同的行为,不会导致任何违反其与他人签署的合同、单方承诺、保证等;4、甲方已取得签订并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批准、授权或许可;5、甲方承认乙方系以甲方的以上声明、保证和承诺为前提条件,同意与甲方签订本合同;6、以上声明、保证和承诺,在本合同签订后将持续、全面有效。六、过渡期条款1、为使本合同约定的股权转让工作尽快完成,双方应共同成立工作小组负责本次股权转让工作,尽快获得主管部门的批准和相关人员(部门)的同意,并股权转让有关手续。2、转让方在过渡期间应妥善经营管理目标公司,维护目标公司生产经营、资产、人员等情况的稳定,最大限度地维护该公司的各项利益,并诚信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3、受让方在过渡期间有权对目标公司做进一步调查,有权制止转让方有损目标公司利益的行为,受让方应诚信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七、保密条款甲乙双方应尽最大努力,对其因履行本合同所获得的有关对方的一切形式的商业文件、资料和秘密等一切信息,包括本合同的内容和其他可能合作事项予以保密。八、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义务的行为,将不视为违约,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合理及实际可行的补偿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九、违约责任1、定金罚则:2、违约赔偿的范围、违约赔偿的计算方法,十、争议解决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则选择如下解决方法中的第__种:1、提请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的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2、依法向____人民法院起诉。十一、其它1、本合同自生效之日起对双方均有约束力,非经双方书面同意,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不得变更;2、本合同项下部分条款或内容被认定为无效或失效,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3、本合同中的标题,只为阅读方便而设,在解释本合同时对甲乙双方并无约束力;4、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__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5、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6、本合同于____年__月日,在____签订。甲方:(盖章)代表人:(签字)乙方:(盖章)代表人:(签字)范文三转让方:身份证号:(以下简称“甲方”)受让方:身份证号:(以下简称“乙方”)根据《公司法》、《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经自愿、平等协商一致,就公司股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章转让股权第一条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公司,注册资本,其中甲方认缴出资额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经号《验资报告》验证,甲方认缴出资额已足额到位。第二条甲方同意将其持有的公司%的股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受让上述股权。乙方受让上述股权后,依法享有相应的股东权益并承担相应的义务。第二章转让价款及其支付第三条本协议项下股权转让价款为人民币元,大写:圆整。第四条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首期股权转让价款人民币元;甲方向乙方提交同意本次股权转让的公司股东会决议之日起日内,乙方支付剩余价款元。第三章工商变更登记第五条乙方支付首期转让价款之日起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提交同意本次股权转让的公司股东会决议,并负责准备妥当股权工商变更登记所需的其他文件、资料。第六条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足额支付股权转让价款之日起日内,甲、乙双方共同(或委派专人)至公司登记机关转让股权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第四章承诺与保证第七条甲方承诺拥有转让股权完全的处分权,转让股权没有设置任何抵押、质押或担保,不存在查封或其他转让障碍,并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第八条乙方认可股权转让价款的合理性,并承诺按照本协议约定足额支付股权转让价款。第五章违约责任第九条甲方拒绝工商变更登记或有其他违反本协议约定行为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经济损失。第十条乙方逾期支付任何股权转让价款的,每延迟1日,按照逾期金额万分之的比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日,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元违约金。第六章争议的解决第十一条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济南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是终局的,对各方均具有约束力。第七章协议生效及其他第十二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三条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第十四条本协议正本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其余提交公司工商登记部门备案。第十五条本协议于2014年月日在签订。甲方:(签字)乙方:范文四公司股权转让协议本协议由以下各方于2014年7月3日在上海市松江工业区共同签署:出让方:公司(以下称甲方)住所:受让方:(以下称乙方)住所:公司(以下称标的公司)注册资本元人民币,甲方出资元人民币,占90%。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本协议各方友好协商,达成条款如下:第一条股权转让标的和转让价格一、甲方将所持有标的公司90%股权作价元人民币转让给乙方;二、附属于股权的其他权利随股权的转让而转让。三、受让方应于本协议签定之日起30日内,向出让方付清全部股权转让价款。第二条承诺和保证甲方保证本合同第一条转让给乙方的股权为甲方合法拥有,甲方拥有完全、有效的处分权。甲方保证其所转让的股权没有设置任何抵押权或其他担保权,不受任何第三人的追索。第三条违约责任本协议签定后,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条款,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向对方赔偿因违约而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第四条解决争议的方法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的羁束并适用其解释。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第五条其他一、本协议一式三份,协议各方各执一份,标的公司执一份,以备有关手续时使用。二、本协议各方签字后生效。甲方签章:乙方签字:
D. 股市的投资标的是什么意思
“投资标的”的意思是投资合同中当事人双方权利和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具体可以指某一投资项目。
