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购的股权怎么处置
⑴ A公司100%收购B公司股权后,请问账务如何处理,谢谢
对于a公司来说,收购一个公司是长期股权投资,初始的是:
借:长期股权投资
3200万
贷:银行存款
3200万
b公司是已经存在的公司,其股份持有人的变更不影响其公司的情况,所以如果没有追加投资一类的情况,且股本科目有明细核算的话,它只是需要做一个股本的明细账的变化就是了,如果是股份有限公司或者股本科目没有明细核算,则不需要做处理。
拓展资料:
收购(Acquisition)是指一个公司通过产权交易取得其他公司一定程度的控制权,以实现一定经济目标的经济行为。收购是企业资本经营的一种形式,既有经济意义,又有法律意义。收购的经济意义是指一家企业的经营控制权易手,原来的投资者丧失了对该企业的经营控制权,实质是取得控制权。
行业萧条和经济不景气的时候可以在对方公司的二级市场进行低价股票收购。从法律意义上讲,中国《证券法》的规定,收购是指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在外的股份的30%时发出要约收购该公司股票的行为,其实质是购买被收购企业的股权。
关联性:
1.横向收购。横向收购是指同属于一个产业或行业,生产或销售同类产品的企业之间发生的收购行为。实质上,横向收购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生产或销售相同、相似产品的公司间的收购,其目的在于消除竞争,扩大市场份额,增加收购公司的垄断实力或形成规模效应。
2.纵向收购。纵向收购是指生产过程或经营环节紧密相关的公司之间的收购行为。实质上,纵向收购是处于生产同一产品、不同生产阶段的公司间的收购,收购双方往往是原材料供应者或产成品购买者,所以,对彼此的生产状况比较熟悉,有利于收购后的相互融合。
3.混合收购。混合收购又称复合收购,是指生产和经营彼此没有关联的产品或服务的公司之间的收购行为。
抵制划分:
1.善意收购。善意收购,又称友好收购,是收购者事先与目标公司经营者商议,征得同意后,目标公司主动向收购者提供必要的资料等,并且目标公司经营者还劝其股东接受公开收购要约,出售股票,从而完成收购行动的公开收购。
2.敌意收购。敌意收购,又称恶意收购,是指收购者在收购目标公司股时,虽然该收购行动遭到目标公司的反对,而收购者仍要强行收购,或者购者事先未与目标公司协商,而突然提出收购要约。
按支付方式划分:
1.用现金购买资产。用现金购买资产是指收购公司使用现款购买目标公司资产,以实现对目标公司的控制。
2.用现金购买股票。用现金购买股票是指收购公司以现金购买目标公司股票,以实现对目标公司的控制。
3.用股票购买资产。用股票购买资产是指收购公司向目标公司发行收购公司自己的股票,以交换目标公司的资产。通常来说,收购公司同意承担目标公司的债务责任,但在某些情况下,收购公司只在有选择的基础上承担目标公司的一部分债务责任。
4.用股票交换股票。这种收购方式又叫“换股”。一般是收购公司可直接向目标公司的股东发行股票,以交换目标公司的股票。通常来说,至少要到收购公司能控制目标公司所需的足够多的股票。
5.用资产收购股份或资产。用资产收购股份或资产是指收购公司使用资产购买目标公司的资产或股票,以实现对目标公司的控制。
⑵ 企业向收购企业转让股权后如何进驻管理
企业并购重组后整合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没有进行经营业务整合企业并购重组后,业务管理整合是决定并购成败的重要环节。如果并购的类型属于横向或纵向并购,企业在生产管理、市场营销中都要进行重组,削减重复机构,剥离与企业战略目标不符的业务以减少内部竞争,减少重复机构,降低生产成本,从而提高企业的竞争优势。业务管理中的这些问题不能很好地得以解决,不但不能使企业并购后能力有所增强,甚至会出现衰退。(2)人事重组处理不当任何并购重组活动都将面临人员的精简、调整与配备,并购重组整合中关于人的问题处理不当,将直接影响企业的经营效率,影响企业战略经营目标的实现。在我国,由于现在还没有建立起健全的社会保障体系和劳动力流动市场、人才市场,而且我国社会就目前来说还没有能力全部吸收被并购企业的员工,现阶段职工安置的问题要由企业自行解决。我国企业并购整合中被并购企业的人员安置方案是整合的一个重要附加条件,有时甚至是先决条件,这个问题成为大多数国有企业并购的障碍,也是他们并购后面临的突出问题。
【法律依据】
《公司法》。
⑶ 公司被上市公司收购后,原来公司的原始股票怎么处理
公司被上市公司收购后,公司原股份怎么处理由收购协议而定,如果是全资收购的一般向被收购公司的股东支付资金,收购股东的股份。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第五十条收购人公告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时,应当提交以下备查文件:
