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如何设置避免家庭纠纷
⑴ 股份制公司股权分配方案及注意事项有哪些
注意事项有:
1、股权平均分配:大家共同承担风险和利益,但是无法保证公司的管理效率;2、创始人占67%以上的股权:创始人拥有绝对的话语权,能提高管理效率,但是可能变成独断专横;3、创始人占51%以上的股权:能保证创始人大股东地位的同时保留了其他股东的话语权。
需要注意的是,在确定股权分配方案后需要签订合同,按章程行事,避免后续纠纷。
拓展资料
一、 股权结构关键点
1.创始人:作为公司的创始人,要把控公司的发展方向,在决策中起到关键性作用,提升经营管理的效率,需要对公司的控制权;
2.合伙人:和创始人合伙经营公司,主要负责公司的经营、管理和日常运作,要成为一个凝聚力强的团队,需要对公司的经营权和足够的话语权;
3.投资人:一个发展良好的公司少不了对投资人的吸引,要促进投资者的进入,保证投资者的优先权;
4.核心员工:关键员工都是公司所拥有的人才,为了激发他们的忠诚度和创造力,要保证核心员工的分红权。
二、 小公司股权分配方案:
拟定方案需注意:
1. 关于合伙人:在考虑股份问题的前提,确定合伙人,判断是否能长期做合伙人,是否能一起共同进步,这个比股份问题更重要。
2. 关于大股东:是一股独大还是多人平分,土匪意见在早期还是需要创始人有一定独裁,也就是需要有单一大股东
3. 关于出资额:在分股份的时候,所有股东都得出钱,合伙人之间不要有干股。
4. 关于留人:留人不能单靠股份,对于人才激励形式可以多样些,而且对于不同需求的人可能不同的激励效果不一样
5. 关于期权:在股份之外,期权也是一种考虑形式。期权是一种选择权,是未来某个时间某个价格购买股票的权利。
⑵ 公司股权如何分配更合理
公司初期股权分配,无非三个标准的综合:
1、出资比例;
2、能力和经验;
3、其他资源投入。 如果有以下三个情况,建议综合考虑。可以将资金投入,作为一个盘子(例如,70%折算),其他情况具体协商。
股权,是股东在初创公司中的投资份额,是话语权、控制权、分红权的依据,是股东对公司享有的人身和财产权益的一种综合性权利。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对于有限责任公司,一般情况下法律默认股权、表决权与出资比例一一对应,但是股东之间有特殊约定的可以从其约定,公司股权分配可在公司章程中确立。
股权投资分配要做到:一个核心:股权分配的核心是要让各个创始人在分配和讨论的过程中,从心眼里感觉到合理、公平,从而事后甚至是忘掉这个分配而集中精力做公司。 两个关键点:一是保证创业者拥有对公司的控制权;创始人最好具有绝对控股权,能达到67%以上的股权最好,达不到这个比例,也得超过50%以上,因为公司需要有一个能够拍板的领导者,这样才能更好地把握公司的发展方向,也能激发团队做大企业的信心和动力。二是要实现股权价值的最大化(吸引合伙人、融资和人才)。俗话说“财散人聚”,股权就代表着未来的财,散一部分股权,才能聚起来优秀的合伙人和人才。
因为相较于固定的薪资,股权更具有长远的投资价值。一般来说,随着公司的发展壮大,合伙人手中的股权很有可能会翻好几倍,远不是固定薪资可以比拟的,创业者可以以此来说服和吸引优秀人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三条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⑶ 企业家如何隔离家庭与企业资产,建立财富防火墙
公私财产混同为什么会给企业和企业家造成损失
在中国创一代这个圈子里。他们都是白手起家,大多是夫妻创业,要么是兄弟联手打拼。基本都是采用“家庭式管理”企业,他们大部分人在家族企业的股权设置上和公私财产混同上没有风险意识, 家庭财产与企业财产混为一谈。
然而,公私财产混同造成的风险却显而易见。
一是,公司与企业主一体化,即公司与企业主的收益之间没有区别,公司的盈利可以随意转化为企业主的个人财产,这极易导致公司财产的隐匿、非法转移和被股东私吞、挪作他用等风险,从而给企业造成损失,导致家族成员利益受损,引发家族成员不满,继而产生内部纠纷。
另外一种情况是,一旦企业产生的负债,一些企业主会寻求家庭资产注资,如果注资设置结构不明晰,企业一旦崩盘,资金又不足以偿还,最终会对企业主和家族成员自身财产造成巨大的损失。
还有一种情况也是最普遍存在的情况,公私财产混同,一旦企业主婚姻失败,财富外流数目巨大会导致公司现金流断裂,最终威胁企业发展。
企业家如何在企业经营的同时设立好家庭财富的防火墙
现代的企业家一定要具备法商思维,不断学习法律知识。作为企业家,当遭遇危险时,一定是要寻求专家的意见,做出更加准确的决策。
可以用分红制度,将个人资产与公司资产相分离。面对自己的企业,自己也是在为这个企业工作和服务的,拿你该拿的那部分钱。每年分红和盈利中分配给企业经营者的部分就是你的个人财产,不能混淆。
企业税务和个人税务的隔离;如果不进行企业税务和个人税务的隔离,那么,个人资产和企业资产有可能都是没有完税的资产,企业家就有可能一直持有原罪的资产,一旦遭到税务举报和追讨,企业和企业主都会受到重创。