股票标的指的就是这只股票代表的上市公司
E. 股权转让协议中的标的是什么意思
标的通常指的是股权本身,也有时候表达的是公司,具体需要看合同的行文,如果表述为标的公司,那么指的是公司。
F. 股票中的标的是什么意思请高手指教!
标的证券是投资者融入资金可买入的证券和证券公司可对投资者融出的证券。证券交易所按照从严到宽、从少到多、逐步扩大的原则,根据融资融券业务试点的进展情况,在满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证券范围内审核、选取试点初期标的证券的名单,并向市场公布。证券公司在上述范围内确定并公布该公司允许的标的证券。证券交易所规定融资买入标的证券和融券卖出标的证券限于其认可的上市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债券及其他证券。
作为标的证券的股票应当符合的条件
1、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满3个月;
2、融资买入标的股票的流通股本不少于1亿股或流通市值不低于5亿元,融券卖出标的股票的流通股本不少于2亿股或流通市值不低于8亿元;
3、股票发行公司的股东人数不少于4000人;
4、近3个月内日均换手率不低于基准指数日均换手率的20%,日均涨跌幅的平均值与基准指数涨跌幅的平均值的偏离值不超过4个百分点;且波动幅度不超过基准指数波动幅度的500%以上;
日均换手率是指过去3个月内标的证券或基准指数每日换手率的平均值。
日均涨跌幅是指过去3个月内标的证券或基准指数每日涨跌幅绝对值的平均值。
波动幅度是指过去3个月内标的证券或基准指数最高价与最低价之差对最高价和最低价的平均值之比。
对于基准指数,在上海交易所是指上证综合指数,在深圳交易所是指深证综合指数和中小板指数。
5、股票发行公司已完成股权分置改革;
6、股票交易未被证券交易所实行特别处理;
7、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G. 什么叫股权怎样选择
股权:又称为股东权,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广义的股权,泛指股东得以向公司腾讯众创空间主张的各种权利; 狭义的股权,则仅指股东基于股东资格而享有的、从公司或经济利益并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权利。作为股权质押标的股权,仅为狭义的股权。 从这个意义上讲,所谓股权,是指股东因出资而取得的、依法定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参与事务并在公司中享受财产利益的、具有可转让性的权利。 股权是指股份制企业投资者的法律所有权,以及由此而产生的投资者对企业拥有的各项权利。包括自益权和共益权。从经济学角度看,股权是产权的一部分,即财产的所有权,而不包括法人财产权。从会计学角度看,二者本质是相同的,都体现财产的所有权;但从量的角度看可能不同,产权指所有者的权益,股权则指资本金或实收资本。一般,投资者根据股份公司组织形式,认缴股票的种类、数额和对公司所负的有限、无限责任而享有一定的股权,诸如经营管理权、监督权、表决权、红利分配权等决策权。主要是通过购买股票和资本的“参与”,掌握股份公司一定数额的股份,以控制操纵其经营业务的决策权限。有的金融垄断资本家用一定的资本收买和持有一个主要股份公司的股票,以它作为“母公司”,然后以“母公司”为核心,再以一定的控制额去收买并掌握其他股份公司的股票,使之成为“子公司”,继之,再由“子公司”通过持有其他公司一定控制额的股票,使其成为“孙公司”,从而形成层层控制体系,日益扩大股权势力。 按照企业股权持有者对企业的影响程度,一般可以将企业的股东分为:控制性股东、重大影响性股东和非重大影响性股东三类。 控制性股东将有权决定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 重大影响性股东则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能力,但并不决定这些政策; 非重大影响性股东则对被持股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几乎没有什么影响。
主要分类
自益权和共益权
这是根据股权先例目的的不同而对股权的分类,即自益权是专为该股东自己的利益而行使的权利,如股息和红利的分配请求权、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新股优先认购权等;共益权是为股东的利益并兼为公司的利益而行使的权利,如表决权、请求召集股东会的权利,请求判决股东会决议无效的权利、账薄查阅请求权等。
单独股东权和少数股东权
这是根据股权的行使是否达到一定的股份数额为标准而进行的分类,即单独股东权是股东一人即可行使的权利,一般的股东权利都属于这种权利;少数股东权是不达到一定的股份数额就不能行使的权利,如按《公司法》第104条的规定,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权利,必须由持有公司股份10%以上的股东方可行使。少数股东权是公司法为救济多数议决原则的滥用而设定的一种制度,即尽量防止少数股东因多数股东怠于行使或滥用权利而受到侵害,有助于对少数股东的保护。
普通股东权和特别股东权
这是根据股权主体有无特殊性所进行的分类,即前者是一般股东所享有的权利;后者是特别股股东所享有的权利,如优先股股东所享有的权利。 公司法72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股权转让
股权转让股权转让仪式是指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份让渡给他人,使他人成为公司股东的民事法律行为。股权转让是股东行使股权经常而普遍的方式,中国《公司法》规定股东有权通过法定方式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 股权自由转让制度,是现代公司制度最为成功的表现之一。近年来,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国有企业改革及公司法的实施,股权转让成为企业募集资本、产权流动重组、资源优化配置的重要形式,由此引发的纠纷在公司诉讼中最为常见,其中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是该类案件审理的难点所在。 股权转让协议是当事人以转让股权为目的而达成的关于出让方交付股权并收取价金,受让方支付价金得到股权的意思表示。股权转让是一种物权变动行为,股权转让后,股东基于股东地位而对公司所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全部同时移转于受让人,受让人因此成为公司的股东,取得股东权。根据《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股权转让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但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并不当然等同于股权转让生效。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是指对合同当事人产生法律约束力的问题,股权转让的生效是指股权何时发生转移,即受让方何时取得股东身份的问题,所以,必须关注股权转让协议签订后的适当履行问题。
