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vi公司转让股权如何穿透
① bvi公司的股权可以转让吗
BVI的股份可以转让的,需要新旧的股东进行签字备案,如有任何问题 随时沟通。
② 如何转让公司股权怎样操作
转让公司股权流程:向第三人转让先经过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转让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收回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发给新股东出资证明书,对公司股东名册进行变更登记;将新修改的公司章程、股东及其出资变更等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工商变更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八条
企业法人申请变更登记,应当在主管部门或者审批机关批准后30日内,向登记主管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三条
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③ BVI公司的维护和信息变更如何安排
BVI公司作为全球最热门的离岸公司,享受由BVI政府给予的,众多适合资金流动的优势政策,如海外营收免征税收、极低的公司维护费用,发达且健全的金融及法律服务等。但任何公司成立后,公司信息很难保持一成不变(如公司股权转让、营业地址变更、公司名称变更、董事等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等),在这些情况下,BVI公司应该如何办理信息变更呢?
在任何离岸公司注册地,都需要对已有公司进行必要的维护(如年审、税务申报等),同时为保证政府能够及时掌握所辖公司的关键信息,因此在公司信息发生变化时,也需要及时上报政府有关部门进行备案。这些信息变更包括公司董事、股东、股权结构、注册地址、公司更名等各种情况。同样,这些工作也需要遵循一定流程,具体为:
1、维护
BVI公司如同任何离岸公司一样,都需要进行相应的维护工作,由于BVI公司不需要报税,因此维护工作主要为每年的年审。而年审工作又分为两个时间段:
1.如果BVI公司于当年6月30日前注册成立,则必须在此后每年的5月1日前进行牌照续期工作。如某BVI公司于2019年6月成立,则必须于2020年5月1日前缴纳牌照续费费用,完成续牌工作。
2.如果BVI公司于当年12月31日前注册成立,则必须在此后每年的11月1日前进行牌照续期工作。如某BVI公司于2019年12月成立,则必须于2020年11月1日前缴纳牌照续费费用,完成续牌工作。
2、管理
BVI公司的管理涉及很多方面,包括公司董事、股东、股权结构、注册地址、公司名称等信息变更情况,而这些信息的变化也都需要向BVI政府提交。而提交这些信息变更所需资料为:
1.公司名称变更
1)由公司发出的公司更名决议;
2)该BVI公司的注册证书正副本原件;
3)该公司的章程;
4)公司法人身份证明的复印件;
5)公司名称变更的申请书及新公司名;
2.公司地址变更
1)该公司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2)该公司新地址的证明以及租房协议;
3)公司章程;
4)公司注册地址变更申请书;
3.公司股东变更
1)该公司的注册证书正副本原件;
2)该公司原有股东及新股东身份证明文件;
3)公司章程一份;
4)公司代码证正副本;
5)公司银行开户许可证;
6)公司名称变更申请书一份;
需要注意的是,BVI公司名称变更也需要经过查册(防止公司新名称与已有公司重名),且必须在形成名称变更决议后30日内进行登记。而公司想要更名,必须注册成立时间在一年以上,变更后的公司名称必须在申请获批后,才能进行使用。
④ 公司股权如何进行股权转让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办理流程有:
1、股东依法转让股权,记名股票以背书方式转让,无记名股票交付后即发生转让的效力;
2、记名股票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三十九条
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
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五日内,不得进行前款规定的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但是,法律对上市公司股东名册变更登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一百四十条
无记名股票的转让,由股东将该股票交付给受让人后即发生转让的效力。
⑤ 我们的公司在香港公司,股东是英属维尔京BVI公司股东将其香港公司股权卖给了内地的公司,股东该如何缴税
首先依照香港法律缴纳相应的利得税,另外应考虑有关英属维尔京群岛方面是否和香港就双重税收方面存在税收协定,以便排除其转让股权之后存在税收的缴纳。具体应征询香港和维尔京群岛方面的税务师的意见。
⑥ 关于股权转让,如何操作有什么需要注意之 处有哪位大神懂这方面的吗从不同角度描述下
1、股权转让形式: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出资的方式有两种:一是股东将股权转让给其它现有的股东,即公司内部的股权转让;二是股东将其股权转让给现有股东以外的其它投资者,即公司外部的股权转让。这两种形式在条件和程序上存在一定差异。
(1)内部转股:出资股东之间依法相互转让其出资额,属于股东之间的放弃内部行为,可依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变更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及出资证明书等即可发生法律效力。一旦股东之间发生权益之争,可以以此作为准据。
(2)向第三人转股:股东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出资时,属于对公司外部的转让行为,除依上述规定变更公司章程、股东名册以及相关文件外,还须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变更登记。
对于向第三人转股,公司法的规定相对比较明确:
在新《公司法》第七十二条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这是关于公司外部转让出资的基本原则。这一原则包含了以下特殊内容:第一,此处是以人数主义作为投票权的计算基础。我国公司制度比较重视有限公司的人合因素,此处故采用了人数决定,而不是按照股东所持出资比例为计算标准。第二,以其它股东作为计算的基本人数,是除转让方以外股东的过半数。
2、股权转让实务操作方式:
股权转让的实施,实践中可依两种方式进行,一是先履行上述程序性和实体性要件后,与确定的受让人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使受让人成为公司的股东,这种方式双方均无太大风险,但在未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之前,应签订股权转让草案,对股权转让相关事宜进行约定,并约定违约责任即缔约过失责任的承担;另一种方式转让人与受让人先行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而后由转让人在公司中履行程序及实体条件,但这种方式存在不能实现股权转让的目的,以受让人来说风险是很大的,一般来说,受让人要先支付部分转让款,如股权转让不能实现,受让人就要承担追回该笔款项存在的风险,包括诉讼、执行等。
⑦ 公司股权外部转让的流程
公司股权外部转让,首先出让人和受让人相互协商,然后通知其他股东转让股权。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⑧ 怎么处理股东穿透后的划转
怎么处理股东穿透后的划转,关于这个问题有以下解释:根据股权转让协议入账借:实收资本--原股东贷:实收资本--新股东
一、企业接收政府划入资产的企业所得税处理
(一)有偿(政府股权投资)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29号 ,以下简称29号公告)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政府有关部门将国有资产明确以股权投资方式投入企业,企业应作为国家资本金(包括资本公积)处理,该项资产如为非货币性资产,应按政府确定的接收价值确定计税基础。 因此该项业务不涉及收入问题。
(二)无偿
1.指定专门用途
根据29号公告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国有资产无偿划入企业,凡指定专门用途并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70号)规定进行管理的,企业可作为不征税收入进行企业所得税处理。其中,该项资产属于非货币性资产的,应按政府确定的接收价值计算不征税收入。
⑨ 我在BVI公司的股权可以转让给别人吗
当然是可以转让的了,因为有些已经在BVI公司成立后的幕后股东因为种种原因不想持有BVI公司股份的时候,可以选择将手里的股权转让给新的股东,但是需要新股东和原股东进行签字备案,还需要提供BVI公司的相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