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金支付怎么办
『壹』 股权转让款支付怎么做分录
根据股权转让协议入账,会计分录:
借:实收资本--原股东
贷:实收资本--新股东
股权转让款可以不通过公司账户。如果通过公司账户,会计分录:
(1)新股东交款时
借:现金(或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代收股权转让款
(2)支付原股东
借:其他应付款--代收股权转让款
贷:现金(或银行存款)
『贰』 股权转让是先交钱还是先付款
股权转让不一定先付款。股权转让的价款支付方式和时间由当事人自行协商约定,法律没有明确限制。当事人可以选择先付款,也可以选择后付款。但股权转让的程序应当遵守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叁』 支付的股权转让费会计上怎么处理
股权转让见证机构会开具相关的发票,这个费用直接做到公司的管理费用里面即可。
『肆』 股权转让时,转让金的支付有时间限制的规定吗
摘要 你好,法律没有规定转让金的支付时间。主要考虑双方的约定,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支付期限的,转让方可以随时要求受让方支付转让金。如果受让方不支付的,转让方可以书面向受让方催讨,对方在合理期限内仍不支付的,转让方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受让方返还股权,且赔偿损失。
『伍』 股权转让资金向谁转
股权转让资金转给转让股权的股东。公司的股东可以依法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受让方与股东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方式、数额支付价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陆』 股权转让款的支付方式有哪些
按照有关规定,股权转让的付款方式有三种,可以以现金、资产支付,也可以用其他股权支付。
『柒』 买了股权转让后不支付款怎么办
股权转让后,对方不付款的,转让人可以催告对方及时付款。如果超过付款期限的,则转让人可要求受让人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等民事责任。如果受让人拒绝履行的,转让人可以依法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捌』 您好,我想问一下,在公司股权转让时,转入人的资金怎么支付,还要进行重新做验资手续
公司股权转让是新老股东之间的交易,老股东将自己持有的某公司股权卖给新股东,新股东将股权转让对价支付给老股东。
因为老股东已经对公司出资, 新股东不需要再入资。
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不需要验资。只要提交股东会决议、公司章程修正案、股权转让协议、新股东身份证件即可办理。
『玖』 股权转让时,转让金的支付有时间限制的规定吗
你好,法律没有规定转让金的支付时间。主要考虑双方的约定,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支付期限的,转让方可以随时要求受让方支付转让金。如果受让方不支付的,转让方可以书面向受让方催讨,对方在合理期限内仍不支付的,转让方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受让方返还股权,且赔偿损失。
『拾』 股权转让资金要从公司账上走吗
首先,股权转让是指目标公司股权的转让,资金的支付应当是从受让方的账户上支付到转让方的账户上,并不是支付到目标公司账户上。
第二,现在很多地方的税务局强制要求在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时提供股权转让款已经支付的转账记录,这一点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可以与他们据理力争,如果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的转让款支付时间未到而无法提供转账记录的,可以告知税务部门,不给办理变更会提起行政诉讼。
第三,如果税务部门或者工商部门要求将转让款支付到目标公司账户上,直接告知他们,请他们提供执法依据,因为这是违法的。只有投资款,或者增资款才是支付到目标公司账户上的。
所谓增资款,就是目标公司注册资本增加,承担增加资本的股东应当将资本注入目标公司设立的验资账户。只有这种情况下,所谓的“股权转让款”才会支付到公司账户。
(10)股权转让金支付怎么办扩展阅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八十四条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第八十五条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
第八十六条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应当承担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但该从债务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第八十七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转让权利或者转移义务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第八十八条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可以将自己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人。
第八十九条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的,适用本法第七十九条、第八十一条至第八十三条、第八十五条至第八十七条的规定。
第九十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合并的,由合并后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行使合同权利,履行合同义务。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分立的,除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由分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