股权转让限制
依法律的股权转让限制,即各国法律对股权转让明文设置的条件限制。这也是股权转让限制中最主要、最为复杂的一种,中国法律规定,依法律的股权转让限制主要表现为封闭性限制,股权转让场所的限制,发起人持股时间的限制,董事、监事、经理任职条件的限制,特殊股份转让的限制,取得自己股份的限制。 ⑴、封闭性限制 中国《公司法》第35条规定:“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⑵、股权转让场所的限制 针对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转让中国《公司法》第144条规定:“股东转让其股份,必须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进行。”第146条规定:“无记名股票的转让,由股东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将该股票交付给受让方即发生转让的效力。”此类转让场所的限制规定,在各国立法上也极为少见。这也许与行政管理中的管理论占主导的思想有关,但将行政管理的模式生搬硬套为股权转让的限制是公司法律制度中的幼稚病。 ⑶、发起人持股时间的限制 中国《公司法》第147条第1款规定:“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3年内不得转让。”对发起人股权转让的限制,使发起人与其他股东的权利不相等,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各类市场主体平等行使权利不相称。 ⑷、董事、监事、经理任职条件的限制 中国《公司法》第147条第2款规定:“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并在任职期间内不得转让。”其目的是杜绝公司负责人利用职务便利获取公司的内部信息,从事不公平的内幕股权交易,从而损害其他非任董事、监事、经理的股东的合法权益。 ⑸、特殊股份转让的限制中国《公司法》第148条规定:“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可以依法转让其持有的股份,也可以购买其他股东持有的股份。转让或者购买股份的审批权限、管理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1997年7月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发布《关于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的若干规定》第20条规定:“股权转让协议和修改企业原合同、章程协议自核发变更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之日起生效。协议生效后,企业投资者按照修改后的企业合同、章程规定享有有关权利并承担有关义务。” ⑹、取得自己股份的限制 中国《公司法》第149条第1款规定:“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的股票,但为减少公司资本而注销股份或者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时除外。”公司依照法律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票后,必须在10日内注销该部分股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办理变更登记,并且公告。同时,第149条第3款还规定:“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抵押权的标的。”这里的“抵押权的标的”应当更为准确地表述为“质押权的标的”。因为根据中国《担保法》第75条的规定:“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应是权利质押中质押权的标的。如果公司接受本公司的股票质押,则质押人与质押权人同归于一人。 依章程的股权转让限制 依章程的股权转让限制,是指通过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设置的条件,依章程的股权转让限制,多是依照法律的许可来进行。在中国公司法律中却没有此类限制性规定。 依合同的股权转让限制 依合同的股权转让限制,是指依照合同的约定对股权转让作价的限制。此类合同应包括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以及股东与第三人之间的合同等。如部分股东之间就股权优先受让权所作的相互约定、公司与部分股东之间所作的特定条件下回购股权的约定,皆是依合同的股权转让限制的具体体现。
H. 什么是标的股票
首先来解释一下标的物的概念:标的是指合同当事人之间存在的权利义务关系
标的物是指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
商业买卖合同中会有的特定名词,标的物指买卖合同中所指的物体或商品。举例说明,在房屋租赁中,标的是房屋租赁关系,而标的物是所租赁的房屋。
标的和标的物并不是永远共存的。一个合同必须有标的,而不一定有标的物。
举例说明,在提供劳务的合同中,标的是当事人之间的劳务关系。而在劳务合同中,就没有标的物。
交易双方协定的交易物就是标的物,协定的是股票的话就是交易内容涉及到股票了,比如期货,权证交易
I. 什么叫交易标的股权又指什么他包含哪些内容
交易标的 通俗说,就是买卖的东西。你去买衣服,那衣服就是交易标的。
股权 通俗说,就是你对一个资产所拥有得权利。你和朋友一起去买了衣服,一人出了一半钱,那你对这个衣服拥有50%股权。如果这件衣服花了500块钱买的,你把它拆成1元一股,那你也可以说,拥有250股这件衣服的股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