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股权是如何出售给现有股东的
㈠ 在股市中,什么叫认股权
优先认股权是指当股份公司为增加公司资本而决定增加发行新的股票时,原普通股股东享有的按其持股比例、以低于市价的某一特定价格优先认购一定数量新发行股票的权利。优先认股权又称股票先买权,是普通股股东的一种特权。在我国,又习惯称之为配股权证。指当股份公司需再筹集资金而向现有股东发行新股时,股东可以按原有的持股比例以较低的价格购买一定数量的新发行股票。公司这样做的目的,一是不改变老股东对公司的控制权和享有的各种权利;二是因发行新股将导致短期内每股净利稀释而给股东一定的风险补偿;三是增加新发行股票对股东的吸引力。
优先认股权是可以有价转让的。
㈡ 如何行使认股权
认股权(Stock Option)又称股票期权、经理股票期权,是指授予公司员工以一定的价格在将来某一时期购买一定数量公司股票的选择权。认股权一般授予高级管理人员或对公司有重大贡献的员工。运用认股权购买股票的行为称为行权或执行,购买股票的价格称为行权价或执行价格。当股票价格超过行权价时,通过行权可获得两者之间的差额。如果现在行权不能获利,可暂时不行使这一权利。
与一般意义的股票期权相比,认股权有许多自己的特征:
(1)认股权和股票期权的发行主体、发行对象和发行目的不同。交易所设计的股票期权是为了提供一种避险工具而向公众发行的,而认股权是公司为了激励员工而向员工发行的。
(2)认股权和股票期权的期限也不相同。股票期权的期限一般较短,短则几个月,长不过一年。作为一种长期激励制度,认股权的期限一般较长,短的有几年,长的可达十年或以上。
(3)认股权和股票期权的流通性不同。股票销权在交易所可自由流通,其到期行权的比例大大小于转让的比例。而除个人死亡、完全丧失行为能力等情况外,认股权只能行权而不能转让。
(4)认股权和股票期权的摊薄性不同。股票期权不具摊薄性,而认股权行权时,来源于新发行的股票则有摊薄效应。
㈢ 如何转让股份
1、股权转让形式有哪些?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出资的方式有两种:一是股东将股权转让给其它现有的股东,即公司内部的股权转让;二是股东将其股权转让给现有股东以外的其它投资者,即公司外部的股权转让。
2、股权转让流程是怎么样的?
(1)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股权的,由转让股权的股东向公司董事会提出申请,由董事会提交股东会讨论表决;不设董事会的中小型微企业,股东可以直接向其他股东送达《股权转让通知书》;股东之间转让股权的,不需经过股东会表决同意,只要通知公司及其他股东即可。但是《公司章程》对于股权转让有另外规定的,从其规定;
(2)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对转让股权的数额、价格、程序、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做出具体规定,使其作为有效的法律文书来约束和规范双方的行为。股权转让合同应当遵守《合同法》的一般规定;
(3)收回原股东的出资证明,发给新股东出资证明(如果股东未出资完,应当暂且不发,或者在出资证明书上表明目前出资多少),对公司股东名册进行变更登记,注销原股东名册,将新股东的姓名或名称,住所地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但出资证明书作为公司对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和享有股权的证明,只是股东对抗公司的证明,并不足以产生对外公示的效力;
(4)将新修改的公司章程,股东及其出资变更等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工商变更登记。至此,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法定程序才告完成。
3、股权转让所需材料有哪些?
(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
(2)公司章程修正案(全体股东签字、盖公章);
(3)股东会决议(全体股东签字、盖公章);
(4)公司执照正副本(原件);
(5)全体股东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核对);
(6)股权转让协议原件(注明股权由谁转让给谁,股权、债权债务一并转让,转让人与被转让人签字。
4、股权转让过程中,需要缴纳哪些税费?应当如何缴纳?