建立与企业税务、财务隔离的企业家养老计划,进行保险隔离。通过一些必要的理财工具做金融防火墙。这类理财工具,必须要具备完备的司法保护以及稳定的保值功能。根据保险的基本原理和《保险法》的规定,人身保险的保险金具有不被查封冻结、不被罚没、不纳入破产债权、不得强制还债的特点,它不属于遗产,作为婚内财产不被分割,永远属于不存在争议的私人资产。其中对于人寿保险有明确的法条确定其资产隔离的作用。
公司要建立完善的组织管理制度以及企业接班人管理制度。公私混同的企业一般大部分股权都在个人名下,并带有浓厚的创始人负责制的特点,没有完整的职业经理人发展体系。一旦企业主发生危险,企业立马歇菜。这样的企业应该考虑将企业的股东从一个创始的自然人变成一个家庭有限合伙企业,并设立合伙人管理权变更机制。这个机制就是个人控股股东法人化,这样的思考对创业者十分重要。
除了企业和个人之间资产隔离的重要性之外,企业主还要思考和管理个人的婚姻状况并做好二代婚姻、财产管理规划等,比如可以考虑签订婚前财产协议,明确资产掌控权等。
做好家族财富传承的规划和准备。目前来看,家族信托是国内外企业家普遍采用的财富传承方式。资产拥有者将资产打包,委托给一个受托机构或者是有合法资质的自然人,将这部分资产与他其他的资产进行隔离,然后以最省税的方式将自己的财产有计划的传承给受益人。
⑷ 家庭企业股权分配怎样做
股权分配时,平均主义是一种不健康的结构。一些创始人富于理想主义,总希望有股权,平均分。比较常见的是3个创始人,每人30%多,或者2个创始人,五五分,但这些都是不健康的结构。
原因在于,团队中没有一个说话绝对算数,在面临重大决定时也容易出现问题。所以,在融资前创业公司就需要把公司的结构调整到一个相对健康的状态。
股权分配向来是企业的头等机密,一般而言,创业初期股权分配比较明确,结构比较单一,几个合伙人按照出资多少分得相应的股权。但是,随着企业的发展,必然有进有出,必然在分配上会产生种种利益冲突。
因此,合理的股权结构是企业稳定的基石。家族企业的股份安排秘诀,家族企业主要采用两大类股权安排,即分散化股权安排和集中化股权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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⑸ 家族公司股权应该如何分配
父辈创立的一家制造业公司。年产值差不多4000多w。现在父亲想退休。想让我和哥哥继承企业。我想出去自己创业。本人是半导体专业。然后哥哥就提出不愿意在家的话就股份就少点。意思是他占股份多点。请问这样分配股份是否合理?遇到这样的情况我该如何去争取自己应该得到的股份?既然你也没有准备在父亲的企业任职,准备出去自己做!哥哥在企业操盘,从公司的长期发展角度出发是应该让哥哥多占一部分股份的!但是也不是说一开始就要多分一部分股份给到哥哥。 对于父亲的这部分产业你和哥哥是共同拥有的,我们就可以按照5:5分配,后期可以设定公司3-5年的目标并签订对赌协议,只要哥哥经营这家企业能够达成这个目标我们可以转让一部分股份给到哥哥!如果哥哥达成以后还想要更多的股份还是可以通过这种的方法来操作(只要你是想出去自己做企业的,不要在意自家企业的这点股份,只要设定的目标哥哥完成了,虽然你的股份比例小了但是分到的钱远远比之前要多,小老板看比例、大老板才是看绝对值!另外一种办法是:中国人情与人性肯定是第一位的,所以,这个事情,还是让创始人来解决。因为你的这个股权跟普通的合伙协议还不一样,你这是家庭的,类似于遗产,按道理讲是该5:5进行分红的。(这个5:5不同于普通合伙控制权5:5分导致分裂)你不上班,可以不拿工资,只拿分红即可。
⑹ 如何避免股权转让的三大纠纷
您好,一、忽视股权性质导致协议无效
国有资产(包括国有股权)的转让,应当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规定的程序进行。该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国有资产转让由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决定;第四十七条规定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和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合并、分立、改制,转让重大财产,以非货币财产对外投资,清算或者有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企业章程规定应当进行资产评估的其他情形的,应当按照规定对有关资产进行评估。本案中,虽然诉争股权已经过评估且报国资委备案,但按照《企业国有资产法》第五十四条第二款规定,除按照国家规定可以直接协议转让的以外,国有资产转让应当在依法设立的产权交易场所公开进行。规定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应当进场交易的目的,在于通过严格规范的程序保证交易的公开、公平、公正,最大限度地防止国有资产流失,避免损害国家利益。本案中的通过场外拍卖程序转让股权,与上述规定不符,故被认定为无效。
