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人不配合股权登记如何起诉
① 我能起诉我的合伙人吗
可以起诉
1、要求终止双方的合作关系,解散公司,如果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一条规定的情形,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以下列事由之一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并符合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一)公司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二)股东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持续两年以上不能做出有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公司董事长期冲突,且无法通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解决,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四)经营管理发生其他严重困难,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情形。
股东以知情权、利润分配请求权等权益受到损害,或者公司亏损、财产不足以偿还全部债务,以及公司被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未进行清算等为由,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2、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可能在取证上要下功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② 合伙人闹翻了怎么起诉
法律分析:合伙做生意发生纠纷的,首先可由双方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解决纠纷或要求退伙、散伙,并按规进行清偿债务后,分割剩余的合伙财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第四十五条 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一)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二)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三)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
(四)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第四十六条 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第四十七条 合伙人违反本法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的规定退伙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
③ 合伙纠纷的可以起诉吗
合伙做生意发生纠纷的,首先可由双方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解决纠纷或要求退伙、散伙,并按规进行清偿债务后,分割剩余的合伙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
52、合伙人退伙,书面协议有约定的,按书面协议处理;书面协议未约定的,原则上应予准许。但因其退伙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考虑退伙的原因、理由以及双方当事人的过错等情况,确定其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
53、合伙经营期间发生亏损,合伙人退出合伙时未按约定分担或者未合理分担合伙债务的,退伙人对原合伙的债务,应当承担清偿责任;退伙人已分担合伙债务的,对其参加合伙期间的全部债务仍负连带责任。
54、合伙人退伙时分割的合伙财产,应当包括合伙时投入的财产和合伙期间积累的财产,以及合伙期间的债权和债务。入伙的原物退伙时原则上应予退还,一次清退有困难的,可以分批分期清退;退还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折价处理。
55、合伙终止时,对合伙财产的处理,有书面协议的,按协议处理;没有书面协议,又协商不成的,如果合伙人出资额相等,应当考虑多数人意见酌情处理;合伙人出资额不等的,可以按出资额占全部合伙额多的合伙人意见处理,但要保护其他合伙人的利益。
④ 合伙人不配合对账怎么办
法律分析:可以与之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⑤ 如何起诉合伙纠纷
首先申请法庭调查法庭调查,在法庭上出示与案件有关的全部证据,对案件事实进行全面调查并有当事人进行质证的程序。
法庭调查按照下列程序进行: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来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
法庭辩论法庭辩论,是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在法庭上行使辩论权,针对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论的程序。
法庭笔录书记员应当将法庭审理的全部活动记入笔录,由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签名。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认为对自己的陈述记录有遗漏或者差错的,有权申请补正。如果不予补正,应当将申请记录在案。法庭笔录由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签名或者盖章。
宣判调解不成的,如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反悔的,法院应当及时判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十条申请人提交的登记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企业登记机关能够当场登记的,应予当场登记,发给营业执照。
除前款规定情形外,企业登记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是否登记的决定。予以登记的,发给营业执照;不予登记的,应当给予书面答复,并说明理由。
确定诉讼管辖的法院:法院是否有管辖权,主要是约定管辖和法定管辖两种方式确定,合同双方在合同签订时可能会对诉讼纠纷可能管辖的法院作出选择,双方经过协商约定好管辖的法院。
如果双方没有约定管辖法院的,按照法定管辖来觉得,一般包括被告住所地、合同签订地及合同履行地等管辖法院,不同类型的合同,其管辖法院也有所不同,具体需要看法律规定。
书写起诉状,整理好相关的诉讼材料。
到法院起诉,需要有起诉状,原被告的基本信息以及相关的证据材料,有诉讼代理人的,还需要代理人的身份信息,现有证据包括合同及合同履行的相关材料,要求是原件。如果某些材料不是原件,应让律师审查是否会影响诉讼结果。
法庭辩论质证:立案介绍后法院发送传票,确定开庭时间,也会对原被告双方的证据材料进行交换,对于证据的真伪及证明力大小等各方面在法庭进行辩论,有新证据的,也可提交。
判决生效阶段:法庭辩论之后,法院经过调查分析,认定案件事实经过,作出合法合理的判决,对于判决结果有异议的,可提起上诉,请求上一级法院进行判决。
合同诉讼纠纷的流程主要包括选择具有管辖权的法院,收集相关的证据材料,书写起诉状进行立案,开庭时可在法庭辩论,发表质证意见,最后对于判决结果有异议的,可上诉,申请再审。
(5)合伙人不配合股权登记如何起诉扩展阅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实行公开审理。对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将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双方当事人。
开庭审理大致分为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和评议,宣判等几个阶段。如果您提出回避申请,你需要说明理由。如果您不提出申请或者申请被驳回,庭审将继续进行。
在法庭调查阶段,审判长或审判员将组织双方当事人,针对自己的请求和主张,按顺序分别举证、质证。质证是当事人围绕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针对证据有无证明力以及证明力大小,进行质疑、说明和辩驳。
在法庭辩论阶段,审判长或审判员将组织双方当事人针对争议焦点,围绕全案事实、法律责任等发表意见。
在评议、宣判阶段,合议庭或审判员将对庭审情况进行总结,对双方当事人发表的意见进行评议,表明是否予以支持,并阐明理由。
如果您是原告,经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法院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作为当事人,在宣判前任何诉讼阶段,您都可以同对方当事人进行和解,或者请求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如果不同意调解或未达成调解协议,人民法院将继续审理并作出判决。
⑥ 对合伙企业如何诉讼
民事诉讼法 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可以作为诉讼当事人。其中的其他经济组织据包含了 依法登记并领取了营业执照的合伙企业。 所以,如果你想起诉合伙企业,而该合伙企业已经登记并有营业执照,以该合伙企业为被告,合作人为负责人(不需要列合伙人为被告,如果判决合伙企业承担责任,合伙企业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判决中的责任的话,执行的时候可以执行合伙人的财产,因为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承担连带责任)。
⑦ 合伙协议纠纷案件怎么处理
合伙协议纠纷案件处理具体如下:
正确地把握处理合伙协议纠纷的几个基本原则
1、掌握合伙的最本质特征。
个人合伙是指两个以上公民按照协议,各自提供资金、实物、技术等合伙经营、共同劳动。并要求合伙人对出资数额、盈余分配、债务承担、入伙、退伙、合伙终止等事项,订立书面协议。合伙的债务,由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以各自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
2、合伙协议不允许约定一部分人只享受利益,不承担风险。
《合伙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合伙企业的利润和亏损,由全体合伙人依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比例分配和分担;合伙协议末约定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比例的,由各合伙人平均分配和分担。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
3、合伙人退伙,必须经过全体合伙人同意,如果不经同意,因退伙给合伙人造成损失的要赔偿。
4、全体合伙人对合伙的外部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也就是说合伙对外有债务时,以合伙财产承担,合伙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全体合伙人以自己个人财产承担责任。
5、合伙投入合伙的财产和合伙积累的财产归全体合伙人共有,共同管理,共同经营。
6、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全体合伙人共同决定,合伙人有执行和监督的权利。
7、合伙人散伙时在清理完各种税款后,清理对外债务,仍有剩余时,退还各自投资,还有财产时分取利润。
(7)合伙人不配合股权登记如何起诉扩展阅读:
《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三条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
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
第四十七条合伙人违反本法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的规定退伙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
第四十八条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一)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二)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三)作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
(四)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
(五)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合伙人被依法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企业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企业。其他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该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合伙人退伙。
退伙事由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第四十九条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一)未履行出资义务;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三)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四)发生合伙协议约定的事由。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
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⑧ 起诉合伙人要什么条件
法律分析:起诉合伙人需要以下条件:首先纠纷双方必须具备诉讼主体资格,也就是说得是个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正常人,得具备诉讼权利能力和诉讼行为能力。其次就是打官司双方得是在法律上存在权利义务的人,也就是说确实有发生的纠纷,进而才能要求法院做出裁决的法律关系。最后当然是打官司必须在诉讼时效内,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和诉讼时效期间内打官司才可能在法院查清楚案件的基础上获得胜诉权。如果超出了法律规定的追诉时效和诉讼时效,虽然仍然可以起诉,但失去了实际上的胜诉权,法律将无法保证合法权益得到实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⑨ 合伙人不配合清算怎么起诉
【法律分析】
合伙人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仲裁条款或者事后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合伙协议中未订立仲裁条款,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第一百零三条 合伙人违反合伙协议的,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合伙人履行合伙协议发生争议的,合伙人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仲裁条款或者事后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合伙协议中未订立仲裁条款,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⑩ 没有订立书面合伙协议的,合伙人是否可向法院提出民事诉讼
没有订立书面合伙协议的,合伙人仍然可以向法院提出民事诉讼。但是,起诉时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存在合伙关系。
根据《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
50、当事人之间没有书面合伙协议,又未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但具备合伙的其他条件,又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人证明有口头合伙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为合伙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三十一条合伙人应当对出资数额、盈余分配、债务承担、入伙、退伙、合伙终止等事项,订立书面协议。
第三十二条合伙人投入的财产,由合伙人统一管理和使用。
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这两条规定属于对个人合伙成立的一般构成要件,即通常情况下,成立个人合伙应当是两个以上公民按照协议,各自提供资金、实物、技术等,合伙经营、共同劳动。但在无书面合伙协议的前提下,就个人合伙关系是否成立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进行了规定。
上述司法解释可以理解为两层意思:
第一,没有书面的合伙协议,但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个人合伙情况进行了核准登记的,又具备合伙的其他条件的,可以认定为合伙关系。
此处,个人合伙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应视为特定的国家行政部门对个人之间的经济组织形式形成的一种确认,具有法定效力,可以认定个人合伙的成立。
第二、在无书面合伙协议又无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核准登记,在具备合伙个人各自提供资金、实物、技术等,合伙经营、共同劳动的条件下,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人证明有口头合伙协议的,可以认定双方具有合伙关系。
第二层意思对个人合伙关系的成立规定得更为宽松,但也对在此种情形下如何认定个人合伙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增加了认定的难度。
(10)合伙人不配合股权登记如何起诉扩展阅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二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
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
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
担不利后果。
主张合伙关系成立的一方为证明有合伙关系往往会提供不少无利害关系证明人,这就要求我们仔细审查该无利害关系人的证明内容,确定其证明力的大小,如该利害关系人没有参与、见证过合伙协商过程;
对合伙的具体内容如个人之间如何投资,投资比例,如何经营,如何分配利润共担风险等具体内容均不知情,仅仅在作证过程中只是陈述听当事人一方或从其他人处听说过进行了合伙,或猜测存在合伙情形,则不能达到证明双方具有个人合伙关系的目的,即不能认定双方形成个人合伙关系。
在无书面合伙协议的情况下,对个人合伙关系的认定对双方当事人在权利义务的确定有重大影响,一旦认定个人合伙关系成立,也就意味着主张个人合伙关系成立的当事人取得了合伙人地位,可以对合伙事务享有处理权,对合伙财产享有结算、分配等权利;
所以,在无书面合伙协议的情况下,对个人合伙关系的认定要慎之又慎,既要保护主张个人合伙关系成立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要考虑合伙经济体的正常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