(一)中国公民的身份证明,或者在中国境内登记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的证明文件;
(二)基于收购人的实力和从业经验对上市公司后续发展计划可行性的说明,收购人拟修改公司章程、改选公司董事会、改变或者调整公司主营业务的,还应当补充其具备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的管理能力的说明;
(三)收购人及其关联方与被收购公司存在同业竞争、关联交易的,应提供避免同业竞争等利益冲突、保持被收购公司经营独立性的说明;
(四)收购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2年未变更的说明;
(五)收购人及其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关联企业及主营业务的说明;收购人或其实际控制人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还应当提供其持股5%以上的上市公司以及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的情况说明;
(六)财务顾问关于收购人最近3年的诚信记录、收购资金来源合法性、收购人具备履行相关承诺的能力以及相关信息披露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核查意见;收购人成立未满3年的,财务顾问还应当提供其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最近3年诚信记录的核查意见。
境外法人或者境外其他组织进行上市公司收购的,除应当提交第一款第(二)项至第(六)项规定的文件外,还应当提交以下文件:
(一)财务顾问出具的收购人符合对上市公司进行战略投资的条件、具有收购上市公司的能力的核查意见;
(二)收购人接受中国司法、仲裁管辖的声明。
(3)并购的股权怎么处置扩展阅读
原始股的认购
对有意购买原始股的朋友来说,一个途径是通过其发行进行收购。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的方式。发起设立是指由公司发起人认购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向社会公开募集而设立公司。
由于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一年内不得转让,社会上出售的所谓原始股通常是指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时向社会公开募集的股份。
另外一个途径即通过其转让进行申购。公司发起人持有的股票为记名股票,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一年之后的转让应该在规定的证券交易场所之内进行,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对社会公众发行的股票,可以为记名股票,也可以为无记名股票。
无记名股票的转让则必须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转让。一些违规的股权交易大多数是以投资咨询公司的名义进行的,而投资咨询机构并不具备代理买卖股权的资质。
⑷ 公司合并的股东如何处理
股份按以下处理:合并公司后,各个股东按照原来的持股数量,按照合并以后公司股权总额重新计算合并公司的股权份额,合并后公司的股权通过公司组建专业的评估小组对合并后的公司资产进行清算,确定新的注册资金以及并购以后公司未来的发展每个人所做的贡献来设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⑸ 被上市公司全资收购的公司员工持股如何处理
企业并购(Mergers and Acquisitions, M&A)包括兼并和收购两层含义、两种方式。国际上习惯将兼并和收购合在一起使用,统称为M&A,在我国称为并购。即企业之间的兼并与收购行为,是企业法人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基础上,以一定的经济方式取得其他法人产权的行为,是企业进行资本运作和经营的一种主要形式。企业并购主要包括公司合并、资产收购、股权收购三种形式。
公司并购的方法:
1、公司并购办理时用现金或证券购买其他公司的资产;
2、公司并购办理购买其他公司的股份或股票;
3、对其他公司并购公司股东发行新股票以换取其所持有的股权,从而取得其他公司的资产和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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⑹ 公司被收购后如何向公司要回股权