二、受让人主体资格限制导致合同未生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九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手续,或者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才生效,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当事人仍未办理批准手续的,或者仍未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未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登记手续,但未规定登记后生效的,当事人未办理登记手续不影响合同的效力,合同标的物所有权及其他物权不能转移。本案中的股权转让协议,即为需经批准才能生效。而当事人约定的,以王先生之兄的名义持有股份,实际上是掩盖外国投资者收购境内企业的行为,按照《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三)项,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无效,故本条约定无效,而当事人在诉讼中均未能办理批准手续,故王先生要求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请求,不能支持。
三、未经股东会批准导致协议未生效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向非股东转让股权的,需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且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具有优先购买权。未经过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的,股权转让协议未生效。故杨先生的诉讼请求不能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二条第二款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同时该条第三款又规定,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有限责任公司具有人合性的特点,股东之间具有一定的信任与合作基础,上述规定,就是维持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关系的稳定性,同时又保障了股东退出的自由。未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的,股东与非股东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不生效。如果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作出特殊规定的,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
在法律适用上,股权转让协议原则上可以适用合同法调整,与一般的商事合同具有相似性,但也应当注意到,股权转让涉及到团体的稳定,应当遵守团体法(公司法)上的特殊规定,尤其是程序性规定。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时,应当先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履行股权转让的程序性要求,在协议的具体权利义务设置上,可依据合同法的具体规定。
如能给出详细信息,则可作出更为周详的回答。
⑺ 什么是股权分配,股权分配有哪些原则
股权是股东基于其股东资格而享有的,从公司获得经济利益,并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权利。
把股权首先分成两个类别:资金股权部分、经营管理股权部分,即经济权和政治权。先把这两个部分的股权分别确定清楚,不按人的角度,而按这两个类别的角度分配。
股权分配的核心是要让各个创始人在分配和讨论的过程中,从心眼里感觉到合理、公平,从而事后甚至是忘掉这个分配而集中精力做公司。
原则:创始合伙人的得权期、退出机制、回购权,这三点是对股权的完整管理,对于股权的得权、退出和回购都得提前约定好,避免日后不必要的纠纷。
(7)股权如何设置避免家庭纠纷扩展阅读:
在创业过程中让股东的股权随着个人绩效的变化有一定调整幅度的激励制度。这个制度是中立的,因此经营股权的分配比例也是按照职责、岗位来分的,而不是按照人来分的。
对待股权分配最基本的就是没有必要不好意思细谈,股权不谈好,在创业过程必然会发生各种问题。让股权不按照人来分,而是按照客观的资金、职责、岗位、创意等角度来分,能尽量避免随意的拍脑袋分配方式带来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