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股权有什么风险
㈠ 长期股权投资的风险有哪些
法律分析:长期股权投资可能涉及的控制风险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一)长期股权投资不符合国家的法律规定或产业政策一般意义上来讲,企业拥有了一项长期股权投资,就代表着涉入了另外一家企业的生产经营领域。虽然近几年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家对企业的从业范围不再做严格的规定,集团公司中跨业经营现象极为常见,但企业在选择投资方向时依然要考虑国家的相关规定,不能唯利是图,应该做到与国家的法律规定或产业政策保持一致。(二)长期股权投资的取得未经过恰当的授权批准授权控制是指在具体经济业务发生之前,即按照事先规定的程序对其效益性、合法性以及流程进行核准、监控以决定是否让其发生的措施。授权批准属于事前控制,可以将错误行为制止在发生之前,最大程度地减少企业的决策成本,部分长期股权投资金额大,投资风险大,因此企业必须对长期股权投资设立严密的授权审批制度。(三)长期股权投资的会计处理不正确长期股权投资从取得、持有到处置都会涉计较为复杂的会计处理程序。兼并式的长期股权投资取得时的会计处理方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分为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两类,从税法的角度又可以分为免税合并和应税合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六条 企业的各项资产,包括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投资资产、存货等,以历史成本为计税基础。企业持有各项资产期间资产增值或者减值,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确认损益外,不得调整该资产的计税基础。
㈡ 股权投资投资风险有哪些
股权投资是为参与或控制某一公司的经营活动而投资购买其股权的行为,有本金风险,同时还面临下列风险:
1、虚假出资的法律风险;
2、非货币财产出资的法律风险;
3、大股东一股独大;
4、公司僵局;
5、其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㈢ 投资股权有风险吗
投资股权据具有一定的风险,具体可能会有投资决策的风险、企业经营的风险、资本市场的风险、法律风险以及执行风险等。投资股权可能会获得期待的股权收益,也可能会有亏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第一百二十七条股票发行价格可以按票面金额,也可以超过票面金额,但不得低于票面金额。第一百七十八条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依照本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出资的有关规定执行。股份有限公司为增加注册资本发行新股时,股东认购新股,依照本法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缴纳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
㈣ 股权投资的风险有哪些
股权投资必须注意的五大风险:一、投资决策风险。二、企业经营风险。三、资本市场风险。资本市场风险主要指政策带来的风险,政策发生变化,风险随即产生。四、法律风险。法律风险主要体现在合同、知识产权上的法律问题上。五、执行风险。执行风险的影响因素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㈤ 股权投资项目的风险具体有哪些
法律分析:股权投资的风险存在问题:1、投资决策风险、2、企业经营风险、3、资本市场风险、4、法律风险、5、执行风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七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
(二)公司成立日期;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
(五)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
㈥ 企业的股权投资风险有哪些
法律分析:股权投资是风险游戏,不承担风险便没有回报。股权投资必须注意的五大风险包括投资决策风险、企业经营风险、资本市场风险、法律风险和执行风险。一、投资决策风险投资决策的风险主要体现在项目定位不准和决策程序的遗漏上。投资决策前,要经过一系列程序,比如投资意向书、尽职调查、财务和法律审计等,投资程序不完善,尽职调查不全面,程序遗漏可能造成不可预知的风险。二、企业经营风险企业经营风险主要是指被投资企业的业务经营风险。发生风险的原因可能是项目所处行业的市场环境发生了变化,比如经济衰退。可能是经营决策不对,比如盲目扩张、过快多元化。也可能是企业管理者的能力不够,或管理团队不稳定等。三、资本市场风险资本市场风险主要指政策带来的风险,政策发生变化,市场价格产生波动,风险随即产生。这种风险是任何投资项目都无法回避的系统风险。四、法律风险法律风险主要体现在合同、知识产权等法律问题上。股权基金投资协议缔约不当与商业秘密保护也可能带来合同法律风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十五条 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但是,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
第十六条 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
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前款规定的股东或者受前款规定的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前款规定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㈦ 股权投资风险有什么呢
股权投资具有下列法律风险:
1、很有可能出现虚假出资、非货币财产出资等现象;
2、参股而不控股的企业,其风险在于大股东一股独大,对于控股的企业,其风险在于内部人控制;
3、股权投资的其他风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㈧ 股权投资有什么风险
投资股权有风险。投资股权可能会获得期待的股权收益,也可能会有亏损。具体的风险有投资决策的风险、企业经营的风险、资本市场的风险、法律风险以及执行风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二十六条
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一百二十七条
股票发行价格可以按票面金额,也可以超过票面金额,但不得低于票面金额。
第一百七十八条
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依照本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出资的有关规定执行。股份有限公司为增加注册资本发行新股时,股东认购新股,依照本法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缴纳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