公司被收购由股东和新公司签订协议,股东被收购资金依据收购的协议而定,如果原股东的股权被收购的,需要办理注销登记,修改公司章程。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第一百七十四条
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⑺ 收购公司股权流程怎么弄
公司收购股权的基本流程如下:开展初步调研,收集相关资料;委托可靠的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与股权出让方的谈判,签订股权收购协议书;提交各自的权力机构决定;收购合同生效后,双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资产转移、经营管理权转移手续,依法办理包括股东变更登记在内的工商、税务登记变更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⑻ 上市公司被收购后股民的股票怎么处理
退市公司在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之前,股东应尽快办理股份确权与转托管手续,否则有可能无法赶上在该公司第一个交易日进行交易。
退市公司挂牌之后,股东可以继续办理股份确权与转托管手续,但其股份需要经过两个交易日之后方可转让(即三板交易)。
上市公司在被暂停上市后,即停止在A股市场交易。股民避免损失最好的办法就是在暂停上市前,即股票仍在交易时,卖出该股票,进行适当止损。
(8)并购的股权怎么处置扩展阅读:
《公司法》第157条:
上市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决定暂停其股票上市:
(1)公司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
(2)公司不按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或者对财务会计报告作虚假记载;
(3)公司有重大违法行为;
(4)公司最近3年连续亏损。
公司决议解散、被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责令关闭或者被宣告破产的,由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
⑼ 小银行被兼并后原职工股份怎么办
员工继续在岗位上班,只是所属不同而已。
不同的股权处置模式:
换股合并:即合并后存续或新设的银行向被合并银行原有股东定向增发新股,被合并银行原有股东以其持有的被合并银行的股权价值为对价,认购存续或新设银行所发行的新股。合并后,被合并银行原有股东持有合并后存续或新设银行相应的股权。
现金收购:即在合并过程中,被合并银行原有股东不成为合并后存续或新设银行的股东,由该存续或新设的银行或其他第三方以现金作为对价受让被合并银行原有股东所持股权。
银行合并中股权规范流程
鉴于合并后被合并银行将直接解散,因此股权处置工作主要针对被合并银行原有股东开展,该项工作的主要流程如下:
股权梳理:商业银行通常股东人数较多,部分商业银行自然人股东可达近千人,监管部门对商业银行股权合规管理也提出了诸多要求,因此商业银行需要在参与合并前预先完成股权梳理及规范工作。合并前股权梳理工作主要集中在审核股东资格、股权权属、股东出资、股权权利限制等问题上,对核查到的问题应及时解决,确保被合并银行当中拟入股存续或新设银行的原股东均符合入股商业银行的股东资格。
制定股权处置方案:
通过与参与合并各方股东的沟通谈判,确定合并过程中针对不同股东的股权处置形式(换股合并或现金收购),并形成股权处置方案。
股权处置应讲求策略,根据实际情况区分机构股东与自然人股东、本地股东与异地股东、职工股东与非职工股东、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等,不同类型应采取不同策略,必要时还应提前主动与监管机构、政府部门、人民法院等单位积极互动,为谈判和最终达成方案创造有利的条件。
⑽ 已被被收购股票如何处理
被收购的公司股票的处理办法:公司不符合上市条件的,持有被收购公司股票的股东可以向收购人以收购要约的同等条件出售其股票。且收购行为完成后,被收购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应当依法变更企业形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七十四条
收购期限届满,被收购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上市交易要求的,该上市公司的股票应当由证券交易所依法终止上市交易;其余仍持有被收购公司股票的股东,有权向收购人以收购要约的同等条件出售其股票,收购人应当收购。
收购行为完成后,被收购公司不再具备股份有限公司条件的,应当依法变更企业形式。