(1)个人所得税的缴纳。很多股东在转让股份时,对于个人所得税缴纳的认识是比较片面的,认为自然人股东采取平价或低价形式转让股权,便没有所得,无须申报缴纳或扣缴个人所得税,实际上这种认识并不正确,只要有转让的行为都是需要缴纳一定的税款的。
(2)印花税的缴纳。股权转让行为的发生对一个企业来讲并不是很高,所以很多人并不知道股权转让是需要贴花的,但是印花税是一种行为税,所以只要纳税人有应税凭证,都是需要贴花的,也就是说股权转让所立的数据是属于印花税征税税目的。
(3)关于企业所得税的缴付。企业股东必须要申报企业所得税,因为企业转让股权取得的收入属于转让财产收入。所以在相关的规定中,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支出,都是需要缴纳一定的税款的,就股权转让来说,股权计税成本及与股权转让相关的印花税等税费可以扣除。
5、股权转让注意事项
(1)优先权问题:根据公司法规定,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此条款实际上承认了股权转让的优先权;
(2)股东到场:出让方公司全体股东与受让方新老股东一并到注册地所属工商分局面签相关法律文件,不能出席者需进行公证委托;
(3)法人及董事:如涉及法人、董事、监事变更的,应一并办理。
㈣ 股权转让如何操作
您好,股权转让的形式包括内部转让和外部转让两种。转让中的实务操作也根据转让形式的不同而不同。
1、股权转让形式: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出资的方式有两种:一是股东将股权转让给其它现有的股东,即公司内部的股权转让;二是股东将其股权转让给现有股东以外的其它投资者,即公司外部的股权转让。这两种形式在条件和程序上存在一定差异。
(1)内部转股:出资股东之间依法相互转让其出资额,属于股东之间的放弃内部行为,可依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变更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及出资证明书等即可发生法律效力。一旦股东之间发生权益之争,可以以此作为准据。
(2)向第三人转股:股东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出资时,属于对公司外部的转让行为,除依上述规定变更公司章程、股东名册以及相关文件外,还须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变更登记。
对于向第三人转股,公司法的规定相对比较明确:
在新《公司法》第七十二条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这是关于公司外部转让出资的基本原则。这一原则包含了以下特殊内容:第一,此处是以人数主义作为投票权的计算基础。我国公司制度比较重视有限公司的人合因素,此处故采用了人数决定,而不是按照股东所持出资比例为计算标准。第二,以其它股东作为计算的基本人数,是除转让方以外股东的过半数。
如能给出详细信息,则可作出更为周详的回答。
㈤ 私营公司的股份转让是怎么转让的,是股东个人直接可以转让,还是必须要经过所有股东的同意具体如何操作
不需要经过其他股东同意,但是要把预备出售的价格和条件通知其他股东(比如卖多少钱,怎么付款,一次付清还是分期),其他股东可以行使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都不买,你就可以卖给现有股东以外的其他人了
㈥ 股权要怎么转让
大致分为四种:个人转给个人;个人转给公司;公司转给个人;公司转给公司。所有的股权转让都需要在工商做变更,然后在国地税备案,其中前两项比较麻烦,还分为认缴转让和实缴转让,建议找专业人员来办理。低于股权原值,提供合理的低价转让理由,例如:股东死亡继承股权、夫妻之间转让股权等,可0元低价转让,但出具相关的证明。高于股权原值:“高于股权原值”的根据公司财务报表的“资产负债表”的盈亏状况缴纳个人所得税。股权原值平转无需提供其它证明文件材料。股转转让具体讲解:一、形式划分为以下4种:实物(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现金;有价债券;其他;二、出资状况划分为2种:实缴;认缴三、股东性质划分为2种:自然人;非自然人。
股权装让形式划分为以下3种:注册资本增资;注册资本减资;注册资本不变五、转让金额:低于股权原值;高于股权原值;股权原值平转六、各自需要的条件:实物出资(固定资产):工商、国税没有特殊要求,地税办理股权转让手续时应出具初次“验资报告”原件及其相关清单,如公司有历次转让记录还应出具所有的历次转让记录文件原件。实物出资(无形资产):工商、国税没有特殊要求,地税办理股权转让手续时应出具初次“验资报告”和“审计报告”的原件,如公司有历次转让记录还应出具所有的历次转让记录文件原件。现金:工商、国税没有特殊要求,地税办理股权转让手续时应出具新旧股东之间交易的银行转账记录的原件,如公司有历次转让记录还应出具前一次的双方股东与本次转让的双方股东转让银行流水记录,如没有银行转账记录,交易时为现金交易的话,则需要按照公司财务报表的“资产负债表”的盈亏状况根据地税的计算公式,看情况缴纳个人所得税。有价证劵:工商、国税没有特殊要求,地税办理股权转让手续时应出具初次“验资报告”和“审计报告”的原件,出具初次的有价证劵公允价值的相关文件原件。其他:根据出资方式的不同,提供不同的初次证明文件原件。实缴:有实缴金额的话,出具上面列出的5种形式的文件原件,并提供公司成立到现在历次股权转让的股转协议原件。认缴:没有实缴金额,认缴无需出具任何文件原件。自然人:自然人股权转让时,不管是转让给自然人或非自然人,都需要出具双方的有效身份证明,非自然人出具营业执照原件。非自然人:非自然人股权转让时,不管是转让给自然人,出具双方的有效身份证明,非自然人转给非自然人的时候无需提供原件,无需做股权转让,地税系统登记即可。“增资、注册资本不变”的:无需提供其它证明,“注册资本减资”需要提供“审计报告”及合理的减资理由。“低于股权原值”的,提供合理的低价转让理由,例如:股东死亡继承股权、夫妻之间转让股权等,可0元或低价转让,但出具相关的证明。“高于股权原值”的根据公司财务报表的“资产负债表”的盈亏状况缴纳个人所得税。“股权原值平转”的无需提供其它证明文件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