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投资有什么条件
『壹』 以股权作为出资应具备哪些条件
法律分析:1、用作出资的股权 应当权属清楚、权能完整、依法可以转让。2、全体股东 以股权作价出资金额 和其他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金额之和 不得高于 被投资公司注册资本的 百分之七十。3、用作出资的股权 应当经依法设立的评估机构评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十七条 股东可以货出资,也可以用头物、知识广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贰』 股权投资企业设立条件的具体要求
法律分析:股权投资企业设立条件的具体要求:
1、股权投资管理企业,注册资本大于等于500万元;有良好的经营记录。
2、股权投资基金,基金规模不低于1亿元;以有限公司、合伙企业形式成立的,股东(合伙人)人数应不多于50人;以非上市
股份有限公司形式成立的,股东人数应不多于200人;有良好的经营记录。
3、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企业,以股份有限公司形式设立的,注册资本应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以有限责任公司形式设立的,
注册资本应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
4、外商投资股权投资管理企业,向市金融办申请前置批文;注册资本大于等于200万美金等值货币; 2名五年以上从业经验的
高管。
5、外商投资股权投资基金,向市金融办申请前置批文;注册资本大于等于1500万美金等值货币;单个合伙人出资大于等于100
万美金等值货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七条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的方式。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
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 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
象募集而设立公司。
『叁』 成立股权投资基金需要什么条件
股权投资基金的成立条件是,有公司章程、营业场所和良好的内部治理结构;有实缴的注册资本;有良好信誉的股东;以及具备任职条件的董监高人员和专业的基金从业人员等条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第十三条
设立管理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一)有符合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章程;
(二)注册资本不低于一亿元人民币,且必须为实缴货币资本;
(三)主要股东应当具有经营金融业务或者管理金融机构的良好业绩、良好的财务状况和社会信誉,资产规模达到国务院规定的标准,最近三年没有违法记录;
(四)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人员达到法定人数;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备相应的任职条件;
(六)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和与基金管理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七)有良好的内部治理结构、完善的内部稽核监控制度、风险控制制度;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和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肆』 长期股权投资确认的条件是什么
长期股权投资确认的条件具体为:
1、企业合并合同经股东大会等内部权力机构通过;
2、按照规定,合并事项需要经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审批的,已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准;
3、参与合并各方已办理了必要的财产权交接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
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第一百七十三条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伍』 股权投资企业登记需要哪些条件
法律分析:股权投资企业登记的条件:1、股权投资管理企业注册资本>=500万元;有良好的经营记录。2、股权投资基金基金规模不低于1亿元;以有限公司、合伙企业形式成立的,股东(合伙人)人数应不多于50人;以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形式成立的,股东人数应不多于200人;有良好的经营记录。等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九条 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承担公司筹办事务。
『陆』 私募股权投资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私募股权投资有以下要求:
1、私募股权募集完毕后,应当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2、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销售机构不得向合格投资者之外的单位和个人募集资金;
3、投资者应当确保投资资金来源合法,不得非法汇集他人资金投资私募基金。
【法律依据】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四条
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销售机构不得向合格投资者之外的单位和个人募集资金,不得通过报刊、电台、电视、互联网等公众传播媒体或者讲座、报告会、分析会和布告、传单、手机短信、微信、博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
第十五条
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销售机构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
『柒』 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设立条件是什么
法律分析: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设立条件是:1、有符合法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2、股东符合法定人数,有五十个以下;3、有符合法律规定的公司章程;4、有公司名称、住所;5、建立符合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6、有符合法律规定的从业人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
第二条 具备法人条件的下列企业,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办理企业法人登记:
(一)全民所有制企业;
(二)集体所有制企业;
(三)联营企业;
(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
(五)私营企业;
(六)依法需要办理企业法人登记的其他企业。
第七条 申请企业法人登记的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
(二)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必要的设施;
(三)符合国家规定并与其生产经营和服务规模相适应的资金数额和从业人员;
(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经营范围。
第十七条 企业法人改变名称、住所、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经济性质、经营范围、经营方式、注册资金、经营期限,以及增设或者撤销分支机构,应当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捌』 股权投资公司设立的条件是什么
法律分析:1、 股权投资公司创办人要求,年满18周岁、有身份证明、具备民事行为能力者,才可注册公司。2、 注册资本要求,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公司在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无须进行验资。法律、行政法规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3、 注册地要求,公司注册需要有注册地址,该地址需要提供房产证明及租赁协议(自有房产无须租赁协议),并且必须是商业或工业用途的房产(写字楼、写字间以及门面),普通居民住宅不能作为注册地址。4、公司成员要求,公司必须设一名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可以由股东担任也可以外聘。公司可设董事会与监事会,若不设则必须设立一名执行董事、一名监事,执行董事不能兼任监事,股东可以兼任执行董事或监事。5、 财务方面的要求,公司必须开设基本账户与纳税账户。公司必须设财务人员一名,可以聘请专职或兼职财务人员或委托财务公司代理 。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三条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